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关于问责的问题需要进行通报。下面好工具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问责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行政问责制度
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库车县地震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地震局的实施细则。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州政府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我局成立以屈红刚副局长为组长,阿依古丽、欧家理、许燕为成员的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四项制度的实施;加强领导,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个成员负责人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按照盛州政府的要求,认真在机关内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一办法三制度”,把思想统一到盛州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深刻认识实施“一办法三制度”的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时完成。提高管理处的形象和公信力,为建设服务型的管理处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行政问责
(一)问责对象
地震局正副局长及其他干部职工和实施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问责事项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2.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即: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的;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者不依法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监管的;干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干预行政执法、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的。
3.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对群众、对社会、对上级、对下级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4.不求进娶平庸无为。即:对处领导班子和局领导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5.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总是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编报虚假数据,虚假成绩欺骗上级和公众的;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
6.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
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对下级部门和企业的请示汇报和反映解决的问题,不及时研究解决、不明确回答,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群众的上访检举、控告、申诉不接待,不依法受理,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有上述行为发生的坚决实行问责。
(三)问责方式
1、(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采用(6)项至(10)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州监察局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问责情形: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从重处理的情形: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
4、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
减轻问责。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可免予问责:(1)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能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3)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职责的。
(四)问责程序:1、地震局领导班子及处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3、巡视(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4、新闻媒体的报道;5、其他渠道反映的。
反映情况存在的,由初步核实的干部职员员向地震局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由地震局局长或者副局长决定启动问责程序,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其他成员及有关部门组成县地震局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提请暂停其职务的建议。
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调查组一般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管理处领导班子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调查终结后,由地震局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问责情况应
及时告知提出问责批示、建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被问责的行政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地震局领导班子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地震局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2、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3、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消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各市县、经济开发区工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xx市工商局在开展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海鲜大排档欺客宰客违法行为整治中,由于监管和督查工作不到位,造成海鲜大排档欺客宰客事件频发,游客投诉不断,并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严重损害了工商形象。
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河东分局在整治旅游市场环境中,对辖区内海鲜排档、购物点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当,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工作责任不落实。
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凤凰工商所和河东分局大东海工商所在辖区海鲜大排档的监管中,巡查工作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辖区内海鲜排档落实规范经营制度督查不力。
xx市工商局崖城工商所、xx县工商局英州工商所和xx县工商局九所工商所在农药市场监管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农药经营户实行一卡一帐的监管和对省局制定的“五个不放过”执行不到位,在监管上出现漏洞,给高剧毒农药流入市场造成可乘之机,“毒豇豆事件”反映出工商部门对农药市场监管不力,教训是深刻的。
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农药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其他市县(区)工商局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与当前开展的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和全省工商系统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与省局对干部队伍严格管理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为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好旅游市场环境整治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省工商局决定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上述有关当事人进行问责:
1、责成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蔡仁武同志、副局长冯强同志分别向省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2、责成xx市工商局河西分局局长邓可贵同志、河东分局局长符利同志分别向xx市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3、给予xx市工商局崖城工商所所长王裕州免职处分;zhe135.com
4、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所长苏良军做出责令辞职处分;
5、对xx市工商局大东海工商所所长叶春雄进行诫免谈话;并责令向xx市工商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
6、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副所长何军、大东海工商所副所长罗开奇进行诫免谈话;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7、对大东海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陈儒、李铭坤进行诫免谈话;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8、对xx市工商局凤凰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董开贵、大东海工商所片区监管负责人孙少华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9、责令xx县工商局副局长林明、xx县工商局副局长容行启向省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10、分别给予xx县工商局英州工商所所长黄才明、xx县工商局九所工商所所长刘福禄停职检查六个月的责任追究。
省局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队伍全面建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全系统队伍教育管理活动,以良好的队伍形象和优异的监管成果向党和人民汇报。
