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25年)》、中共省省委《法治建设实施规划(20xx—2025年)》、渭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xx〕2号)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政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各镇(办)、县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达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等单位。
(二)内外结合原则。法律顾问应当以承担法制工作的人员为主体,并吸收法学专家、学者、执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的法律顾问格局。
(三)合理配置原则。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涉法事务工作需求,合理确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需求选择具备相应的专家、学者或者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政府法律顾问的选任和聘用
法律顾问包括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专职法律顾问按照职责规定履职,兼职法律顾问依照聘任合同约定履职。
(一)专职法律顾问工作要求。由在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公职人员担任。未设置法制机构或法制人员的单位,应配备不少于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制工作经验的法制工作人员。
法制机构人员应当不断提高法律专业水平和行政业务水平,做好所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助手和参谋,在法律顾问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兼职法律顾问的聘用和要求
1.政府采购。县司法局会同财政局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采购专家、学者、专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
2.协商推荐。由县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聘请单位的需求择优推荐并确定在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社会知名度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人选建立法律顾问资源库以供聘请单位选择。法律顾问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考核情况由县司法局每年公布一次。
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县司法局主管全县法律顾问工作,牵头整合法律顾问资源,建立法律顾问资源库,负责全县法律顾问的选聘、协调、业务指导工作,确保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让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或者涉及专业领域发挥的作用更加充分。
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具体实施工作,联络、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涉法事务的处理,并根据实际需求聘请部分专家、学者、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指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并从县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库中选聘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处理工作,与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合同并发放聘书,并将服务合同报县司法局进行备案。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从县政府法律顾问库中选聘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处理工作,并与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合同。
县政府及各镇(办)法律顾问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届期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增补、更换法律顾问。县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任期,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各镇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对聘任的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并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优及支付报酬的依据。
四、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三)为处置社会公共事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
(六)参与聘任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七)参与代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八)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课题研究;
(九)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办、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要负责法律顾问队伍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将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规范管理,有效引导。县司法局牵头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库,优化队伍结构,形成更新交替机制,把政治坚定、恪守诚信、精通业务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推荐给各单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不断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并引导其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正和服务的关系,自觉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参与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
(三)落实保障,注重考核。县财政局落实好相关经费的保障措施,将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所需经费列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共同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县政府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和法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该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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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到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分别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区民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
推进救助服务提升行动,在全区“一街一品”救助服务项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具有特色的服务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走访探视、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救助服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本生活救助。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序落实,落实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引导低保对象劳动自立。〔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全面签订委托照料协议,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到2年底,至少建有1所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公办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专项社会救助。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认定、协同核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住院、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急危重症“先诊疗后付费”,不得因挂号、缴费等原因延误抢救时机,完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审核拨付机制。落实完善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困难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套取、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行为。(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教育救助体系。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低保、特困家庭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要求,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因身心障碍等原因不方便入学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区教体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住房救助政策。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优先实施保障,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重点对象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应改尽改。(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就业救助力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社会救助与鼓励就业联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健全区、街道(镇、开发区)、社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优化区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救灾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将资金、物资保障和救助标准调整与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求相衔接,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展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各相关部门根据城乡居民遇到的困难类型,适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困难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救助关爱服务。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优先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范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到低收入家庭。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为身故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惠民殡葬”服务。(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急难社会救助。
1.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根据不同困难情形,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完善转介制度,形成衔接有效的救助链,发挥救助合力。(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通过阶段性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基本生活物资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履行街面巡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责。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流浪乞讨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讨要”等不文明现象;公安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生活救助、落户安置工作;卫健部门要督促各相关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及联络协调工作,有关医院不得拒绝救治;街道(镇、开发区)要强化属地领导管理责任,对由救助管理机构按户籍送返回归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无条件接收并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社会力量参与。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按照现行政策从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列支。(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五社联动”模式,发展培育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街道(镇、开发区)社工站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提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开展慈善救助。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依托各类慈善组织和街道慈善综合体,结合区级“益家”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推广社区慈善公益互助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志愿服务发展。鼓励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推进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推进街道(镇、开发区)志愿者联合会建设,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网格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强化多主体、多层面、多渠道的主动发现。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承担社会救助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承担政府委托从事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作用,及时发现各类困难群众,并报告有关部门。(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具体负责)
2.健全“一门受理”机制。依托街道(镇、开发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劳动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提出综合救助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区民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办理程序。健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开发区),街道(镇、开发区)党工委(党委)领导、办事处(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联审联批制度,强化区级民政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探索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让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互联网+社会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完善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库,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库,实现实时数据汇集、共享。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现“就近办”“掌上办”“指尖办”。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机制。(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层基础。街道(镇、开发区)办事处(政府)根据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完善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设立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民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查处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街道(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实施方案一并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9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50号),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医药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党的领导、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府监管
