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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交警大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样本)

2022-03-0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交警支队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交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效果,XX大队特成立专项斗争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裴东斌兼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相关事宜。XX交警大队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排查与机动车上户过户、事故处理、违章处罚等交警涉及业务有关的各类黑恶势力线索,认真改进管理漏洞和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一)交通秩序管理方面。一是秩序科强化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办公场所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管控,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倒分、卖分违法行为和以"消分"、"铲分"、"代扣分"等名义欺骗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执行"四比对"(人车比对、人证比对、驾驶证和人口信息比对、车辆与车管信息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处理。三是要严格按照《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建立民警出勤前自查、中队领导日常巡查、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执法车辆安全性能、现场民警站位和警车停放、安全防护设施摆放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要认真组织一线民警开展学习培训和实战训练,强化实战应用,随时应对执勤执法中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坚决打击大货车闯卡、故意冲撞民警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为运输车队提供非法便利条件或充当"保护伞"。

(二)机动车管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检验等业务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检验等业务方面从事"黑中介"、"车托"等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管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驾驶人考试、预约、换证、审验等业务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代办驾考预约、换证、审验等业务方面从事"黑中介"、"车托"等违法行为。

(四)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全面排查当事人因处理交通事故的故意煽动群众围堵交警部门影响正常办公秩序,恶意攻击事故处理民警等方面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二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因处理交通事故恶意攻击、围堵政府机关等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工作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全面排查,互通信息。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面排查业务范围内的黑恶势力线索,发现线索要及时固定证据,向大队办公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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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模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淮办发[20xx]7号)、《濉溪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濉办发[20xx])33号)精神,结合环保局扫黑专项斗争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反腐败及"保护伞"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排查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既要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又要有效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的作用,出重拳、下狠手,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为加快实施"中国碳谷.绿金XX"战略,推进新时代"四个濉溪"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通过开展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破环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体化运行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

聚焦环境生态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

1、干扰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和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的黑恶势力;

2、插手企业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势力;

3、插手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违法行为的黑恶势力;

4、在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环保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或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6、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和问题。

7、加强对村(居)"两委"的换届,坚决防止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7、其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20xx年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近阶段取得成效。20xx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xx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黑恶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为深入开展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有效整合本局各种资源,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合力,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不折不扣完成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同时负责指导本系统、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式,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工作资料,每月做好涉黑涉恶流转台账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摸牌台账。履行好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宣传报道、收集线索等工作职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推荐)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xx〕186号),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一)突出打击重点。 认真贯彻 "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 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 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 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 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 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 强化宣传发动。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 充分利用 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 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 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 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小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新津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全县师生的合法权益,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量,坚决贯彻环翠区教育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有校园欺凌行为的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校园欺凌等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创建平安校园,从根本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感,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新时代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成立XX小学"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班主任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保主任王德伟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13408540341

校园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校园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一)强化政治攻势。充分利用滚动字幕、班级群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德育处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抓牢安防建设。后勤处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出入来访登记、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所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安保人员在校门口值班,后勤处同时要与社区综治、兴义派出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15日召开全体班子会,传达新津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深,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德育处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欺凌教育工作,每月按时做好每月排查和信息汇总记录。总务处重点做好校园周边、安保值班、五类风险排查、日常安全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各类台帐,每月将汇总上报到新津县教育局安全科。教导处负责校园网防欺凌及扫黑除恶各类公示及校园电子屏幕的宣传。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立即排查整改相关工作,要确保过程性档案齐全,对专项斗争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的同志,党支部书记将预约谈话,严肃问责。

参考方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25(例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区的安排部署,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要大力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打消黑恶势力犯罪气焰,营造平安、幸福、美丽的法治城区。制定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昭示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一)深入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宣传各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宣传黑恶势力的概念、危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及时工作成效。

(三)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宣传、宣讲经过政法机关选取的已侦破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的形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通过“法律七进”宣传扫黑除恶。在开展法律进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各项活动时,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及相关内容。

3、开设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栏。

4、对扫黑除恶案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1、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立刻行动,抓紧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禁止拖靠不办、走形式、弄虚作假。

3、宣传活动及内容要经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并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

活动方案范文 卫生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方案(集合)


20xx年10月25日,我院相关人员在县卫计委参加"扫黑除恶"推进会后,立即召开院委会,并在会议上大家讨论工作要求,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

信息联络员:各村卫生室主任。

二、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悬挂条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字幕流动宣传

三、设立举报箱,位于卫生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欢迎广大居民提供线索

四、张贴举报电话

五、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六、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村医学习相关知识

田集镇卫生院坚决拥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盘踞在医疗机构周围的医托、"号贩子"、医闹、"血头血霸"等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二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乱点;

