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消费者餐饮消费安全、健康的需求,防风险、保安全、建机制、强效能,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以人员培训为重点,强化检查和抽考,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问题。
(二)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加工操作、就餐等重点区域整治,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四)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检测和执法办案,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问题。
(五)以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落实奖励措施,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效率,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六)以散装白酒、泡酒为重点,强化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品种安全监管,严禁散装食盐、防范醇基燃料、亚硝酸盐等进入餐饮服务环节,造成误食误伤。
(七)以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建立冷链食品追溯体系,落实从业人员晨检、监测等制度,严防餐饮服务领域出现聚集性疫情。
(八)以线上线下融合治理为重点,开展网络餐饮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网治网”,强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提升、拓展监测信息核查处置平台功能,提高治理效率。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
1.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材料。
2.规范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
3.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
4.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综合治理
1.加强审查登记管理。
2.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监管。
3.加强配送过程管理。
4.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管理。
5.强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
6.开展网络餐饮政企共治。
(三)加大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1.从严执法检查。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3.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4.加强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管。
5.逐步实施智慧监管。
6.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7.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备案监管。
(四)强化社会共治
1.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
2.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量化分级评定。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规范应急处置
1.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落实《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
(二)20xx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
(三)20xx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加强组织实施
(三)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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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按照量质并重、用养结合、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示范推广种植绿肥3.5万亩。20xx年,全区示范推广种植绿肥3.5万亩(详见附表),各镇街应充分利用种植豆类、花生、油菜等绿肥以及果园、茶园种植绿肥,鼓励农户将绿肥翻压还田,培肥地力,减少作物化肥使用量。
(二)实施稻田秸秆还田2.3万亩。20xx年,全区实施稻田秸秆还田2.3万亩(详见附表)。各镇街要与土肥、农技、农机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农户采取粉碎、堆沤、覆盖等形式,及时将秸秆还田利用,补充土壤钾素,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三)推广有机肥14万亩。20xx年,全区计划推广有机肥14万亩(详见附表)。各镇街要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区土壤肥力提升、有机肥资源利用提高、项目区减少化肥施用量2%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进度,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根据省厅下达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的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本辖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推广技术示范区。各地要根据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秸秆还田、化肥减量增效、酸化土壤改良、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至少2项的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强化宣传,大力宣传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通过示范推广,增强农民种地养地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快项目实施。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序时推进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促进项目加快实施。
(六)做好项目报表及总结。认真做好项目月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完成后,各镇街要及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于12月1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七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十四五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优果率达到92%以上,实现鲜果产值70亿元,“苹果”品牌价值再创新高,位居全国前列。
(一)生产基地建设
1、基地更新。挖除苹果残败老园3万亩;完成新建矮化密植果园2万亩;完成中低产老果园改造2万亩(其中实施果园整行(二次)间伐5000亩,改造提升1.5万亩);建设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出圃优质苹果苗木80万株。
2、标准示范园(区)创建。创建县级核心区2.26万亩,乡镇级核心区1.3万亩,村级核心区0.95万亩。完成36个成龄标准园的升级晋档,建成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规范管理5万亩。提升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管理水平。
3、新技术推广。实施果园多元免耕覆盖6万亩;建立配方施肥示范点2.4万亩,推广配方施肥24万亩;推广苹果园节水灌溉1万亩。
4、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已搭建防雹网的日常管护,支持冰雹多发区果农自主搭建防雹网。每村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防冻覆盖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
5、质量安全体系。规范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开展检测“双认证”工作;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保护标志)认证及贴标,每镇创建1个“千亩有机苹果示范区”,组织企业认证有机食品基地10万亩以上、绿色食品基地30万亩。
