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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_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8
实施方案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阜政办发〔20xx〕17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有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2.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

4.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县政府领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5.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再逐步覆盖全县城乡,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三)发展目标

20xx年开展试点工作并稳步推进工作;20xx年到2025年,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5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落实休假政策。积极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产假、奖励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和措施,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服务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保障工作权利。用人单位应保障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的权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各乡镇政府要对无稳定就业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着力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

3.营造适宜的婴幼儿照护环境。用人单位按需设置育婴室、哺乳室、女职工特殊关爱室等设施。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哺乳时间,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无障碍设施、母婴室(哺乳室),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利用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互联网等硬件软件平台,以及儿保专家、儿保教师、社区医生等人员,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重点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5.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婴幼儿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二)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统筹城乡发展。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新建居住区时视需求,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建设与常住人口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视需求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选址安全适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选择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居民相对集中、周边治安状况良好的地带,远离污染源,不得临近加油(气)站、输油输气管道,高压供电走廊不得穿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3.设计符合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等应以保障安全为先,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要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的规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4.场所面积适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建筑场所由婴幼儿生活用房(用餐区、睡眠区、母乳喂养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服务管理用房(保健室、办公室、安保室等)和后勤保障用房(厨房、库房、消毒房等)三部分组成,以满足开展婴幼儿照护的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5.配套设施齐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按照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村。要配备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基本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

1.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社区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式、专业化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2.发挥市场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形成多元化为导向的市场参与格局。各乡镇政府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利用公共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以及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实现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4.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壮大婴幼儿照护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卫生健康工作者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通过社区(村)平台与有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或困难的家庭,就近建立帮带照护关系,提供公益性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四)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

1.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拖育问题。政府要优先支持同一园区内、同一商务楼宇内的多家社会组织和机关、大型企事业等青年劳动斩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公共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团县委、各乡镇政府)

2.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3.探索建立“托育联合体”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幼儿园在管理、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结对共建“托育联合体”。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五)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规范准入管理。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制度。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由县编办或民政局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由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定期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加强卫生监管。县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县妇幼保健院要每年组织一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检查,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发病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4.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超标准、管理规范。配备安全设施、器材和安保人员。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确保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国家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对用于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相关收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托育机构有关收入,可以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子女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按税法规定计算扣除。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鼓励保险机构承保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财政保障。县财政局要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的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发展,保障日常办公、监管与指导、专业研究等工作。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签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积极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婴幼儿照护培训基地,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家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教育培训。要建立专家咨询队伍,为婴幼儿照护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各乡镇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强化部门协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编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局、税务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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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延市监发〔20xx〕46号)要求,县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让祖国的下一代喝上好奶粉”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及省局年度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高标准推进、高品质提升、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

二、工作目标

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在进一步摸清经营者底数的同时,认真落实好经营者第一责任制,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使全县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监管责任到位,行业自律意识增强,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产品品质稳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

(一)部署推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等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科学认知能力,营造良好氛围。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开展调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集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检查工作。对全县流通市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检查过程要记录在案,留档备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立即查扣封存,逐一登记造册,对经营者给予严厉打击处罚。及时分析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出台新措施,深入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各单位在全面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建议,探索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举措。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监管监管。各单位要按照《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超市、批发市场、电商等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即:1证,食品经营许可证;1专,专区或专柜销售;2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监管部门责任人公示;3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产品保存和防护制度、购货人信息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温度控制和记录等,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销售、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批准的一致等内容。

(二)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经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篡改标签标识以及在标签中标注虚假、夸大的内容等违法行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环节检查出标签说明书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对特定消费群体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展风险等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贯彻落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企业要加强自律,倡导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经营风险特点,从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经营类别等静态风险因素和自查情况、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等动态风险因素,以及区域位置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确定食品经营风险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对在提升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失职渎职、瞒报漏报而导致出现问题的,要逐级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入排查,监督销毁。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监管所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可能隐藏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场所进行重点清查,不漏掉一户,对发现不合格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相关产品,一律依职责就地封存,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

(三)做好工作总结。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监管所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持续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餐饮流通股。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下面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有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重要资讯。计划比目标更重要,计划不完善,就等于目标失败,为了跟上未来发展的高速步伐。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工作方案,方案可以提升我们个人的工作能力,使得工作变得轻松。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启示和帮助!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1)

(五)优化产业功能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差异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引导园区融入全市产业布局,构建中部核心产业区、北部特色产业区、西部协作产业区和南部健康产业区等四大产业功能片区。中部核心产业区以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鹤城工业集中区、中方工业集中区、洪江高新区、芷江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医药健康、电子信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北部特色产业区以沅陵工业集中区、辰溪工业集中区、溆浦工业集中区、麻阳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西部协作产业区以新晃工业集中区为主体,围绕医药健康、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等领域,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区域协作示范区;南部健康产业区以会同工业集中区、靖州工业集中区、通道工业集中区为主体,重点发展医药健康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

(六)聚焦主特产业发展。突出园区主导和特色产业,精准聚焦园区当前乃至今后5至10年内的发展潜力点。构建“产业园区—主特产业—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系统,依托园区培育主特产业,围绕龙头企业吸引集聚相关联企业,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

