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在我市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3、三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染给人的现象。
4、二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新亚型流感病毒在我市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武装部、水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福田公安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工局、8个街道办事处、驻区武警部队、福田供电局、梅林水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区政府对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防洪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洪防风预案;负责特大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防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灾后的处置工作;统一组织防汛防风和灾后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3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洪防风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区防洪工程;做好防洪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按管理权限,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渔业的生产防灾措施与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及时指导农渔业的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及生产自救。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工作;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安排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资金。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洪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洪防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庇护场所的管理,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避险场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避险场所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建设局: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及在建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负责制定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协助市主要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山体滑坡隐患点提出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区卫生局:负责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前线和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前往抗洪抗风一线,开展治病救伤,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清洁卫生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工作,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教育局:负责教师、学生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制定学校防洪防风工作预案;协助开放庇护场所。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广告牌、霓虹灯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段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区建工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负责政府指定的防洪防风隐患工程的施工。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的交通保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洪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抢险车辆的组织。
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工作。
福田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洪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
驻区部队:执行抗洪防风的抢险任务。
3.4区三防办工作职责
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区三防办负责与市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市气象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和台风灾害时,区三防办应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市、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泄洪,加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监测,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保证汛期库水位低于各阶段防限水位。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安全转移群众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
4.1.3灾害信息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状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4.2预防与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性,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4.3预警报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三防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危险边坡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当年新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的其他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市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相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监察局、民政局、国资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外办、台办、建筑工务署、政府新闻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市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相关客运企业等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轨道交通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
(2)落实上级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
(3)统一领导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
(4)组织制定全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6)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随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轨道交通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10)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3.3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由轨道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3.4现场指挥部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官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新闻材料。
(5)当轨道交通突发事件达到重大及以上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12个基本应急组(以下简称"基本应急组"),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5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协助轨道交通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4)市财政委:负责轨道交通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5)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6)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专项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
(8)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消防工作相关专项预案;负责组织指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9)市监察局: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监察机关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对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
(11)市国资局: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组织安抚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做好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稳定工作,组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14)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
(16)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7)市政府新闻办:接受市委、市政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授权,提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稿起草、接待记者、新闻发布和舆情收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9)深圳警备区: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生化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灾难救援、生化救援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处置。
(20)武警深圳市支队:组织制定武警部队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救援的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动、指挥武警部队实施应急支援。
(21)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所辖供电网、所辖变电站的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参与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轨道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24)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负责所管辖线路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相关客流规模预测并提供现场乘客应急疏导的需求;整理和保存相关材料,并协助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相关客运企业: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公交接驳专项预案;根据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的需求,提供人员疏散所需的运输资源。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预测与预警
4.1预警级别
按照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
4.1.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4.1.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1.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1.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4.2信息监测
4.2.1监测机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立轨道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轨道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4.2.2监测网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结果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分级,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4.2.3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潜在的危险源、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4.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4.3.1蓝色预警信息: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3.2黄色预警信息: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3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4红色预警信息: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4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5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6预警响应
4.6.1蓝色预警响应
(1)进入蓝色预警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相关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4.6.2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巡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查。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进驻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隐患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5)必要时轨道交通停运,同时加强地面公交运力。
4.6.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6.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7预警变更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
(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及时通过交通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5.2分级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
(1)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自身可以处理和控制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安抚理赔,以减少乘客滞留,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2)需相关成员单位协助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情况需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时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成员单位,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信息后,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主导救援单位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根据情况需要,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发布轨道交通运营调整相关信息、开展现场安抚理赔等工作。
5.2.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方案,并报市应急办和省级相关应急机构。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客流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5)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5.2.3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属地原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情况需要,现场指挥部及时启动基本应急组,开展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
5.2.4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工作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呈蔓延、扩大、发展趋势时,负责应急处置的企业或机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4信息报告
5.4.1报告要求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快捷、简明、准确、连续。
快捷:最先接警的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简明: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
准确:报告内容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连续: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一段时间内,应连续上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5.4.2报告程序和时限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当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2小时内向省级相关应急机构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Ⅱ级和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分别报送省级和国家相关应急机构。
5.4.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发企业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5.5信息发布
5.5.1信息发布要求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5.5.2信息发布机构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3)Ⅱ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4)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5.5.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5.5.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渠道有效、及时发布信息。
5.6应急结束
Ⅳ级响应行动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或相关成员单位决定终止。
Ⅲ级响应行动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响应行动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Ⅰ级响应行动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m.zhE135.com
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6.2社会救助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与相关理赔工作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