(二)苹果营销及产业后整理
1、配套设施。年内新增冷库贮藏能力5万吨以上,促进智能选果线实效化运营,完善镇级集散市场12个。
2、宣传推介。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打造品牌评估价值5亿元以上企业1家,1亿元以上企业2家。
3、渠道开拓。围绕“长三角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巩固和拓展苹果销售份额。支持企业通过社区团购、自媒体推销等新营销模式拓宽销售网络。
4、品牌保护。全面推行授权销售,严格规范电商经营;有效和标识使用,规范苹果包装印制。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巩固提升以“公司﹢农户﹢基地”“协会+会员+基地”等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15个,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关联企业2-3家。
(三)苹果技术研发
1、科研基地建设。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办公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
2、苹果新优品种选育。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新优品种20个以上,以红富士品种优系筛选单体储备量达到200个。
3、新优技术研发。开展苹果生产省力化、果园培肥、品质提升等5项技术研究;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5项以上。力争年内取得发明专利2个以上;完成科研论文5篇以上。
(四)园区带动
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
(五)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县乡村年度“2-4-6”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培训5场次以上,电商、微商培训10场次以上,职业经纪人培训2000人次。培训果农15万人次以上,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推进苹果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全面提高县内苹果知识宣传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1、基地更新改造。对亩效益低于3000元的残败老果园,组织果农挖除更新,11月底完成残败老果园挖除3万亩;对成龄密闭果园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改造提升,12月底完成高标准整行间伐5000亩、削扁改造提升1.5万亩(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建成12个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园,每个行政村各建成1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点,5月20日前完成2万亩高标准新建矮密园(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引导育苗果农根据品种调整规划选择育苗品种,推进苗木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新建苗木基地的技术指导,5月底建成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年内出圃优质苗木80万株。配合产业园区举办好春季苹果农资、苗木展览展示交易会(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加大苗木市场管理,规范苗木销售行为,3月底前开展一次苗木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查处品系不纯及带病苗木在县域内的销售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2、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一是继续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核心区与企业(合作社)经营机制,丰富基地建设内涵。二是按照“一类园做精、二类园晋档、三类园提升”的要求,围绕“百千万”示范工程核心区,抓好36个成龄标准园升级晋档和12个幼园示范点创建,建成百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管理5万亩,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提升苹果核心示范区建设整体水平,6月底和12月底分别组织对乡镇成龄园和幼园进行验收评比(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级核心区必须由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与果农建立紧密性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进适度规模栽植,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指导)。继续抓好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的提升创建工作,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3、新技术推广。一是开展配方施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推广高效缓(控)释等新型肥料施用,实现化肥零增长,全县建立科学配方施肥示范园2.4万亩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苹果生产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以增施有机肥(农家肥)为重点,推广果园生草(种植绿肥)、树盘覆草、地膜覆盖等多元免耕覆盖技术。4月底前完成2万亩绿肥种植、2万亩黄豆或油菜的间作轮茬播种及2万亩的地膜覆盖;11月底前完成秋施基肥任务,亩施有机肥力争达到2000公斤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三是通过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合作社建立富硒、高钙及SOD苹果生产基地1.5万亩以上,推广贴字文化苹果150万个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做好花期防冻,密切关注灾害天气信息,按照花期冻害技术要点,做好防冻坑熏烟防冻和堆柴熏烟防冻,每村必须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积极开展群防群控,采取防冻措施的果园面积要达到成龄挂果园总面积的80%以上。同时,要指导果农做好保花保果和疏花定果(县气象局、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二是加强雹灾天气预报与气象指挥,在雹灾多发区继续动员果农自主搭建果园防雹网,5月底前完成防雹网搭建。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抓建一个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苹果园防雹网示范点(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5、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在品牌授权企业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有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断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的果品质量安全体系,年内贴标销售达到5万吨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检测中心落实)。三是组织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年内通过有机食品转换认证基地达到10万亩以上、通过绿色食品基地认证30万亩,以有机认证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年内每镇创建1个千亩以上的有机苹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苹果生产中心做好配合)。
(二)苹果产业后整理