(七)加快推进优势产业链。引导园区对接电子信息、绿色食品、中医药、新材料(化工)、装配式建筑、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等 6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对照全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全景图、现状图,明确产业链发展目标、思路、任务、政策,参与延链、强链、补链关键环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电子元器件及材料制造、光电子应用、智能终端研发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在中医药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现代中药制造、植物提取物、医药健康服务、医药保健品生产配套及服务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50亿元以上。在新材料(化工)产业链中,重点参与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80亿元以上。在绿色食品产业链中,重点参与粮油精深加工、畜禽内类加工业、果蔬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精制茶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等环节,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工业产值180亿元以上。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配套布局装配式结构系统、装修系统等,力争到2023年形成集装配式建设技术研发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展示、集散、经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在桥隧工程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链中,重点发展工程机械制造及养护、零部件生产及维护等产业,力争到2023年全链条实现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八)强化专业园区考核。设立“专业化园区建设奖励资金”,对主特产业发展成效好、带动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园区予以奖励。根据年度专业化园区考核结果,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1名,奖金250万元;二等奖设2名,每名奖金150万元;三等奖设3名,每名奖金50万元。指导园区对标创建特色示范园区,对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特色园区的,实施1:1配套奖励(市级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2)

(一)强化园区主责主业。重新界定园区职能,推动园区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双招双引”、服务企业等主责主业。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除受托管理乡镇(街道)的园区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由当地政府统一实施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

(二)配强园区干部队伍。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入园区工作的,原有身份不变。鼓励熟悉工业经济、规划建设的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畅通园区工作人员交流使用和提拔任用渠道,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以按政策规定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允许园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园区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1.5倍。在此基础上,实行年终绩效奖。年终绩效奖与省、市园区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即按园区当年在省、市园区综合评价中的排名顺序分别计15分至1分不等,省、市排名综合计分后,总分排名1至4位的园区,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可按当地人均年终绩效奖金平均水平的3倍核定,排名5至9位的园区按2倍核定。

(四)树立争先创优导向。鼓励园区提升进位,在全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20位或前进3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排名前50位或前进20位的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继续开展全市园区综合评价,由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4位的,分别奖励50万元;排名5-9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对连续三年在全省园区排名实现进位并在全市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前三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注重优先提拔使用。未完成目标任务,且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三位或全市最后一位的园区主要负责人,经调查核实,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及时予以调整。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贫困户和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和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1)种植时间为20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移苗栽植的,移栽株距35-40cm,行距30cm。

(1)种植时间为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4)

有个xx自然庄,xx个村民小组,xx人口数,耕地面积亩,我村主要产业有蔬菜,桃园,梨园,木板厂房等。养殖业主要有温室鸡,小型猪场。

努力发展扶贫厂房等,我居打算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打造我村的一个特色产业,在扩大产业经济的同时,我们也为农民供给科学的种养殖技术,提高收入成效。鼓励农民进取投身于扶贫厂房的建设队伍,提高农民进取性及觉悟性,鼓励农民把产业做大做强。

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村人才,土地,环境地理优势,合理引导农户改变发展思路,经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多元化提高,加大扶贫厂房的发展力度,扩大知名度,做大做强果林园,木板厂,扶贫厂房等产业。做到有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

今年,在原先的扶贫厂房建设上,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建,将扶贫厂房的墙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同时,我居计划今年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壮大团体经济,提升村团体经济收入。此外,争取项目,对于我居的环境整治和小广场建设,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加大劳务技术培训输入,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上级领导部门,加大职业技术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扶持工程力度,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种致富门路,实现靠自身脱贫致富。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5)

乡镇蔬菜产业是中国农村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具有潜力和优势,为促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为了推动乡镇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制定了《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逐步落实实施。该方案内容详实,是可行可靠的指导方案和蓝图,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论述。

一、方案背景

中国农村地区人口多,耕地面积较大,因此具有很高的蔬菜生产潜力。但又由于种植规模不够、管理水平偏低,缺乏现代化生产条件和销售渠道,制约了蔬菜产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为此,地方政府针对乡镇蔬菜产业的现状和需求,以及农民的实际需要,制定并推行《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不仅促进了蔬菜生产的现代化、高产化和规模化,同时为广大农民和农村地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二、方案内容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是一份涵盖各方面内容的综合性计划,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提高蔬菜生产效率: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工具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同时推广新型种植技术,提高蔬菜产量和品质。

(2)加强品牌建设:指导农民在蔬菜生产中加强烟叶分类品种的科研研发、推广和运营,同时搭建品牌咨询和宣传平台,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3)优化销售渠道:通过建立农村电商平台、优化运输网络、开拓农产品进口出口通道等措施,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蔬菜产业盈利空间。

(4)加强财政支持:在蔬菜生产、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政府将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以促进乡镇蔬菜产业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的意义

《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是一份重要的发展指导方案,为乡镇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方案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1)提高农民收入:随着蔬菜产业的扩大和优化,许多农民可以从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增加家庭收入。

(2)促进乡村振兴:蔬菜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加速。

(3)绿色生态环保:通过推广新型种植技术和规范化农业生产,能够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服务于绿色生态环保。