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个人、组织或相关机构的物资和资金等社会救助,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6.3保险理赔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4外事协调
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涉及到境外人士,应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涉外人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
6.5新闻发布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对外发布有关善后事宜、处置进展、提示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等有关信息。
6.6事件调查报告
6.6.1调查机构
Ⅳ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Ⅲ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Ⅱ级、Ⅰ级事件由省级或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6.6.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一周内,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周内,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办提交总结报告。
(3)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按《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调查总结。
6.6.3总结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轨道交通基本情况。
(2)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3)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4)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7应急情况评估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6.8奖励和处罚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专用场所,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市轨道交通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2救援装备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特点,配备有关专用救援装备器材。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特种装备保障,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制度和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轨道交通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工作。
7.3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职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7.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委应利用现有资源,组织主要客、货运企业建立应急运力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以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以及时调运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装备、物资等,满足现场应急工作的需要。
7.5物资保障
市科工贸信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
7.6资金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急需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各成员单位用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必须经费,由成员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
7.7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组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发等研究工作。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与教育
8.1.1应急宣传
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宣传计划,编写相应的应急宣传资料。
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网络、电视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编写轨道交通安全出行指南、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轨道交通车站醒目位置摆放以供市民取阅,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1.2应急教育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各成员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1.3应急实践
各成员单位对制定的预案应积极开展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并利用应急演练的机会,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8.2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别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类培训。
8.2.1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
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
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相关应急知识和案例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8.2.2运营企业人员培训
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培训。
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8.2.3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
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8.3演练
8.3.1综合演练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和方案,采用桌面和实战等方式开展演练:
(1)全市综合桌面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全市综合实战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
演练的效果评估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8.3.2专项演练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
(1)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内部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实战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
9附则
9.1名词解释
9.1.1轨道交通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为深圳市范围内交通出行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9.1.2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是指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轨道交通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列车行车中断。运营中断时间按照列车运行计划的理论载客时间与实际恢复载客时间的差值计算。
9.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关于轨道交通应急系统平台
为保证应急处置效率和日常监管力度,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相应的系统平台作为技术手段,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为轨道交通应急提供决策支持。
系统平台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实施运作,政府负责轨道交通综合应急协调和系统平台的运行监管工作,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日常值守工作。
9.3预案管理
9.3.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和解释。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9.3.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9.3.3预案修订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或通信联络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本预案施行三年或启动特别重大应急响应之后。
(3)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9.3.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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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流感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感大流行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流感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流感的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及其危险因素,做到依靠科学技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对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预防保健科、院感科、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流感大流行的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大内科主任
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医务科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急诊科医务人员、总务科人员
各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各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遣。
四、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本队专家组、工作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应急信息,必要时参加市上的统一行动。
医院将对流感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有流行趋势时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病人收治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务。如遇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他呼吸道疾病病人要佩戴口罩。对密切接触者建议佩戴口罩。
医院在感染疾病科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并指定专人参加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样本,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六、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
利用各种形式对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七、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发现流感大流行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局。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和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有效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疫情期间禽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禽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h7n9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本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加强协作、果断处置”的防控原则,强化禽类市场监督管理,妥善处理突发性市场波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确保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防控应急指挥部
1.由市局成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
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
2.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直属单位负责人组建。办公地点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联络员。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预警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1. 市场规范管理局:负责研究制定市场防控禽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全系统开展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调度、汇总有关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单位对禽类产品经营主体执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办公室: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的综合和审查把关工作,负责全系统市场防控禽流感有关情况的宣传工作。
3. 经济检查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查处禽流感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禽类产品和防疫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跨区域的大要案件。
4. 企业监督管理局:督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禽流感知识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禽流感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有关防控禽流感的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引起消费恐慌。
6. 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禽流感防控期间重大案件或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行政复议工作。
7. 财务装备处:负责局系统防控禽流感物品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落实应急防疫经费和应急防疫储备所需资金。
8. 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网络舆情的监控。
9. 监察室、人教处:负责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局通知精神情况,调查处理在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规划方案《h7n9应急预案》。
10. 信息中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防控禽流感信息传递提供畅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三、信息监测与预警
1、突发疫情发生报告
对辖区内出现的H7N9禽流感疫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2、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应急处理情况,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
3、应急预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有关禽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市场监管需要做好的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有关部门一旦宣布发现疫情,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单位,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市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2、属地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应急监管。
(2)根据卫生部门通报和要求,迅速关闭疫点及其周围的禽类交易市场(集贸市场禽类交易区)。
(3)对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禽流感的隐患。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边境禽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禽畜及其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禽类产品、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7)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禽流感传播的责任。各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禽流感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8)加强对鸟类及其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配合,落实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鸟类及其产品通过市场传播禽流感。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鸟类及其产品行为,对交易染疫鸟类造成禽流感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急保障
1、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
市局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各单位随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市局开通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及时上报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指示。工作人员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3、物资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防控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报合肥市工商局备案。
合肥市工商局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全面提高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
(二)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确保在发生猪流感疫情时,及时、迅速、高致、有序地处理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向前小学范围内所涉及的动物猪流感疫情控制应急工作。
2、各班级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班猪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三、疫情的控制分级
根据猪流感发病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危害程度等,将疫情依严重程度由重量以轻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四、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猪流感应急防治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学校总管,各班级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共同做好猪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学校成立疫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校猪流感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表)。
二、领导小组和各班级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内猪流感防治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督导各班级落实猪流感的防治应急方案。做好教职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在本校内疫情调查,紧急免疫接种,环境消毒工作。
