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
零思考方案网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为了将灾害带来的危害降低到最轻,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2.1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设立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部署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2.2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党委书记)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并指定1名专门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搞好上传下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负责具体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国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通信保障应急时所需的电力供应。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通信畅通。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和涉及我市的跨市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密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除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外,还包括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设立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部署通信保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指挥、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2.2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分管副主任(党委书记)担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并指定1名专门人员为办公室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搞好上传下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和汇总工作,及时了解通信保障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委:负责职责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负责具体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3)国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通信保障应急时所需的电力供应。
3应急响应
3.1启动响应程序
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3.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网络拥塞处理
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
3.4应急通信保障
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3.5应急结束
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织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4保障措施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3.1启动响应程序
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3.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网络拥塞处理
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
3.4应急通信保障
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3.5应急结束
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织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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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也需要我们时常进行演练,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集锦9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严格落实入学晨、午检制度,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要保持与家长、学生沟通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各班主任)
4、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海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重污染天气的危害,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各班主任)
三、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时,发布黄色预警。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时,发布橙色预警。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时,发布红色预警
四、应急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
1、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
2、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橙色预警(Ⅱ级)
1、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活动,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级)
1、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在临时停课前,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看护,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二)监测预报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三)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2.预警调整与解除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五、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三)响应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四)响应终止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五)后期评估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六、信息公开(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信息公开的组织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七、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附则(一)名词术语定义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二)管理与更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5月31日第三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三、预警(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四、应急响应(一)响应和分级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2.Ⅲ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3.Ⅱ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4.Ⅰ级响应措施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三)响应终止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六、应急保障(一)人力保障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二)财力保障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三)通讯与信息保障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四)制度保障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七、预案管理(一)预案培训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二)预案演练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预案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八、附则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 预警和应对能力, 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17 号)(2011.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 33 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2.2 标准、 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环 境空 气 质 量 指 数( AQI) 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 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 消除隐患, 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 坚持属地管理, 统一领导。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 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 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坚持加强预警, 提前响应。 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 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做到及时、 快速和有效应对;
(4) 坚持部门联动, 全员参与。 建立公司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联动, 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 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 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 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 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 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 监测与预警
3.1 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分级方法, 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间 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 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 将空气重污染分为 4 个预警级别,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 级) 预警、 黄色(III 级) 预警、 橙色(II 级) 预警、 红色(I 级) 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级别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预警。
1、 蓝色(IV 级) 预警:
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 环境质量指数<500 时;
2、 黄色(I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3、 橙色(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 级) 预警时。
4、 红色(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 级) 预警时。
4 应急响应措施
1 蓝色(IV 级) 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 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 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 2 次/天, 加强喷丸、 抛丸烟尘处理;
(4)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 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 级) 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空调冬季调低 2-4 摄氏度、 夏季温度调高 2-4 摄氏度;
(3) 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烧, 对渣土进行覆盖。
3 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 红色(Ⅰ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 应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 领导小组确认了 终止时间, 并报总经理批准。
(2) 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 总结评估
1 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 报告、 调查、 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或者失职、 渎职, 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 预案管理
(1) 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 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 法规和预防、 避险、 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 及时、 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 正确引导舆论。
(2) 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 制定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 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 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 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 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参照京津冀及周边有关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对《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一)成立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宣传部: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政办(应急办):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牵头工作,第一时间下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召集、指挥、调度各成员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及限产减排企业,并会商、分析、总结。
3.办事处督查室:接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教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教育机构做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派出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全街道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红色预警要求,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采取的措施,并达到预案要求的限行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黄标车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建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XX区职权范围内拆迁工地、市政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列出具体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名单,建立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负责监督和落实在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参与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环卫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加强对渣土、垃圾运输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扬撒遗漏现象。
9.行政执法队: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治理;负责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露天喷漆、喷涂、喷绘、原煤散烧等行为的查处。
10.卫计办: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知识宣传,提供重污染天气健康咨询;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环保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三、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
当接到区大气污染指挥部下发的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的上述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和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全省或全区预警通知时,按照上级指令执行。
3.区域预警
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或全省预测多个连片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环境保护部、省、市、区应急工作小组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街道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时,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按照发布程序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消息。
预警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按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指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街道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当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现场工作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查。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措施可操作,企业减排措施具体可行。
(2)应急预案必须含有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将应急减排的措施和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企业生产线、工艺环节。
(3)应急减排措施设置的基本原则:①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包括物料运输、堆存、原料准备、生产、成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整个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应急措施对生产活动的扰动频次;②应急减排措施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企业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③应急管控对象企业应尽可能采取停产、限产(整条生产线)或轮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4)减排措施清单中应剔除以下6类企业或行为:①僵尸企业;②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③虚假企业;④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⑤已取缔或计划取缔“小散乱污”企业;⑥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
减排措施清单中应保留以下3类企业或行为:①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②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③因市场不景气或者环保限制等原因而出现限产、停产、不饱和生产的企业。
(5)应急减排基数是在基础排放量中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得到的全年减排基数,基础排放量按照2016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进行计算。
(6)减排措施应急减排量计算方法: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②季节实施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③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的企业,其污染减排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
(7)各行政村(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但污染物减排比例必须达到应急响应期间相应级别的减排目标要求。
2.工业企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运输
(1)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停止生产。
