2025围城读后感范文。
今天小编向大家强烈推荐的是“围城读后感”。书籍鼓舞了我们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相信对于作品这本书的阅读会让人心里感触很多。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相信这会对你产生积极影响!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
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的读后感2000字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学历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学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学历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学历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968ok.CoM OK语录网)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围城》中的人情世界
吴珺第十九初级中学
从阅读感受上说,《围城》此书最大的特色无疑是作者机智敏捷的比喻与无处不在的讽刺。这种讽刺与《儒林外史》不同,儒林中的士人迂腐得可笑,但毕竟这可笑由他们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决定的,封建科考制度下的儒生,丑态百出,却还有一批真正的才子与他们对照。这种讽刺与《阿q正传》不同,阿q虽地位低下惹人怜悯,但他毕竟是游手好闲讨人厌,无所谓崇高的情感,无所谓未竟的事业。
他的生活,如果他愿意醒来,恐怕不会太糟。一言以蔽之,《儒林外史》中的儒生和《阿q正传》中的阿q对于自己的人生处境是糊涂的,所以他们无所作为,而《围城》中的方鸿渐,自始至终都是异常清醒的。他是从欧洲留学归来的博士,可惜这博士文凭是假的——若是在《儒林外史》中,该不会有一个方鸿渐,自己的假文凭只是为了敷衍丈人和父亲,而视其为一件耻辱;只会有一个韩学愈,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并且还要用太太的假国籍来证明其真实性。
作为传统教育和西式教育的混合产物,方鸿渐不乏聪明才智与正直善良,也绝非没有事业心、没有人生理想,但他的人生似乎始终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他回国不久即在丈人周经理的银行里挂名,后来经赵辛楣推荐一同来到三闾大学,却发现自己连个副教授都做不好;他与唐晓芙的恋爱因苏文纨的离间而功亏一篑,却在三闾大学阴差阳错地与谈不上爱情的孙柔嘉成了一对儿;他婚后深深体味到家庭内部的种种矛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小家庭破裂。他的这些经历,大概是回国时的自己所完全想不到的吧。
正是这种清醒的迷茫,留给我们太多的思考,让我们觉得仿佛亲身经历了漂泊和沧桑的感觉。
不少学者认为《围城》对世间的一切都进行了尖刻的嘲讽,因此认为钱钟书有失学者风范,其实这是很不准确的。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作者从未嘲弄过唐晓芙。她的外表描写得很完美,不像女主角孙柔嘉那样讽刺。
或许有人说这是作者对这个人物有偏爱,那么可以再举一例:方鸿渐自与赵辛楣尽释前嫌后,对于他们两人的深厚友谊,作者也从未嘲讽过。可以说,这两点代表了作者所信仰的世界之美。
除此之外,作者还时常在行文之中流露出抑制不住的温情:“他靠纱窗望出去。满天的星又密又忙,他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
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晰刻露,渐渐可烘衬夜景。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
几星萤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光不到的阴黑处,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小眼睛。这景色是鸿渐出国前看惯的,可是这时候见了,忽然心挤进作痛,眼酸的要流泪。他才领会到生命的美善、回国的快乐,《沪报》上的新闻和纱窗外的嗡嗡蚊声一样不足介怀。
”这是方鸿渐刚下船的那晚,在周家入睡前的所思所想。通过前文我们可以知晓方鸿渐确有几分油滑嘴脸,也并不受正统思想的“毒害”,可他回国的第一晚,沉静下来以后,还是不免产生感激与快乐,可见这快乐的真切,更可见作者对人生的温情。
杨绛在《记〈围城〉与钱钟书》中说:“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
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 从这段话中我们至少可以读出两点:
一、《围城》中精妙的讽刺并非作者刻意为之,而是其日常心性的自然流露;
其二,钱钟书对社会的态度不是一个完全的讽刺,也不是站在云端俯视群众,而是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真人,有着深刻的关怀和情感投射。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
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
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读围城有感2000字:
断断续续读完了《围城》。整本书的核心,即在一开始就被钱老写在了前面: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浅薄的人看不出什么深切的道理;只能做一个老老实实的读者,看到辛辣的讽刺便哈哈哈笑得不行,仿佛与作者有了些微思想上的默契;读到那些虽复杂难言,却被抽丝剥茧般描写地分明的情绪,也自己的心情也随之复杂起来。细节是非常有趣的,故事是完全不有趣的真实,这就是我看完之后,对这本书的整体印象了。
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如果不是与时代十分的契合;那就是超越了时代的束缚,讲述的是过去、现在、将来也一直会发生的事情吧。留学镀金的方鸿渐携一纸假文凭归国,经历了被勾引也只是勾引、被爱慕而不爱、求爱而不得的种种情与怨、最终娶了一个“千方百计”嫁给他,他却未必谈得上爱的孙小姐;又涉足了前丈人收留、前情敌引荐、现丈人谋划得来的各种职业,却统统没有捧牢饭碗,砸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的结尾,于婚姻于职业,他均未有什么拿的出手的成绩,正如他在国外的经历——兜兜转转一事无成。
方鸿渐此人,不讨厌而无用;孙小姐此人,有用但无趣。从古讲到今的门当户对,他们大抵是遵守了的——无论家世还是个人。结合的双方,一方有难以忽视的不足,另一方当然也不会多么完美无缺。然而我却为孙小姐感到可惜。她虽没有什么才华美貌、主见果断小心机却也一样不少;目标明确、知道什么样的人自己拿得下;若是生在现在且眼界开阔些,也不必为了得到方鸿渐而处心积虑,事业上爱情上说不定都更大有作为。不过作为女生,在读书时总是免不了对年轻的女性角色有更大的包容度、同理心。鲍苏唐孙这几位女孩子,我都生不出厌烦;甚至有出轨倾向的汪太太,也是对她又怒又同情,而同情的成分更是多一些。
除却主人公的感情不谈。作者的一些连珠妙语,实在是令我想要拍案叫好,想分享共乐,且想记录下来。仅关于职场的金句便数不胜数;譬如,方鸿渐第二任上司高校长高松年之理论:“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当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光,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学校也是一个机关,机关当然需要科学管理,在健全的机关里,决没有特殊人物,只有安分受支配的一个个分子。“如今公司招聘初级储备人才的真相,就这样跃然纸上。再如,对鸿渐第三任上司卸职时的描绘,”他入世多年,明白一切机关里,人总有人可替,坐位总有人来坐,怄气辞职只是辞职的人吃亏,被辞的职位漠然不痛不痒;人不肯坐椅子,苦了自己的腿,椅子空着不会肚子饿,椅子立着不会腿酸的。不过椅子空得多些,可以造成不景气的印象。“道理是浅显易懂的,可若让我总结出来,便绝不会如此形象又妙趣横生了。
书中更有对于一些世故的,仿若不经意,又实在一阵见血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当一个人地位不高,自然有些缺点是无空间可展现出来的;然而待他身居高位后,一些缺点便会放大到让人无法忽视的地步。”远别虽非等于暂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会才熟。“这一句,如我这样漂泊难归的人读来,真的是心中蓦然一酸。