2、各班应根据工作部署,督促落实防治应急方案。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在班内调查疫情上报,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
第三章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班级负责开展高致病猪流感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1)猪流感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2)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猪流感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1、各班电话或书面向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自疫情初步诊断之日起,应每天上报一次疫情;最后一个病例处理后,疫情后续进展情况每周上报一次以上,直至疫情解除。
3、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第四章应急反应
发生疫情,逐级向上报告,经防治机构诊断,并划分疫情等级,启动分级处理预案的同时,立即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章控制措施
一、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待疫情解除后,转入正常监测程序。
(一)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情况,做好疫情研判和对中国的风险评估工作。
(二)建立人感染猪流感防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预案准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提高防控效能。
(三)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监测,特别是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在中国境内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就要及时公布。
(四)做好人感染猪水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人感染猪流感是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提高群防群控。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猪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对猪流感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最近本市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为预防禽流感扩大流行,本工地特制定预防“H7N9禽流感”预案。
一、预防“H7N9禽流感”应急小组责任及组织机构图
1.1项目经理是“H7N9禽流感”预防应急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
1.2安全科负责人是“H7N9禽流感”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具体负责救援组织工作和调查工作。
1.3现场技术负责人是“H7N9禽流感”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负责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件调查的配合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H7N9禽流感”事件处理联系与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急机制小组
本工程应急机制小组分二级,第一级由项目部成员组成,也是事件的控制中心。第二级间接对接现场,由项目分包单位组成,支持、服务于第一级应急小组工作,为第一级应急小组提供资金支持,社会关系求助,对第一应急小组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参考。
事故发生后在1小时内,启动应急机制,同时上报长宁区建管署。全天24小时进入应急状态。事后处理报告提交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业主、政府部门(长宁区建管署)48小时后,应急状态解除。
三、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事件发生对象,组成事件相应救援队伍。一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部各主要部门,有项目的安全科、施工科、资料室、材料室、仓库等;二级救援队伍来源于项目各分包单位,两级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由一级救援队伍处理事件的发生初始阶段;由一级救援队伍解决事件的调节、安抚、后期调查、上报政府部门、补偿等工作。
四、传染性疾病事故应急流程及措施
4.1传染性疾病(H7N9禽流感事件应急工作流程)
4.H7N9禽流感措施
4.2.1施工队伍进场时“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
(1)进驻施工现场的'工人能出具身体健康证明的健康工人。
(2)各班组发放体温计以每天测量工人体温,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预防措施。
4.2.2必须做好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切断疫情交叉感染和传播途径
(1)在通告期间,不进行工地之间人员的流动调配。
(2)在通告期间,外地施工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上海。每日对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发现人员有感冒发烧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送至有关医院治疗。因特殊原因要求回家人员,离开工地前,必须经市或区医疗部门检查,出具身体健康证明,方可离开上海。
(3)工地建立独立的隔离房间,以隔离接触员工。医务室存放消毒水及医用口罩等消毒设施。
4.2.3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交叉感染
(1)工地围墙严密牢固,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对出入口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为了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入,项目部特加装门禁系统和摄监控系统。
(2)加强施工现场出入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以外人员确需进入施工工地,必须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指定专人进行接待。加强工地保卫工作,并对出入工地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
4.2.4施工人员居住条件严格管理
(1)施工人员必须居住在通风良好的环境里。
(2)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超过5人,保持屋内通风良好,每天对房间清行消毒处理,同时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3)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防止H7N9禽流感传播,加强对职工卫生常识的教育,培养职工勤洗手、勤洗衣被、定期打扫除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建筑职工的卫生素质。
4.2.5加强工地防疫措施
(1)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工地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每天对居住和饮食环境进行两次以上的消毒措施,对餐具进行消毒。
(3)完善施工人员盥洗设施,并配置相应的卫生用品。饭前便后必须洗。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生活区食堂的日常检查工作严格按卫生条例执行。对施工现场人员用餐实施统一管理,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食堂在此期间严禁采购家禽和各类活禽鸟类为烹食食材。
(5)组织好职工的文化生活,生活区为施工人员提供书籍书报阅览及其他娱乐设施。
4.2.6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施工人员进场时进行防控“H7N9禽流感”知识教育,普及防控“H7N9禽流感”知识,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了解“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及救治办法,排除恐慌心理。发现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如果“疫情”发生,坚持按当地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隔离控制工作,严格执行《防治突发人禽流感疫情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五、防H7N9禽流感措施
5.1管理传染源
(1)对受感染动物应立即销毁,对疫源地进行封锁,彻底消毒;
(2)患者隔离治疗,转运时应戴口罩。
5.2消除传染源
(1)早发现;早发现禽流感病禽和病人;
(2)早报告:早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禽流感病禽和病人;
(3)早隔离:接触者要至少隔离一周,病禽要封闭或封锁;
(4)早治疗:要早治疗病人,早杀灭病禽。
5.3切断传播途径
(1)接触患者或患者分泌物后应洗手;
(2)处理患者血液或分泌物时应戴手套;
(3)被患者血液或分泌物污染的医疗器械应消毒;
(4)发生疫情时,应尽量减少与禽类或病人接触,接触时应戴上手套和口罩穿上防护衣。
(5)戴口罩:、接触禽流感病人必须戴口罩;
(6)换气:办公室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10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7)远离易感场所:少去或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去时戴口罩;
(8)消毒:被病毒污染的物体表面消毒(按消毒规定进行);禽流感病毒对高温、消毒剂都敏感。
(9)保持办公室、工人休息室地面、墙面清洁;确保排水等畅通。
(10)吃禽肉要煮熟、煮透,避免食用未经煮熟的鸡、鸭。
(11)勤洗手,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自己的眼睛、鼻、口。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防治“禽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尤其是“禽流感”)预防工作,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春季是传染疾病高发期,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学校有了食堂和宿舍以后,对于住宿生和半膳生的预防管理力度应加强,学校将把防治传染病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二、健全组织,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防病工作的积极性。
健全防治“禽流感”等春季传染病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以z同志为组长、zz同志为副组长的预防指挥机构,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卫生防病工作。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三、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卫生防病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
1、一小的家长流动性大,为了提高防病工作实效,学校注重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发动工作,希望家长从关爱生命的角度高度重视防治传染病工作。
2、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和教育。利用学校电视台、晨会、班会、宣传橱窗等媒介,营造防治传染病的氛围,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习惯的教育。
四、建立机制,全面落实开展春季卫生防病工作。
1、建立信息网络。从教学区、生活区、家属区等区域了解师生、家长、临工情况,以班级和年级部为单位,掌握好各位学生、家长和各班任课老师等人员的通讯地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学生工作由教导处、学生处负责,老师工作由工会负责,临工及民工由行政处和筹建办负责。
2、加强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板报、晨会、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春季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通过卫生小报、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卫生知识,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
3、发挥卫生室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设立专门的.房间为隔离室,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得到有效的预防隔离。
4、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户外活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告诫学生在禽流感传播期间不接触禽类和鸟类动物。
5、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和洗手制度;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隔离观察制度;门卫管理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
6、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确保疫情预防与控制无漏洞,无死角。加强校园管理,保证教室、食堂、宿舍、活动场所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发现学生及老师体温异常(体温达到37.5摄氏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与医务室联系,保证病人及时到医院就诊。
7、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对感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8、强化食品卫生管理。食堂和宿舍要严格规范购货渠道,坚持索证、验证和入库检测制度。杜绝购买未经检疫的生禽和肉类以及其它无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原料;食品做到烧熟煮透,防止外熟里生。
9、按照要求报告疫情。各年级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都必须及时、真实和准确地进行记录并上报卫生室。卫生室负责统计当天学生因病缺课等情况,了解学生缺课的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长室。
10、明确操作程序
(1)各班将班级情况每日上报卫生室,时间为每日的9:00之前。
(2)卫生室汇总后,如发现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3)应急事项操作步骤:
学生情况:主要责任者为班主任。发烧38度以下的,由班主任查明情况,报告卫生保健室;38度以上者,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卫生室,并协助卫生室查明学生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活动情况,一经发现异常情况要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第一时间上报,及时隔离),并按照预防应急要求操作,这项工作由各年级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教师情况:主要责任者为年级部主任,要求同上。
五、完善各项制度
1、完善传染病疫情“零报告”制度和日统计制度。
2、严格考勤制度。
3、落实人员管理制度。
4、食品卫生制度。
5、及时隔离观察。
6、门卫管理制度。
7、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8、领导小组成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省市<<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食药监电【2013】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为做好防范工作,及早准备,早期预防,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治,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医院设立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1.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三、应急准备
1.在门诊配置专职人员及相关医疗设备对入院病人进行发热预检,加强对发热和可疑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首次接诊医师除对可疑病人除询问病史、症状和进行相应的检查外,还要仔细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重点是对禽类接触史的询问,以及接触者的个人情况,联络方式等,并记入病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由防保组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及村医生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防控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3.由药房和门诊做好相应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4.一旦发现人感染H7N9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当事人在做好防护和隔离的同时,严格按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向卫生院防保组上报。
四、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医政监督科,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卫生院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需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五、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手机正常开机并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H7N9人禽流感的危害,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及要求,依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 以及依据省卫生厅相关文件和指示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治,措施果断;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医院设立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1. 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xxx
三、应急准备
1.在门诊配备专职人员及相关医疗设备对入院病人进行发热预检,门诊部做好发热门诊日常管理工作。
2. 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等科室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H7N9人禽流感相关防控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3.由药剂科、设备科做好相应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4.一旦发现H7N9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当事人在做好防护和隔离的`同时,严格按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向医务科或总值班上报。
四、启动条件和程序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县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医院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需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五、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H7N9人禽流感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手机正常开机并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深圳市福田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我市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3、三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染给人的现象。