成立中共县总医院委员会,党建工作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3—制,健全和完善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细化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及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策范围。健全医院内部党务(党务工作)办公室、组织、宣传、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科学设置党支部,划分党小组,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内设党支部书记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同步加强社会办医、医疗卫生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坚持“管行业,管党建”,加强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加大对政治责任和职责权力的监督约束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会商机制和联络员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为核心,深入推进“1+5”(一优化、五强化)措施,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的属地化管理。1.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优化医疗卫生行业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依托省电子证照移动应用平台,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力争20xx年底实现医师、护士执业“电子亮证”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完善综合审批流程,有效增加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卫生技术评估支持力量,发挥其在医疗领域决策支持作用。2.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完善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发挥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业优势,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培训、评价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实施“暖心服务”行动,持续改善服务,提升医疗水平。完善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对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相关产品的采购和使用监管。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诊疗。全面落实重点药品监控机制,按照市卫健委医疗建议点评药品、耗材目录,完善处方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双十排名”制度。完善药品院外购药备案制,加大违规院外购药查处力度。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临床用药不合理情况。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和质量管理。健全高值医用耗材异常使用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完善实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院长目标年薪制考核相衔接,院长年度考核结果视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等挂钩。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医务人员薪酬要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脱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扩大病种数量和覆盖面。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县医院、县中医院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科学控费的积极性。全面加强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开展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考核与审计,节约日常运营成本。加快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实行总医院选派总会计师。落实公立医院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严格查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和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细化监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积极探索将医保基金监管单位监管,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率达90%以上。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覆盖率达100%。加强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和集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管,持续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逐年增加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比例,争取到20xx年达30%以上。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将医疗废弃物处置督查考核纳入县、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20xx年底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实现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集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未设置或不达标不得开办。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为综合监管提供依据。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精神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5.强化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各综合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20xx年起逐步推进“电子亮证、扫码核验”的现场监督检查模式,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有证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每月公示无证行医“黑名单”。强化医疗养生类节目、医疗广告宣传、医疗服务价格、医疗器械的监管,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和医保基金行为。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九不准”,持续开展违纪收受红包“零容忍”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6.强化健康产业监管。建立适应健康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包容有效审慎监管制度,重点完善对医疗美容、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与医疗卫生跨界融合的监管,每个融合业态的负责部门依据业态特点合理界定监管边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通过规范试点、开展评估、公开信息、完善投诉和维权机制等多种方式,加强行业指导。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的监管,提升相关支撑产业研发制造水平。
(二)加强机构自治
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督促医院制定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架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承诺,机构和人员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明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依法执业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部门)依法执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医疗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自查,20xx年起每年上半年完成对上一年度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每季度报送日常与自查自纠结果。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相关制度建设,20xx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将临床新技术应用管理等核心制度列入年度医院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与院长绩效挂钩。
(三)加强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组织作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20xx年将依法执业纳入会员培训内容,规范会员临床诊疗、学术科研、学科协作、公益活动等方面工作,维护医疗卫生行业信誉。引导和支持医疗卫生行业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20xx年上半年完成对长期没有开展业务、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学会(协)会的清理整顿。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诚信建设力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改善医患关系。完善全县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积极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业优势,指导并协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等规范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评价。
(四)加强社会监督
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拓宽政策宣传和群众参与渠道,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加大—9—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积极以案释法,形成有效震慑。做好“12320”投诉举报热线受理答复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及时核实并依法查处,做到对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工作保障
(一)完善规范化执法监管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执法监管机制,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覆盖周期,减少执法盲区。推行信用监管,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情况与审批校验、医院评审和年终考核挂钩。加强部门配合和“两法”衔接,实现部门间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执法、疑案会商、信息等无缝对接,形成对违法执业行为的打击合力。
(二)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
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监管、医改效果评估监测,实现医疗服务质量和机构运行在线监管、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加大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力度,提高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医保信息系统、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等监管平台,提高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力争20xx年实现卫生监督电—10—子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各部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网络安全责任,保障信息安全。(三)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辖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以基层为重点,加大人员招聘引进力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充实执法骨干力量。深入推进乡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协管,提升村(社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收集能力。培养选拔首席监督员,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各综合监管部门的基层监管力量分配到网格中,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整治、事后评估等监管工作。各综合监管部门大力开展基层监督机构、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加强依法履职所需的硬件投入,提升基层一线执法单位装备水平,满足日常监管需求。
(四)加大宣传引导和普法教育力度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切实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对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年度普法清单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落实普法责任。
(五)有效运用综合监管结果
各综合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列入“十四五”医改规划,贯彻医改全过程。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将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依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对党员领导干部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我区通过积极推进实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加大对残疾人照顾体系建设等措施,初步实现了基本医疗均等化以及全覆盖。但是,通过调研,全区仍有因病因残致贫家庭1.46万户,占全区建档立卡户56%以上,占全区总户数的15.8%。为进一步破解因病因残致贫难题,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推进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长效救助机制,努力破解全区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问题。进一步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为全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分工(共计6项)
(一)实施“扶贫保险1+2”工程
1.总目标: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小额人身和财产两项保险,有效解决低收入户因疾病、意外等因素导致家庭贫困加重情况的发生,同时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精准扶贫。(责任单位:区扶贫办)
2.资金测算:110万元/年,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3.完成时限:20xx年9月招标,10月份完成。
(二)建立重大病残事故预救助机制
1.总目标:建立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全区突发性因病因残致贫特困家庭“救助专项基金”,对困难家庭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40种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事件导致重度伤残的(参照一、二级伤残评定标准),可在有关费用报销前,给予一次性2000元至10000元的预救助金,预救助金在受助人后期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上予以相应抵扣。特殊情况突破以上救助标准的,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确定,最高50000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基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纳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节资金、社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xx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并常态化实施。
(三)建立重大疾病特别救助机制
1.总目标: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含补充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理赔、城乡医疗救助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对住院医疗费用的剩余部分,再按职工医保报销目录范围进行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500万元/年,纳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其他调节资金、社会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3.完成时限:20xx年2月资金筹集完毕,先在中扬镇、屠园乡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成效适时在全区推广。
(四)建立“大爱”社会救助平台
