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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水利行业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方案优秀篇

2021-12-31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夯实欠薪主体责任和考核体系保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市县政府安排部署,着眼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确保欠薪违法行为得到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实现水利行业无欠薪行为。

(二)“八项制度”全面落地。水利行业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八项制度”全覆盖。

(三)欠薪舆情快速处理。完善欠薪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联动联控机制,对发现的重大欠薪舆情1小时内通报,6小时内查清事件真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规定限时办结。

三、工作措施

(一)将所负责的考核评分项目在本系统及本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压实工作责任。要对本行业、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平茬齐过、全面排查,确保全部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创建“无欠薪”县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细化任务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项目建设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班子成员、各项目建设单位为成员的“无欠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由建管股股长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督查考核和验收评估等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等舆论宣传,通过举办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的宣传活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水利行业欠薪线索,限时化解欠薪问题,不断营造“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的社会氛围。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大力开展“无欠薪”创建宣传,提高全劳动者满意度,促进全水利行业和谐稳定。

(四)夯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承建的项目负总责。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在建项目的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利用随机抽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根治欠薪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整改,限期整改到位。要与施工企业签订根治欠薪工作承诺书,严格拟制督导计划,开展好日常巡查,及时掌握企业的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

(五)强化沟通协调。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强化沟通协助,互通信息,依托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施工企业的水电供应、信贷、税收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的信息共享,及时监控和预警工资支付隐患并做好防范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工程款拨付、工资支付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在建项目“八项制度”实现动态监管。

(六)完善调节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劳动者投诉有门、举报有路。将日常的欠薪隐患排查下移至各项目建设单位,欠薪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建管股、项目建设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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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创建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切实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同时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为目标,以提高县城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质为重点,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实现全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大提升,持续提高全县人民幸福指数,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目标,对照《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和《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要求,认真查找不足,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开展有效的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力争20xx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到20xx年底把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和文化繁荣、生活便利、功能健全,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宜居县城,顺利通过省文明城市提名。

三、实施步骤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9月下旬—10月31日):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调整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办公室职责及人员调整,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出台《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重点部位责任制的通知》。实行创建工作月例会制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通过一系列活动,大造舆论声势,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使全县人民群众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达成共识。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基础设施达标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省爱卫办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高县城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同时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做好省级文明县城日常工作和基础设施达标工作。

(一)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复审工作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

基础工作提升(20xx年6月30日前)

1.加大宣传力度,在车站、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县级媒体开设专栏,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2.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20xx版)》《20xx-20xx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收集整理近两年巩固提升、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结合当前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复审。

3.针对省级反馈问题,各负其责,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提升。同时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二)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复审工作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基础设施达标(20xx年12月31日前)

1.全面完成省爱卫办复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县城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暗访评价表》标准,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级复审顺利通过。

2.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基础设施达标工作。进一步完善路牌设置,合理设置公共图形标志,确保公共设施科学设置,用字规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铺装标准,确保县城主、次干道和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加强街巷道路建设,路面全部硬化,确保道路无明显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做好县城硬化绿化工作,确保建成区绿化率达标。

第三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8月31日):组织实施,集中创建。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版)标准要求,从三个重点方面抓好创建工作。

1.细化工作指标,全面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及责任分工》中所承担的任务,自查自纠,针对创建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安排专门力量,确定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2.开展主题活动,彰显文明特色。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文明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分层次、分领域对干部群众进行“文明礼仪引导”“职业道德规范”“规范经营行为”“践行道德准则”四项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凝万众之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3.开展专项整治,营造文明环境。明确创建的重点与难点,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力量,协同共创。采取分头整治与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经营秩序、道路交通秩序、窗口服务环境、标语广告清理等专项整治活动,牵头单位加大力度开展重点督查,切实营造干净、有序、畅通、文明的城乡环境。

第四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巩固提高,申请验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细则及责任分工》,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抓好公共秩序、市容市貌、文明礼仪、实地考察和测评点准备等工作。同时,邀请省、市文明办对我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组织撰写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汇报材料,确保我县顺利通过提名城市考核。