4、二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新亚型流感病毒在我市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武装部、水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福田公安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工局、8个街道办事处、驻区武警部队、福田供电局、梅林水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区政府对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防洪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洪防风预案;负责特大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防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灾后的处置工作;统一组织防汛防风和灾后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3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洪防风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区防洪工程;做好防洪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按管理权限,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渔业的生产防灾措施与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及时指导农渔业的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及生产自救。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工作;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安排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资金。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洪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洪防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庇护场所的管理,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避险场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避险场所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建设局: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及在建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负责制定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协助市主要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山体滑坡隐患点提出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区卫生局:负责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前线和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前往抗洪抗风一线,开展治病救伤,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清洁卫生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工作,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教育局:负责教师、学生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制定学校防洪防风工作预案;协助开放庇护场所。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广告牌、霓虹灯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段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区建工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负责政府指定的防洪防风隐患工程的施工。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的交通保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洪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抢险车辆的组织。
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工作。
福田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洪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
驻区部队:执行抗洪防风的抢险任务。
3.4区三防办工作职责
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区三防办负责与市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市气象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和台风灾害时,区三防办应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市、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泄洪,加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监测,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保证汛期库水位低于各阶段防限水位。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安全转移群众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
4.1.3灾害信息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状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4.2预防与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性,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4.3预警报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三防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危险边坡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当年新(重)建的水利工程和涉水市政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在建工程的临时排水。
预案准备。各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水利部颁发标准和省、市规定的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以备急需。
三防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讯、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3.2暴雨、台风灾害预警
暴雨、台风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台发布,当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后,区三防办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洪防风的相关准备工作。
4.3.3报警接警处警
市气象台、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是全市洪水、台风灾害的报警部门。区三防办负责我区台风、洪水灾害的接警工作,并负责与市气象台密切联系,监测我区降雨、台风灾害信息。
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区三防办的相关预警信息后,应根据预警级别,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相应准备。
4.4预警支持系统
4.4.1防洪防风应急预案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
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洪防风应急预案,主动应对洪灾、风灾。
各类防洪防风预案和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审批的,均具有权威性和行政效力,应坚决贯彻执行。
4.4.2通讯系统
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和手机等,是我区台风、洪水灾害预测预警服务的通讯系统,实现全区台风、洪水灾害信息及洪水预测预警信息的交流、互通、传送和共享。
五、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暴雨、台风等级及洪涝灾害程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Ⅲ级(较大突发事件)、II级(重大突发事件)、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5.1.2进入汛期,区三防办每天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提议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防洪防风及抗灾救灾工作按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原则,由各成员单位组织,Ⅳ级(一般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负责处置,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和II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和区应级指挥中心负责处置,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处置。但不管发生哪一级灾害,灾害或险情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区三防指挥部。
5.2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5.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3、1小时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83毫米以上;
4、上级或领导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5.2.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2.2.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行动
1、区三防办加强值班,与市三防办、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
2、各成员单位检查各自防洪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防洪准备工作;
3、各成员单位组织24小时值班,领导上岗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4、区城管局、区排水设施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力量清疏路面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5、区水务局掌握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做好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工程的防洪调度指导监督工作;
6、区建设局加强对临时建筑、建筑工地、高边坡深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7、区建设局、街道办加强对辖区内高危边坡和易发山体滑坡、山泥倾泻地带的监测和巡查工作,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8、区建工局加强所辖工地的检查,疏导工地周边的排水;
9、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指挥危险和浸涝地区的人员疏散、撤离,并维护好社会治安。
5.2.2.2Ⅳ级防风应急响应行动
1、区三防办加强值班,与市三防办、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
2、各成员单位加强检查分管行业或辖区范围的防风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区三防指挥部;
5.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3、1小时降雨6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105毫米以上;
4、上级或领导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5.3.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5.3.2.1Ⅲ级防洪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部领导到位并召开指挥部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落实相应的抢险队伍和救援物资。具体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各成员单位落实各自的防洪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巡查工作;
4、区水务局部署水务工程的防洪防风工作。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负责人要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检查落实各项防洪准备工作;
5、区城管局在可能发生广告牌塌落、高空坠物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做好危险地段人员的转移安置计划,切断霓虹灯等有危险的室外装置的电源;
6、区建设局、各街道办应在高危边坡和可能发生山泥倾泻、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做好当地人、财、物的疏散、撤离计划;
7、区建设局、建工局迅速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设施工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通知有关单位、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8、区民政局通知全部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并将开放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负责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9、区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10、福田公安分局组织力量,指挥危险和洪涝地区的人员疏散、撤离,并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11、区卫生局迅速做好救护伤病人员的准备,若出现受灾情况,应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做好救伤及卫生防疫工作;
12、应急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5.3.2.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部领导到位并召开指挥部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各成员单位防风责任人上岗带班,研究部署所管行业内的防风准备工作;
3、区教育局及时通知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学校和幼儿园指派专人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的儿童;
4、区民政局负责通知开放全区全部庇护场所,并将开放情况报区三防指挥部;
5、水务、交通、供电、通讯部门应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各自分管行业内工程设施的防风准备情况;
6、区城管局、建设局、建工局、各街道办事处、供电部门,分别负责在可能发生广告牌塌落、道路坍塌、危房与建筑物倒塌、山泥倾泻、山体滑坡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切断霓虹灯等有危险的室外装置的电源;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设施工设施或其他临时设施;组织危险地带的人、财、物迅速疏散、撤离;
7、应急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5.4II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I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且部分发生灾情;
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3、1小时降雨74.9毫米以上;
4、上级或领导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4.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4.2.1Ⅱ级防洪应急响应行动
1、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到区三防指挥部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区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和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岗协助指挥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2、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其委托的副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全体会议,讨论必要时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动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同时部署各成员单位的紧急防洪救灾工作;
3、各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三防责任人到岗,在继续做好橙色暴雨预警信号的基础上,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5.4.2.2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1、区三指挥部总指挥到区三防指挥部指挥,全面部署防风应急工作。区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和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岗协助指挥长做好相关指挥协调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完全落实各自防风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并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防风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由区三防办与市三防办联系,根据市防风技术专家组的意见,提出我区抢险救灾的技术措施,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各成员单位三防负责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亲自上岗,根据各自的职责启动防风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福田公安分局迅速组织力量,指挥危险地区的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治安和警戒;
6、福田交警大队负责疏导交通,保证道路畅通;
7、福田供电局在保证防风工作正常供电的前提下,视实际情况断开对公众有危险的部分电源。
5.5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I级响应
1、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
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3、1小时内降雨量达85.6毫米以上;
4、上级或领导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5.5.2I级应急响应行动
5.5.2.1I级防洪应急响应行动
1、当出现I级预警情况时,由区三防指挥部提请,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发布防洪防风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区三防指挥部指挥,全面布置抢险救灾工作,区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到岗协助做好相关的指挥协调工作;
3、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出险设施的类型、险情大小、抢救人、财、物的多少,具体调配相应类型的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
4、当口岸、经济发达与人口稠密地区的堤防、中小型水库、大型路桥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溃决、坍塌,需要驻区武警部队实施救援时,由区武装部或区三防指挥部直接向驻区武警部队请求援助;
5、当市有关部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迅速组织淹没范围内的人、财、物转移;
6、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区水务局负责迅速制定抢险技术方案,组织工程抢险队伍,对出险水务工程设施进行抢修和加固;
(2)根据转移人、财、物所需运力情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运力,安排车辆船只,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
(3)福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组织灾民疏散、撤离及救生,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抢救现场和灾区的交通通畅;
(4)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组织抢险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5)区民政局迅速组织灾民安置,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6)区卫生局迅速组织医疗急救队、卫生防疫队进入灾区,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及时运送伤员并安排医院救治,调集救助药品和医疗器械供抢救现场和灾区使用;
(7)区建设局、城管局、建工局、供电、电信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保证出险现场及灾区的应急通信和正常供电,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及时修复损毁的市政工程、通信、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5.5.2.2I级防风应急响应行动