1.总目标:组织开发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将社会救助平台与民政、教育、残联、卫计等各行业部门的业务系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措施互动,避免重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资金测算:约25万元,由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支付。
3.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五)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救助办法
1.总目标:采取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患者建档立卡户身份,对符合条件的患者采取不缴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医院在患者出院前出具发票和总费用清单,并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费用。(责任单位:区卫计委、人社局)
2.完成时限:20xx年8月。
(六)推广农村建档立卡特困户住院医疗“0付费”模式
1.总目标:推广“蔡集模式”,向建档立卡户中特别贫困户每人发放“惠民卡”,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在乡镇医院就诊患者予以住院费用全免除(不符合医保补偿范围的除外)和享受门诊检查费30%优惠,让群众享受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
2.费用测算:约400万元/年,由各乡镇财政承担。
3.完成时限:20xx年8月-12月在中扬、屠园两乡镇试点,20xx年1月全区推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区扶贫办统筹全区因病因残致贫长效救助机制建设,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保证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宣传。各项救助事务牵头部门切实加大对各自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知晓度,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
3.加强绩效评估。区审计局、财政局要加强救助资金的审计和评估,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为加强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根据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落实配套政策保障等综合措施,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市县乡三级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市县乡一体化、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与应急救援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模式,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明显加强,急救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全面普及,急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城市主城区力争建设独立的市急救中心,辖区县(区)建设独立急救分中心或依托县(区)医疗机构设置急救分中心,有条件的乡镇依托中心卫生院设置急救站点。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
——以市为单位,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常驻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全市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服务满意率达到98。
——市急救中心设立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与全市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联通与共享。
——急救分中心(站)医务人员数量满足服务需求。救护车应配备医师、护士、驾驶员和担架员各1名。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凸显公益。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完善急救资源配置,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加快健康建设。
(二)坚持科学规划、长远发展。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进一步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推动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均衡流动,持续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综合服务能力。
(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优化管理、拓展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激励保障等方面着手,着力解决院前医疗急救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软硬结合、提升内涵。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和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1.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各地要结合地域特色、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等,科学编制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城市地区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以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并根据城市规模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农村地区建立县级急救分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站—乡镇卫生院急救站的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加强与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协调配合。
2.加强急救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xx〕268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市急救中心积极建设急救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培训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
3.加强院前急救车辆和设备配置。各地要坚持“满足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救护车,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的救护车配备。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需要购置或采取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配备水上、空中急救运载工具。加强对急救车辆的标准化管理,统一急救车辆的标识、编号和车载设备配置标准,完善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的更新报废标准,进一步提升车辆和装备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
4.优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配置。各地要根据急救网络规划,按标准合理配备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急救辅助人员,优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结构和配置标准,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确保满足服务需求。
5.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加大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组织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定期到三级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学习,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
6.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职业发展。完善符合院前急救医疗专业特点的职称考评制度,侧重考查专业性、创新性和综合服务能力。医院急诊医学等相关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县级以下院前急救机构工作一年,可视作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鼓励各地推动急救中心(站)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人才柔性流动。在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
7.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挂钩。充分考虑单位属性、行业特点、资金保障能力、同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
8.加强信息共享联动。依托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提升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联动。探索建立120急救报警智能化系统,实现报警呼救、实时定位等急救功能,提升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能力。
9.提高调度水平。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号码为“120”。市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县级急救分中心实现市级统一受理、二级调度或县级统一受理、调度。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1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管理。市急诊急救质控分中心和县(区)急诊急救质控站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指导,做好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风险分析和工作规划,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工作流程和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急救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
11.完善院前院内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建立统一的院前-院内衔接流程规范,加快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建设,提高救治效率。探索建设院前急救机构与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动急诊急救一体化进程
12.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各地要大力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加强公众急救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技术标准、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探索将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商场及超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学生群体急救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四)落实配套政策保障
13.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统一运载工具、装备配置和着装标准,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提高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创伤包扎、呼吸支持、固定搬运等器材配置水平,改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14.完善服务价格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科学核算服务成本,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回收部分成本,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有效运行,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5.保障救护车辆行驶权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可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为救护车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提高救护车道路通行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在20xx年2月前制定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改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急救常识普及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稳步推进与院前医疗急救调度系统的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合理待遇。交通部门要制定完善保障急救车辆权利的相关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坚持合理、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发掘和树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和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指导。各地要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自散煤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上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散煤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有序推动散煤整治清理,为进一步加强散煤持续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建立散煤防治工作持续推进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夯实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巩固全镇散煤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全镇散煤管控。
二、工作目标
(一)压实责任分工,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散煤监管常态化
一是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散煤治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要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研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散煤流通过程全监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常态治理。各社区、各部门要保持散煤治理严管态势,持续抓,细致抓,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做到监督治理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要试行“村自查、社区监控、镇督导”制度,层层落实散煤管控责任,严防死守,盯住不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三是以民为本。各社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工作,消除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答,化解矛盾。同时,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散煤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清洁取暖,做好后续管护,持续推进清洁取暖长期效益发挥
一是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快推进村内清洁取暖改造,促进改造工程长效运行。全镇上下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0xx年全镇清洁取暖建设任务目标,结合镇域内情况,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清洁取暖任务。
二是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全镇要结合县委“83”工程关于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及县清洁取暖及供应保障和散煤治理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建立制度完善、队伍健全、服务规范、监督到位的后续管护机制,促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切实让清洁取暖改造惠及群众、展现作用,发挥社会效益。
三、主要任务
一是谋划工作思路。各社区、各部门要针对辖区内实际情况,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的要求,总结经验,探索创新,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巩固散煤治理成果,提高散煤治理长效性。
二是增强巡查排查力度。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不间断开展“拉网式”排查,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严格责任追究,以高压态势遏制散煤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治理成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自律意识,让保卫碧水蓝天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违规经营散煤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同防同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落实督察督导。镇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严格落实履职责任和对责任社区的定向督查责任,采取不定时向社区及镇域内对散煤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每次督查要对上次查处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按要求解决整改。并以点带面、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效果。