(4)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通过蔬菜产业的发展,中国将可以在全球蔬菜市场上占据更有优势的位置,提高国家的出口水平和市场占有率。

四、结论

综上所述,《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农民、农业、乡村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意义和影响。因此,各级政府需要紧密配合,把方案落到实处,加强各种宣传和实践,从而推动中国乡镇蔬菜产业的健康和长期发展。

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网建设,确保各类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发〔20xx〕6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各类电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促进新能源电力上网送出,加快推进构建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提升全市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水平,及时满足新增负荷用电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升规划质量

1、统筹做好城市规划与电网规划。发改局要提前委托编制全市电网发展规划,作为电力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在项目选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实现电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要将电网规划确定的变电站、开闭站站址,输配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用地及电网设施保护区统一纳入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近期建设专项规划,并予以预留。对于新建铁路、公路、渠道、广播、通信等工程项目,相关业主单位要按照电网规划向发改局和国网市供电公司征求意见后实施,并预留输电线路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2、建立健全电网建设前期协调机制。供电企业要在中长期电力规划的指导下,加强对全市各供电区域内电力负荷的预测,按照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制定电网建设项目计划,并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计划建设项目报建申请。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电企业要根据项目批复,加快配套电网的建设计划申报和规划建设,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相关单位实施道路、桥梁、涵洞等建设,要充分采纳供电企业意见,预留电网工程规划位置。相关单位要支持电网发展建设的规划选址、路径方案选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3、依法依规保护电网设施建设用地。工信局要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配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擅自占用已列入规划和投入运行的电网设施用地、架空线走廊和电缆通道。新建电网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工信局要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电网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网设施保护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明示的电网设施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危及电网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新种植危及电网设施安全的植物。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杆塔基础使用的土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权利人一次性经济补偿,该土地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4、严格执行电网规划调整审批制度。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电力建设项目用地、线路走廊等,应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审批及相关手续。非电网设施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确需对已规划的电网设施用地及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通道的位置进行调整的,要征求电网建设单位意见,依法办理规划调整手续。(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二)高效推进电网建设

5、重点争取实施高等级输电线路工程。发改局要始终将高等级大容量电力外送通道作为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程来抓。抢抓750千伏输变工程列入国家、省市电网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有利契机,力争20xx年启动实施,为红柳泉风光储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启动提供电力送出通道。同时,积极做好“陇电入沪”争取工作,力争以为起点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新能源电力送出能力。为解决后续新能源项目电力送出,积极向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公司汇报,争取在红柳泉、花海、宽滩山、抽水蓄能等区域布局5座330千伏变电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6、将电网工程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要将电网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供电企业通过政务平台提交审批手续,各相关单位应对电力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各类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期限,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加快花海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相关前期手续办理,早日开工建成,为花海光电基地电力送出提供保障。加快实施昌马西风电场至莫高变330千伏输电线路、330千伏清泉变、变、110千伏花海变等间隔扩建工程、110千伏阳关变、镇等主变增容工程及康庄35千伏输变电工程,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7、科学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要将年度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同时,明确电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xx〕41号)执行。供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环境评价等工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输、配电线路路径选择时,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居民聚居区、采矿区、学校和其他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开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请有关单位依法审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8、更好保障农村电网建设需求。随着市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文化旅游、现代化畜牧养殖等产业项目相继落地实施,居民生产、生活用电负荷、用电量逐年增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配网升级改造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乡村工商业电力设施不配套、用电负荷不足问题,全面提升保障乡村振兴电网建设需求能力,在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时同步考虑电网设施配套建设需求,全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供电企业要加大职责范围内的多回路电网配套、大用户主干线路、大负荷主变等项目投资,切实提升用户用电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三)切实强化电力保护

9、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供电企业要定期向工信局报送电力设施保护情况,遇重大或紧急事宜即时报送。工信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危害电网安全的违建、取土、开挖、爆破等违法行为,依法劝阻电力通道周围群众搭建彩钢房、施工棚、铺放果园地膜、修建公共设施、设置工商企业等行为,对已存在的隐患点,要督促权利人或管理人及时整改,排除障碍,确保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0、加强消防安保领域联动协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330千伏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电力调度大楼等重点部位的保护,指导供电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联合开展防暴处突实战演练。要督导供电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指导开展保卫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单位内部安防能力。应急、消防管理单位、供电企业要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应急联动协作,对供电企业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工作给予指导支持,提高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1、分级常态管控电力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将电力通道走廊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施工、违章建筑、“三线”违章搭挂、树木、彩钢房等根据隐患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对于城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急、工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协助;对于各乡镇供电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乡镇协助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2、全力维护电力工程建设秩序。供电企业每年2月份前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电网建设工程清单,每项工程建设前,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对电网项目落实“六统一”服务保障要求,指导做好人员驻地、施工现场和材料库房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深入排查化解涉电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电网建设过程中恶意阻挠、恶意讨薪、偷盗材料等导致工程受阻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3、加强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在接到供电企业报备的各类客户侧安全隐患、缺陷后,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供电企业提供指导服务,督促用户整改到位,保障供用电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4、依法依规开展树患消缺作业。针对存在的电网树线隐患,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组织开展树木通适度修剪,对景观有要求的行道树木或邻近景区的树木可派人现场指导修剪工作,确保涉电林木消防安全和树下行人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四)持续净化电力环境