然而,作者对于方鸿渐某些的情绪的层递描绘,才让这本原本读的磕磕绊绊的书,真正触动了我的内心。如,鸿渐与前情敌后知交好友的赵辛楣谈话败兴而归后,在房间一个人闷闷的想:”天生人是教他们孤独的,一个个该各归各,老死不相往来。身体里容不下的东西,或消化,或排泄,是个人的事;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痛你的皮。“这话虽是鸿渐低落时的气闷之语,却仍道出了人与人若要亲密相处便必要忍痛磨合的真相。”一个人应该得意,得意的人谈话都有精彩,譬如辛楣。自己这一年来,牢骚满腹,一触即发;因为一向不爱听人家发牢骚,料想人家也未必爱听自己的牢骚,留心管制,像狗戴了嘴罩,谈话都不痛快。“不禁恍然大悟,入职这两年,与朋友聊天时的束缚感必源于此,而时至今日,我才明白过来。
书中妙语何其之多,能记住一两句便受益无穷;若是想要尽数记录,怕是要抄写全书才行。我到目前为止的职场环境并不复杂;更没有亲身经历有关婚姻的家长里短;《围城》仿佛揭开了社会真实的一角,我既震惊于钱老的通透明辨,又忧惧于人性的复杂不善。然而,纸上得来终觉浅,或许等再成长一些年月,再读此书会更加从容会心吧。
《围城》读书心得范文
《围城》读书心得范文篇一: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社会的腐朽,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证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证。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读书心得范文篇二: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本来觉得 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
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
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读书心得范文篇三: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读《围城》有感1500字: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中最美的一句话,出现在第四章,方鸿渐与岳丈周经理交谈的段落: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
原句出自苏轼的《水龙吟》,“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以及徐凝的《忆扬州》,“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但如果联系上下文,会发现这句话的出现并非在以抒情的方式歌颂爱情的伟大。原文中写道:“他跟周太太花烛以来,一向就让她。”“……吓得他安慰也不需要了,对她更短了气焰。”所以这“三分月色”,更多的是体现周经理对于太太的畏惧、委屈甚至是抱怨,是带有讽刺意味的。
在第八章,看到了眼熟的一段话:
他想起在伦敦上道德哲学一课,那位山羊胡子的哲学家讲的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在念高一时,语文老师曾口述着,让我们在本子上记下这段话,当时听起来觉得真是妙极了。随即,老师让我们以“天下只有两种人”作为开头,后面再添上一句话,轮流站起来发言。当时我正坐前排,来不及思考太久,便答“大人与小孩”。显然这个糟糕的答案并不能使老师满意,她微笑地赐我“站一会儿”。那是令人羞愧的站立。现在想来,哪怕回答“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也是精确和妥帖不少的。记得那一天,收获掌声最多的,是一位贾姓男同学的发言,他说:“天下只有两种人,姓贾的和不姓贾的。”
我并不想如此频繁地与回忆里愚笨的自己相遇,无奈印象极深,是总也摆脱不掉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当中,方鸿渐与孙柔嘉二人的争吵场景,被描写得极为精彩。
结婚前的争吵,孙柔嘉是带着撒娇成分的。她深知方鸿渐怜惜自己,于是肆无忌惮地“两手按眼,胸脯一耸一耸的哭”。鸿渐的心不是雨衣的材料做的,给她的眼泪浸透了,忙坐在她头边,拉开她手,替她拭泪,连哄带劝。结婚初期的争吵像夏天的暴风雨,吵得厉害过得也快。争吵过后,两人都“管制自己,避免说话冲突”,这是有经营婚姻的用心在的。
鸿渐打拱作揖,自认不是,要拉她出去吃冰……鸿渐把手按她嘴,不许她叹气。结果,柔嘉陪他出去吃冰。婚后日子久了,由于双方家人的介入,误会越来越深,争吵也愈发激烈,两个人开始不留情面地翻旧账、揭对方短处、谩骂对方家人,无所不用其极地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但归根到底,争吵的原因都是生活中的琐事罢了。
最激烈的一次争吵,也是最后一次。鸿渐再熬不住,说:“那么,请你别再开口,”伸右手猛推她的胸口。她踉跄退后,撞在桌子边,手臂把一个玻璃杯带下地,玻璃屑混在水里……每个字像鞭子打一下,要鞭出她丈夫的胆气来,她还嫌不够狠,顺手抓起桌上一个象牙梳子尽力扔他。鸿渐正回头要回答,躲闪不及,梳子重重地把左颧打个着,迸到地板上,折为两段。
如果说,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以悲剧收场,是由于二人并无牢固的感情基础,那么,如果起初方鸿渐娶了深爱的唐晓芙,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故事里的方鸿渐无法重新体验,身处现实的人们更是不可。似乎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的,总是最好的。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zhe135.com编辑推荐
翻开书籍,是一次心灵的修行和洗礼。感受作者的思想和情感,让自己得到启发和提升。朝花夕拾读后感这个话题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想要探索更多关于它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们的网站能为您提供帮助,让您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主题。感谢您的阅读!
在暑假的时候,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鲁迅的记忆写在书中,主要是作者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也反映了鲁迅写作的语言特点。
这本书里有十篇文章,有些是关于作者的童年,有些是关于作者的青年。作者几乎把他的一生写进了这本书。有些故事读起来会有一丝亲切感,就如作者的《五猖会》,在“我”正准备去看庙会的时候,父亲却让“我”背书,现在的我们身上是不是也会有相同的事情发生呢?正是因为这个故事,我觉得家长的行为不注重孩子的心理感受?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虽然让晚上的睡相不好,而且还爱说别人坏话,但她还是有优点的,如“我”和她聊到长毛的时候,她的精神,“我”甚至对她产生了特别的敬意,虽然这敬意越来越薄,在长妈妈的身上,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社会的妇女的形象。在现在的社会中虽然也有这种“反面”形象,但已经很少了。这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留下的后果。
在这本书中,我不仅看到了旧社会的一些不良风气,也看到了一些值得学习的东西。就像书中的藤野先生一样,他是鲁迅先生当医生时的老师。他非常严谨认真。在“我”的笔记中,他都会帮“我”勾勾画画,有一点错误他都会改出来,这也使“我”对他充满了敬意。而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态度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总之《朝花夕拾》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旧中国整体社会现象,落后、愚昧。也激励我们珍惜今天,更好的去创造明天。朝花夕拾读后感(2)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我似乎被这本书的纯真感染了。也许鲁迅的文章有某种魔力。他用孩子的眼睛来探索我的内心,激起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
我在水里摸索了一会儿,发现一个又长又滑的。我想:不,我会抓住东西扔到岸边。看它-啊!!!蛇啊!