五是全面开展工作。6月底前,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督导工作,7月份起,全县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和一次实地督查。各责任单位务必于每月29日前将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督导报告及现场照片交办公室。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资源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政办字〔20xx〕5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乡、村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体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全镇设立总林长,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为副总林长。参照路长制、河长制的做法,相关镇领导干部担任镇级林长。总林长、副总林长兼任镇级林长。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村(居、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协作会议制度。
(三)工作职责。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镇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村(居、社区)级林长的具体职责由各地自行明确。
二、主要任务
参照配合县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意见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本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加强市中心城区土地、规划执法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加强中心城区土地、规划执法,构建职责明确的联合执法模式,建立巡查、制止、报告、查处一体化的长效执法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成效、提升治理能力,维护良好的土地、规划管理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执法范围
中心城区土地和规划综合执法面积约82.54平方公里,大致四至范围:东至离街道办村(规划东路)和新区山体可视范围内,南至离交口街道办村(规划架盘沟路),西至太中银铁路周边和新区西侧山体可视范围内,北至镇村。
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市政府建立“市中心城区土地和规划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 全面领导中心城区土地和规划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有关联络、汇总、报告、文书传递等工作由联络员负责互相对接,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做出调整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主动研究涉及本部门执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配合做好中心城区土地和规划综合执法工作。涉及查封、拆除等需要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重大事项,由相关部门报召集人审定后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担任。
各相关单位职责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中心城区单位(个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用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如超层、加长、加宽、加高、扭转等)等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以后,进行验线等批后监管。
市财政局:保障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各类建设行为实施监管。对违反建设管理规定需行政处罚的行为,及时移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有违反土地和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移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立案查处。不得对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的建设项目供水、供气。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对违法建设停止供水、供气。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乡镇(街道办)对宅基地的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
市公安局:配合做好违反土地和规划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对有关违法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处理后,符合补办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核发后,分别抄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启动监管。
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办公场所保障工作。
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得对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的建设项目供电。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的违反土地和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个人)配合做好断电处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经开区范围内(除中心城区)土地和规划执法工作;及时化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新区建设管理中心:配合做好新区范围内土地、规划执法工作。
离政府、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除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等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配合做好中心城区土地、规划执法工作。所属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并做好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配合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主管部门,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下简称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执法权,对全市范围的土地、规划、矿产、测绘、林草等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或具有全市影响的自然资源领域复杂案件和上级交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重特大案件,承担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来源包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编人员;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从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调整补充。
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城区执法大队、土地规划执法大队、矿产执法大队、林草执法大队。其中:城区执法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土地规划执法大队、矿产执法大队、林草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全市范围内(除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矿产、林草和测绘领域行政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跨区域或上级交办的重、特大案件。
(二)城区执法大队。
城区执法大队设置办公室、规划监督科、直属中队、机动中队等内设机构。其中: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大队日常工作,负责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2.规划监督科。负责中心城区规划批后管理。
3.直属中队。按照管理区域下设直属中队。
(1)在西属巴、城北、凤山、莲花、交口、滨河、7个街道办分设中队,各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反规划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工作。
(2)设立新区中队,具体负责新区范围(方山区域)内的土地、规划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各直属中队根据管辖范围、承担的执法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
4.机动中队。配合直属中队,负责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反规划建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工作。
(三)城区执法大队工作机制。
1.日常巡查
城区执法大队以乡镇(街道办)为单元,依托下设的8个直属中队和乡镇(街道办)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对辖区内违反土地和规划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结合线索、信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违反土地和规划的建设行为实施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测巡查。开展土地征收、供应、验线等监督管理工作。
2.全程监管
对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和市政府批准收储的土地,按照以下程序从施工到竣工进行全程监管:
(1)土地出让、划拨前,由城区执法大队安排专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违规建设。
(2)土地出让、划拨后,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城区执法大队安排专人监督,不得擅自施工建设。
(3)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个人)申请放线开工的,由建设单位组织测绘单位放线,城区执法大队验核放线情况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一致。
(4)基础竣工时城区执法大队要进行基础竣工核实,验核建设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列内容相符。符合规划要求的继续施工,不符合的转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
(5)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对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继续施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转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
(6)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资料审查,资料齐全组织现场规划条件核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联合出具相关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不符合规划条件的转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违法建设查处程序。
3.制止和查处
城区执法大队对发现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要第一时间准确认定,立即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立即向违法建设单位(个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并将违法建设活动的名称、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发现时间、停工通知书送达时间等一一记录、上报,同时通报开发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及离、人民政府和所在乡镇(街道办)。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对其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予以查封,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同时,通报城市管理、地电等部门对其采取断水、断气、断电等措施,通报住建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土地、规划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与综合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机制,健全同乡镇(街道办)的巡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作用。
(二)理顺内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制定切实可行、合法高效的管控查处工作流程,责任到人,充分落实执法主体责任。要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建立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和反馈机制。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尽职尽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土地和规划等领域管理秩序混乱、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强化考核考评。市政府将各单位管控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提请联席会议对职责范围内全年未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对职责范围内发生2起及以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执法保障。按照事权和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落实经费和装备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执法人员服装、装备、办公用房、协管人员工资等方面的运行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二是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从政府部门现有的办公用房中调剂或租赁解决。三是将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范围,确保执法工作需要。四是加快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中心城区范围监测全覆盖。
六、其他事宜
离开发区管委会设立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辖区范围内相关执法工作。人员、编制等事宜由离开发区管委会另行确定。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普法阵地,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推动我镇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纵深发展,针对我镇农村偏远山区居民分散、普法力量薄弱的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培养普法骨干,壮大普法队伍,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达到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政治建设法治化、生态建设规范化、说话办事文明化、生产发展科技化、农民生活有文化,农村文明程度和法治观念普遍上升,镇村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底,实现每个村小组至少培养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60%以上为目标。
二、实施步骤
坚持从少数到多数、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利用路灯杆悬挂法治宣传牌,利用宣传长廊的橱窗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宣传手提袋、宣传扇、宣传画,利用宣传车走村串户进行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知道当“法律明白人”光荣,形成人人想当,个个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氛围。