15、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要与供电企业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常态化沟通、共享机制,及时与供电企业对接招商引资类项目的招标立项、用电规模及建设进度信息。供电企业要提前介入,全面掌握用户需求,约定双方责任界面,协助各部门开展用电前期咨询服务,全面拓展用电客户线上办电渠道,实现申请、派单、收资、报验全流程线上服务,有效压减用户办电环节、手续和时间,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为用户提供可靠的供电保障,确保招商项目有效落地,实现用电企业快接电、早用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6、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供电企业、相关单位要对重点转供电单位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供电企业要详细掌握并向有关部门准确提供转供电主体相关资料,积极宣传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7、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共同研究窃电取证方法、流程和标准,确保依法取得违法犯罪证据,提高打击效率。加强警企合作,建立健全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根据收到的窃电线索,积极办理窃电案件和治安纠纷,严厉打击各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供电企业会同各单位加大电力相关法律宣传,增强全民依法用电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五)推动实施重大项目

18、加快完善基础充电设施。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指导,按照《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xx-2025年)》,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安排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相关单位要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加快手续办理速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谁投资、谁受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上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新建居民小区、商业大厦、大型停车场等要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充电设施规划区域(或预留敷设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9、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电气化改造。住建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摸底及方案编制工作。供电企业要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现场摸排及电力设施接收方案的编制,做好拟接收电力资产的验收、管理及接收后居民客户的供电服务工作。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综合考虑配套电力设施改造需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0、推动新建项目清洁能源利用。各相关单位要指导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采用城市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供暖,配套足额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供电企业要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柴工程的实施,提高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对利用新型能源的单位,供电企业要积极争取在电价和配套电力设施方面给予优惠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1、全力支持智慧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电力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要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线上缴纳电费,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用电交费各项业务,提高电力用户线上缴费普及率,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大数据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对接,推动电力业务“一网通办”,满足用户一站式多元化用能需求。要推进楼宇智慧用能优化,加强节能设备监测,探索“互联网+节能”服务新模式,及时向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推荐、节能诊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2、做好两保户免费电费兑付工作。认真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惠民政策,各乡镇要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基础信息,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开展免费电费兑付工作,确保减免电费资金全额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3、积极扶持重大电网建设项目。对于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的电网建设工程,要按有关规定享受重点工程项目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确需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按收费事项的管理审批权限报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4、有效降低电网日常运维成本。协调做好电网工程与市政建设衔接,对电网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通道治理、抢修运维等工作,有关单位要比照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对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的,要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供电企业按照要求办理开挖手续,因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损坏城市道路和绿化设施的,要按照先施工后恢复的原则,由专业部门恢复原状,并由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费用标准按财政评审结果执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七)提供电力可靠保障

25、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供电企业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开展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规划前期论证和昌马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源网规划和项目实施统筹衔接,全力支撑市“十四五”新能源规划落地实施,全面助力按期实现“双碳”目标。(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6、保障重大项目电力可靠接入。供电企业要提前对接市重大项目建设,施行重大项目用电专人客户经理制,全面做好供电服务,优化配置电网资源,确保配套电力供应与重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产,以全面优质供电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7、促进电力设施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供电企业要充分对接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加强现有变电站供电能力诊断分析,提前做好城市配电网项目储备并纳入城市规划,高效、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要加强城市配电网升级改造,积极实施业扩工程,实现电力设施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要高效有序做好电力线路迁改的方案评审、竣工验收和现场配合工作,要统筹停电计划管理,通过“一停多用”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停电,提高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改局作为电网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等工作,推进电网项目建设,确保电网规划落地,电网项目顺利实施。工信局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二)强化协作配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水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供电公司的日常工作联络,建立政企对接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形成政企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电网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对电网建设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故意阻碍电网建设,严重影响电网建设进度的,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全市电网建设顺利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用


为进一步扶持、发展和壮大肉牛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根据《肉牛产业“六个重点”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打造“中国的和牛”——黄牛的总目标,聚焦肉牛和牧草品种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和延伸产业发展,为把“牛、牛天下”靓丽品牌作出应有贡献。按照县委提出“力争在5至10年把肉牛产业链打造成千亿级的特色产业”,以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畜牧富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20xx年,稳定养殖牛存栏达9600头,其中实现能繁母牛养殖4800头;新增能繁母牛1200头,稳定发展专业合作社1个、新增养殖200户,完善家庭农场申报40个,实现新增肉牛养殖规模养殖场8家;强化牧草及饲料加工,全镇加工收贮青贮饲料1000吨;完成肉牛人工授精配种2500。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能繁母牛群基础。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重点发展饲养3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户,增加能繁母牛养殖量。

(二)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自繁自养,重点发展存栏肉牛20—50头、年出栏肉牛50—100头的专业养殖户和家庭农

场,对年出栏50—100头的养殖场(户)实行标准化提升。打造“黄牛”品牌,走高端化路线,建立健全相应的品种标准、饲草标准、饲养标准、技术标准、品质标准、食用标准和环保标准,让肉牛养殖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管理农户的优势,让农户、贫困户积极参与并广泛受益。推进肉牛产业实现重大突破,带动更多贫困户通过养牛脱贫致富。