1、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是强化品牌宣传。坚持“开门办节会”与“走出去推介”相结合的办法,持续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继续办好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苹果博览会(苹果产业园区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方式,在苹果主销城市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营销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在苹果主销城市,组织举办高标准,多形式的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营销中心配合)。积极参加中省市举办或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览会、贸易洽谈会、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二是拓宽销售渠道。按照“吃透一个城市、主攻一个城市、扎根一个城市”的原则,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带”重点区域,支持企业深化与连锁超市、知名销售平台合作,通过开设专卖店、社区团购窗口、线上提货点等形式,拓宽苹果中高端销售渠道(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成立线上销售团队,在巩固淘宝、京东等传统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借助快手、抖音、微信、今日头条小店等新媒体,开展直播带货业务,增加网上热度,提升苹果影响力,增加线上销量(电商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支持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积极申请出口资质,依托中欧班列、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份额(经发局负责,营销中心配合,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
2、企业自主品牌打造。一是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览展示、对外贸易洽谈等大型节会,提升企业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苹果营销中心负责,各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级农产品企业品牌价值评估,年内打造评估价格5亿元以上企业品牌1家,1亿元以上企业品牌2家(苹果营销中心牵头,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通过果讯通、朋友圈等网络渠道,组织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最喜爱的苹果企业品牌”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品牌社会知晓度和市场影响力(苹果局、苹果产业协会负责,苹果营销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扶持扶强龙头企业。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支持、招商引资等办法,支持企业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转变营销模式和开拓终端渠道,年内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经销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产贮销一体的联合体,采取技术托管、果园流转、农资服务、订单收购等形式,与果农建立产供销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提升苹果品质的一致性,年内巩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15个(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苹果产业园区落实)。
3、切实加强品牌保护。一是加快推进“苹果”汉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进程,积极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苹果产业协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二是落实《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苹果电商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乱用标识标志、以次充好等坑害消费者的各类违法侵权行为。积极推广专用快递包装(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商中心、营销中心、苹果产业协会配合)。三是严格规范苹果包装物及专用标识使用,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未取授权随意印制和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标志标识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产业协会配合)。
4、完善产业链带动机制。深入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新建冷气库5万吨,促进4.0智能选果线的实效化运营,全面推行分级分价、冷藏保鲜、分类包装等品牌营销模式。探索建立果品营销“托底报价、增值分成”“订单收购+营销分红”利益共享机制,年内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促进果农增收(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营销服务中心配合)。巩固提升12个镇级苹果交易市场,完善苹果交易、信息、纠纷调解等要素内容,规范经营管理(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营销中心、农业信息中心配合)。
5、持续推进果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苹果文化研究会作用,深入挖掘苹果文化。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国苹果大观园、中国苹果第一村、京兆万亩观光长廊建设运营质量。精心打造养生、观光采摘、农事体验、农家聚餐、住宿接待等现代生活服务业,全力打造产、村、人、文“四位一体”的特色民俗村和产业小镇,推动果旅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文旅局负责,产业园区、苹果局、苹果生产中心配合,各有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三)扎实开展科研试验
1、建立自主科研基地。一是做好县苹果研发中心科研试验基地办公区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办公区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5月底前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三是严格按照试验示范课题设计要求,做好100亩基地防雹、肥水综合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的落实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
2、选育新优品种。一是6月10日前以科研示范基地为依托,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品种20个以上,扩大红富士品种优系提纯区域面积达到40亩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二是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红富士为主的芽变筛选工作,年内优系筛选芽变体20个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3、新技术研发。一是省力化栽培技术研究方面。围绕免套袋、化学疏花疏果、矮化果园生产平台、果园喷药设备改进等省力化技术,设立4个科研试验与研发课题,形成技术标准1个以上;二是果园土壤培育技术研发方面。开展果园用油菜籽品种筛选研究,继续开展以“三层节水”技术为主的土壤肥力培育技术研究、块茎作物修复土壤试验研究和果园肥水一体化减肥增效试验研究;三是果园新型产品研发方面。开展果园防冻剂、防冻涂白剂、免疫生态素的研发,继续做好新型移动便捷式果园防冻器研发与量产,并加强推广应用(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开展技术交流合作。一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度合作,推进“百校联百县”活动;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合作完成苹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建设。邀请院士工作站、国家苹果产业体系及高校专家,围绕“苹果”高质量发展,进行学术交流2-3次。二是引进贮备苹果新品种2-3个。三是与苹果贮藏贮企业、农资经销企业、苹果俱乐部、苹果合作社等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研发和推广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
(四)实施园区带动