1、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到区三防指挥部指挥,全面部署防风与抢险工作,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到岗,协助做好相关的指挥协调工作;
2、各成员单位行政一把手、防风负责人到岗,根据各自的职责启动防风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行业的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福田公安分局迅速组织力量,指挥危险地区的人员疏散,保证交通畅通和维护社会治安;
4、各供电部门在保证防风正常供电的前提下,视实际情况断开对公众有危险的部分电源;
5、各通信部门的负责人要严守岗位,确保防风及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6、除抢险救灾、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外,全区停业。
5.6.信息报送和处理
5.6.1汛情、风情、险情、灾情等防洪防风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
5.6.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5.6.3区三防办负责将收集到的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
5.6.4防洪防风信息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审核,适时向社会公布。
5.7应急响应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由区三防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通信网络主要以公共通信网为主,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风信息畅通的责任。遇突发事件,各通信运营部门提供抗洪抢险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洪防风通信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2联络保障
由区三防办编制抗洪抢险各参与单位、责任人以及相关单位、上下级三防指挥部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各防洪抢险参与单位值班电话、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录,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6.2抢险队伍保障
6.2.1抢险队伍的组织与指挥
当预报可能发生灾情时,根据三防指挥部的命令,抢险队伍向指定地点集结。
当某一地段或水库可能出险时,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命令,由区武装部按照部队、民兵防洪抢险方案,组织部队官兵和各民兵应急抢险队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并在抢险组的指导下进行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
当某一地段或水库发现重大险情时,由街道办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并迅速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调动全区力量进行抢险。情况紧急时,由区武装部协调区内驻区部队支援我区抗洪抢险。
6.2.2抢险队伍的组成
应急抢险队。由区武装部负责组建,以驻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组成抗洪抢险第一线主力队伍,担负抗洪抢险任务。
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组。由区水务局负责组建。
市政工程抢险技术指导组。由区城管局负责组建。
建筑及边坡抢险技术指导组。由区建设局负责组建。
抢险常备队。由各街道办负责组建。
电力、通讯线路抢修队。在电力、通讯线路中断情况下,由电信、供电部门各组织抢修专业队伍,对毁坏的线路进行抢修,保证通讯、供电正常。
抢险治安队。紧急情况下,由福田公安分局组织治安队伍对抗洪防风区域道路实行特别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抢险宣传队。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驻区新闻媒体技术人员到现场拍摄录像、采写新闻,负责宣传报导。
以上抢险队伍每年汛前由组建单位将队伍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区三防办备案,必须服从区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6.2.3申请、调动、使用抢险队伍
6.2.3.1申请部队参加抢险程序
由区三防办向区武装部提出申请,再由区武装部向当地驻军部队提出申请,或通过市三防指挥部提出申请。
6.2.3.2调动民兵预备部队参加抢险程序
由区三防指挥部向区武装部提请,由区武装部统一指挥调遣。
6.2.3.3调配抢险队伍程序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全区抢险队伍的调配。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组织供电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抢险供电。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的运输保障工作。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队伍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人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做好卫生监督和卫生宣传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区级三防应急抢险物资由区三防办统一购置、库存、调配,存放地点位于福田会堂一楼仓库。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区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6.6社会动员保障
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防风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洪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由区三防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区内新闻媒体要加强防洪抢险、避险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
区教育局将防洪、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内容,学校要组织避险逃生的演练,提高自我救护的能力。
6.7.2培训
区三防指挥部每年汛前聘请有关专家,组织成员单位领导和防汛行政责任人进行三防业务知识培训,熟悉方案,明确任务。
区水务局每年汛前集中组织防汛工程技术责任人和防洪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
区武装部每年汛前集中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等抢险技术培训,区水务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6.7.3演习
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演习内容主要针对暴雨、台风常发生的险情和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的方法进行,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七、后期处置
灾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三防指挥部具体部署,召开灾后救助紧急工作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到灾害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各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灾后救助与重建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助灾区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安排好灾民临时安置和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赈灾募捐工作,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7.2抢险物资补充
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对抢险物资进行补充。
7.3水毁工程修复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及时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7.4保险与补偿
洪水属自然灾害,如家庭或企业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险种,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章理赔。
7.5调查与总结
区三防指挥部每年应对防洪防风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洪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对在防洪防风抢险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犯有错误、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防洪防风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8.1监督检查与奖惩
防汛防风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区监察局确定监督与奖惩方案,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表彰并向市政府推荐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三防指挥部负责管理,视情况变化对预案做出相应修改,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每年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区三防办备案。
本预案由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控制、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及流脑爆发,充分做好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在参考卫生部组织制定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基础上,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校应对流感流脑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
第一条工作目标
(一)普及流感、流脑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流感、流脑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流感、流脑不在校园内蔓延。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流感、流脑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流感、流脑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流感、流脑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流感、流脑的防治工作。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流感、流脑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管理。学院对本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第三条组织管理
(一)学院党政部门职责
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学院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常态管理下由分管院长负责,各部门业务科室负责突发流感、流脑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主要职责如下:
1、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院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院内流感、流脑病例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院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院防治对策。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部门防治流感、流脑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流感、流脑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卫生部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二)各级各部门职责
各级各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的学校防控流感、流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的防控流感、流脑工作应急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流感、流脑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校医院、附属医院或顺庆区/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流感流脑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第四条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院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院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院集体食堂、副食品店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校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9、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流感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第五条流感、流脑流行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院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有关部门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疫情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院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禽流感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校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请市、区两级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由校医院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徐府办发〔20xx〕35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商务委制订的《徐汇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商务委制订的《徐汇区粮食应急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xx年12月20日
徐汇区粮食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上海是特大型粮食消费城市,粮食市场稳定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徐汇区域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粮食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上海市粮食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第三条
按照粮食应急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本区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四级:I级
本预案适用于徐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粮食供给发生应急情况时,对粮食的采购、调拨、运输、供应和后期处置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第五条
发生粮食突发公共事件后,区政府根据区商务委
当粮食市场出现Ⅰ级
当粮食市场出现Ⅰ、Ⅱ、Ⅲ、Ⅳ级不同程度的状态时,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分级应急措施。
接到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示,各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到位,进入应急状态,按职责和指令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
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执行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要求,全面监测管辖范围内粮食市场动态,并及时把发现情况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调配和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及时在管辖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第十五条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区指挥部应向市粮食局、区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建立粮食供求行情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形成信息网络系统。区指挥部要切实做好有关粮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预测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七条
根据全区粮食供给调控的需要,在各成员单位的部门预算中落实应急粮食货源所需储备资金、应急费用,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粮食货源、资金和人员调动。
第十八条
发挥区域内粮食供应网点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好现有大卖场、标超、便利店、粮油供应点、菜市场等粮食供应网点,与市、区有关企业建立良好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加强应急网点建设,确保应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
第十九条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按相关规定三年内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粮食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事后处置
第二十条
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
区指挥部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各项支出及时组织审计,并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及时兑付和结算。
第二十二条
区指挥部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区商务委
区商务委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20日印发
篇2:上海市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xx)徐府办发〔20xx〕37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环保局修订的《上海市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环保局修订的《上海市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xx年12月25日
上海市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2本区现状分析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领导机构
3.2应急联动机构
3.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3.4职能部门
3.5专家咨询机构
4预警
4.1监测预报
4.2预警分级
4.3预警响应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2响应等级
5.3应急处置
5.4周边区域发生影响本区的辐射事故时的响应
5.5人员防护
5.6信息发布
5.7应急终止
6Ⅳ级(一般)辐射事故后期处置
6.1损害评估
6.2事件调查
6.3善后处理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
7.2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及其检查要求
7.3经费保障
7.4通信保障
8预案管理
8.1预案解释
8.2预案修订
8.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本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辐射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或减少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以及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外且有可能影响本区的辐射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处置,快速应对、上下协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根据《上海市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分级方法,本区辐射事故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2。