(四)扎实做好牧草及饲料加工。通过招商引资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饲料加工厂,开发生产符合肉牛营养需求的全价料、配合料。鼓励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增加亩产,开展青贮饲料加工和标准化收贮。

(五)稳定推进品种培育和改良工作。科学合理开展黄牛培育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畜牧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培育黄牛品系,走特色化、高质量道路;同时引进改良国外优势品种,走规模化、大众化道路,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提高效益。坚持“母牛本地化、商品牛杂交化、配种服务市场化”发展模式,规范全镇肉牛人工授精输配服务制度,结合市场需求推广利木赞、红安格斯、西门塔尔、黑毛和牛等优良肉牛品种。镇农业服务中心2名技术人员牵头,各村(社)明确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牛产业统计、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指导,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培训,对养殖农户及贫困农户培训做到全覆盖。

(六)做好肉牛精准统计监测。建立肉牛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和数据库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各村(社)按春秋两季上报生产情况,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加强对产业信息、品种结构、产品价格、市场流向等主要指标信息监测,综合分析研判,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加大与上级部门协调对接力度,确保肉牛产业信息数据统计准确。

(七)做好肉牛疫情防控。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和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将牛口蹄疫纳入强制免疫的范畴,对其他疫病因病设防。严格执行跨境引种规定,从疫区引进肉牛。严格落地观察机制,对引进的肉牛执行隔离观察制度和牛场定期消毒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肉牛产业专班的作用(名单详见附件2),严格执行县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村(社)主要负责同志对肉牛产业发展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根据肉牛产业相关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进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对饲养3头能繁母牛的养殖户,执行“见母补犊”政策。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过程中,修建标准化养殖场的农户执行基础设施补助,优先支持粪污综合利用和种养循环模式发展的养殖户。对以饲养黄牛为主且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的集中育肥场,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申请项目补助。对全镇养殖场(户)执行肉牛养殖保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3,肉牛保险相关事宜以保险方案为准)。对利用冬闲田土种草用于养牛的,由镇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牧草种子。对新建规模化养牛场所需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肉牛产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用材、环评、微企等方面手续,尽量简化审批环节,给予肉牛项目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资金,用于能繁母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牛犊繁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品牌打造。镇农商行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以及召开群众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产业技术培训会,向广大农户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坚定产业发展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检查考评。将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各村(社)单项目标考核。按季度对各村(社)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方案推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镇全域旅游发展,规范辖区内旅游业的经营、管理、建设、服务和发展,加快镇旅游建设,完善旅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思路的重要新引擎,深化镇文旅融合,以街为核心,以光尊寺、卧佛寺等文保单位和乌铜走银、百年老茶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在激活古镇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元素的同时,将文化、旅游、康养、饮食等产业与旅游相融合,打造出集“吃、住、玩、游、购、娱”于一体的综合体,逐步形成全域发展、全产融合、全民参与的美丽旅游模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两级的决策,全域旅游发展要求,沿袭以街为主骨架的传统街区格局,保留、恢复重建部分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古戏台、古民居;在现有河道基础上穿插引导,再现昔日小桥流水,结合布置绿化恢复旧时外八景之一的“北津烟柳”、“梅花古渡”等景观;正确处理保护与更新,把古镇打造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南方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重现“南方丝绸之路”的辉煌,力争成为国家历史名镇;利用北庙水库周边优美的自然环境,应旅游市场需求,结合现有的龙王塘、孟官温泉、乌龙社区的草莓采摘、西番莲采摘等景点,开展乡村休闲游。将古镇打造成市中心城市的后花园,建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融美食、田园采摘的田园旅游,建成集商贸、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历史文化旅游商贸区。

1.旅游基础设施

镇有320国道及大保高速公路沿镇政府驻地由北向南贯穿全境,并设有高速路进出口,交通高速便捷。

镇域内道路硬化率较高,交通便利;人畜饮水水质水量达标;邮政通行便捷齐全;环卫制度落实严格且保持良好;医疗集中便捷高效

2.旅游管理

镇在旅游管理方面,成立工作小组,就旅游定位做研究,同时开发新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收集游客意见。积极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机制,创新旅游发展体系,形成统筹推进、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

3.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网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宾馆住宿设施、疗休养接待不断完善,民宿各具特色,到“十三五”末期,接待能力显著增强,旅游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旅游服务环境全面优化,人人都是旅游形象。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创建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全域旅游的各项工作制度,在全镇形成全域旅游联动推进机制。

2.深化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立全域旅游发展协调会议制度,整合派出所、综治办、国土、村规、农林水利等资源,综合推进景点景区提升。深化旅游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旅游一站式服务体系。

3.强化全域旅游平台建设。

(1)推进文保单位保护修复及改造提升。20xx年6月,镇正式启动街保护修缮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路面修复、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绿化亮化工程、标志性牌坊建设、房屋立面改造等,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光尊寺消防、人防、防雷工程项目,让文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2)推进乡村旅游综合发展,整合镇资源优势,探索休闲旅游新模式。一是以街为核心,打造古镇之旅;二是以田园采摘为依托,打造休闲、亲子活动之旅:三是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人文底蕴,打造追忆历史、追寻乡愁的文化之旅。