三是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是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五是以非法手段破坏系统基建项目和干扰设备招标采购以及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六是系统内部职工涉嫌参与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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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28日3月14日,共15天。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扫黑办

全区干部群众

参赛人员可以选择关注"东川发布""东川新闻"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扫码,点击底部"扫黑除恶知识竞赛"即可参赛。进入后点击答题按钮登记姓名、所在单位、手机号码即可进入答题页面。

竞赛题型全部为标准化试题,有判断题题、单选题、多选题三种。系统将随机抽取题库中的20题进行问答,其中:判断题5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5题,每题5分,共计100分。

每题限时60秒,60秒之内不作答则被视为放弃该题。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系统自动评分并进行排名。

个人奖项: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人;

团体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样本)


为严厉打击整顿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长效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我县有关乡、镇非法经营成品油现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原则。按照"精心部署、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扫黑除恶"、"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二)工作目标。对已掌握线索的黑加油站点限期清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起依法打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成立县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组(以下简称县协调领导组),负责对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全面实施专项行动工作。

县协调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接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执法力量全面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在对本地区非法建设经营的加油站、加油点、流动加油车辆进行认真调查摸底、严格核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依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经信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查处黑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黑窝点、黑加油站、黑加油车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各加油站点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发改部门:负责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假劣燃油得到安全处置;负责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结合全县开展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专项行动,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环节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安全处置及销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工具和设备。?

中石化山西阳泉XX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阳泉XX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和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提供技术支持。

(一)开展清零行动。10月9日至10月17日,各乡(镇)要对已排摸的黑加油站、黑加油窝点、黑加油车线索进行全面核查、集中打击,一周时间内全部取缔、捣毁。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声势。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在10月12日前逐级签订《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完成责任目标。

(二)深入开展排查打击。10月17日至12月15日,在完成清零目标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在辖区范围内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本辖区黑加油站点现象的发生。专项行动结束后,县与社区和乡(镇)、乡(镇)与村要逐级签订《取缔黑加油站点承诺书》,落实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长效工作机制。

(三)开展督导检查。县协调领导组将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乡(镇)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9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在查扣处置非法经营器具、油品方面,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举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协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在10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实名举报响应工作机制,实行1日内响应,县级受理部门接到举报、转办举报信息后,立即会同乡(镇)级受理部门开展核查工作,3日内甄别核实,及时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和举报人反馈核实信息,并设立"黑加油站点"举报信息核查台账;7日内处置答复,如举报信息属实,乡(镇)级受理部门要按照"先甄别处置、后报送备案"原则,完成黑加油站点取缔工作,向县协调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查处结果,同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五)做好总结评估,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10月12日前向县协调领导组报送公布的举报电话,10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0月18日前报送清零行动总结,1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随时报送。

2025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样本)


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xx〕20号)要求,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市园林绿化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园林绿化局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局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具体负责全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一)组织开展博物馆、文物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对照前期各单位自查、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各区园林绿化局指导辖区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二)持续强化可燃物清理工作。自11月起,在全行业系统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公园景区、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出租房屋、办公场所的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有林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强化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健全巡护制度,确保森林火灾能快速扑救。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各单位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全行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通过办公系统、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向全行业系统从业人员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广泛深入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演习中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在去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单位要以林地、小散远单位、自供暖临时工宿舍、出租平房、劳务用工驻地、工地、仓库等为重点,开展防火隐患排查。对仍采用燃煤取暖的出租房屋、务工人员宿舍,逐户开展检查,严查人员管理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取暖管道、风斗通风设施和一氧化碳浓度报警装置完好。重点解决影响时间长、整治难度大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根治,坚决防止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

(五)全面做好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的节前、节中、节后三个关键时段,全面做好节日防火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二是持续对独立办公场所周边、公园景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值班巡逻,严防火灾及次生灾害发生。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季节性防火常识宣传,提高周边居民和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的自觉性。四是强化各类灯会、庙会、花会等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力量,确保消防安全。

(六)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一是各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会议期间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二是全力确保"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全面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林木资源安全。三是涉会保障单位要做好绿化美化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安全防范万无一失,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做出贡献。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在充分动员部署和摸清底数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进行工作督查,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防控风险增大,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紧绷安全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督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各项防火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属地联动,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加强与属地的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属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把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和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

(三)及时总结改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林场苗圃、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情况信息反馈,20xx年11月30日前上报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自12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月工作小结(附件2),20xx年"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2025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样本)


为做好20xx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以上救助对象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

(二)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不办理转院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救助范围。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一)应助全助。要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平公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慈善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理慈善大病救助申请,申请者填写《20xx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 2 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及家庭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符合救助条件的,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公示。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四)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在XX时讯、电视台、XX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后,无异议,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各镇(街道)要加大工作力度,务于20xx年1月4日前将大病患者的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

文章来源:http://m.zhe135.com/huodongfangan/10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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