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的时候,我们把它的头压下去,然后生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进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使文章有血有肉。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拥抱,在山川中流连,与小昆虫在一起。读书读书,就像老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渐远去,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
朝花夕拾读后感(3)
今天是放假的第三天,我也按照原计划,每天在《朝花夕拾》的册子中读一篇先生的文章。而今天所读便是先生的《二十四孝图》。
a先生是新白话运动的领导者,本文也从白话运动入手,首先给所谓绅士一个冲击,并阐明了a先生对白话运动的立场。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本在网上找出,加以浏览,让自己更好的能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是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是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所去衡量。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孝乃百善之首!作为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但这样的愚昧孝顺是可悲的,披着羊皮的卫士更是可耻!朝花夕拾读后感(4)
倘若现在让我想想小时侯的事情,恐怕不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意义的我都会忘得精光。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不幸的事,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祖父犯罪,在首都**,被判处死刑。此后,周氏家族没落,鲁迅父亲的病也越来越严重。
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然而,鲁迅的父亲希望他们的三个兄弟将来能读好书,荣耀周家。
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难辨、神秘化、敲诈勒索、人生短视的本质。这也反映了旧中国科学医学的落后和老百姓的无知。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细想来才能感受到其中之真谛,之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
《朝花夕拾》原名叫作“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道:
“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在百草园愉快的生活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日子,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的日本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
“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地……”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种对比手法显示了藤野先生严谨严肃的高尚品质,以及鲁迅对他的敬仰和钦佩。《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从书中,我还读出了信念。《纪念刘和珍君》就是一曲赞颂“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的悲壮战歌,一支激励仁人志士“更愤然前行”的深沉号角,一篇声讨反动势力的战斗檄文。信念是激励人们发奋前行的精神动力。
当一种信念将整个民族的期盼与追求都凝聚起来的时候,就有了动员全民族为之坚毅持守、慷慨趋赴的强大感召力。信念是一生坚守的东西,一生追求的东西。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必然会是一个茫然的人。
朝花夕拾读后感(5)
翻开《朝花夕拾》,呼吸着浓郁的墨香,品味着字里行间的年少轻狂,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个属于我的快活日子,神仙般地自在和逍遥。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脍炙人口的著作之一,虽然回忆的是儿时的往事,却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所写下的。是啊,老了、累了,再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里还是会有当时的滋味,想必也带着些许的感动吧。清晨的花朵带着露珠采下,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傍晚才去采摘,虽失去了怒放时的绚丽与芳菲,却在夕阳映衬下,别有一番风韵。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在空气中弥漫着,使人浮想联翩。
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但他的童年生活仍然无比美好与快活。当然快活了,他整日在百草园嬉戏,采摘紫红的桑葚、覆盆子,品尝着野果的酸甜,与小虫为伴,聆听油蛉的歌唱、蟋蟀的琴声,在这首大自然的圆舞曲中悄然成长。在这里,我看到了儿童的天真浪漫和无尽的活力,以及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对于三味书店来说,无聊似乎是生活的代名词。但即使这样,有一个古怪的先生和许多难懂的功课,也挡不住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乐趣,压抑不了孩子童年游戏的天性。还有《五猖会》、《无常》,描述了鲁迅幼时对看戏的渴望与兴奋,以及它所带来的满足于乐趣。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用孩子的语气讲故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清新,引起我心中的共鸣,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温馨。曾几何时,我也曾拥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鲁迅或者说所有作家的作品,经常会将我们带回那个快乐的世界。在此,我也十分敬佩鲁迅先生,他用那朴实无华的语句,写出了他炙热的心灵,他渴望拥抱自然、拥抱生命、拥抱爱与阳光。
不经意间,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只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于是读读《朝花夕拾》,走入鲁迅的童年,体会那幸福的味道。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童年,嗬,可真是让人留恋啊!朝花夕拾读后感(6)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
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朝花夕拾读后感(7)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这十篇作品分别是《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和《范爱农》。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鲁迅家后面有百草园,向阳小区时有个小学,大门的旁边有块铁皮做的牌子:***市第十四小学。那时是我的小学母校,我的乐园。
不必说漂亮的花坛,绿油油的三叶草坪,高大的杨树,遮光蔽日的柳树林;也不必说蚂蚁搬家,蝉蜕勾在树干上,鸽子见到人“扑棱棱”地飞上树。单是长着杂草的小树林,就有无限趣味。蝉和鸟一起进行“大合唱”,不时有野猪叫着走出来。
还有一种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我经常找它的种子吃,吃起来有点很淡的甜味。
学校的国旗台后面有堵红色的高大的影壁墙。我一般不到后面去。奶奶说它后面有蛇。她还打死过一条。我偶尔去墙后面,通常只会看到植物,不过还是少去为好。
冬天的十四小学校园同样有趣,尤其是下了雪。有一次,几个同学在雪地里发现了几滴像雪似的鲜红的东西。有人问:
“谁敢摸?”大家都不敢,只有我逞能:“我敢。
”同学们退开让我过去。我只好弯腰用手去碰了碰。虽然同学们夸我厉害,但是我决定:
以后还是别逞能了。
但是,我比鲁迅更幸运。他到了三味书屋后,只有读看不懂的文言文。我却可以学***的白话文,就算有文言文,下面也标着注释。
如今,我已经是初中生了,回想起小学的生活还是很甜蜜。别了,我的童年;别了,我的乐园。朝花夕拾读后感(8)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他”,“他”就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鲁迅先生。
——题记
我喜欢看鲁迅先生的散文,尤其是《朝花夕拾》里的《狗猫鼠》这一篇。特别有意思的是,有时候鲁迅先生不只说的是猫,常常会代指一些人。
鲁迅先生打小仇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讨厌猫、恨猫。而这个消息成了事实,被许多人知道了,一些人就趁风起浪,写了一篇广告词:“狗仇猫,鲁迅也仇猫!
”在暗中骂鲁迅是条狗,但鲁迅先生心胸宽阔,不去计较这些人对自己的人格侮辱,但他也在努力找着狗仇猫的原因。最后只在一篇童话里看到了些虚假内容,只因为狗把猫错当成了大象,受到动物们的耻笑,从此以后,狗和猫成了一对仇人。
狗仇猫的原因不太明了,可鲁迅先生仇猫可是理由充足的。
第一个原因是猫的性情与其它各种动物都不太同,凡捕食雀、老鼠,总不肯一口结束它们,而是尽情地玩弄,放走,捉住,放走,再捉住,直到它再没新的玩法,玩腻了的时候,这才吃下去。读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鲁迅先生其实是在笔头上做文字,是不是仅仅只有猫才会这么做呢?完全不是,这里就代指了鲁迅所处年代的日本人侵略中华时的所作所为!
他们慢慢地折磨爱国人士,再残忍的处置他们。
第二个原因是猫虽然与狮虎同为猫科,可是却有那么一副媚态!读到这里,我忽然又明白了,那个时代的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努力巴结依附向上爬,才做出一副副媚态,以求讨好!第三个原因是小时候他家的大花猫吃掉了他饲养的“宝贝隐鼠”。
鲁迅先生的散文,字字珠玑,话里藏话,露出锋芒,有些内容我还似懂非懂,但这丝毫不影响我走进大师的世界享受文学的魅力!朝花夕拾读后感(9)
这个暑假我看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写的唯一一部回忆录。人们都说鲁迅的文章如匕首,犀利得很,果不其然,书中爱憎分明,把自己的想法表露得淋漓尽致。
初看狗猫鼠,还以为是讲动物的,其实不是。狗猫鼠里十分详细地讲了自己仇猫的原因,这个原因很有趣,竟然是它偷吃了儿时鲁迅饲养起来的可爱的隐鼠,其实隐鼠不是猫吃的,而是他的保姆不小心踩死的,但鲁迅这仇已记下来,不能改变了。
《阿长和真正精彩的在于《父亲的病》,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管人命的实质。
作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总之这本书里倾注了鲁迅的回忆和心血,文章深奥难懂,很多字词都很“奇怪”像骇人(惊骇)、罢(吧)、甚么(什么)这些的,很难理解。虽难理解,但还是推荐这本书,它是中国文学的璀璨的明珠之一,鲁迅也将长活在人们心中。朝花夕拾读后感(10)
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一生所创作的散文虽然为数不多,但是篇篇精彩纷呈,意味深长,在中国文坛上脱颖而出,久盛不衰,其灼灼的光华照耀着每一个用心阅读它的华夏儿女的赤子之心。《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1926年所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的集结,也是他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
这十篇散文读来引人入胜,令人手不释卷,字里行间包含着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但是很多隐晦难懂的地方我还是不能理解透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为我们呈现出的一个丰富多彩的儿童世界。在一块看似毫不起眼的断砖下面可以藏着许许多多的惊喜,长妈妈讲的光怪陆离的故事使小鲁迅信以为真,而他被送进书塾之后调皮捣蛋,好奇心极强的孩子心性还是没有多大改变,喜欢问老师稀奇古怪的问题,喜欢爬到书屋后的花坛去折腊梅,还喜欢捉苍蝇喂蚂蚁……
这是不禁使我联想到了自己脑海中的那些令人难忘的趣事,还记得以前一年级的时候,我随着几个小伙伴在社区花园玩耍的时候发现了一棵光秃秃的、其貌不扬的小树,我们决心好好打扮它一番,让它焕然一新,变得光彩夺目,于是就采摘了许多娇艳欲滴的花朵、青青葱葱的绿草、娇小可人的果实来装点小树,待我们大功告成正沾沾自喜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时,一阵狂风风吹过,花朵青草随风纷纷飘落,果实们也随大势所趋,“咕噜噜”地投入了大地妈妈的怀抱,小树变回了丑陋的样子,狂风过后,只剩我们几人傻愣愣地呆在原地……小时候的我很喜欢观察蚂蚁,发现它们经常搬家,认为它们是不满意自己的房子,于是找了朋友商量着给蚂蚁们造几个“富丽堂皇、美轮美奂”的新房子,我们搬来了很多小石头,搭了几个“迷你堡垒”,还采了几朵花当装饰品,然后拨开草丛“邀请”蚂蚁们搬入新房子,可我们觉得少了点什么,前思后想了一阵后认为是缺少食物,我们为了几只苍蝇东奔西跑,弄得灰头土脸,回到“房子”旁边时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不禁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可爱的小鲁迅,勾起了我对七彩童年甜美的回忆,《朝花夕拾》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过去与故人的怀念、对黑暗的憎恶,这其中的一个个故事还待我慢慢品读,美妙动人的童年乐曲正等我执笔谱写,希望成长之后的我回味过去时,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将自己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咸用最真实的笔调展现给世人。
读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回到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如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年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花朵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采摘,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芬芳,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品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犷,多了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份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花园里无忧无虑的日子,仿佛只有那样的童年才有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花园,知了在这里低唱,蛐蛐也会来伴奏。鲁迅先生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的圆舞中度过的。