1、苹果关联产业及精深加工。加快苹果关联产业集中区和石头加工园区建设进度,壮大果网、果箱、果袋、专用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关联产业发展水平。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鲜果转化能力达到3万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局、营销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2、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范苹果电商发展,加快快递分拨中心建设,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健全乡村批发市场网络,构建通江达海的冷链物流体系,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产业园区负责、电商中心、各相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五)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将技术大比武、培训大比赛、果园大展示“三大活动”和“大观摩、大培训、大学习”活动相结合,加大“优秀务果能手”评定以及县乡村三级果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内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对具备条件的农民技术员按照职业农民和农民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程序予以颁证认定(苹果局负责,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果业服务队伍(人社局负责,苹果局配合)。二是加强中小营销企业培训力度,年内开展以苹果贮藏、营销、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培训5场次以上,积极开展以微商、电商为主的培训10场次以上,大力挖掘电商潜力,促进我县苹果营销(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电商中心负责落实)。三是开展职业经纪人培训,围绕苹果销售、社会化服务,年内培训职业经纪人2000人次,构建果农和果商之间的桥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四是推行苹果文化进校园,举办课外苹果实践活动,营造苹果文化氛围,让年轻一代认识苹果产业、参与苹果事业。推动苹果文化进社区,在县、乡城镇建设中植入苹果文化元素,弘扬果乡文化,塑造果乡风采(教科体局、城管局负责落实)。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包镇县级领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部门单位包抓标准园和县、乡技术人员包抓示范园科技承包责任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检查,年内召开两次以上指挥部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夯实责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强化项目带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新建矮化果园每亩补贴500元(集中连片100亩以上1000元)、果园二次间伐每亩补贴500元,搭建防雹网每亩补贴500元;苹果园防冻新型烟雾发生器果农每购买1台补贴100元,全县冻害发生重度区域推广5000台;对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专列资金60万元。对新技术研发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市场渠道开拓等方面专列资金扶持,聚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支持适度规模栽植、社会化服务、节水灌溉、生产道路建设、机械化作业等基础性建设项目。引导和鼓励发展“金融果园”,围绕果业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阶段性督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行不力的镇、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年内果业综合考核靠后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3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问责。
为做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xx〕18号)文件中《20xx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20xx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我县承担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及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为确保项目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农业绿色高质”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同时合理布置取土化验采样点和田间试验点,继续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改进配方,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数据库,并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核心示范区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1.4万亩;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0.1万亩。开展100户的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示范区配方肥施用占比80%以上,化肥用量较项目实施前减幅不少于3%,肥料利用率大于40%,带动全县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100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取土化验样品203个所有样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另再化验中微量元素。
三、主要工作
(一)化肥减量增效。
1.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在乡(镇),采用“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建设核心示范面积1.4万亩。一是绿肥种植,要求:推荐使用紫云英、苕子、茹菜等专用绿肥及油菜、蚕豌豆、黑麦草等兼用绿肥品种,同时兼顾油菜多功能化生产示范。油菜多功能化示范要在利用肥田功能的基础上,统筹利用“菜用”“花用”“蜜用”“饲用”等功能。二是种植绿肥后茬作物施用配方肥,配方肥施用要求:根据示范区的土壤条件、作物需肥特性、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科学制定配方肥配方和施用量,优化氮、磷、钾配比,配合中微量元素,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三是示范作物的示范区秸秆全量还田。
2.遴选实施主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民主动实施为主、补贴政策引导为辅”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地生产条件和土地经营承包情况,遴选实施主体,优先选择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来承担示范任务,至少与1家肥料生产企业建立农企合作,签订示范协议,明确责任义务,为配方肥进村、入户、下田做好服务,确保项目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进行化肥减量增效试验。开展“配方肥+绿肥种植”技术模式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试验设置4个处理,3次重复。“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建立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
试验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等且均匀的地块,各处理除施肥不同外,其他田间管理因素均一致。水稻品种选择当地主栽作物品种或拟推广品种。
4.开展技术宣传与培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通过发放技术手册或明白卡,提高技术覆盖率和辐射率。
5.开展效果监测。开展“配方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效果监测,建立3个以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技术效果监测点。监测点设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对照(农民习惯施肥)2个处理,不设重复,小区面积0.5亩以上。每个监测点实施前要采集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1耕层混合土样、实施后处理2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常规五项检测化验,监测“配方肥+增施有机肥”的化肥减量、改土培肥效果。
(二)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
1.取土化验