四、创建内容

(一)公民道德提升行动。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以及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二)公共环境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务实、求实、落实,把“厕所革命”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养成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完善公共设施,加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基础管网等功能配套,加快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改造力度,不断增强综合承载功能。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50%,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优化公共环境,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注重科学性、前瞻性,保持连续性、传承性,展现城市的独特品位、文化内涵和时代风貌。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区绿地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道路照明亮灯率≥9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公厕等环卫设施齐全。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扎实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有效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和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9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达标,杜绝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

(三)公共秩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规范管理,整治各类不文明的顽疾陋习,强化市容执法管理,针对学校、医院、车站、公园、商贸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私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推进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网络文明自律,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坚决防止“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干扰侵蚀。防止发生侵害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案件,避免存在集中性、区域性制假售假窝点和市场。

(四)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改善公共管理和服务质量,围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以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基层创建活动的领域,为群众创造安全、便利、整洁、有序、和谐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活城市文明“细胞”。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通过病媒防制专项考核。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杜绝存在非法传销人员集中性、区域性聚集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因非法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公共文化提升行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公共财政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加快文化科技场馆建设,着力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健全文化场馆基本服务项目,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打造“便民文化服务圈”。规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使学生参加线上线下校外培训频次、费用切实减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总成绩要达到85分的前置条件。净化网络空间,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

(六)公共关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宣传,落实刊播要求,突出思想内涵,打造最美风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媒体宣传,设计制作与县城景观相融合的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显著位置刊播展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中。做到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志,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推荐评优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建立健全群众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大于95%,满意率大于90%。

(七)公共风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和文明社会风尚引导行动,弘扬时代新风,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加强对新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与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建立和谐清新的人际关系。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持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招募注册培训、嘉许回馈、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机制,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专业化、数据化。强化质量第一意识,培育“工匠精神”,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力培养人们生态文明、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社会责任意识。

(八)深化文明创建行动。抓好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孝子”等评选表彰活动,群众对家庭美德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文明家庭的比例大于20%。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及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使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不断增强和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全县80%以上的单位和行业要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60%以上的单位和行业要创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抓好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活动的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上下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创建文明县城作为展示良好形象、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需要,作为提升市民综合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的系统工程,作为加快构建美丽、推进富民强县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县城提名,县上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和《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制定《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将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保障经费落实。县财政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活动经费实行专项预算,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排查,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确保创建工作不受影响。对影响创建工作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资金要确保落实到位,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确保创建工作正常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和县创建办、文明办要加大对各镇(街道)、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县委将把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影响测评验收成效的,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方案范文: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分享


自党中央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我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了根本性好转,但是传销活动仍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流窜性、长期性特点,为巩固我区近年来打击传销成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方针,积极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设立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领导组,组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副区长和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公安局分管打传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宣传部副部长、各乡镇办镇长或主任、区直相关单位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负责协调打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提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质量和数量,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领导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达到创建城市辖区内打击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

四、创建标准

(一)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立健全“联、防、宣、打”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对新出现的传销活动能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无因传销发生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社区(村)。两年内无传销活动行为。确定人员开展工作;宣传、摸排等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完整、规范;积极密切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乡镇(办事处)。辖区村(居委会)一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活动;各项制度有效运行(打传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摸排等活动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完整、规范)及历年来有效组织打击传销行为情况;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六)广大群众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协调机制。由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办公室具体承担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办全面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重大传销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成立相应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领导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本辖区的“打传”专项行动,要按时向区政府打传办公室报送宣传发动、摸排窝点、申报无传销社区(村)等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信息交流机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以微信圈、邮箱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发现有效线索,及时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办负责建立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和“微信打传信息交流平台”,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状态,及时把管辖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及窝点到信息交流平台。各村(社区)和辖区基层派出所要对外来暂住人员的活动、工作、居民反映、重点线索等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登记造册,及时建立查询档案,有条件的可输入网络。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参与者的姓名、数量、动向、违法犯罪事实及其他有关资料登记造册。

(三)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成立由公安、市场监管、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打击传销志愿者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及时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监控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切实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着重解决部门之间协作不畅、沟通不力等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强大打击合力。加快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对传销重点区域实行联动不定期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对照《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重点加大对传销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商场显示屏、手机等媒介,深入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揭示传销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五进”活动。加大对传销参与者的教育力度,跟踪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考评问责机制。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范围,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共同部署,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区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和发动群众,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二)摸排窝点。各乡镇办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要根据辖区特点,在传销人员易聚集、授课、居住的地点,特别是闲置楼房、老房屋、宾馆实行重点摸排,并建立《传销窝点摸排台账》(出租业主黑名单)。