从书卷里散发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把我也感染了,或许鲁迅先生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的一切话语虽平淡朴实,炽热的感情却是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少年,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身也曾拥有过无忧无虑的日子,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边游过,掰着手指细数一只、二只、三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伙伴进进出出找自身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能向我认输。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里面的幸福滋味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视,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团圆饭过后,我们都会聚集在自己的空间里,点燃我们早已准备好的小烟火,在火光中奔跑、欢笑、跳舞,体验前所未有的幸福。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这本书给予我的是无限的遥思,勾出了我对童年的怀念,却又给我无限心酸的感觉。鲁迅先生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得承受那么的重担,这是不是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也许正是充满孩子气和无奈的童年,使鲁迅后来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
导语:《朝花夕拾》里作者鲁迅用夹叙夹议的方法,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后记》,是鲁迅唯一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书中有《五猖会》里“我”对儿时急切盼望观看迎赛神节的急切心情及父亲逼“我”背诵诗经时“我”的痛苦感受。有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的故事。《父亲的病》又讲了鲁迅的`父亲因为庸医而误人的故事。
同时也痛斥了当时的社会,不过喜欢的是鲁迅先生的童年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七年级也学过,有喜欢里面的故事情节和优美的语句。“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首先“不必说”就勾起了读者的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兴趣盎然,可见“那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所以,我佩服鲁迅的文字。更羡慕他多彩的童年。
儿时的生活就像一列火车,包厢里满载着我们美好的回忆,无论酸、甜、苦、辣,都是一笔可贵的财富;它又像五颜六色的彩虹,绚丽而多姿。虽然自己的童年没有鲁迅小时候的烂漫,却也无比的有趣。我记得,自己因不认识雪,而用小碗盛了当“奶粉”吃;因爱护一朵无名小花,却把妈妈的金瓜秧给拔掉了;又学小树长高给自己浇水,则让自己发了高烧,这些事情,现在想也真是搞笑,傻得透顶。不过也给我的人生中增添了一丝喜悦,小孩子,哪有不犯傻的呢?说实话,这也是我们一辈子中最纯真、无邪、善良、没有烦恼的时刻,它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也希望我们的家长不会去束缚孩子的自由,锁住孩子的心灵,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也在童年中体会到了自己的感受。给孩子一片广阔的空间吧,他们渴望快乐。
《朝花夕拾》,给了我无限的感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唤醒了我对儿时的眷恋。
《朝花夕拾》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
这些都反映了孩子们追求自由、热爱自然的态度。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下层劳动者善良、真诚、爱孩子、关心孩子,但她有一些迷信的长辈。她的思想和性格中有许多消极落后的东西,这是封建社会毒害思想的结果,表现出当时社会的浑浊和朦胧。
范爱农是一位正直顽强的爱国者,他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非常不满,追求革命。当时,他在辛亥革命后受到重创。它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奴役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返映。人们被黑暗所压迫。他们起义时,经历了许多改革和战争,才有了安定安逸的生活!现在,我们可以在这里幸福地生活了。我们有电视,手机,电脑,各种电器设备和免费的家庭生活。我们不必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或苦难。这些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自己的前身来交换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命。
《朝花夕拾》是鲁迅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挡人民前进、、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c1719王宇蕴
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童年并不无聊。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药草园里无忧无虑的日子,想念那些小虫子,仿佛这样的童年就够了。趁大人神志昏迷,以神不知鬼不知的速度,进入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
“人都到**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我似乎被这本书的纯真感染了。也许鲁迅的文章有某种魔力。他用孩子的眼睛来探索我的内心,激起我的共鸣。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写一篇文章,最重要的是看他的文章是否有情感。老师也曾说过:
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拥抱,在山川中流连,与小昆虫在一起。
读书读书,就像老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里有一种暗自高兴的感觉,说不出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渐远去,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童年并不无聊。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药草园里无忧无虑的日子,想念那些小虫子,仿佛这样的童年就够了。趁大人神志昏迷,以神不知鬼不知的速度,进入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我似乎被这本书的纯真感染了。也许鲁迅的文章有某种魔力。他用孩子的眼睛来探索我的内心,激起我的共鸣。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写一篇文章,最重要的是看他的文章是否有情感。老师也曾说过:
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拥抱,在山川中流连,与小昆虫在一起。
读书读书,就像老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里有一种暗自高兴的感觉,说不出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渐远去,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五猖会》,描写了儿时要去看五猖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得不得了。正要出发,父亲命令他背书: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一盆冷水把他的兴致全浇灭了。
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鲁迅回忆道: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不知同学们觉得怎么样,我每次重温这些文字,都感同身受,佩服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忌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我们的父母,我们的老师,真该反思反思了。这就是《朝花夕拾》。
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一篇《后记》,是鲁迅唯一一本散文集;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的生活经历与体验的文字,是记叙文,是回忆性散文。我们已经学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了,难道你不想再读读其余的几篇吗?比如《狗·猫·鼠》?
现在我们周围到处都是这类的“宠物”了——当然只限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请随便翻翻吧,看看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感情,以及关于他们的故事吧。还有《二十四孝图》开头就是:“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的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我们写文章,敢于这样不顾利害。大胆地直抒胸臆吗?
鲁迅生活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xx家,遭逢社会的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因此他写的虽是个人生活,却具体生动地凸显了当时中国的风***会情况,如家庭怎样教育子女,孩子读什么书,旧的书塾和新的学堂是怎样的,留学日本受到的歧视和正直的老师对他的关爱,乃至革命风气等等。由于鲁迅执着与生活,洞察人情世故,而且犀燃烛照,时时发表卓异的见解,如在《二十四孝图》中以“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出于儿童的心理;在《藤野先生》中,藤野先生“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的评析,今天读来,依然精辟却不失生气。《朝花夕拾》不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却写了很多少年儿童的事。
同学们尽可以随便翻翻。待你长成大人,有了自己的人生阅历,回忆所及,再来细读,我敢说,你一定会温故而知新,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地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这说的不正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吗?鲁迅先生在晚年的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时,想必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他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的绚丽,同时也没有那么乏味。
“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思妙想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以及“一副媚态”的猫……处处都体现出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趣味盎然,生动活泼。这也是为什么我至今还是这么喜欢鲁迅先生的这本书的原因。
初读《朝花夕拾》时,你不觉得它像一本名著一样深奥莫测,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虽然没有特别优美的诗句,但却直击了我的心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童年的理解。就好像鲁迅就坐在我旁边,向我诉说他的童年。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因为我羡慕在百草园中的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在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突然回到了在小学的时光。我的老师也和私塾先生一般严厉,每当读到这我就不禁打了个寒颤,但同时我也知道老师是为我好,私塾先生是为了鲁迅先生好。但在书中我能感受到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可是,真的有用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也渐渐远去,只留下了朦胧的记忆。可能我到了鲁迅先生写下这部散文集的年纪,已经忘了童年了吧。
《狗.猫.鼠》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1、 钦佩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和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使用了被讽刺人的话(我不知道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所以我不会详细解释这一点)。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
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简洁的文字、有趣的传说、有趣的语言,将引导我走近鲁迅,走近他的脑海。
《阿长与山海经》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与长母相处的情景,展现了长母的性格特征。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首先介绍了人们对龙母的称谓、称谓的由来、长相的特点以及龙母的一些不良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龙妈妈是一个经历过苍桑的人。在这里,她不仅写下了自己的迷信和麻烦的礼节,也凸显了自己的伟大。别人拒绝做或不能做的事,她都会成功。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看完这篇文章,不难发现,这样一个典型的龙母艺术形象是独特而非凡的,同时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和颓废的事实。这篇文章的作者蕴含着爱与同情,让我们回到单纯的时代,去关爱身边的一个人。
《二十四孝图》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
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那些煞费苦心“修饰”出来的完美的、让人们去膜拜敬仰的神像,是不能打动人心的。真正能让我们这些在柴米油盐间折腾着的普通人感动的,永远是那些平凡的英雄,那些有过懦弱、有过自私、有过犹豫,然而最后选择了勇敢、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坚定的人。
志愿去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不后悔吗?难道从没有在静夜里独自流下过泪吗?难道没有抱怨过当地不可想象的艰苦条件吗?