(1)采样。根据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中采样规范要求,结合本县采样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置采样点采样。要求每1万亩采集1个土壤,丘陵山区、平原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共计划采集203个样点。
(2)土样化验分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取土化验,严格指导和监督第三方机构,确保取土化验结果质量。所采全部土壤样品需要化验土壤容重、常规五项(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20%的样品量(与上年样品不重复)需化验中微量元素(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硒)。
2.田间试验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20xx年安排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经济作物“2+x”、肥效校正、中微量元素和其他试验等五类试验共500个,其中我县共承担5个试验。
(1)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肥料利用率试验,试验作物为水稻。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摸清在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条件下,水稻氮肥、磷肥和钾肥的肥料利用率,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供数据依据,展示测土配方施肥田间效果。
(2)绿肥试验1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绿肥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比较不同配方施肥量+绿肥还田的田间效果,为绿肥还田减肥技术提供数据,以期进一步发展恢复绿肥生产,改善农田生态,提升稻田土壤质量。
(3)其他试验3个。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xx)设计减肥增效试验。通过一季水稻田间肥效试验,验证水稻氮磷钾肥料利用率参数,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提升配方施肥质量。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0号)、《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xx〕50号)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成员从农业农村局抽调,主要负责项目协调工作。同时,组建由县土肥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导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验收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狠抓宣传培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主题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及化肥零增长相关科学施肥知识,宣传标语进村、宣传资料入户,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使用者自觉减少化肥使用、提供化肥利用率,形成多方参与、共同行动、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并通过举办培训班、观摩会、田间学习以及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施肥建议卡等,大力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技术覆盖率和到位率。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在项目实施关键阶段,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定期到各项目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
(四)做好总结验收。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总结和验收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化肥减量增效配方肥+水肥一体化项目验收、资料汇总、工作总结等工作。配方肥+绿肥种植项目于20xx年8月底前提交项目总结等材料。20xx年10月底前将测土配方施肥等基础性工作项目总结、试验总结等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土肥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全街道“农旅融合”发展规划,以基础设施改善为抓手,以综合整治为手段,以长效机制建立为根本,推动村庄清洁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广,实现村庄清洁,家园干净,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并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力打造“水更清、天更蓝、村更美的街道。
二、具体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坚持“属地化、网格化、常态化”和“街道主导、村组主抓、村民参与”的原则。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建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各村要领会重点,抓实细节,统筹安排环境卫生工作,扎实推行“六个坚持”,实现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
(一)坚持“主题党日”抓重点。充分利用党员固定日活动,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固定党日活动议程,组织党员深入组户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动员,集中整治环境重点区域脏、乱、差,集中清理卫生死角。
(二)坚持“先锋带头”掀热潮。积极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先锋行动,一方面主动带头整治本家户内卫生、美化亮化房前屋后;另一方面义务对辖区乡村道路、村内主干道两侧、沟道等堆存的垃圾、渣土和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并主动联系3户以上群众进行包抓整治。通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掀起人居环境整治热潮,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带来的生活变化。
(三)坚持“积分兑换”提思想。牢固树立“小积分发挥大作用”的思想,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上公益劳动、整治户容户貌、争当卫生示范户等获取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物品的方式,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促使变“被动整治”为“群众自觉”,推动形成“讲文明、爱卫生、树新风”的良好生活风气。
(四)坚持“村规民约”树新风。把环境卫生条例编入村规民约,使群众能够在民主议事中相互监督,促使群众提升爱护环境的意识,激发广大群众投身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坚持“公益岗位”明职责。各村选聘的保洁员优先使用各类村级公益岗人员。公益岗人员工资由街道办统一发放,各村若雇佣其他保洁员工资由村级承担。保洁员实行“街村双重管理,以村管理为主”,各村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对保洁员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
(六)坚持“激励奖罚”促长效。建立激励奖罚制度,实行“村组月评比、街道季奖评、年终总考核”机制,推进示范点、示范户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村民的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对在评比中发现特别差的村、组、户,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进行谈话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由街道纪工委严肃问责。切实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推动作风转变,保障打赢、打好“净美街道”攻坚战。
三、奖罚措施
精准运用“街管、村建、户评”的“以奖代补”制度,按照村级负责“点、面、线”(村级示范点、村庄面貌、公路沿线);村民小组负责“畔、渠、口”(沟畔、水渠、路口);辖区农户、个体户与企事业单位负责“三内外”(院内外、屋内外、生产区内外)的区域划分。定期对村、组、户进行评选,按照评选结果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村集体奖励鼓励资金作为村级环境卫生运转经费。