2、精心挑选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对“法律明白人”的人选要精心挑选,可采取村民自荐和组织挑选、考核的方式,以组为单位,按照要求选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分户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其中,村“两委”成员要全部纳入骨干“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发动农村党员、干部、教师、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带头报名,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按照“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要求去落实,以此带动广大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一时选不出“法律明白人”的特殊家庭,要指定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村组干部为“法律明白人”,确保村不漏户,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培训教育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由镇综治办牵头,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开办农民法治学校,由县普法讲师团、镇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镇、村、组干部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其中,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所包村组“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12课时,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6课时。法治培训的教材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撰的“法律明白人”知识读本为主,内容要简单实用。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其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返乡时集中培训,平时也可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业务实训。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部门法规送法下乡” 活动,就本单位的专业法律向“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和授课。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时,应积极邀请相关“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提升“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能力。每年培训结束时,镇综治办、司法所要对“法律明白人”组织必要的考试。从县普法领导小组建立的“法律明白人”试题库抽取部分试题进行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直到合格为止。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结束前夕,各村要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报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司法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镇推广“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明确职责分工。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必须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财、物要予以保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明确职责。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总协调;镇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典型推广,推动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包村进户结对子,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集中力量把所包村打造成“法律明白人”示范村;督促中小学开设法治课,推进法律进课堂,使中小学生从小就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宣传部门要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宣传,在主流媒体多上有影响力的稿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群众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打造法治信访;工、青、妇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四联四进四帮”活动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观念。
3、建立责任制度。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效果差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xx〕1号)精神,牢牢把握提质增效这一目标,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上作示范、走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抓住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关键。
1.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筑牢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成效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评体系,把各乡镇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情况纳入年度述法内容,压实责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2.注重全面融合发展。将培养工程融入到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推进培养工程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等深度融合。整合基层共青团、妇联、民宗、关工委等组织力量,用好村组干部、连心小分队、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现有资源。推动县直单位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参与“法律明白人”共育工作。(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统战部、县关工委、县文广新旅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直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
3.实施典型引路。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典型引路,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向全国20xx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黄寿孙同志学习的通知》;开展“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对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和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
(二)抓实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
1.把准培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当前培养覆盖率目标在现有基础上不再增加,即十户培养一位骨干“法律明白人”,且农村有“法律明白人”户数占农村总户数的50%,在培养质量和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上要有大的提升。培养标准按照《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不能擅自提高培养标准。“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不局限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个符合培养条件的对象,可以一并培养。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和企业拓展,学习高新区让企业家成为“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调研,试点城市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力求“十四五期”间培养工程实现城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精选培训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治思想作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的重点和首要内容;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农村群众侧重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山林纠纷、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对城镇居民侧重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劳动争议、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灵活培训方式。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因人施教、精准施策。要充分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遵循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原则,灵活采取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省法治乡村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作用,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轮训。县司法局要指导各乡镇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高效优势,用好省级“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加强网校管理工作,引导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开展网上学习。(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4.开展达标创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在全县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校、祠堂等,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设置一个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确保培养工程走深走实。(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突破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难点。
1.破解特殊对象培养难问题。结合本地实际,依托流动党支部、商会等,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培养难问题;解决空挂户培训问题,针对农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户”等特殊家庭遴选“法律明白人”困难问题,落实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制度,由村组干部、包村干部或其近亲属作为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激励制度,激发人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2.破解参与法治实践难问题。按照《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办发〔20xx〕4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落实。发挥好“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动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在基层热点、难点、重点工作中焕发活力。引导“法律明白人”通过参与法治实践,带领身边人共同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
3.破解落实激励措施难问题。落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规范(试行)》(抚办字〔20xx〕94号)要求,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机制,将遵纪守法、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注重在年度考核优秀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中优先发展党员、培养村组干部;有重点地将“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成网格员,推进基层网格员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与“特邀法官”培养相结合;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对表现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培养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明确重点任务,培养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有力实施培养工程。
(二)务实工作举措。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务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务实工作举措,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工作计划。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工作方案或计划请于5月28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联系人:刘芳莲,电话:0794-7115212,地址:县新汽车站综合办公楼4楼。电子邮箱:。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实施培养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台账管理,把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到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注重推进过程中典型经验挖掘和总结,各乡镇每季度末要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上报一个典型案例,每年度12月20日前推荐一位典型人物。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总结宣传,为各地互相学习借鉴提供样本,为实施培养工程营造良好氛围。
准备种子,就收获果实,制作方案也是如此当我们在工作中开展某些项目时,我们需要开始考虑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一切方案都应该以实行难度的高低作为第一个门槛,其次在能够实行的前提下,再谈创意。你对写方案感兴趣吗?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总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发展,雅周镇中心小学立足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入手,树立学生劳动意识,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突出抓好校园日常劳动训练、生活实践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劳动公益行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初步学会劳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1.实践性原则。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基本特点。学生亲身参加劳动操作实践是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基本方法。实践是劳动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创新素质只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发展。学校要结合实际,创设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千方百计为学生创设劳动操作的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劳动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教育的教学效果。
2.基础性原则。劳动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最基础的教育,通过劳动教育,应该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劳动技术能力,以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在劳动教育中,通过某些劳动技术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相关的劳动知识,提高他们运用工具进行加工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思维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放性原则。劳动教育应不拘泥于校内,应做到校内校外相结合,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劳技教育体系,能够为劳动技术有特殊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天赋、才能和创造力的新思路。
三、实施步骤和策略。
1.课程引导,强化劳动意识教育。
充分发挥晨会课、少先队活动课、劳技课等课程的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劳动意识强化教育。定期开展以热爱劳动为主题的班队会或少先队活动课,让学生展开讨论,深入理解什么叫“劳动”?怎样做才算是热爱劳动。
2.榜样引领,激发主动劳动热情。
对于小学生来说,身边的榜样是最好的引领。因此作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同时我们要充分挖掘我们身边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对他们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扬,在学生中营造一个学先进、比先进的氛围,从而在榜样的引领下,充分激发他们主动劳动的热情。
3.内外联动,创设劳动实践环境
正常开展校内劳动。组织学生做好每日的卫生包干区保洁工作和每周一次的全校大扫除。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社团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班务整理、书包整理、队角装饰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
积极组织校外劳动。将校外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安排一定时间到雅周生态农业园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实践。