难道没有在遇到挫折遇到困难时,萌生回家的念头吗?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温暖着那块贫瘠的土地。
那些坚持廉洁原则的干部不羡慕别人的富裕生活吗?难道没有在贿赂面前感到一丝的犹豫?面对着清苦的生活,难道没有过委屈与不甘?
面对妻子、孩子、亲友的抱怨,是不是没有道歉,也没有沉默?我想,这些都是有过的。然而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清廉,守着自己的良心,不图那个“廉洁”的虚名,只求仰不愧天,俯不愧地。
那些为人们所称颂的英雄们之所以崇高,不是因为他们的“完美”,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缺陷,以及与缺陷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正是他们的缺陷是他们离我们如此之近,以至于我们看不到他们的脸,他们战胜了自己的缺陷,成就了他们的崇高。
为什么总是要把人“神化”呢?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像,真的比混迹于芸芸众生的“人”更有感染力吗?恐怕不见得吧。
失去了真实失去了亲切的典范和偶像,立刻便敛去了那温和的笑容,换上一副拒人千里的面孔。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五猖会》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从孩子的玩皮、天真幼稚中抹去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无常》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父亲的病》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的前辈真的很伟大,所以我要推翻第二段关于中国共产党问题的观点。从这篇文章来看——根据这篇可以理解的文章的分析,鲁迅的前任并不是那种痛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很多讽刺让人们知道他的错误,比如这件事,他骂了吗?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可惜,这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在大喊大叫,批评当时的封建腐败社会!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对于社会流浪,欺骗,我们必须与他们战斗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雷电交加,惊醒了熟睡的人们,使我们震惊。
鲁迅是一位我们都很喜欢的作家。他也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晨花夕阳》是我们学过的一部作品。原名为《重温旧事》,包含10篇关于鲁迅童年和青年生活的文章。这应该是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因为它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从文章的表面来看,鲁迅似乎使用了一些温暖的字眼。事实上,他把愤怒藏得更深了。有人说软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只是想达到这个目的
在《早晚》中,鲁迅使用了大量的反差和讽刺。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在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个衣着随意的人。“据说藤野先生的衣服太模糊了,有时他忘了打领结;冬天是件旧外套。”。但藤野对自己的工作非常认真。如果血管有点移动,也应该指出。他写下了藤野先生的高尚品质和鲁迅对他的钦佩。此外,藤野先生对中国学生的平等待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还有一个特点,我也对他们印象深刻。是严太太。她出现在父亲的疾病中。在“父亲”去世之前,她让鲁迅给他的父亲打电话。因此他“平静的.脸”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有点痛。后来,当“父亲”去世时,我“觉得这是我对父亲最大的错误”“严太太对其他孩子很好,但对鲁迅不好。她鼓励他吃冰,并说服鲁迅偷了他母亲的珠宝并把它卖掉。鲁迅表面上赞扬了她,但实际上心里恨严太太,语言朴素,人物形象生动,童年故事丰富而有意义,晨花和日落抨击囚禁人民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解放人类”的愿望。
朝花夕拾中的十篇小故事,都个有各的美的瞬间,和真诚的缅怀情感,记述着鲁迅先生在人生中体悟到的情感、和当时社会上的虚伪和残酷。
文中的长妈妈虽有愚昧迷信的一面,但她身上朴实商量的爱!无常虽是一只鬼,但他也拥有着人的情感!当中有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有的让我回味无穷,我又能体会到当时社会的虚伪和残酷,也同样喜欢上了里面那深刻的故事情节……
当我读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不禁又读了第二遍,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幻想着“百草园”里面的无忧无虑,充满欢乐的小鲁迅,和整天陪伴的那野花野草、小鸟昆虫……回想着自己的童年,仿佛也是那样的精彩。
文中鲁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天真烂漫,引起我们的共鸣。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与我们小时候很像。现在,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奋斗,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挣扎.但当我们想起孩提时代,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又多次感叹,如果还是个孩子,多好!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依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在寂寞是我们还是会惦记那幼稚的游戏,在偶然我们还是会亲近自然,真希望那一刻,时间可以停留,自由自在的享受!
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不禁让我抚书轻叹,鲁迅不愧为一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笔锋如刀,言语幽默而辛辣,分析精辟;一针见血,他对当时社会不公现象的批判让当政者如“骨鲠在喉”既吐不出也咽不下。
在《狗、猫、鼠》中的一段让我叹服“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结合现实世界,这段话难道还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充满童真又让人身同感受的《五猖会》中,最后一句话,让我沉思和玩味。书中写到“我至今,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有学者说,鲁迅以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落脚点,表现了父亲对子女心理的无知和分离,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非理性。但这种非理性在我们当代的学生身上还是会发生吗?我们是否应该像鲁迅一样,为这些非理性和内心的不满而呐喊?
但我不会,这是得益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一句简单的“虎毒不吃儿”可证明一切。也许我们会像鲁迅一样对父亲的严厉和冷漠不理解,但几千年以来“学而优士”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严厉,也许鲁迅不会是一代文学家,也许他只是一个没有学问也不知道怎么做的富家子弟,或者像祥子这样一个只努力工作的人。
与鲁迅的童年相比,也许我们更不幸。在千变万化的高分和“赢在起跑线上”的口号下,谁不拿好成绩、好文凭作为进入社会的王牌?在先进技术和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谁愿意考虑没有好文凭的后果?