卫生示范户:每月由村民小组向村委会推荐卫生示范户名单,村级评议组每月开展一次户评比活动,按照考核评比细则,每村每月评选卫生示范户户数不超过本村常住户的5%,所评示范户本季度内不能重复。将所评选户报于街道派出本村督查组处,由督查组核实后将达标的农户上报街道办,街道办给予100元的奖励,街道办按季度发放奖励资金。
卫生先进组:村级评议组每月开展一次组评比活动,对在每月评议中整治效果明显、保洁良好的村民小组,9个及以下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10至15个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和1个卫生优秀组;15个以上村民小组的村评选1个卫生先进组和2个卫生优秀组。将所评选的卫生先进组每月底前报于街道派出的督查组,由督查组将核实达标的村民小组上报街道办,分别给予获得先进组与优秀组的村民小组组长200元和150元奖励。
最美乡村评选: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最美乡村”评比活动,按照“优秀(3个)、良好(5个)、一般(6个)”的等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获得优秀等次的村,给予村级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获得良好等次的村,给予村级主要负责人奖励500元。
年终考核:街道办年终对各村进行总考核,考核主要依据为每季度评选情况,同时结合各村区域、人口、面积等因素,对各村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按照排名给予村集体奖励资金,以奖代补。前三名为第一方阵,每村奖励10000元;第四名到第八名为第二方阵,每村奖励8000元;第九名到第十四名为第三方阵,每村鼓励补助5000元。
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评选最差的村,年终不予补助资金,街道纪工委对村级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对于长期卫生特别差的组,包村领导责令村组负责人专项整治,不如期整治或整治无效果的,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对于辖区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不按照“三内外”责任划分保持卫生清洁,影响村容村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停业整顿。对于长期环境卫生较差的农户,由村两委会成员包抓整改,对于有行为能力但屡教不改仍处于脏乱差,重点整治对象期间不得纳入为低保、优抚、临时救济等救助对象,同时在村级红黑榜进行公示。
四、组织保障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导和季度评选工作。村级评议组由各包村领导、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监委会成员组成。街道评议组由党工委会议确定3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2名人大或政协代表组成,每季度评选一次,入村进行评议。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督导,对发现行动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和不担当、不作为、不在状态的村组干部,视其情形精准运用“三项机制”、“四种形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泉委办发〔20xx〕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0.5万户。分批分期实施161个建设年代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南片区等3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排序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实施成片区改造,重点推动繁荣片区、站前西片区、江南兴贤路中段片区等3个棚户区成片改造;深入开展玉霞片区、华塑厂片区、高山古民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新开工延陵三期、锦美二期、金泰花园二期、爱国路安置房等4个安置房项目。对于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实施北门、石崎等2个菜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推广引入市场运营商等多种模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打造购物环境超市化的市场,提升群众购物体验。鼓励规模小、设施旧、交易量低的农贸市场整体改建为小型便民超市。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深化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全区城市危房改造、规范房屋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责任单位: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交通品质提升
5.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加快打通中环城路,开工建设繁荣大道(笋江-内环路)段道路工程、站前大道南延伸(池峰路打通)等江南新区重要主干道;配合推进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延陵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跨江通道扩容增效,提升环湾区域跨江能力,促进晋江流域融合发展。着力推动延陵配套道路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福中路打通、许厝埕南段拓宽、站前西片区规划六路等3个“断头路”项目新开工建设,畅通片区微循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6.公共停车设施。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盘活停车资源,加强配建停车位建设,利用机关、学校、广场等区域打造地下停车场,推动枢纽配套建设P+R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鼓励共享停车。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新建成一批立体停车库。推动实施平水庙智能停车管理综合体项目、市供销大厦立体停车场、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宾馆停车楼等一批停车场项目,确保年底前全区新增35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7.慢行系统。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完善山线、水线,加强山-城-水连接线建设,开展街道全要素整治、优化人行道公共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依托现有骑楼系统的完善,串联古城主要绿地公园、景点、商圈;积极融入跨江通道慢行系统项目前期研究进程,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对接《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规划研究》,探索进一步提升城区主干路的非机动车路权提升,倡导绿色文明出行。重点谋划站前大道两侧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实施主干道街区改造,推进慢行系统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警大队,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8.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推动实施江滨南路、江南大街、荔春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推进古城29条街巷提升,完成8条以上主次干道“微整治”,包括开展自行车路权改造提升,路面沥青化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等,提升道路品质和平整度。结合温陵公交首末站停车场项目实施,打造P+R换乘中心,建设具有公交换乘、停车等功能的交通“微枢纽”。开展占道经营及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跨江跨河、技术复杂的区管桥梁要推进智能监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9.排水防涝。深化海绵城市建设,保护、恢复、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空间,优化城市竖向,依山就势建设湖体等滞洪区,建设雨水滞渗等削峰调蓄设施,加快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着力推动乌石山滞洪区、仙堂滞洪区等重大排水防涝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城区内涝整治。结合滞洪区规划,打造建设雨洪公园,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繁荣大道、池峰路打通、林荫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项目,新改建雨水管网(渠)5公里。推动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住建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城市供水。推进供水管网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二次供水建管合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适合我区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接管方式,确保规范运行安全供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社区供水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区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5公里,完善8个街道管网,结合实施古城29条街巷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古城区域雨污分流改造。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风貌品质提升