2本区现状分析
本区民用核技术应用单位多,尤其是核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目前,本区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等。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领导机构
《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责任主体;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负责。
3.2应急联动机构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作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组织联动单位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3.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辐射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设置在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3.4职能部门
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Ⅳ级(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市环保局做好特大、重大和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辐射事故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职责见附件3。
3.5专家咨询机构
区环保局负责组建处置Ⅳ级(一般)辐射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Ⅳ级(一般)辐射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技术支持和舆情应对。
4预警
4.1监测预报
4.1.1一旦发生辐射事故,迅速展开监测、布点和摄像调查取证等工作,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已造成的污染范围。
4.1.2若有需要,区环保局可提出向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的建议。
4.1.3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委等部门要加大对辐射水平较高的放射性物质在使用、储存、运输、收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4.1.4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委等部门要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筛选、确定本区辐射事故防范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指导。
4.2预警分级
按照辐射事故的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发展态势,本区辐射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Ⅰ级)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核与辐射事故的;
橙色(Ⅱ级)预警:可能发生重大核与辐射事故的;
黄色(Ⅲ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核与辐射事故的;
蓝色(Ⅳ级)预警:可能发生一般核与辐射事故的;
4.3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2)组织相关救援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
(3)调集、筹措应对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
(4)宣传辐射事故应急防护知识。
(5)其他针对性措施。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与通报
5.1.1一旦发生辐射事故,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立即通过"110"、"12369"等,向市应急联动中心、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区应急办及区相关单位等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事发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伤亡情况,造成危害程度及危险隐患,转化趋势、已采用的控制措施等。
5.1.2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并在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包括现场图片等)将Ⅳ级(一般)辐射事故情况报告区府办、市环保局;特大、重大和较大辐射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办、市环保局报告。
5.1.3通过已建立的信息通报和协调机制,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本区发生的Ⅳ级(一般)辐射事故有关信息经市环保局同意后,立即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相关区政府,请其做好处置准备。
5.2响应等级
本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辐射事故。
5.3应急处置
5.3.1一旦发生辐射事故,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并迅速派出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区环保局确定警戒线的设置位置,各应急联动单位根据事故等级和发展趋势,做好相应级别的处置工作。
5.3.2重大、特大辐射事故发生后,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统一调度全市的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区政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封锁受污染区域,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
5.3.3较大辐射事故发生后,由市环保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会同区政府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评估。区政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
5.3.4一般辐射事故发生后,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市环保局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区域应急力量和资源,控制事态发展,清除事故源项,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事发地街道(镇)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
报请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组及应急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监控事故的发展趋势和处置进程,必要时请求提供支援。
5.3.5一旦一般辐射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由区环保局报请市环保局提高响应级别。
5.4周边区域发生影响本区的辐射事故时的响应
周边区域发生影响本区的辐射事故时,根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建议,各应急联动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5人员防护
人员进入事故区域的警戒区必须得到批准,离开警戒区必须经过监测和去污。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可能的外照射和内照射剂量,并做好剂量监测。
5.6信息发布
5.6.1本预案仅针对IV级辐射事故的发布。
本区IV级响应等级的辐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5.6.2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及统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及公众防范常识等,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5.7应急终止
5.7.1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终止,由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间,提出应急处置终止的建议,报请区府办宣布应急终止。
5.7.2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区府办。
6Ⅳ级(一般)辐射事故后期处置
6.1损害评估
区环保局会同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对辐射事故开展前期污染损害评估,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6.2事件调查
由区环保局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区环保局要做好放射性监测工作,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由专业部门对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
6.3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终止后区政府要牵头制定相应补偿机制,尽快组织实施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
各应急联动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套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及相关器材,包括辐射监测设备、应急通讯器材、应急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7.2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及其检查要求
7.2.1各应急联动单位在平时必须按照本预案赋予的应急职责,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及演练;
(3)组织开展与事故应急相关的能力建设,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5)组织开展公众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的准备;
(6)建立并保持与相关应急联动单位的联络渠道。
7.2.2应急联动单位须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相关器材和救援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7.3经费保障
由财政部门通过各责任单位的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落实。
7.4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有关成员单位及现场及各专业应急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8预案管理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8.2预案修订
区环保局对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政府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徐汇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废止。
附件:1.名词术语解释
2.事故分级
3.相关联动部门、单位及其职责
4.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及信息上报流程图
附件1
名词术语解释
1.辐射事故: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如放射源丢失、放射源损坏造成环境污染、人员受到放射源意外照射)、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途中发生车辆颠覆、爆炸等所造成的人员受照射,放射性物质散落造成环境污染等)等。
2.外照射:指人体在空间辐射场中所遭受的电离辐射照射。减少外照射的基本方法为:缩短受照射时间;拉开与放射性物质(放射源)的距离,屏蔽射线等。
3.内照射:指摄入放射性物质对人体或人体某些器官组织所形成的电离辐射照射。减少内照射的基本方法为减少与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物理接触。
4.Ⅰ类放射源:极高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5.Ⅱ类放射源: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6.Ⅲ类放射源: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7.Ⅳ类放射源: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8.Ⅴ类放射源: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9.辐射照射剂量限值:事故情况下,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照射剂量一般不得超过50mSv,控制事故时不得超过100mSv,抢救生命时不得超过500mSv。事故区域警戒区边界处的剂量率控制在100mSv/h。
附件2
事故分级
按照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区辐射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大)辐射事故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本数)急性死亡。
2.Ⅱ级(重大)辐射事故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本数)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Ⅲ级(较大)辐射事故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Ⅳ级(一般)辐射事故
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附件3
相关联动部门、单位及其职责
1.区应急办:负责辖区内发生的Ⅳ级(一般)辐射事故的处置协调工作;对其他级别的辐射事故,在上级部门的指挥下,负责辖区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组织人员疏散,并提供相关应急保障。
2.区环保局:协助区应急办组织实施Ⅳ级(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对放射水平进行巡测,根据巡测结果设置警戒线,掌握事故情况,预测发展趋势,提出总体处置建议。协助公安部门追缴丢失和被盗的放射源。
3.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警戒,必要时,组织现场及周边区域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通道;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4.区消防支队: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工作,并配合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处置。
5.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急救和运转。
6.区安全监管局:参与与安全生产有关的Ⅳ级(一般)辐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7.区民防办: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8.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9.区商务委:负责从市场流通领域筹集、提供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供应。
10.事发地街道(镇政府):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
11.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12.事故单位: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根据相关预案对事故实施先期处置,组织职工展开自救互救;提供事故相关的技术数据(包括有关图纸、工艺技术参数、基本情况、放射源信息和先期处置措施等)和人力、物力,协助事故应急处置。
附件4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及信息上报流程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25日印发
篇3: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xx)关于印发《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建办〔20xx〕57号
大冶市建设局,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下各项应急预警和响应工作,现将《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4日
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黄石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41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适用范围
全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下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本预案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值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建筑扬尘管理部门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
(二)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及时响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在属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建筑扬尘。
(三)按照分级,区别应对。按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用不同等级的响应措施。
(四)动态管控,调整响应。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并随预警信息变化做相应调整;预警结束后,响应解除恢复到正常管控状态。
五、组织机制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建委各科室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参照成立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工地、停建市政道路、停产搅拌站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督查应急响应期间建筑工地、城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六、预警分级
(一)预防工作。各地强化重污染天气"事前控制"工作措施,当空气质量预测为中度污染(151≤200)时,应加强空气污染指数偏高的土石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管控工作,确保防尘措施落实。
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本地区建筑扬尘防治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扬尘防治分类台账,动态掌控防治对象(项目)进度,及时调整重污染天气限制作业、停工项目名单以及责任单位采用的针对性防尘措施,检查各责任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预警分级。按照《黄石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预警分级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Ⅳ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
2.黄色(Ⅲ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3.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48小时出现严重污染。
4.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50以上。
七、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市预警级别,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一)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1.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
3.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1.停止涉土基础施工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三)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1.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四)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工作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工作组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为应急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二)装备器材保障。扬尘防治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应急预案内容,负责购置储备应急装备器材,做好有效应对。
(三)纪律监督保障。市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辖区市县区级应急小组的工作,对辖区责任单位响应应急预警、落实应急措施进行督查,依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责任单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住宅区雷电(雷暴)应急预案
(三)预防雷电(雷暴)可能带来的火灾或人身伤害事故。主要责任部门:
物业工程部、秩序维护部
落实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秩序维护队长(平日工作时间)工程部值班员/秩序维护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重点范围:楼宇避雷设施。
1、防雷装置的检查
(1)项目秩序维护部应注意提示工程部,在每年雷雨季节以前作定期检查。如有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的检查。特别是避雷针、避雷器要进行定期校验。
(2)当防雷装置各部分导体出现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折断、锈蚀达30%以上时,必须进行更换。
(3)检查是否由于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本身形状有变动,使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出现缺口。
(4)检查接闪器有无被雷击后而发生熔化和折断,避雷器瓷套有无裂纹、碰伤等情况,井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
(5)检查明装引下线有无在验收后又装设了交*或平行电气线路;检查避雷装置有无接触不良情况和木结构的接闪器支杆有无腐朽现象;并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现象等。
(6)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安全要求。若发现接地电阻值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补打电极。
(7)检查有无因挖土、敷设其他管道或种植树木、植被而挖断接地装置等。
(8)独立的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不得设在行人经常通过或堆放易燃物的地方。对装有避雷针或避雷带的构架,不准装设低压线或通讯线等。避雷针、避雷带与引下线应采用焊接方法。
2、预防雷暴灾害的措施
(1)项目秩序维护部应确保项目所有员工均接受过防雷常识的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
(2)要求项目各部门注意雷电天气切实保护户外工作员工的安全,必要时应要求户外岗位的员工暂时撤入室内或在安全地点躲避。
(3)雷电天气应禁止员工登高作业,带电作业或在空旷地点工作。(如进行外壁作业、在楼顶工作、攀爬灯杆等)
(4)要求员工遇雷电天气,不得在树木、烟囱、广告牌、旗杆等高大、孤立结构、物体附近活动。不得接近高压输配电设施。3、雷暴天气暂避场所的选择
发生雷暴时,除非不得已,不可走出大门或留在户外。应当寻找能提供防雷保护的建筑物、车辆或者其他构筑物、场所暂避。
(1)下列场所可供人们躲避雷电。
①采取防雷保护措施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
②地下掩蔽场所,诸如地铁、隧道和洞穴;
③大型金属或金属框架建筑物;
④具有金属车顶和车身封闭的汽车、大型客车以及其他车辆;(2)如果处于暴露区域,孤立无援,一筹莫展,而且你感到自己的头发根根竖起,预示即将遭到雷击,则应立即跪下,身子前向弯曲,并将手放在膝盖上。切勿躺在地上,也不得把手放在地上。
住宅区车辆损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有人划伤车辆,和划车人最先接触的人员拦截划车人,通知秩序维护队长并拨打110报警。
2、发现车辆在停放、行使过程中碰伤其他车辆,和肇事车辆最先接触的人员最先拦截并通知秩序维护队长,安排并联系当事车主到现场,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协助当事车主报警。
3、当车辆损伤涉及管理责任时,和业主最先接触的队员通知队长到现场和车主进行沟通,秩序维护队长安排查询车辆进出录像、记录,核实有关情况。
4、涉及管理责任的车辆损伤,秩序维护队长将相关证据及分析结论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与车主进行沟通,并安排填写《突发时间处理记录表》上报。
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或许"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预案汇总"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时间,就像计程车一样,把我们的人生旅途分成了几段:小学、中学、大学……而我已经行驶完一程,又要开始新的起点了。
中学,一个多么梦幻的词语啊!它是一座知识的乐园。我们脱掉了稚幼的外衣,怀着好奇而兴奋的心情迈入这座洋溢着快乐的殿堂。在这里,我们可以尽情的挥动翅膀,尽情的展翅飞翔……
在小学时,我对中学生活充满了期待,但也有一丝胆怯—因为我害怕自己上不了一所心目中理想的中学。为此,在我路过那做校园的大门时,我想:会不会就这么错过了啊?但是,在我真正的拿到运河中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那么轻松,那么畅快。我注视着这张薄薄的信封,心里,想法很多。
时间转瞬即逝,当我把结实的一步迈入运河中学的正门时,我想:我已经起飞了。走进那长长的走廊,听着那爽朗的读书声,我笑了。但是,这些像海浪般跌宕起伏的声音同时给了我一层又一层的压力和困惑。不过,随着军训的辛苦与劳累,让我学会了坚持;懂得了勇敢;懂得了没有付出是不会有回报的。带着这些道理,我穿上了运河中学的校服,听了老师们精心准备的,一堂又一堂精彩的课程。但是刚刚升入中学的我并没有很快融入这个新的集体: 我的身边是一张张崭新的面孔,新的学习环境并没有让我很快适应。顿时,我感到些许的无助。不过,自信的我当然不会因此而退缩!我开始在班上活跃起来,举起自己的小手认真回答老师所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这种信念更加激发了我的斗志和热情。我们渐渐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大家庭。每次看到同学们的微笑,都能激起我内心的浪花……
的却,中学是通往成功的一步重要的阶梯;中学,是我们尽情学习的知识乐园;中学,是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一个小小的转折点;中学,是我们的生命里,一个温暖的驿站。
真的,有那么一刻,我感到自己是一名真正的中学生了。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h7n9流感,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职责
(一)为切实做好防治h7n9流感工作,决定成立防治h7n9流感领导小组,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二)h7n9流感防治工作由院长王元盛任组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徐江任副组长,其他各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本院辖区内h7n9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疫情的预防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物资准备,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后勤和停止方案的建议等工作。
各村卫生所负责人要负责村区域内h7n9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市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小组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疫情诊断处理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具体负责处置突发疫情,督办防治工作,疑似病例的诊断,统一组织h7n9流感疫情检测、免疫。
2、强制消毒免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具体负责组织防疫物资落实,依法强制处理疫情,监督无害化处理及免疫等相关技术指导。
3、卫生防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卫生安全及感染病人的相关救治方案。负责政策法规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负责上下疫情报告及上下联系,资料整理,实施疫情监测与疫情报告。
4、后勤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防疫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
二、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防控工作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负责制,制订防控方案,迅速组织人员、物质到位,并督促工作小组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紧急疫情防控程序
1、报告疫情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h7n9流感的,应在1个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到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
2、预案启动
发现首例可疑病例时,要迅速报至市上级防治h7n9流感部门,进行进一步现场诊断,拟定确认报告,从而启动本方案。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及诊断的情况,应急小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
4、消毒
由强制消毒免疫组,按照消毒规范,指导疫区及受威胁区实行全面消毒。
5、总结
疫情控制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物质、资金的投入等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级防治h7n9流感管理部门。
三、保障系统
(一)物质保障
准备充足的防治h7n9流感所需物资,后勤组负责物资储备的管理。
(二)技术保障
由疫情诊断处理组负责h7n9流感的诊断、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同时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及时报告疫情,防疫到位。
(三)人员保障
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疫情处置组,提出防治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及现场诊断。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去实施。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应在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
(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 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
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
(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攻关研究、应急物资运输、防止对人的感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一、成立H7N9禽流感预防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成员:在园所以教师及保育员
1、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带领教师学习如何预防H7N9禽流感的防控。
2、每天早上幼儿入园,由保健医生在门口对入园的幼儿进行晨检
3、各班做好消毒工作
4、向家长宣传正确的疾病防控知识
二、预防实施:
1、严格的执行晨午检工作,一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劝其到医院进行就诊,持医院诊断书方可入园。
2、各班做好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3、各班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加强对幼儿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加强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增强幼儿体质和免疫力
5、各班老师在家园栏里面向家长宣传正确的疾病防控知识。及时跟幼儿家长进行沟通,提醒幼儿在家中要早睡早起,保证充足的睡眠,降低幼儿患病几率。
6、在食谱上我园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取消家禽内食品的供应,蛋类要求煮熟烧透。采购食品要到卫生检疫合格的部门购买,食堂饭菜留样和记录规范,确保无任何隐患。
三、工作要求: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普及H7N9流感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幼儿及教职工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体温检测,采取一切有效的消毒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发现疑似病例幼儿或成人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强化管理,统一领导。
在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幼儿园防控预案和指南做好预防消毒和疫情监测工作,指挥、协调与落实H7N9流感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原则,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镇政府成立防治重大疫情领导机构,建立指挥部,开展防控及紧急疫情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禽流感实行强制免疫,宣传普及禽流感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镇村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禽流感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属地管理原则
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禽流感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疫情防疫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二、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一)成立柴胡店镇防控禽流感指挥部,政委由镇党委书记黄传军担任,指挥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宁担任,下设由分管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禽流感防控指挥部。
(二)部门职责;各部门按照《滕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部门职责执行.
三、日常防控
(一)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日常防控措施。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市有关要求,健全管理组织,规范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程序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加强防疫和监督检查,控制镇内感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村禽类的免疫接种工作。
建立镇、村、片、户四级防控网络。镇机关包村干部为镇村联络员,各村、各养禽场也要建立防控机构,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各村要以户为单位,每10至15户为一片,确定1名负责人,形成镇、村、片、户防控网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对外埠爆发禽流感的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测、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镇畜牧兽医站要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外来运输活禽的车辆要进行严格封锁,禁止进入辖区,对运输的禽类产品,要严格检查其相关手续,对其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登记。
(三)预防接种
按照市里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全部完成全镇禽类的预防免疫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100%。
(四)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公众法律知识和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宣传有关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知识,配合镇防疫部门做好禽类的免疫接种,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卫生部门与环境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五)建立报告制度
四级防控网络要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信息员要做到准确、定时、定人、定向,将防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要发动群众人人当信息员,及时向村指挥部报告,减少信息传递时间,如发现疫情半小时内必须报到镇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不出现漏报、误报、迟报的现象,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六)确立镇级禽类填埋场
柴胡店镇确立2处禽类填埋场,以便染疫禽类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深埋。避免疫情蔓延。
四、预防措施
在镇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设立办公室、防疫工作队、捕杀工作队、消毒工作队、信息统计队、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由镇政府有关单位组成。
(一)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防疫工作队:负责全镇家禽的免疫接种工作,免疫率达到100%,不留死角,同时宣传家禽防疫基本知识和常识。
(三)消毒工作队:负责全镇所辖村、养殖场、养殖户及村街道的全面消毒工作。
(四)捕杀工作队:在全镇所辖范围内,如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采取非常手段,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捕杀,并做好防止疫情扩散的善后处置工作。
(五)信息统计队:负责全镇范围内,禽类养殖调查摸底的统计工作,保证数字准确不出现遗漏。同时上报本镇禽流感防控动态的各种信息,保证信息准确及时。
(六)挖坑填埋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该队负责在本镇制定的两个填埋场,负责挖坑填埋,并且对该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七)紧急免疫、卫生、宣传队:本镇一旦发现禽流感疫情时,紧急免疫、卫生队要及时到场对疫区所接触禽类人员进行及时免疫采取隔离观察并对所住居室进行彻底消毒。宣传队负责对所发生疫情村的村民做好宣传工作。
(八)物资供应队:保证以上各队所用物资及时到位。
(九)治安交通队:负责所发生疫情村的治安交通管制工作。
(十)紧急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如发现疫情,该小组有权做出对全镇禽类进行捕杀的决定,并在2小时内对发生疫情的村、养殖场,养殖户进行隔离,对直接接触感病禽类的人员实施强制性医疗保护隔离,为防止疫情范围扩散,有权调动所辖范围内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所辖范围进行封锁,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关注社会动向,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各单位要做好社会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宣传讲解禽流感的病理知识和防控常识,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严厉打击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管理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社会的`稳定。
六、如发现疫情:按下列程序工作:
(一)报告疫情
当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分指挥部、养殖场户报告或其他人员举报发生禽只突然大量死亡等重要疫情时,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同时向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二)流调队赶赴现场
由办公室主任授权,办公室通知流调队人员赶赴疫点。
(三)对事发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办公室通知各村和镇畜牧兽医站对疫情现场采取控制性措施,对现场采取初步封锁、隔离控制措施,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四)初步诊断
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剖检等,对疫情的临床诊断指示做出初步确定,再由专家组做最后评估后,采集病样送上级实验室做进一步的血清学诊断。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给予指示。
(五)紧急启动预案程序
镇防控办公室主任向常务副指挥长报告流调队、专家组的诊断评估结果。由常务副指挥长向指挥长报告后,由指挥长发布封锁令,决定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高治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时,直接启动二级预警机制,疫情重大时启动一级预警机制。
(六)治安、消毒、 向导分队到位
办公室通知村和镇兽医站紧急启动预案程序,通知镇治安队、各村消毒分队、向导分队,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执行预案,各村同时应做好群众工作和各分队的配合工作。
(七)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镇办公室按信息统计分队汇总的相关情况通知物资储备分队,做好物资装运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各村和各分队,做好进入疫区的各项准备
(八)组成前沿指挥所
由镇长指挥牵头,在镇畜牧兽医站组成指挥所,疫点发生地的各村书记任指挥、村长任副指挥组成前沿指挥所,对疫情的处置实施统一指挥。
(九)各分队到位
封锁治安分队、各消毒分队、向导分队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物资供应分队、宣传分队、紧急免疫接种分队、医务分队、民政救济分队、信息统计分队、捕禽分队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集结待命.