大力鼓励家务劳动。大力倡导学生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三、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四、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五、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阜阳市、界首市、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和卫生校园创建,适应新学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抗击新冠肺炎,创建卫生校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卫生城市,营造卫生环境、切断传播途径、增强防控意识,养成卫生习惯,强健师生体质,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环境整治行动暨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安全的校园环境,全力打赢抗击非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二、实施内容
(一)校园卫生精细化
加强校园内环境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学校周边垃圾,清洁教室门窗和楼梯扶手,清除垃圾、污物、痰迹,搞好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清理垃圾车、垃圾桶等卫生死角,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铲除“四害”孳生地。校园内要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弃物、无痰痕、无口香糖污渍、无污水洼、无乱写乱画。厕所要做到无臭、无蝇蚊蛆滋生。教室与宿舍要做到地面墙壁无污迹、窗明桌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杀菌消毒日常化
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至少三次,对校园所有方位、所有区域、所有空间进行杀菌消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厕所以及垃圾回收桶、楼梯扶手、门把手、电灯开关等进行多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佩戴口罩习惯化
所有教师、学生以及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包括在校园生活区居住的社会人员,无一类外,必须强制一律全部佩戴口罩,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学校门岗、保安、值班人员以及师生志愿者要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把佩戴口罩作为一项刚性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四)晨午检报告制度化
每天上、下午必须两次体检,进校门、进班级必须进行两轮体温检测,并逐人登记。对有乏力、感冒、发烧、咳嗽、胸闷等异常体感的师生进行统计上报,及时临时隔离。并请示当地卫生或疾病防控部门,采取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措施。
(五)废弃口罩处置规范化
教育并严格管控教师、学生不要乱扔废弃口罩,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防指统一要求,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消毒回收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放置回收并彻底消毒,做到分类放置,科学回收。
(六)室内通风常态化
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等,在雨天无碍、安全无碍的情况下,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必须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必须半小时以上,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洗手消毒科学化
学校要向师生进行全面科学的洗手操作培训,实行“六步洗手法”,强制要求师生养成课后、饭后、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提前维修供水设备和师生饮用开水设备,彻底根治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每天频繁对自来水龙头进行消毒。
(八)教育宣传多样化
学校要开足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病疫情防控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九)医疗资源社会化
根据本校卫生条件,加强与东城办事处和社区医院的联系,促进学校医疗资源社会化,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设立学校医务室或独立的健康观察室,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成立界首市第四小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实行班级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的分块负责制度。
界首市第四小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
副组长:马军杰夏刚王洪远姜丙坤
成员:全体班子成员教研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通过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校园广播、活动展板、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和卫生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改善民生、落实县委、县政府20--年惠民实事计划为出发点,以创建卫生城为目标,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改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文明素质为目的,广泛深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以环境综合治理和灭鼠灭蟑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活动,为创建卫生城和省级卫生乡镇(村)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动员,多维度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宣传车、宣传条幅、板报、墙体标语、宣传单、村广播、职工大会、村民大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建“卫生城、省级卫生乡镇(村)、环境保护、文明公约和卫生防病常识”为内容的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克服随地吐痰、乱泼脏水、乱扔垃圾等生活陋习,全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常年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卫生环境
1、清理越冬垃圾。清除居民区、主次街路、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绿地、空地、河道、城堤、铁路沿线、单位庭院等各部位各类暴露垃圾、污物和漂浮物。城区内的物业小区、主次街路、闲置空地和城区段河道、城堤、铁路沿线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未纳入保洁范围的城乡结合部地段、居民区、铁路沿线、河道河堤由东丰镇负责;莲河、绕盈河水面和南站半截河桥头由水利局负责;国省县级乡级公路及村路由各乡镇负责,交通运输局配合;弃管楼院按照《--县弃管楼院综合管理实施方案》(东创卫办发〔20--〕24号)的责任分工,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
2、清理小广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清除城镇墙体、楼道、建筑物等各部位张贴、喷涂、书写的各类小广告。城区物业小区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清理;主街主路临街墙体、电线杆、灯柱和其它公共设施由综合执法局城管大队负责清理;弃管楼院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清理。
3、规范牌匾。5月20日前,对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的商业牌匾和公司、企业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取缔落地匾、刀匾、异地匾;拆除破损的商业牌匾、广告;逐街统一商业牌匾、招牌规格,做到整洁、美观、用字规范;督促业主维护霓虹灯式牌匾,保持经常完好。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4、规范占道经营。清理街路、学校、公园、广(日照市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下发)场、车站周边和繁
华商业区、居民区内的各类占道行为,马路摊区要实行退路进厅,暂时不能进厅已审批的占道市场摊位,要加强管理,强制配备垃圾收集箱(桶),划定摊主卫生保洁责任区,确保无落地垃圾。严格规范入市、撤市时间,禁止超时和外溢,并做到撤市后及时清理,保证环境卫生整洁、交通顺畅。取缔流动商贩。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5、维护公共设施。清洗、维护、粉刷临街建筑物和候车厅(公交站点)、阅报栏、果皮箱等各类公共设施。增补、更新街路破损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理公厕卫生,修整破损马路缘石和人行步道方砖,疏通下水管网。清理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地上门厅等构筑物卫生。清理供电设施护栏内卫生。此项工作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由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供电局、邮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6、整治居民楼院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帖、乱画和积尘、污物,清除临街两侧居民楼阳台上吊挂、堆放的杂乱物品,搞好居民住户室内外卫生,做到楼院、楼道、供水房无卫生死角、无视觉污染,物业小区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弃管楼院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
7、整治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商场(店)、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食品加工、畜禽交易屠宰等生产经营场所达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油渍、垃圾和废弃物,四壁一顶无灰(蛛)网;证照齐全,防鼠措施和餐饮具、寝具消毒制度落实。此项工作由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粮食局、卫生局负责。
8、整治公共交通环境。完善卫生设施和保洁制度,做好客运站、
火车站清洁、通风、消毒、禁烟工作。客运车辆、出租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杜绝乘客随意向车外丢抛瓜果皮核等生活垃圾,杜绝出租车司机随意在停靠点丢弃瓜子皮。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局、东丰火车站负责。
9、整治学校卫生。普及卫生常识,传播文明公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学生在小餐桌、各类摊位购物消费时随意向街路丢弃各类包装纸(袋)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和每日晨检、消毒、通风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卫生设施,净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卫生局负责。
10、整治机关单位卫生。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采取“搬家式”、“地毯式”的清扫方式,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卫生死角。会议室和走廊设禁烟标识,不设吸烟器具。职工食堂证照齐全,消毒设施完善。此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工厂企业由经济局负责督促)。
11、整治交通环境。对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乱载客等行为进行整治,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无违规占道,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城区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和三轮车。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负责。
12、规范废物回收和煤炭交易场所。加强对现有废品回收、煤炭交易市场的卫生管理,采取帆布遮掩、增高墙杖、场地封顶等防护错施,杜绝塑料袋等白色垃圾飘移、煤碳灰扬尘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工商局负责。
13、整治建筑工地卫生。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建筑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工地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出入口设置车轮泥土冲洗设施,避免泥土带入城区。沙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采取帆布遮掩等措施运输,有效降低扬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清运及时。厕所清掏及时,干净卫生。工人宿舍、食堂达到相应卫生要求。此项工作由住建局、食药监局负责。
14、大力实施植树绿化美化。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补栽缺损苗木,植树绿化道路、公园、闲置空地、居住小区和机关庭院,美化办公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倡议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生在单位庭院、校园、居住小区自愿栽植“纪念树、友谊树”)。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各相关单位负责。
15、整治农村卫生环境。按照《--县农村环境卫生三年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东办发〔20--〕6号)精神,加强对乡镇直单位、村组、街路、公路等卫生环境的治理,清除各部位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机关单位达到窗明几净,庭院整洁,无卫生死角;街路达到“五净三根清”,即路面、马路牙子、人行道、排水井口、绿化带净,墙根、树根、电柱根清。组织村民做好自家室内外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解决垃圾围村围屯现象。充实环卫保洁力量,完善环卫保洁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乡镇主街主路保洁时间白天不低于8小时,做到随时保洁)。开展畜禽养殖场所治理,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养殖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干扰居民生活等环境污染问题。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负责。
(三)大力实施春季灭鼠灭蟑活动
按照《--县流行性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东办发〔20--〕53号)和《20--年--县春季灭鼠灭蟑工作方案》(东爱卫发〔20--〕3号)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从20--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8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总体部署,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意识,营造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9日至5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除越冬垃圾等治脏、治乱活动。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居民住户等全面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开展行业卫生大整顿,彻底清理室内外脏乱死角,各行各业各户达到环境卫生要求。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自查自改,深化提高。并将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报县爱卫会办公室,县爱卫会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对完成好的乡镇、部门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卫生不达标、灭鼠灭蟑不利,又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报县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成立领导组织,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要切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全员抓的工作局面,调动一切力量,把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爱卫办要在做好整体协调、调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排查较大范围的卫生死角,解决群众反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营造良好的爱国卫生工作氛围。县广电台要丰富创卫专栏,宣传好的做法,对卫生脏乱差和灭鼠灭蟑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县政府将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3、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并为建设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打好环境卫生整治的突击战。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抓好我校劳动教育工作,根据《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劳动教育指导建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教育目标,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统筹资源,构建模式,形成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把我校创建成劳动教育特色学校。