(三)集中打击。各乡镇办、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排查出的传销窝点进行集中打击,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查封传销场所,严惩传销头目。

(四)全面创建。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积极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深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倾尽全力,尽职尽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打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科学策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艰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和长效监管的思想,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我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顺利开展。

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化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以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轮训。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水利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制定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六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和各单位“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规则,规范局安委会运行。七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并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开展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风险为主要指标的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每季度公布排名并进行风险预警。八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系统学习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考核。二是健全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配置,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到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全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岗前教育培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建设计划,指导达标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多领域达标标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局直属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达标,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实现“一单位一清单”,并实施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应急准备,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三到位”。八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局基建工管科、信息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局基建工管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自来水公司、利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及防护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开展排查治理;消防通道、应急逃生通道闭锁、堵塞;应急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16日至12月)。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经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的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6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把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完善体制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单位、本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三)改进监管方式。针对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施工图》,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事项,实施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完成整治任务。各牵头科室参照县局《重点任务施工图》,建立完善本级《重点任务施工图》,并抓好落实。

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各单位要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对上报零执法处罚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市局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并通报。

(四)严格执法问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加密加力,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有关失信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问责处罚要抓住要害、打在痛处,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推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县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县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全面建设“五个”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魅力·养道小镇”的发展战略,按照“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养道小镇、实现全域旅游”与建设“实力、活力、美丽、幸福、效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城镇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城乡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20xx年我县摘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桂冠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乡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办公室成员。基层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任务。在巩固20xx年创建成果基础上,根据中央下发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对照7个测评项目、59项测评内容、125条测评标准,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强弱项、补短板、扬优势,推动我县创建工作由精准创建、精细创建迈向精致创建。全乡上下务必对标对卡对点,按照测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乡落实县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各项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进一步加大创文宣传力度。通过专题、专栏、走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重要部署、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创建工作的新态势、新措施、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使文明创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居民创建知识的学习宣传,将群众应知应会的创建知识,在辖区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在路口、人员密集区悬挂、书写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普及创文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全面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全民发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形式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各种创建活动平台,将创建活动做实做深做活,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部门单位、村(居)要成立创建工作长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指导、检査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乡纪委进行诚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方案范文: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按照《中共省委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改办发〔20xx〕25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县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夯实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基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绿色信贷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标准,到20xx年完成申报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

二、基本原则

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商行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分级评定、定期年审、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机会平等、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原则,以普惠为方向,引导相关各方切实做好信用农户、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的创建和评定工作,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强化信用体系成果运用,推动信用与信贷有机联动,不断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让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能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在风险和成本可控基础上,确保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中共省委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改办发〔20xx〕25号)精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及提档升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组织召开全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按要求在9月15日前召开本镇(街道)信用工程推进会,具体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广泛深入宣传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工作目标,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0xx年:一是“村村通”转型升级100家以上,其中“政务型村村通”达50家以上。二是社保卡激活率75%以上,涉农补贴对象社保卡激活率100%。三是城区市场创建信用社区1个、信用单位3个;农村市场新创建信用镇(街道)2个和升级达标3个以上。四是全面推广使用本地线上交易结算工具,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五是全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20xx年:一是“村村通”转型升级累计207家以上,实现“村村通”县内村居全覆盖,其中“政务型村村通”达100家以上。二是社保卡激活率90%以上,参保人员开卡覆盖面80%以上;三是城区市场创建信用社区2个、信用单位6个;农村市场新创建信用镇(街道)1个和升级达标2个以上。四是持续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信贷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增幅不低于10%。

(三)信用乡镇巩固、验收阶段

1.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内容

一是加大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指标监测维护力度。已获得省联社批复但未完成升级达标工作的信用乡镇(摆金镇、雅水镇、断杉镇、濛江街道),本年内完成辖区内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的升级达标工作。二是新创建的信用乡镇(王佑镇)和已升级达标成功的信用乡镇(芦山镇、羡塘镇)要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工作,防止相关指标反弹。三是20xx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网点(岗度镇、好花红镇)验收前完成辖区内信用组、信用村的升级达标工作。四是20xx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明田街道、涟江街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抓紧开展信用村组的创建或升级达标工作。