也许他们父亲的冷漠和严厉只是他们作为父亲的责任。鲁迅的《朝花夕拾》的确有着许多让我们借鉴、学习和深思的地方。
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贯彻公司的各项指标,我们要从很多的方面来撰写我们的方案制定方案时我们要注意阶段性目标的实施。写好一份工作方案需要我们注意哪些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2025好心眼巨人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好心眼儿的巨人》的小说,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创作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巨人抓走了一个名叫索菲的小女孩。因为索菲半夜睡不着,起来关窗帘,正好看见了巨人。顺便解释一下:巨人是不能被人看见的,因为他是一个巨人,所以他们只能夜间来到城市,没有一个人可以看到他们。如果哪个人看到巨人,就可能会报警,让警察去抓那些巨人们。索菲碰巧就看到了他,为了巨人自己不被暴露,才把索菲抓回他居住的山洞。还好,他就是好心眼儿的巨人。索菲当时非常害怕,一位好心眼儿的巨人要吃掉她呢!谁知好心眼儿的巨人并没有吃掉她,而是把索菲当成朋友。好心眼的巨人说:“我不吃人,我是位好心眼儿的巨人,在巨人国里只有我一个人不吃人,其它的九个巨人都吃人,都比我高好几倍。”索菲听了,才安下心来。以后的日子里,索菲一直得跟着好心眼儿的巨人,因为好心眼儿巨人说如果她回去,害怕她把巨人的事情报给警察。好心眼儿巨人居住的洞外面有几个吃人的巨人,索菲看到后很气愤,她不想看到那么多人被巨人吃掉而没人去管。但是她又阻止不了那些巨人们,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她和好心眼儿的巨人夜里到达了王宫,清晨,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英国女王,让女王的部队去抓那些吃人肉的巨人,最后吃人肉的巨人全被抓住了。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那个好心眼儿的巨人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他幽默可爱,他没有上过学,只靠一本字典来认字。他说起话来总是颠三倒四,比如他说“辟啊扑”,就是放屁的意思,“呼呼香”就是睡觉的意思,把直升机说成了“吃剩鸡”……真让人笑破了肚皮!那些吃人肉的巨人,让人觉得他们既邪恶又让人恶心。他们总是吃人类,连小孩子也不放过,真是太恨人了。最终,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读这部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真诚、善良,这样才会受到大家的欢迎,交到更多的朋友。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从中我们可以吸收新的思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读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好心眼巨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刚看了几页,就被这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姑娘索亚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亚,便把她用毯子包起来带出了孤儿院。索亚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亚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一共住着10个巨人,其他9个巨人都比他高大得多。其他的巨人都吃人(他们都叫人‘豆子’),只有这个巨人除外,于是他就有了一个绰号:好心眼巨人。索亚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两个人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豆子的.巨人也都有自己的外号:如吃人肉块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等等,它们共同的爱好就是吃人。而好心眼巨人却不是,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制作美梦,送给小朋友们。后来,好心眼巨人和索亚都烦透了吃人的巨人,他们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最终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这部小说情节非常刺激,扣人心弦,使人很想一直看下去。看完这本书,不仅觉得它精彩,更让人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却能出淤泥而不染,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些可怕,但是接触的时间久了,却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被巨人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的品质所感动。
《好心眼巨人》告诉我,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且,我们应该对每个人都多一些理解与宽容,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相处的更加融洽。要记住,不要被外表所迷惑,心灵的美永远高于外表的美。
经典润心灵,读书伴成长
聊城经济开发区麻庄小学三年级高亚楠指导教师:梁玉新暑假期间,我阅读了许多的文学作品,有凡尔纳的《地心游记》、《神秘岛》,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历险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著作。这些名著不仅丰富了我的暑期生活,也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
我的文学水平从阅读欣赏到感知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其中最有趣的一本书是英国著名幽默童话大师罗尔德·达尔创作的《好心眼巨人》,每当想起故事中的情节就令我忍俊不禁,对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幽默感敬佩不已。
故事的内容是一个名叫索菲的小女孩一天晚上无法入睡就从窗口向外远眺,竟意外看到了一个有两只巨大耳朵,身高约24米的大巨人,他正把捕捉来的好梦放在一支长长的小号里,顺着窗口吹给孩子们。索菲被这一幕吓坏了,她的心紧张地砰砰直跳。更重要的是,巨人抓住索菲,逃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巨人的国家,这甚至没有在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上标记。
天哪!巨人国里生存着许多可怕的巨人,他们身高50米,有吃人肉的、有喝人血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爱好——吃人。看到这让我毛骨悚然。这个巨人会吃苏菲吗?
带着好奇和期盼我继续读,原来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好心眼巨人,巨人国里独一无二不吃人的巨人,我的心里豁然开朗,期待着他如何同那些坏心眼巨人作战,接下来,好心眼巨人和索菲以及英国女王联合起来历经千辛万苦,用勇敢和智慧将巨人国里吃人的巨人都抓了起来,巨人国里恢复了无忧无虑的生活。故事里说:当索菲把一根大头针插入食人巨人的脚时,他疼得跳了半天。善良的巨人吓了他一跳,说:
“你被一条可怕的毒蛇咬啦,你要中毒拉”!吃人巨人立刻向婴儿一样乖乖听话,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想不到这个庞然大物竟害怕一条小小的毒蛇,真是胆小如鼠,外强中干!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了生活中的幽默和乐观,也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大家团结一心,用智慧和勇气,正义最终能够战胜**。善良的好心眼巨人最后还学会了写书,写给同学们看的有趣的书,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更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希望你们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让文学名著陶冶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更加勇敢坚强。
这本书讲的是索菲和好心眼巨人一起的一段经历。
在“巫师出没时刻”好心眼巨人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地方。他把捕捉到的梦放在一个长喇叭里,悄悄地从窗口伸进去,轻轻地吹着
没想到小女孩索菲什么都看到了,于是梦幻般的故事开始了。
好心的巨人把索菲带走,跑了一整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皇家空军巨人国家的地图上都没有标记的地方。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块巨人、嘎吱嘎吱的嚼骨头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喝血巨人...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后来,索菲和好心眼巨人不愿意跟他们一样残忍的吃人,不愿意同流合污,想方设法的离开了那里,逃出来后走着走着他们被眼前惊呆了,一派豪华景象,还有好多好多的士兵,原来他们到了王宫,正当索菲和好心眼巨人还在着迷于眼前的繁华,突然被士兵们围住强行抓住,他们把好心眼巨人当做怪物猛兽给关了起来,还挂了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
请勿给巨人喂吃的!预备活活把好心眼巨人饿死。
我认为好眼巨人是一个善良而可爱的巨人。他不同于巨人王国里那些可怕而**的巨人,索菲也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待事物,需要分析具体问题,不要盲目固执己见,学会观察,学会区别对待。
如果你看的不过瘾可以去找它读一读哦。
经典润心灵,读书伴成长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许多的文学名著,有凡尔纳的《地心游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马克.吐温《哈克贝利历险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郁雨君的《会跳舞的雀斑》,这些名著不仅充实了我的寒假生活,而且让我的文学水平从阅读欣赏到感动感悟有了很大提高。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为英国著名幽默童话大师罗尔德.达尔创作的《好心眼巨人》,每当想起故事中的情节就令我忍俊不禁,对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高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幽默感敬佩不已。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索菲的小女孩一天晚上无法入睡就从窗口向外远眺,竟意外看到了一个有两只巨大耳朵,身高约24米的大巨人,他正把捕捉来的好梦放在一支长长的小号里,顺着窗口吹给孩子们。索菲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心紧张得砰砰跳。更重要的是,巨人抓住索菲,逃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甚至没有在皇家空军的大国地图上标记。
天哪!巨人国里生存着许多形式各样的可怕的巨人,他们身高50米,有吃人肉的、有喝人血的、啃姑娘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爱好-----吃人。看到这让我毛骨悚然。这个巨人会吃苏菲吗?