(十)禁止禽类加工、交易和运输
由镇防控办公室立即通知工商及相关部门.关闭疫点周围10公里的所有禽类屠宰厂、集贸市场,禁止一切禽类交易。
(十一)扑灭疫情
镇消毒分队负责对疫区进行消毒。捕杀队队员负责捕禽、登记造册、裝尸。重型机械分队负责挖坑、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镇分指挥部负责配合捕禽、消毒、免疫接种、封锁有关路口等工作。
(十二)撤离现场
由区、镇指挥部发布命令,各分队分期分批撤离现场,消毒分队对废旧物资、防护服、鞋帽、口罩等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三)密切监视疫情
由镇防控办公室和流调队密切监视疫情21天。
(十四)解除封锁
由专家组提出评估意见报镇防控办公室,经上级验收后由滕州市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市幼儿园预防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园预防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
一、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在门厅、班级门口、宣传栏等处宣传“防御甲型HINI流感”的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全体教职工、家长和幼儿的防护意识,做好幼儿园的卫生防病工作,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
2、认真做好园内外各处的环境卫生,检查和清理环境卫生死角。
3、重新审核食谱,对食堂环境进行严格监控,并加强食堂及教职工的个人卫生管理及食品操作卫生管理。
4、每天做好晨、午检工作,幼儿入园时用红外线为幼儿测体温一次,每日中午12点-12:30用体温计为每位幼儿再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发现发热幼儿要立即隔离和汇报。
5、保健医生定时检查各班常规卫生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规章制度,及时给予指导。
6、要做到六早: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规范疫情控制程序:
1、备齐所有消毒用品(84消毒液、漂白粉、消毒柜、消毒灯、肥皂)
2、控制传染源:
各班教师严密观察幼儿在园情况,在园期间一旦有“感冒、发热”等症状,马上隔离,对于频繁打喷嚏、流鼻涕等有流感症状者,马上联系家长要求尽快离园并进行医学观察。身体康复后持医院证明方可返园。
3、切断传播途径:
(1)各班室内全日开窗通风换气,(近期天气较暖)保持空气新鲜。
(2)紫外线室内空气消毒:每天下午6:00-7:00由门卫给各班紫外线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
(3)玩具:每周一至两次用“84”消毒液消毒,消毒液为1:100的浓度。
(4)图书:每周二次阳光暴晒,每次2小时,或用紫外线照射消毒。
(5)餐具:每餐去渣、去油腻后冲洗干净,用消毒柜消毒。每周一高温煮沸消毒。
(6)毛巾、擦嘴巾:用“84”消毒液浸泡5分后漂洗,每日一次。发热幼儿的毛巾要用“84”消毒液单独浸泡10分钟后漂洗干净,高温煮沸消毒。擦嘴巾用“84”消毒液浸泡5分后漂洗干净,再用消毒柜消毒。
(7)水杯:每人专用,每天用“84”浸泡20分钟后清洗干净,每周一用高温煮沸消毒。(发热幼儿的水杯、餐具要单独沸煮30分消毒)
(8)被褥阳光暴晒2小时,每周一次,每两周拿回家清洗。
(9)门把手、饮水、洗手水龙头保持清洁,每日一次用1:100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84消毒液滞留10分后用清水擦掉。玩具、桌椅、床铺、被褥、楼梯扶手、活动室门把手、幼儿卫生间、厕所随时清理,垃圾及时处理,幼儿活动环境、活动器械要求教师、保育员每日做好上述物品和活动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认真填写记录表格。
(10)厕所便池每日用1:100的消毒液冲洗一次。
(11)发生流感期间不用空调,必要时定时使用。
(12)在一日生活各个环节中,教师、保育员要求每一位幼儿用流动水、肥皂洗手(喝水前、活动后、饭前便后、入睡前、起床后)。
(13)在教育活动中,向幼儿介绍关于预防甲型HINI流感十五字口诀“勤洗手、勤通风、晒衣被、多喝水、吃熟食”。
(14)所填表格“缺勤幼儿追踪记录、晨午检记录、幼儿体温记录”要求保育员每天下午3点之前送保健室,并由保健室统计后向教体局汇报。缺勤幼儿有追访记录,(缺勤记录本上)具体交待病假(什么病)事假(去哪),如因“感冒、发热”等原因暂时离园,要详细询问当天情况,(是否发热、体温多少、是否好转)疑似(H1N1)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幼儿园主管领导,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幼儿体温(腋下)超过37.0度回家隔离,幼儿体温(腋下)超过37.5度回家隔离并上报。
(15)取消园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
4、保护易感人群:
(1)各班要掌握班内易感幼儿的情况,登记并上报保健室。对传染病接触者也要登记,根据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2)保护幼儿:根据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感染和发病的趋势,提醒家长为未接种疫苗的幼儿进行免疫接种。
三、对食堂的工作要加强管理力度:
食堂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采购、食品操作、食品留样保存要每天进行检查,餐具每天高温高压消毒。
四、后勤支持保障措施:
1、负责后勤的老师要随时做好物资准备,保证应急的需要使用。
2、保健室要准备好充足的消毒用品、防护器材等,满足应急需要。
五、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z园长
副组长:z副园长zz
成员:zz
市幼儿园
市政路工程防流行病发病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述
ZZ市政道路工程是zz市为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城乡统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而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是zz市规划的交通性主干道。工程南起成灌高速公路,北至zz市壹街区,道路全长5026.7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2米。设计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给排水、桥梁、涵洞、市政配套管网,绿化、交通、路灯等工程。
二、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1)事故现场指挥由项目经理(Z)担任;
(2)伤员营救组由工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负责通知120和工地附近医院;
组长:Z
组员:Z
(3)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4)消防灭火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5)保卫疏导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6)抢险物资供应组库房管理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7)后勤供给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8)现场临时医疗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项目应急与救援电话
(1)项目经理:z电话XX0
(2)技术负责人:z电话XX6
(3)施工员:z电话XX5
(4)质检员:z电话XX2
(5)安全监督员:z电话XX7
(6)材料员:z电话XX4
(7)水电工程师:z电话XX13
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
(1)消防电话:119
(2)医院急救电话:120
(3)报警电话:110
三、流行病发病的应急救援
在流行病发病期间,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建设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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