(3)推进全域旅游商品化发展设施提升工程建设

利用产业优势,大力开拓旅游商品市场,深化旅游商品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商品的精细化管理。依托街的历史文化及特色小吃、地方特产,大力发展镇特色旅游商品,促进旅游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精选】绿色食品高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以绿色发展落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部署要求,加快打造“全域绿色食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在闽工作期间及到调研时作出的“要抓住闽北特色,大力发展‘绿色食品’,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绿色食品是的优势,也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今后努力的方向,是会有效益的”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县绿色食品规模化、品牌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持续优化,业态多元融合,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县“武夷山水”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初步实现全县农业主导产业“武夷山水”绿色食品全域化、产品主要品类绿色食品全域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覆盖,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生产基地11万亩以上,形成“10+N”“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协调推进为基本原则。建设具有特色的绿色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布局,以绿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注重发挥市场对绿色农产品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齐绿色农业创新发展短板,营造全域发展绿色食品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协同共治,主体分类推进的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良种创新推广工程。建立种业科研创新平台,推进主导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强化种业科技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水稻、茶叶、蔬菜绿色新品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绿色基地创建工程。加大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的“五节一循环”技术模式;严格管控外源性污染对农产品产地侵害;以种养多元、质量调优、做出特色为方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流转土地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的食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到2025年,围绕茶叶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创建1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地环境条件达到绿色食品标准11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龙头带动示范工程。坚持龙头带动,扶持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食品加工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联合打造一批省市级以上绿色食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化,农业产业绿色化。到2025年,培育食品销售收入超1亿元以上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从事食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3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银监办、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食品园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县一主导产业一方案”培育目标,围绕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打造食品加工园区;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优势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配置,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在园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在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形成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专业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到2025年,打造5个地方特色主导产业食品加工园区,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冷链物流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农业农村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储备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加速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为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与监控平台,明确冷链物流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换的责任机制,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冷链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提高行业监管和质量保证水平;鼓励农产品的生产者通过冷链物流公共管理平台外包冷链服务需求,将“保质保品保追溯”的产品通过现货市场或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到2025年,全县创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六)产品认证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管好一批、认证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联合体,对联合体生产的产品,打包捆绑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最大限度降低小农户认证成本;推进绿色食品认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武夷山水”品牌农产品全部纳入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到2025年,绿色食品认证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认证数达到30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市场营销拓展工程。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使绿色食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在基地建立数字网络,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实现从种养环节到餐桌的溯源防伪;在武夷新区全力打造建设中国南方地区“武夷山水”“全域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到2025年,“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授标农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切实推动好食品卖出好价钱。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文体旅局、供销社、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八)绿色金融扶持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省市级绿色金改试验区政策,将全县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统一纳入绿色资源库管理,并将资源库资源信息与各类金融部门互通共享,优先优惠享受金融政策;创新各金融机构贷款方式,探索绿色食品证书质押担保方式贷款,合理执行差异化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等平台给予扶持。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茶业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和科技局、林业局、财政局、工信和商务局、文体旅局、供销社、银监办、茶业管理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商协调会,统筹推进工作,并建立“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四单”管理的闭环落实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武夷山水”区域品牌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检测认证监管,强化中国白茶城、农产品检验监测中心建设,配备专职人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全域绿色食品产业。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奖补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绿色食品产业,对获证的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扶持。

(三)强化产业招商。重点围绕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实施重大绿色食品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强化县乡联动,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跨国公司、中央企业、食品加工行业龙头企业等投资我县绿色食品产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链条完善、牵引带动能力强的绿色食品产业项目,形成一批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引领全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向全社会倡导新发展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域绿色食品”行动。选择高速路口、城市主干道等最佳路段,重要电视频道的最佳时段,抖音等新媒体的最佳频段,多维度对“全域绿色食品”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五)强化考核激励。各乡(镇、街道)要将全域绿色食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和绩效考评体系。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集锦7篇)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集锦7篇)”,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全县计划发展5个市级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15个县级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

二、工作措施

1、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一是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加速推进更多特色产业向主导产业升级,促进土地产出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二是培育一批资源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带、产业群。坚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倾斜、项目带动,集中力量建一批集中连片、规模大、主体运作、要素集聚、模式循环的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区。

2、提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按照市里“强县抓园区、强镇抓基地、强村抓项目”的要求,20xx年重点抓好茶叶、柑橘、笋竹两用林、高山蔬菜、蜜梨、杨梅等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施农田水利、农田培肥、田园清洁、沟路林渠配套等“四大项目”,全面提升特色产业基地综合生产能力。

3、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是继续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创新试点,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资源和优势整合,在更大范围内联接农户与市场,带动区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骨干力量的培养和扶持,加速推进农户分散经营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升级。三是结合农民培训工作,做好市、县级农业特色产业生态示范示范镇、村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他们的生产经营水平。