2.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程序

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本镇(街道)进行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的自查自纠,主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结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调度会,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整改,补充完善。由农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完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创建(升级达标)的相关申报资料,并及时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报评定的进度,认真做好信用乡镇评定的迎检验收工作,实现信用镇不低于7个,信用街道不低于2个的目标。

(四)农村金融信用县申请评定阶段

20xx年12月前,达到创建普惠金融信用县的基本要求,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年审)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内容标准。20xx年12月底前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及验收表》及报告等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接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验收、省联社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普惠金融

1.深化网格化金融服务。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规划、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的原则,不断完善辖区内农户、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信用工程建档评级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划分金融服务网格,服务区域无死角,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由各镇(街道)、村支两委、支行(分理处)组成网格金融服务团队,科学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完善考核机制。将网格金融服务与社会管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增强金融服务综合能力。加大户籍在外投资创业人员、务工人员的信息采集,积极引导籍在外经商创业人员回乡创办企业。

2.普及金融知识。以金融夜校为依托,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村寨等活动,持续培育诚信意识、契约精神、风险意识,使诚信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观愿望和自觉行为。

3.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升级打造“信合村村通”样板;实现社保、医保POS机具村村全覆盖,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支付结算功能,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4.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平台服务功能,加快普及推广“黔农云”“黔农e贷”、手机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5.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的普惠金融服务。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党政金融传递金融互派互挂,传递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

6.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金融服务流程优化、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高,支农支小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金融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7.丰富基层网格化管理。将普惠金融服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体系中,以客户经理担任村金融指导员或网格金融助理为载体,开展政银互派互挂,宣传金融政策、指导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就业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零距离、贴身式金融服务。

8.创建信用楼栋、商圈、社区、单位。丰富信用工程建设主体,针对楼栋、商圈、社区、单位等制定创建标准,规范创建流程,有力推进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单位职工等评级授信工作,有效满足广大客户资金需求,提高信贷资金供给,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做到信用工程广覆盖。

9.做好涉农补贴社保卡的开卡、激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启动大会会议精神,夯实二代、三代社保卡相关业务发展基础,确保今后200余项惠民惠农补贴、养老金、就业补贴等资金正常入账。

(二)服务实体经济

1.提升“三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农商行充分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农林牧渔业”信贷需求得到优先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增强,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有效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户、个体工商户、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贷款稳定增长。

2.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村产业融合贷款、农村“三变”贷款、两权抵押等绿色金融产品,基本形成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实用性广的普惠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3.助力乡村振兴。农商行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发放乡村振兴贷款,宜居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发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力争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涉农贷款、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其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应贷尽贷”,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

4.发挥地方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根据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涉农资合资源配置方式,引导涉农资金向支农金融贡献度大的佥融机构归集,支持农商行扩大资金来源,增强支持“三农”的资金实力。

5.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求,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涉农金融产品,推动农业产业“六保一投”融资模式落地,支持“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打造信用环境

1.建立共建共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坚持“地方党政主导、农商行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办法具体,考核奖惩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履职到位,共同打造“诚信”。

2.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奖惩信息的应用及反馈机制。不良贷款化解措施有力,逃废银行债务、破坏金融信用环境、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依法打击,金融涉诉案件快审、快结,案件执行结案率显著提高。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制度规范建立,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3.加强干部职工贷款管理,树立单位诚信典范。健全全县干部职工诚信档案,规范贷款管理,不良贷款有效控制。

4.加大信用工程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多层次开展信用户、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街道、单位)创建的宣传,营造积极良好的创建氛围。

5.加大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对单位、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屡次催收仍故意不偿还的,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收。依法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到逾期贷款和国家公职人员到逾期借款。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依法向社会披露和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形成对失信者的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受限、寸步难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创建金融信用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配合农商行做好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二)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要适时调度,加强调研指导,交流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质量体系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务实高效”原则,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按完成情况比例在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年终由农商银行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多次调度效果不明显的由县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扣减依据,每被通报一次年终目标考核扣0.5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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