12.城市园林绿化。以江南新区山体、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新开工延陵体育公园建设,推动江滨南路(笋江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全年实施绿地建设5公顷以上。深化晋江南岸(段)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滨江福道不少于5公里,打造1个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启动新建改造世茂云璟东侧节点提升、海西二手车市场停车场节点整治、江南古榕公园改造等10处以上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年底前完成5处节点建设。结合古城29条街巷U型面提升工作,策划并完成5处立体绿化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小区建设,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设绿色家园。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透空围栏。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3.城乡建筑风貌。推进江南新区新一轮城市设计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设计工作。配合市级启动并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4.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特征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水局、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配合市级推进临漳门环岛、北门街等重要节点的夜景改建提升,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6.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攻坚世遗大会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迎接世中会、世遗大会考察路线重点提升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加强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完成陈光纯故居等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完成新门街-涂门街、新华路等2项古城街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管理品质提升
17.“两违”整治攻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两违”整治攻坚部署,健全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和信息抄告制度落实,开展治违部门履职督查。推进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违”整治、科技控违等五大攻坚战,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拓展功能,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连通省市平台,形成“一张网”管理,构建统一协调指挥、高效监督的城市管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街道、社区、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谋划推进江南片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年底前将海滨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启动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20.新区(组团)建设示范。深入谋划江南新区城市建设,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以繁荣片区改造为试点,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1.老城更新示范。着力推进西街南片区改造试点项目,对片区内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旧小区及街巷进行更新。结合古城申遗工作,推动实施西街、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等2个街区改造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2.花漾街区示范。重点推动中山路(打锡街-钟楼)段绿化布置项目,策划实施街区绿化、花化工作,充分利用街区、广场等公共空间,植入特色树箱、花箱等设施,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3.特色园林风情道路示范。策划实施站前大道段景观综合提升项目,启动沿线两侧景观带建设,打造江南新区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在新建和改建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提供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江南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24.城市主干道整治示范。策划实施江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针对主干道可视范围道路条件、交通管理等全要素整理,推进道路平整度、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交通绿波、街巷微循环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5.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示范。以市区联排联调为抓手,实施辖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启动八卦沟、霞洲引港、玉田渠整治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内河道水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农水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
26.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示范。结合中山路业态提升工作,启动中山中路城市管理精品示范街创建工作,争取打造为省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项目。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进度安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于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区直各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区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项目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中央投资方向提前谋划项目,精准对接专项债券支持投向,储备好城乡建设领域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在省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区属国有企业要主动对接全区“十四五”规划布局,特别是片区更新布局,策划对接重点项目的投融资路径、商业模式、运营方式及收益回报,形成项目可持续的规范运作机制。