201x年x月xx日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部分市州问责处理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金昌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兴华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问题被问责。20xx年4月,金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宇、会计包红亮等人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擅自虚开考察费用发票冲减单位超预算接待费问题受到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监管不到位,石兴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党委书记高斌因对反映所辖村问题线索调查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20xx年5月,小康营乡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等人套取、私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3.68万元受到查处。之前,榆中县纪委就将反映李家霖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转交小康营乡纪委调查,乡纪委经过调查后认为反映问题失实。20xx年3月,榆中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反映问题被查实。高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康营乡纪委原专职副书记王宾霞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酒泉市敦煌市住建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马军,纪委原书记张存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敦煌市住建局原会计李磊因多次挪用安全措施费受到查处,涉案金额达1005.59万元。20xx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马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去敦煌市住建局局长职务,副局长曾伟、王丽、胡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局长东明亮(已退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张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力,时任敦煌市分管住建局工作的副市长韩兆斌被诫勉谈话。
4.张掖市甘州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荣等人因下辖乡镇畜牧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问题被问责。20xx年至20xx年,甘州区畜牧兽医局下辖的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套取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51.78万元。20xx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正荣和区畜牧兽医局党总支原书记张生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威市天祝县石门镇党委原书记冯军、镇纪委原书记赵忠英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xx年至20xx年,石门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冯志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冯志鸿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与某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冯志鸿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xx年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冯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石门镇党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忠英被诫勉谈话。
6.甘南州卓尼县洮砚乡党委原书记赵永新、乡纪委原书记康海平等人因下属人员严重违纪问题被问责。20xx年,洮砚乡古路坪村古路坪组包组干部郭聚财因挪用、克扣、滞留灾民生活补助资金5.564万元以及违规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受到查处。20xx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赵永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洮砚乡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童永红及原任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春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党委副书记张彩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洮砚乡原副乡长何国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康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还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以责任担当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试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866”检查考核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把责任压到县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把落实责任担当变为行动自觉。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握问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要敢“唱黑脸”,敢“叫板”、“较真”,敢“啃硬骨头”,对不敢问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贯彻落实。
县石油公司:
县政府于x年6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营盘镇休闲广场建设相关问题,会议决定由你公司负责,在x年7月16日前完成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加油站拆除工作,费用自理。截至目前,原加油站拆除仍未到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原加油站拆除工作列入近期重点督办事项,县政府要求你公司于x年4月28日前全面完成营盘镇休闲广场项目区内原加油站建筑物拆除工作,于5月2日前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县政府督查室。
xx县人民政府督查督办室
x年4月24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
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近年来,从上到下各级党委、政府在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内县政府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但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置之度外,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存在不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推委扯皮,互推责任。为此,现将有关情况督办如下:
一、县政府办于8月6日下发《关于上报未通电话行政村安装户的通知》(班政办〔〕55号),要求8月10日前上报安装户的名单。截止目前,其他乡上报了名单,吉卡乡没有上报。9月1日,中国卫通将来县安装,请吉卡乡将所安装户的名单尽快于9月1日前上报,不报责任自负。
二、县政府办于7月26日下发《关于对三江源工程建设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班政办〔〕54号),要求8月20日上报有关调研材料,县政府办公室就有关情况电话通知各乡(镇),截止目前,各乡(镇)对此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也没有上报有关调研材料,请各乡(镇)于9月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三、县来信来访办公室于3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班信联办〔〕1号),要求各乡(镇)、国土、城建、发展和改革、社会保障、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4月15日前上报有关情况,只有赛来塘镇上报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表,其他单位没有上报任何材料。
四、县来信来访办公室于6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自查方案的通知》(班信联办〔〕2号),要求各乡(镇)及国土、农牧、发展和改革、劳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上报有关情况,截止目前,没有一个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上报班信联办〔〕1号、班信联办〔〕2号相关材料和表格。
五、近年来省、州各级领导多次来县调研移民搬迁及后续产业方面的情况,视察了移民社区,并召开座谈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达卡乡能自行解决的自行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照领导的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截止目前,达卡乡对此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上报相关材料,请于9月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六、县政府办于6月22日下发《关于收集政府门户网站资料的通知》(班政办〔〕42号),要求6月25日前上报有关资料,截止目前,只有少数几个部门(县委、人大、纪委、统战、民政、组织、检察院、统计、广电、财政)上报了相关材料,但所上报的材料不齐全,没有按照要求上报,极大地影响了县政府电子政府网络建设,请各单位尽快收集相关资料于9月3日前上报本单位的资料。
x年八月三十日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提升工作执行力,推动工作开展,现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将20xx年3月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责任单位于4月30日前形成落实情况报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校办公室督查信息科(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105,电话:26853,电子版发送至)。
具体要求:
1.上报落实情况要言简意赅,重点说明承担工作的完成或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相关建议、意见。
2.责任单位分工如有不妥,请尽快与督查信息科联系,便于及时调整。
3.如有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并报送相关落实情况;其他责任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和第一责任单位联系,提供有关落实情况。
4.以文件形式落实的,应在反馈中体现文件名称及文号。
附件:20xx年3月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任务分解表
xx学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3日
XX医院行政问责制度
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纪行政,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