为了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实施,实现既定的劳动教育目标,决定成立胜利小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陈喜会(总负责)副组长:周宗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员:教导处各学段主任、一至六年级班主任二、坚持基本原则,发挥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思想引领。劳动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坚持有机融入。要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坚持实际体验。要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适当适度。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抓住关键环节,开展教育活动1、学习生活技能,提高自理能力。引导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学习力所能及的生活技能,利用这个寒假学会1-2项,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提高劳动教育实效性。2、协助家务劳动,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学生结合疫情期间的特点,协助家长开展家务劳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学习做好清洁卫生,消毒防疫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好孝老、敬亲、爱老等活动。3、开展兴趣劳作,体会劳动乐趣,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兴趣劳动,创作各种手工作品,促进手眼协调、手脑协调能力,体会劳动乐趣,提高劳动技能。4、利用家访,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使他们懂得劳动在孩子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四、劳动成果展示,评选劳动达人1、确立学生劳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把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通过撰写劳动叙事作文,制作手工作品,拍摄劳动实践照片、小视频等方式展示交流劳动教育成果。2、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劳动教育主题班会,评选班级“劳动之星”“家务劳动小达人”、“手工达人”“种植小能手”等荣誉称号,在全校进行展示评选出学校的“劳动小能人”。3、把教师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和班级(劳动)管理情况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有效增强老师们对学生劳动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上交形式:1)每个班级每月制作两篇劳动美篇,在1月31日和2月22日分别以组为单位上传,开学后上交美篇文本。2)开学时各学年组收齐《胜利小学学生假期家务劳动评价单》相信,通过这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劳动教育,能够激发学生们创新创造,感受劳动的艰辛和收获的快乐,一定会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珍视幸福生活,珍爱生命自然的好习惯,树立起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
为认真贯彻《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通知》(昭防疫指发[2020]16号)精神,巩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良好势头,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提升盐津整体形象,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爱卫办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以增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为目的,以开展乡镇集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重点,坚决把全县科学防疫、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的有效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以爱国卫生运动的大推动、大整治、大落实,促进城乡环境大改善、群众面貌大提升、整体形象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党政齐抓,全民参与。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监管、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体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再宣传、再培训、再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切实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在统筹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环境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卫生保洁机制等重点难点,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集中整治,常态坚持。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既抓环境卫生、又抓习惯养成,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长效化。
——示范引领,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压实点线面协调推进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在城乡广泛开展卫生创建,营造爱国卫生运动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健康教育
为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进一步增长卫生防病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传单、电视、专栏、墙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村(居)民群众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卫生防病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办好健康教育墙报,大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县卫健局要加强对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县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教体局要抓好全县中小学的健康教育,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各单位要抓好行业健康教育;各乡镇政府抓好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教育;县融媒体中心要抓好大众传媒健康教育,搞好控烟宣传和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宣传。
(二)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街巷卫生
(1)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站(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2)将城镇主要街道、次干路、支路、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全覆盖纳入定期保洁范围,彻底清理城中村、建筑施工场地积存垃圾,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城区主次干道无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4)街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00%密闭储存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收集站(点)、果皮箱无满溢现象。
(5)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和排水沟渠排水通畅,无污水横流现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6)主要街道两侧门店前无乱写乱画、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
(7)街巷及人行道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果皮、纸屑、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
(8)街巷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9)街巷花坛(池)和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树干、树枝上无乱挂杂物。
2.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
(1)室外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落实人员每天对室外环境进行清扫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2)室内清洁卫生。无蛛网、积尘,窗明几净。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3)垃圾、厕所管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标志规范,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便池、蹲坑内无积粪、无尿垢粪垢,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厕所内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3.街道公厕卫生。冲水等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毒。便池、蹲坑内无积粪、无尿垢粪垢,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厕所内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4.集贸市场卫生。摊位布局合理,划行归市,有序经营;卫生设施齐全,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完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垃圾定时清运;活禽售卖、宰杀区域相对独立,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5.住宅小区卫生。住宅小区内外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前无乱写乱画、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中无裸露垃圾;公厕冲水设施完好,通风良好;车辆停放整齐。
6.居民户卫生。门前人行道、院坝无垃圾杂物、污水、污垢、油渍、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树干、树枝上无乱挂杂物;无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乱停放车辆、乱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室内桌椅、窗台等感观整洁,无蛛网、积尘,窗明几净。
7.河道卫生。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直接将人畜粪便排入河道现象。
(三)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不同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举办除“四害”技术培训班,确保除“四害”工作安全、有序、有效。搞好环境的综合治理,消除和破坏鼠的孳生、生存场所,确保灭鼠工作取得成效。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在搞好室内外卫生的同时,对鼠易藏身的场所要进行重点清理。春秋两季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切实降低蟑螂、鼠、蚊、蝇的密度。
(四)全面开展省级卫生镇村创建
2020年10月份,落雁乡达到省级卫生乡标准,牛寨乡、兴隆乡、庙坝镇和普洱镇积极争创省级卫生乡镇。今年,各乡镇60%的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未完成省级卫生村创建任务的乡镇,在4月底前将拟创建省级卫生村名单报县爱卫办(邮箱:[emailprotected],联系电话:6631769);8月底前,各乡镇须完成辖区卫生村创建的初评、申报工作,县爱卫办于9-10月份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达标的村,由县爱卫办统一向市爱卫办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负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乡镇爱卫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各乡镇爱卫会要牵头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爱国卫生运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要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建”等政策,支持镇村卫生创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的教育,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离退休干部、村民小组长、妇女和中小学生的作用,通过开展走村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开展“小手牵大手”等举措,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爱国卫生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大卫生”观念。
(四)加强通力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领导,做好督促和指导。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为全面落实XXX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进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区创文办关于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党委要求,切实做好流行性疾病在我校零输入、零感染的工作目标,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身和生命安全。现就我校爱国卫生运动和疾病预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身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特点全力构筑疫情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密防线,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三、活动目的养成良好健康行为,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提升疾病防护意识,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落实校园卫生安全制度,全面创建文明卫生校园。
四、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希湖(全面负责)
副组长:汪开柱(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分管:鲁志明
宣传联络:吴星星
成员:张利群周明远陈金望石光及各班主任
五、工作职责
1、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制订工作方案,夯实责任,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针对学校实际,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及时交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深入各班,调查与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重大疾病预防工作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学校责任落实到位,逐层负责,包干到人,做到工作细致,各司其职(若有大事及时上报,防止事态蔓延)。
六、方法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对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常见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班级卫生、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创设清洁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一齐抓的管理模式,实行班级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度。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乱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各班卫生区清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学校班子成员将不定期检查,要求各班每天早晚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达标。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学校环境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工作上台阶,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
(1)开设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2)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加强防治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1)切实抓好一课二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的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
(2)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对一些突发性、传染性强的流行性疾病,备有预案。
七、卫生责任分工:
校园公共卫生:徐翠元(清洁工)
校门口卫生:保安
教室卫生:各班主任(包括教室走道)
功能室卫生:各功能室负责人
办公室卫生:各办公室人员,教师办公室由办公室石主任安排值日表,值日教师负责卫生.