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投集团、江南城建集团、文旅投资集团。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高校、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指导各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财政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区住建局要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察访核验范畴。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由区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xx〕10号)和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xx〕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力争到20xx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60家,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家;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规范的“三会一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和完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电算化;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到20xx年10月,对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全部纳入农产品可追溯平台管理。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4月)。成立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部署任务,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提升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0月)。召开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社创建活动,同时对现有合作社示范社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扎实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试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试点发展情况开展考核评估验收,同时总结经验和先进做法及时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各级示范社评选、项目申报和“千人带千社”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盈余分配和利益联结制度,强化资产、财务和成员账户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合作模式和服务手段,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力。
(二)实行项目倾斜。对列入规范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各类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改善合作社的生产、管理条件,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
(三)加强培训辅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培训组织体系。争取专项培训经费,依托科教股,分期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辅导员进行培训,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人才提供支持。
(四)推进联合社发展。推动合作社的行业性、区域性的纵向和横向联合,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注重在产业规划、品牌建设、市场营销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方面发挥联合社作用,突破目前一些单体合作社成员异质性强、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
(五)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支持力度,灵活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依法取得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以作抵押办理贷款。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保险产品。
(六)增强营销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精准选择目标市场,支持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特色产品直销店(点),加快构建少环节、畅通高效的线下自主品牌农产品营销。发展农村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合作社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推动“电子商务+地方特色产品”、“电子商务+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品牌农副产品”的深度融合,借助电商网络资源,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拉长电商产业链条,不断拓宽合作社营销渠道。
四、职责分工
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发改科技、财政、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税务、供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引领我县农民合作社做强做大。
(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调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
(三)县发改、财政、林业、水利、供销、金融等部门:分别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有不规范行为的合作社加强指导。
(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合作社试点工作宣传报道。
(五)各乡镇(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合作社清理整顿及各项监测申报工作。
(六)税务部门: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共享给同级农业农村、税务、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为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报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定期播放报道合作社专题节目,面向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利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合作社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统一建立“一社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合作社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我街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全街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街道与各村签订《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明确。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
按照市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组织有关办、站和所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要对企业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要以全街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求真务实,不断探索我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后盾,促进全街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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