带着好奇和期盼我继续读,原来他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好心眼巨人,巨人国里独一无二不吃人的巨人,我的心里豁然开朗,期待着他如何同那些坏心眼巨人作战,接下来,好心眼巨人和索菲以及英国女王联合起来历经千辛万苦,用勇敢和智慧将巨人国里吃人的巨人都抓了起来,巨人国里恢复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当索菲把一根大头针插入食人巨人的脚时,他痛苦地跳了半天。善良的巨人吓了他一跳,说:
“你被一条可怕的毒蛇咬啦,你要中毒拉”!食人巨人向婴儿一样听话。看到这个,我笑了。我无法想象这个巨人害怕一条小毒蛇。真是胆小。外面很强,中间很弱!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生活中的幽默和乐观,我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团结起来,用智慧和勇气,正义最终可以战胜邪恶。善良的眼巨人终于学会了写书,一本有趣的书供学生们阅读。我不能放弃这本书,还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学生。希望大家能从中找到乐趣,让文学经典陶冶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更加勇敢坚强。
《好心眼巨人》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作家的作品,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姑娘索亚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当巨人找到索耶时,她用毯子把她裹起来,带她走出孤儿院。
索亚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亚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有十个巨人,另外九个比他高得多。
其他的巨人都吃人(他们都叫人‘豆子’),只有这个巨人除外,于是他就有了一个绰号:好心眼巨人。
这本书的情节非常激动人心,使人想一直读下去。读完这本书,这本书不仅精彩绝伦,而且是一个令人钦佩的巨人: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却能够走出泥潭而不被玷污,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成为一个好巨人。
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些可怕,但是接触的时间久了,却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被巨人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的品质所感动。
《好心眼巨人》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因为以前我很看过他写的另一部作品《女巫》,所以今天就满怀好奇的把这一本书抱回了家阅读。
刚看了几页,我就被这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姑娘索亚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亚,便把她用毯子包起来带出了孤儿院。索亚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亚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一共住着10个巨人,其他9个巨人都比他高大得多。其他的巨人都吃人(他们都叫人‘豆子’),只有这个巨人除外,于是他就有了一个绰号:好心眼巨人。
索亚一直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两个人由此至终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豆子的巨人也都有自己的外号:如吃人肉块巨人、啃姑娘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等等,它们共同的爱好就是吃人。然而好心眼巨人却不是,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也坚决不吃人,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制作美梦,送给小朋友们。
后来,好心眼巨人和索亚都烦透了吃人的巨人,他们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最终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
这部小说情节非常刺激,扣人心弦,使人很想一直看下去。看完这本书,我不仅觉得它精彩,还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他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却能出淤泥而不染,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从书中内容和插图了解到,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些可怕,但是接触的时间久了,却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被好心眼巨人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的品质所感动。
在学习生活中,我也认识一个有这种品质的人,她就是我们班的—-陈老师,她既是我的班主任,又是我的数学老师。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觉得她很和蔼,但是当我看到她给我们布置这么多的作业(其实也不是太多了),而且她讲课的时候又凶,对学生更是非常严厉。这样我的心里就产了一些讨厌的心理了,可是,讨厌归讨厌,BUT我的数学成绩却每次都是满分。我知道陈老师这样做,其实都是为了我们好,现在我知道了她的用心良苦。虽然陈老师相貌并不美,但是她在我的眼里的确是美丽极了。
《好心眼巨人》告诉我,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且,我们应该对每个人都多一些理解与宽容,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相处得更加融洽。要记住,千万不要被外表所迷惑,心灵的美永远高于外表的美。
当我拿起罗尔德.达尔笔下的《好心眼巨人》这本梦幻童话书时,心想:童话故事里的巨人不都应该是**的,怎会好心呢?带着怀疑和渴望**的心情,迅速翻开书本。
在“巫师出没的时刻”,一个叫索菲的小女孩,发现了好心眼巨人,看见他把捕捉来的甜蜜的梦放在一个长长的小号里,伸进孩子们睡觉的窗子,把梦吹进去……好心眼巨人把索菲抓走,把她带到一个连地图上都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巨人国里有各种可怕的巨人,他们的共同爱好就是吃人,但只有善良的好心眼巨人不吃人,只吃一种难吃得不能再难吃的大鼻子瓜。索菲和眼巨人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恨的食人巨人。
看完之后,我觉得《好眼巨人》和《索菲》的故事太激动人心了。为故事的惊险情节大叹不已,为好心眼巨人和索菲的智谋大为赞赏,为好心眼巨人的行为大开疑惑。有了好眼力巨人和索菲,我经历了一次神奇的冒险,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
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动脑思考,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也要勇敢地去面对困难。
这使我想起了我的写作历程。从幼儿园进入小学,刚开始也许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慢慢地觉得不是那么有趣了,特别是写作,看图说话,三言两句,好像很简单,就能蒙混过关了。但是一个学期已过,看着
同学们都进步了,我还是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信心一去不复返,读书的乐趣也消失了。直到有一次,
老师在课堂上读了别的
同学的范文,好生羡慕又好失落,好生嫉妒又好自卑,我是不是遇到难题了,再不拯救就是我的困难了,我是选择在它面前低头还是想办法去攻克它。这时
妈妈及时给了我指导和信心,首先我克服了心理上对写作的恐惧,想出的方法:每天抄写一段文中的精彩句子,到仿写句子;看**,写三个句子。在句子中加形容词和动词;记一件今天的事三句话,到描述事情的经过。首先从写得句子多了,文章长了,后来文章分层次分段落了,我的方法有效了,我在写作上进步了,我的文章也能被
老师把读书当成全班的楷模,我没有选择退缩,敢于想办法战胜它,战胜自己。现在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也许我没有书中的好心眼巨人和索菲那么有勇有谋,但我选择困难面前不低头,困难不可怕,方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信心和智慧,任何困难将迎刃而解。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的巨人》。小女孩索菲被一个天天吹梦,高达24英尺的巨人抓到了巨人国。在山洞里的谈话让索菲知道,他是一个举世无双的好心眼的巨人,而且只吃一种难吃的大鼻子瓜。其它九个都是身材高大,面目狰狞,白天闲得无聊,晚上到处抓人吃的坏巨人。后来,好心眼的巨人与索菲一起,让英国女王把坏巨人抓起来……
这本书处处惊险刺激,扣人心弦。有一次,九个坏巨人竟然把同胞——好心眼的巨人抛来抛去,当球踢,可怜的索菲在口袋里转的头晕脑胀,差一点掉的地上。读到这儿时,我吓得浑身发抖,心提到嗓子眼儿。
这本小说不但惊险刺激,还不是让人开怀大笑。好心眼的巨人只靠一本字典识字,所以经常出现滑稽的语言。如:“呼呼香”,是睡觉的意思,把直升机叫作“吃剩鸡”。这些有趣的`名字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体会到他的可爱幽默。
我更佩服的是好心眼的巨人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在巨人国这样恶劣的情况下,竟能保持纯洁善良的心地,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报复那九个坏巨人。
好心眼的巨人心地善良、纯洁,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能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如果人人都这样,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啊。
听到巨人两个字,也许是我们的童话故事里诠释的大概都是坏的角色,可是今天我要说任何事、任何人都会有好的和坏的两面,这几天我就看了一本有关于巨人的书,名字叫《好心眼的巨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大家肯定会一目了然了。
《好心眼巨人》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这本书讲的是:“在巫师出没的时刻,有一个巨人抓了一个叫索菲的女孩子,但是这个巨人没有吃了这个女孩子,他们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巨人国。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块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喝血巨人、屠宰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后来,好心眼巨人和索菲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把那些可怕的吃人巨人都给消灭了。并且最后好心眼巨人还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有了一头大象,还当上了作家。”
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作者罗尔德。达尔是一个充满了正义感的人。而好心眼巨人经常会遭到那些吃人巨人的嘲笑,让好心眼的巨人饱受冷落和孤零。而在索菲的帮助下,巨人勇敢的决定与邪恶作斗争,最终邪恶战胜不了正义,好心眼巨人胜利了,而那些坏巨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正义从弱逐渐强大,而邪恶慢慢的变得渺小,所以我决定今后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做一个善良、正义的好人,也要帮助那些走向歧途的人回归到正能量。今后自己要以身作则,中一个充满正义感的好人。
我一直很喜欢罗尔得·达尔的书。一看到这本《好心眼儿巨人》,就爱不释手,立刻买回来拜读。
刚一看书名,就吸引了我。故事讲述了一位小姑娘,在一个深夜发现了一个大巨人,同时巨人也发现了她,并把她抓走了。一开始,由于巨人总谈论吃人的事,所以这位小姑娘十分害怕,唯恐自己被吃掉。但是,她与相处久了以后,感觉巨人虽然长相丑陋,甚至十分可怕,但是心眼儿还是挺好的。而且从巨人口中得知:其它九个巨人比他高大、威猛的多,他们全都吃人。而唯独他从不吃人。
其他巨人喜欢吃人,而这个巨人不但不吃人,还自己调制出各种梦境,每天晚上给小朋友送上美梦,让他们在梦中得到快乐。小姑娘越来越喜欢这个好心眼儿巨人,他俩成了知己。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俩烦透了其它九个高傲、恶毒、丑陋的巨人。这些巨人无恶不作。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姑娘总想为民除害。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让好心眼儿巨人给英国女王吹梦,寻求女王帮助,最终与女王联手,里应外合,打败了九个吃人巨人。把他们囚禁起来,拯救了人类。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好心眼儿巨人的敬意油然而生:他竟能在如此多坏人的环境中,不受他们的影响,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出污泥而不染。
文中的小姑娘索菲也十分勇敢,机智聪明。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就是:不管身处什么样的环境,要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且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前几天,妈妈给我借了一本书,书名是好心眼巨人,我拿到这本书心里就在想:这本书到底写的是啥意思,巨人是什么样的呢!于是我翻开了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心眼很好的巨人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苏菲,为了拯救天下所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像国王讲述所发生的一切恐怖事情……在巫师出没的时刻,会发生什么呢?