4、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牌。积极推行“证明商标和企业商标”的品牌化培育战略,推动品牌不断做大和晋级提升。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做好特色产业品种结构调整和品质管理。从我县农业自然资源和区域特点出发,着重培育规模基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创建一批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打造几个农业特色品牌。在抓好品牌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品牌的管理和保护,加大对重点品牌的宣传,带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提升农产品营销业态。大力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鼓励生产大户、贩销大户创办流通中介组织,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强产地市场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和服务设施,提高区域农产品流通能力。鼓励新建农产品配送、营销中心,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农超对接。运用农民信箱平,推动农产品网上贸易。举办“农事节庆”活动,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走进农村,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多措并举提升农产品销售能力,扩大农产品销售范围。着力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多种形式的促销会展平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做大销售规模。积极探索农特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农家乐”的“三进”新路子。

6、提升特色产业效益。大力挖掘特色产业附加值,拓宽农业功能,努力提高农业产业效益。一是引导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深入挖掘产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经营领域和利益空间。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到区内外建立生产基地,在更大范围上实现优化配置和转型升级。三是大力实施农家乐精品培育项目,积极发展以“赏花”、“采果”为主的现代观光农业,举办各类农家乐节庆活动,创建一批上水平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

7、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督查考核。调整县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工程协调小组成员,继续将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工程创建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并对乡镇(街道)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相关部门进行个性考核。由乡镇(街道)根据创建任务上报创建对象名单,根据创建村的主导产业,将创建任务相应下达给相关部门,由对应部门协助完成创建计划。

三、主要工作安排

1、三月中旬,各乡镇(街道)上报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创建对象。

2、四月中旬,论证和筛选确定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村创建对象。

3、五月,组织举办“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高级研修班”。

4、七月,对创建对象进行检查指导。

5、八月,组织参加全市农业特色产业“三化”示范工程建设经验现场推进会。

6、五月至九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指导。

7、十一月下旬,做好县级强村验收及市级强村推荐工作。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3】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4】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xx〕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5】

年底,全县板栗面积突破32万亩,产量达到1.4万吨,产值达13245万元。苹果面积达67905亩,产量达9.2万吨,产值达31471万元。以苹果、板栗为主的干鲜果品业产值达到67312万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9.8%。已成为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提高山区丘陵地区农民收入最具潜力、最富现实意义的产业之一。

为加快转变我县林果产业的发展方式,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林果业整体发展水平,按照“以示范园建设为载体,以果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开拓国内市场建立营销网络、发展果品加工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林果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建设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同时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置资源。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县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果生产,着眼提质增效,重点抓好板栗、苹果等优势果品的规模化生产。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推进果品产业化经营。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林果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力争用2-3年的时间,以苹果、板栗为主的干鲜果品种植面积达到48万亩,产量突破20万吨。2012年拟新建“板栗密植早丰一条龙技术”板栗示范园3个、短枝型富士苹果示范园和双矮密植苹果示范园3个,嫁接优种板栗20万株,完成高光效树体改造1000亩,实现林果业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发展产业化,基本实现生产、贮藏、加工、销售一条龙。

一是巩固现有板栗基地规模,抓好示范园建设。坚持建管并重、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现有板栗基地标准化管理,充分利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政策,稳定农民种植板栗的积极性。按照“板栗密植早丰一条龙”栽培技术规程,建立高标准示范园3个,共计8700亩,分别在驻操营镇大道岭村(2700亩)、龙泉庄村(4000亩)和大新寨镇郭家场村(2000亩),带动全县板栗产业的发展。

二是大力开展苹果示范园建设。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发展高档苹果生产,年内新建短枝型富士为主的示范园2个,面积总计200亩,其中大新寨镇张各庄村1个(100亩),镇富金庄村1个(100亩);双矮密植示范园10亩,重点推广增产提质综合技术和矮化密植栽培模式,以昌黎果研所为技术支撑,建立现代化苹果栽培制度(三优栽植模式),促进我县的苹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技术引进,提高果品生产的科技含量。通过与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我县确定燕山早丰、燕龙等为主推品种,年内在示范园和京沈高速公路两侧嫁接20万株,其中京沈高速两侧10万株,重点乡镇和示范园10万株。在苹果产业发展规模较大的大新寨镇建立1000亩的高光效树体改造示范基地,提高果园通风透光水平,促进果实着色,同时搞好合理负载,疏花疏果,提高果品产量和质量,达到优质高效,以此为中心向全县推广。整合现有科技力量,继续加强顾问组和联村技术员队伍建设,聘请3名专家和30名农民技术员组成板栗技术服务队伍,负责对板栗生产的重点村巡回指导,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推广优穗嫁接、浇水施肥和落叶覆盖以及先进适用的修剪技术,组织基层技术员进行学习和参观,形成以林业局板栗办和果桑站为龙头,乡镇林业站为枢纽,聘请专家和农民技术员为纽带、联结千家万户的林果生产技术服务网络。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群众的技术水平。一是通过电视台《农民之友》节目进行培训和宣传,大力普及推广板栗密植早丰实用技术和苹果标准化栽培技术;二是结合不同阶段和不同农时采取专家集中培训、现场示范、技术交流、外出培训等形式对技术人员和农民进行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和光盘,不断提高果农技术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大流学”活动,不断开阔农民的视野,坚定群众对林果生产的信心;四是充分发挥示范园的样板作用,带动全县林果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全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5000人次,组织参观流学15次1500人次以上。