有责必问的原则;逐级问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从严治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
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
(一)问责事项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医院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2.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医院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即:对医院和卫生厅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二)问责方式
1、(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
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
(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以上问责方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应从重处理。
(三)问责程序
反映情况存在的,由纪检监察室初步核实并向医院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由医院领导班子或者纪委书记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医院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向院领导班子提请暂停其职务的建议。
调查时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调查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医院领导班子提交书面调查
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调查终结后,由医院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被问责人。 被问责的行政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领导班子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医院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2、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3、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消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城管执法支队,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大对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作用,促进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升行政效能,现就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原则。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全局中心工作,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三)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督查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督查督办内容
(一)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在我局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重要批示中需要城管部门查办落实和要求报告办理的事项。
(四)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五)市、局领导现场办公、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重点落实事项。
(六)全局性重大决策、局重点工作、重要工作部署和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及办理情况。
(七)局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八)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督查落实事项。
三、督查督办程序
(一)立项。由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批示精神和督查督办事项工作要求,结合事项内容和性质分解立项,原则上一事一件,事项立项后,由办公室负责将有关事项进行登记立档。
(二)交办。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交办工作,向承办的责任处室、单位发放《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见附件1);督查督办事项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由办公室视情确定主办处室、单位,同时将《督查督办事项通知书》抄送协办处室、单位。
(三)承办。各承办处室、单位收到督查件后,处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阅,细化目标责任,确定专人负责,确保督查督办事项落到实处。
(四)办理。各承办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严格根据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限,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3)书面报告办理结果。上报材料均要经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要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局办公室、监察室。特殊重大事项必须随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需由几个处室、单位承办的事项,办理情况由牵头承办处室、单位负责上报。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提出继续办理的措施。
(五)报告。局办公室负责各承办处室、单位的办理报告的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局办公室整理上报局有关领导。办理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办理结果的,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不可擅自更改交办事项或变通执行。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将原始材料、承办处室、单位办理报告立卷归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督查督办工作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绩效的关键环节。各责任处室、单位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主体, 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到每个承办事项有人管、有人办,确保督查督办工作事项推进落实到位。
(二)提高效率,按时办结。承办处室及单位在接到督查督办通知后,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将督办事项办结。对重要督办件,要马上办理,迅速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主动及时说明情况,不得自行处理。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承办件,由主办处室、单位负责办理,主办处室要主动与协办处室会商,协办处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
(三)加强反馈,及时通报。承办处室及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将办理情况和办结报告报局办公室。办公室对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整理,并通过《督查事项专报》等形式上报局领导,根据需要,同时下发到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局将督查督办事项办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按规定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完成好的,要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情况不好的,视情节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或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凡在落实重要事项工作中谎报、虚报、瞒报的,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对承办重要事项完成不力,并对全局工作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政纪责任。
从市纪委获悉,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采取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打击“两违”专项治理,依法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1300余宗,面积10万多平米,拆除违建面积4万多平米;开展了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纠违规资金1549.9万元;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查处乱收费问题4起49.8万元;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4个部门、32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继续开展了房地产专项检查,收缴违纪款2788万元;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清理吃空饷人员684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的问题,开展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送“红包”、“为官不为”、“小金库”等9项专项治理,查纠问题421个,查处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收缴违纪款2200余万元。加大了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服务发展等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183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30人。
x镇并主要负责同志:
9月14日,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发现:杨店集沿105国道违章搭建至今未能拆除、废品收购点环境脏乱,明显影响国道畅通和环境。区农整办多次督办,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请你单位迅速落实区委刘书记9月11日督查指示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对杨店集开展专项治理,尽快取得成效。整改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送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26179
xx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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