在一个安静的夜晚,苏菲被一个巨人抓走了,到了巨人的住处,她发现了很多不知道的事情,居然还有九个比巨人还要大上二倍的吃人巨人,他们到各个国家去吃人,真的好恐怖,幸好有个好心眼的巨人,好心眼巨人说,他们每天晚上都出去吃人豆子,苏菲说:我们可以阻止他们吗?
要怎样去做呢!菲说:我有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报告给国王,好心眼巨人是收集一些好梦,每晚都到小朋友们的窗前把好的梦,用管子吹进小孩的屋里,让他们都做一个好梦,苏菲说:我们可以把他们吃人的事情,还有你和我,所有恐怖的事情都放到梦里,把这些梦吹到国王那里,这样国王就知道了,于是他们就开始动起手来,国王真的梦到这些事情了,被梦惊醒了,太恐怖了,国王派了九架飞机出发了,当他们见到那些巨人的时候,个个都胆站心惊,他们真的是太大了,在好心眼巨人的帮助下,终于把吃人的`巨人都抓住了,后来,国王给苏菲和好心眼巨人她们每人一个住房,所有的小朋友跟大人,都很喜欢好心眼巨人,我也很喜欢他,我在想,难道我们做的梦也是好心眼巨人带给我们的吗?
《好心眼巨人》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所以满怀好奇的将这一本书抱回了家。
刚看了几页,我就被这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姑娘索亚在街道上看到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亚,便把她用毯子包起来带出了孤儿院。索亚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亚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一共住着10个巨人,其他9个巨人都比他高大得多。其他的巨人都吃人(他们都把人叫做人‘豆子’),只有这个巨人除外,于是他就有了一个绰号:好心眼巨人。
索亚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两个人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豆子的巨人也都有自己的外号:如吃人肉块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等,它们共同的爱好就是吃人。而好心眼巨人却不是,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也不吃人。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寻找美好的梦。后来,好心眼巨人和索亚都恨透了吃人的巨人,他们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最终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
好心眼巨人读后感(一)
在伦敦的大街上,一个叫索菲的女孩碰巧看到了一个又黑又瘦又高的巨人的故事的主人公。他绑架了索菲,并将带她回巨人国。
故事发生在一个月光下的夜晚。这是一个多么宁静的夜晚。突然,一道黑影划破了整个夜空,一声尖叫,一双大手,接着就是难忘的冒险。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不得不产生一连串猜疑和惊叹。好心眼儿巨人为什么要偷索菲?
他为什么又要在巫师出没时刻现身?他那又细又长的小号里装的是什么?他要索菲做什么?
好眼巨人把梦中捕捉到的好梦吹喇叭给熟睡的孩子们听。可是没想到,小女孩索菲把这一切全部都看见了,但好心眼儿巨人的神奇耳朵听见了索菲的紧张心跳,他带走了索菲。索菲不但没有被巨人吃掉,反而和巨人成了朋友,他们去了奇妙的世界捕梦,其中,最可怕的是除了这个好心眼巨人外,其他巨人都爱吃人豆子(也就是人类),后来好心眼巨人想方设法和女王一起把吃人的巨人抓了起来,把他们终身困在了大洞里。
最后,这个好眼巨人得到了一头大象,甚至找到了他喜欢的职业,那就是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想: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幸福的生活。
好心眼巨人读后感(二)
我一读到几页,就被故事的曲折所吸引。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天晚上,孤儿院的小女孩索亚在街上看到了一个拿着大喇叭的可怕巨人。
当巨人找到索耶时,她用毯子把她裹起来,带她走出孤儿院。索亚害怕极了。但是后来,索亚发现这个巨人心眼挺好的。
在他们的巨人王国里,有10个巨人,另外9个比他高得多。其他巨人都吃人(他们被称为人豆),除了这个巨人,所以他有一个绰号:好眼巨人。
索耶住在善良的眼巨人的洞穴里。他们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豆子的巨人也都有自己的外号:如吃人肉块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等等,它们共同的爱好就是吃人。
但好心的巨人不是。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为孩子们做梦,给他们。后来,好眼巨人和索耶厌倦了这个食人巨人。他们团结了女王,运用集体智慧,最终击败了可恶的食人巨人。这部电影的情节非常激动人心,让人一直想看。
看完这本书,不仅觉得它精彩,更让人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却能出淤泥而不染,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些可怕,但是接触的时间久了,却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都会被巨人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的品质所感动。
《好心眼巨人》告诉我,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而且,我们应该对每个人都多一些理解与宽容,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相处的更加融洽。记住,不要被外表弄糊涂。心灵的美总是高于外表的美。
好心眼巨人读后感(三)
你相信世界上有巨人吗?你相信十个中有九个是吃人的巨人吗?好心眼儿巨人是其中一个,他总来都不吃人豆子,哦,这是巨人国称呼人的方式,很怪吧!
你知道大鼻子瓜吗?好心眼儿巨人就在巨人国吃这个东西,他说这个东西的味道像臭鱼、烂肉,难吃极了!你知道一个叫索菲的小女孩吗?
她和好心眼儿巨人发生了一些稀奇的事
晚上,索菲睡不着孤儿院的床。突然,一个凶猛的怪物看见了索菲,索菲看见了他。他就是好心眼巨人。他把索菲带到了巨人国,一起吃臭臭的大鼻子瓜;一起来捕捉梦;一起来噼啊扑;还一起来教训吃人肉块巨人,让他做一个非常可怕的梦。
得出一个结论:他们成了好朋友。
好心眼儿巨人和索菲不想让那些可怕又可恶的巨人来吃人,索菲让好心眼儿巨人给英国女王拖一个梦,索菲和好心眼儿巨人配置了一个他们的经过的梦,并让索菲真的坐在王宫的窗户上,以便让女王知道这是真的。接下来就是麻烦的捕捉吃人巨人的工作了。
他们用结实的绳子把他们绑起来,然后把他们吊到英国,放在500英尺深的坑里。他们每天吃着又臭又恶心的大鼻子瓜。这位好心的巨人被任命为吹梦部长。他可以继续为孩子们做梦。女王还给了他一座大房子。索菲有一座漂亮的小房子,就在大房子旁边。
做一个人,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能经得起起伏的好人。做一个这样的好人才能以后事事顺利!
好心眼巨人读后感(四)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好心眼巨人》的书。它的作者是世界著名的幻想大师罗尔达·达尔。
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个巨人国,共十个巨人靠吃人生活。但是有一个巨人叫做善眼巨人,从不吃人。他是一个捕捉梦想的巨人。当他抓住他们,他就把他们打给别人。有一次,当他在吹梦的时候,他发现一个小女孩看见了他,于是他带着这个小女孩去了一个巨大的国家。
他们一同想办法吧吃人巨人捉住。
当我读完这本《好心眼巨人》的书,我觉得好心眼巨人很善良,也非常勇敢。他不会因为其他的那些巨人比自己高一倍、比自己胖一倍、力量比自己大一倍,就害怕他们。好心眼巨人还非常非常的聪明,他从来都没有上过学,别人也没有交给他写字,而是用一本借来的一本书,看了好几百遍。
自己努力学习,学写字。最后,这位心地善良的巨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写下了许多散文和书籍。
大家都看过罗尔德。达尔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现在《好心眼巨人》正在向你款款走来。
在巨人国里,一共有十个巨人,其中九个吃人巨人。有喝人血的巨人、吃人肉的巨人、吃人内脏的巨人、屠宰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吃人。但这十个巨人里只有一个巨人例外他就是好心眼巨人,好心眼巨人是一个只吃豆子和大鼻瓜,不吃人。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巫师出没的地方,一个小女孩索菲被一个巨人放在袋子里,抓走了,但这个巨人却没吃它。而是跑了大半个夜,最后来到了巨人国。巨人国中,有九个可怕的巨人,最后,好心眼巨人和索菲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把那些可怕的吃人巨人捉住了,天天喂它们吃恶心的'大鼻瓜。”
我最喜欢其中的索菲,因为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很聪明勇敢。
作者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带着一脸坏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哪里,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的屋子说:“我走累了,我可以进来喝杯茶吗?”就这一句话都会让孩子们为之疯狂、尖叫。因为他就是罗尔德。达尔!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