一是加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目前我县有干鲜果品专业合作社47个,其中板栗专业合作社7个,基本上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2012年,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下,坚持以会代训和骨干培训相结合,参观流学与现身说法相结合,分期分批对涉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等进行培训,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和实践的带头人、明白人,不断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新增林果业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

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依托优势果品基地,加快贮藏、营销、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围绕更新改造、延伸链条、开发新产品谋划建设一批大项目。加大力度对现有果品加工和销售的企业进行扶持与管理,特别是要发挥县龙凤板栗产销专业合作社和市燕山板栗食品有限公司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各级优惠政策,做大做强现有加工销售企业。大力推进燕山板栗6千吨板栗深加工项目,力争全县板栗深加工能力达到1万吨/年。

三是健全果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果品流通。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新型果品营销方式,构建辐射国内外市场的果品营销网络。进一步增强与外商外贸的联系,与北京新发地等农产品市场和市内外各大超市建立稳定的产品供应关系,千方百计扩大板栗出口、苹果外销,使果农的果品产得出、卖得好,真正解除果农的后顾之忧,带动全县林果产业的大发展。

县林业部门承担全县林果业发展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板栗产业化办公室和果桑站,由林业总工程师牵头负责,对全县的干鲜果品生产进行整体引领和指导,具体负责示范园的建设、技术指导及培训,组织苗木信息介绍和引进,协调嫁接验收等项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县地区优势,积极参加各类展销会、农广会,扩大我县果品的影响力,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市场知名度,真正做到靠品牌开拓市场,靠品牌提升档次,靠品牌提高效益。以“金富宁”苹果和“燕山明珠”板栗等知名品牌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县板栗、苹果知名度,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3号),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xx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二、县级试点示范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试点示范县的选择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xx]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xx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篇7】

根据市“十二五”农民增收幅度从年均15%调整至27%以上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清镇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农民增收措施,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到年我市农民人均增收达到1.6万元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诚信农民建设为抓手,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产业为支撑,大力实施工业化引领、产业化提升、城镇化带动战略,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落实惠农各项政策,逐步形成以农业产业、劳务经济、二三产业收入为主导,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民持续增收新格局,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在整合资源、全面推进辖区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同时,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的思路,重点选择辖区内的3-5个村作为农民增收示范村,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

(二)坚持统筹城乡、以城带乡、互动发展原则。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劳动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农工互动的发展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农村改革原则。以土地经营权流转、林权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创新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点,优化配置资源,聚集生产要素,建立和完善强农惠农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诚信农民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四)坚持结构调整、产业支撑原则。围绕“烟、菜、果、茶、药、苗、鸡、猪、牛”九大生态产业,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战略,在高速公路沿线实施退粮(粮食作物)进经(经济作物)战略,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引进、培育种植、养殖、加工、物流等农业龙头企业的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夯实产业基础。

(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要突出肉鸡、蔬菜、奶牛、生猪等优势产业,在公路沿线、丰水坝区、低热河谷、沿湖沿河等生产条件有别的地方,分类指导,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凸显特色,全方位、大面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六)坚持科技兴农原则。坚持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加大现代科技推广和农民科技培训力度,培育新型农民,提高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七)既要“钱袋子”也要“米袋子”,坚持稳定粮食生产促农增收的原则。全力抓好15万亩粮食增产工程和1万亩高产创建工程,实现粮食持续增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成立清镇市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农民增收目标管理日常事务;市财政局柯荭,市统计局孙正林,市农业局农经站为办公室工作员。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责任分解到站办所、到人,明确一名专职农民增收资料员,负责汇总上报资料信息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确保目标。确保全市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64元,在年5463.5元的基础上增加1500.5元,同比上年增长27.4%;

(二)奋斗目标。力争实现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160元,同比上年增长31%,同比上年人均增收1690元,为年人均增收达到1.6万元打下坚实基础。

(三)努力方向。一是全力推进“三化同步”,着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为此,必须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机会、创业能力和工资待遇,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年的2381.72元增加1000元以上,同比上年增长41.97%,工资性收入达到3400元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49%以上,力争所占比率超过50%。二是做到应统尽统,着力提高农民二、三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水平。

五、工作重点

(一)以“三化同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推动农村发展的精神,紧紧抓住我省“两加一推”战略的实施,企业开工足、用工量增、务工收入上涨的有利时期,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确保今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亿元,农民人均新增工资性收入同比年的2381.72元增加1000元以上,同比增长41.89%。

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强输出市场建设。要多渠道、多途径开辟输出新市场,进一步巩固沿海劳务市场,拓展中部、华北市场,大力开发西部和西南输出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着力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有序输出水平。二要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订单、定向培训。针对不同行业、工种、岗位要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批、输出一批,力争全年培训农民工5万人次以上。三要加强劳务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劳务开发工作机构职能,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劳务开发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有力、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抓手有力。要加强乡镇劳务开发工作机构和农民工服务站所建设,建立健全“上下对接、三级联动、覆盖全市”的劳务开发工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

文章来源://m.zhe135.com/shishifangan/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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