教学楼三楼卫生:石光镇丽霞
教学楼四楼卫生:陈金望蔡姗红刘明兵
教学楼五楼卫生:周明远汪文姝秦鹏
食堂卫生:总务处和炊事员
学生宿舍卫生:团支部和保育员
规划局围墙下:陈希湖黎念宁邱翠兰
职康楼一楼卫生:张利群雷会星
职康楼二楼卫生:吴星星陈细云
职康楼三楼卫生:鲁志明王亚平
教师宿舍楼卫生:汪开柱潘佳吴莹
班级清洁区:教学楼到校门(聋二班)
教学楼到科技楼(培四班)
运动场及台阶(聋七八)
食堂及周边(培五班)
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一、重要意义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劳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劳动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进而养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良好品格。
在教育实践中,丰富劳动实践育人途径,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实践能力,对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等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服务发展宗旨和促进就业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以诚实劳动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2.遵循规律。将劳动实践教育有效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特点、学生特点、学业特点,与专业发展有机结合,选择恰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融合专业。结合学生专业学习过程和特征,探索建立产教融合的劳动教育方式,将劳动教育与实习实训活动有机融合,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4.实践导向。将劳动实践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主要途径,让学生直接参与生产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观念,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通过劳动精神教育,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通过劳动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创新劳动教育模式,“五育”并举,“五育”融合,知行合一,逐步建立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建立新颖高效的劳动教育体系。
用3-5年时间,争创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实现中职劳动教育常态化,形成学校、企业、社会、家庭普遍重视劳动教育良好氛围。统筹区域多样化劳动教育资源,推动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丰富的教育资源、多样化的方式方法、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形成立体、开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劳动教育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建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将劳动教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注重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创新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将学生管理一日常规与每天劳动时间有机结合,与实训实习有机结合,发挥实习实训课在劳动教育中的载体作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每学年设立一个集体劳动周,根据专业、年级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根据需要编写职业学校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或自主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结合学校、社区、社会资源,开发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区劳动实践课程。开发校外劳动实践教育课程。职业学校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战略新兴产业,结合专业设置,基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企业劳动实践课程。
(二)有效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校劳动教育实践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专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将劳动课程纳入学校课程管理,明确劳动教育目标,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设计学生劳动技能培养目标,将学校、企业、社会、家庭劳动实践有机结合,有序开展。统筹组织好学校劳动实践。结合学生管理一日常规,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学生创设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食堂劳作、教室环境美化、实训室清扫、勤工俭学等劳动实践岗位,建立学校、系部、班级劳动实践岗位系统图谱,引导学生自主制定校内劳动实践公约,倡导学生自治管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劳动服务理念。组织实施好劳动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企业,参加校外劳动锻炼。基于产教融合的企业劳动实践。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及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学生用技能参加劳动,通过劳动促进各专业交流,引导学生尊重规范和标准,积累职业经验;将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相结合,鼓励创新型劳动,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
(三)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充分发挥家长职责。各班级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和沟通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劳动教育的意义和措施,使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劳动实践在学生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引领家长自觉成为孩子家庭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育人合力。合理安排劳动作业。针对中职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明确家庭劳动内容,布置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作业,以一定形式保持与家长的交流反馈,并表彰鼓励积极参加家庭劳动的学生。
(四)大力推进社会劳动实践教育
明确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实施要求。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社会实践范畴。加强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一定时间的校外劳动实践。推行学校集体组织与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数量和质量。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教师指导能力,教师躬亲示范,以身作则,结合各类基地特点组织劳动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循序渐进参加劳动,逐步提升学生劳动实践能力。加强对教师劳动教育参与度和劳动教育能力、实践指导能力等的考核。公益劳动实践教育方式。联合社区、街道及各类公益场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校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加强劳动,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
(五)加强劳动教育载体和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建设部分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制定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力争挂牌省级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率先建成一个规模适度、课程完备、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职业体验中心),并向所在地区中小学生开放。鼓励学校因地制宜栽植多种类的花草、树木,开辟专门区域种植农作物,开展适宜的养殖活动,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承担养护、种植和养殖等劳动任务,学习相关劳动技能和动植物知识。打造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统筹各类社会优质资源,因地制宜,面向行业、企业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形成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劳动教育实训基地。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
(六)创设劳动文化传承主阵地
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文化,多渠道表彰宣传劳动实践优秀典型,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同等重要的理念。结合学校特色挖掘劳动教育素材,广泛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班会、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手工作品制作、劳动技能表演等活动。发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志愿者组织,结合植树节、五一劳动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将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与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精益求精等相关劳动文化相结合,与二十四节气、“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中国传统劳动所包含的人生智慧相结合,农村学校可结合地域特点和新农村建设,提升劳动实践教育的文化内涵。教育学生热爱家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积极践行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七)建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评价内容,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结合学生在学校、企业、家庭、社会劳动实践中的表现,将具体劳动内容、过程和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客观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并作为升学、评优、毕业的重要参考。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劳动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由主管部门牵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开发和整合劳动教育资源,协调学校设计劳动教育课程、实践项目、组织实践活动。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学校劳动教育的指导。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督导评估,将劳动教育纳入督导体系,将学校劳动教育组织实施情况纳入督导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劳动教育组织和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的专项督导。
(二)加强师资队伍保障
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配备必要的专职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培养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同等对待,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实践教育教师队伍,从企业、社会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要根据规模和特点,配备能满足基地教学和管理需要、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可争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在坚持公益性原则下,可以发挥专业技能优势,适当开展一些经营性创收,减轻家庭负担。教育部门会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推动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四)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实践工作规程,校内外劳动实践教育均要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制定完备的活动方案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学校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五)加强宣传引导
职业学校要结合职业教育特点,着重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技能宝贵、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畅树奉献意识,引导学生树立在重大疫情、灾害面前的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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