(2)水泥粉磨站在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实施错峰生产;除此期间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2)碳素企业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及省相关标准的,全部停产;能够满足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采取轮流错峰方式。
(3)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市政府请示省政府批准同意。
(4)焦化企业采取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区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
(5)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区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5)要做好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Ⅳ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5%以上。
措施:
(1)非冰冻期辖区主干道保洁增加洒水降尘作业次。
(2)工业企业采取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措施;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3)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4.Ⅲ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措施:Ⅲ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辖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教委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卫生院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Ⅱ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措施:Ⅱ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4)教委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Ⅰ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
措施:Ⅰ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2)在教委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卫生院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要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流程;对于为确保停产状态下生产安全,需保持一定生产负荷的企业,要明确确保维持停产状态生产安全的最低负荷,并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专家意见。
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其中,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4)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性减排措施重点包括: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放。
(四)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总结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都、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各行政村(社区)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Ⅱ级及以上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配备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报能力保障。
积极参加上级监测、预报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能力;强化与区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沟通,加强与区级预警预报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制定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及维护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五)医疗卫生保障。
组织医疗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和应急调配机制。
六、宣传保障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护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负责当地重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
(三)信息公开的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经区应急工作组或街道应急指挥部确认发布后,宣传部门立即通过网络平台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不断进行发布。
八、应急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区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九、应急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十、责任追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察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建办〔20xx〕57号
大冶市建设局,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下各项应急预警和响应工作,现将《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4日
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黄石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41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适用范围
全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下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本预案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值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建筑扬尘管理部门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
(二)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及时响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在属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建筑扬尘。
(三)按照分级,区别应对。按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用不同等级的响应措施。
(四)动态管控,调整响应。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并随预警信息变化做相应调整;预警结束后,响应解除恢复到正常管控状态。
五、组织机制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建委各科室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参照成立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工地、停建市政道路、停产搅拌站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督查应急响应期间建筑工地、城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六、预警分级
(一)预防工作。各地强化重污染天气"事前控制"工作措施,当空气质量预测为中度污染(151≤200)时,应加强空气污染指数偏高的土石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管控工作,确保防尘措施落实。
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本地区建筑扬尘防治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扬尘防治分类台账,动态掌控防治对象(项目)进度,及时调整重污染天气限制作业、停工项目名单以及责任单位采用的针对性防尘措施,检查各责任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预警分级。按照《黄石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预警分级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Ⅳ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
2.黄色(Ⅲ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3.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48小时出现严重污染。
4.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50以上。
七、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市预警级别,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一)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1.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
3.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1.停止涉土基础施工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三)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1.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四)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工作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工作组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为应急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二)装备器材保障。扬尘防治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应急预案内容,负责购置储备应急装备器材,做好有效应对。
(三)纪律监督保障。市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辖区市县区级应急小组的工作,对辖区责任单位响应应急预警、落实应急措施进行督查,依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责任单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有哪些好的应急预案值得借鉴呢, 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队伍,对于提高事故处置能力至关重要。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或许你需要"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这样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根据《县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及时响应、强化落实、措施可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管与节约用水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综合办公室、水利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二)联络机制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络工作,联络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职责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响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负责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和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科室、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职责落实情况;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一)预警发布。
启动预警的时间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时间执行。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按照职责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二)预警解除。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各股室要向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的突出问题。(三)预警调整。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措施。四、应急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股室应按照职责,加强对水利施工活动监管,迅速落实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应急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Ⅲ级。负责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以及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
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
Ⅰ级。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外,责令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我县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各股室要密切关注所负责工程项目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形势变化及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台账,加强水利施工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防护工作。
(二)加强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股室,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 预警和应对能力, 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17 号)(2011.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 33 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2.2 标准、 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环 境空 气 质 量 指 数( AQI) 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 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 消除隐患, 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 坚持属地管理, 统一领导。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 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 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坚持加强预警, 提前响应。 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 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做到及时、 快速和有效应对;
(4) 坚持部门联动, 全员参与。 建立公司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联动, 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 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 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 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 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 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 监测与预警
3.1 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分级方法, 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间 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 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 将空气重污染分为 4 个预警级别,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 级) 预警、 黄色(III 级) 预警、 橙色(II 级) 预警、 红色(I 级) 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级别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预警。
1、 蓝色(IV 级) 预警:
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 环境质量指数<500 时;
2、 黄色(I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3、 橙色(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 级) 预警时。
4、 红色(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 级) 预警时。
4 应急响应措施
1 蓝色(IV 级) 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 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 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 2 次/天, 加强喷丸、 抛丸烟尘处理;
(4)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 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 级) 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空调冬季调低 2-4 摄氏度、 夏季温度调高 2-4 摄氏度;
(3) 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烧, 对渣土进行覆盖。
3 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 红色(Ⅰ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 应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 领导小组确认了 终止时间, 并报总经理批准。
(2) 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 总结评估
1 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 报告、 调查、 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或者失职、 渎职, 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 预案管理
(1) 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 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 法规和预防、 避险、 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 及时、 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 正确引导舆论。
(2) 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 制定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 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 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 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 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武东景发〔20xx〕49号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6月8日
东湖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3.宣传部
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管理,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组织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运动和暂时停课等工作。
4.经济社会发展局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组织落实;督促名单中企业按照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计划。
5.建设管理局
负责配合相关建管站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配合市城建委和区环保分局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要求,配合市、区各相关监督机构确定停止施工工地类别,并组织巡查,对未按规定停工的项目及时报相关监督机构。
负责单独建设的水务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负责城市园林景观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6.城管执法局
负责开展道路扬尘、渣土遗撒及露天焚烧
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大气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采取对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8.卫计办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止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
9.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
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10.统筹发展局
负责监督指导落实收储空地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负责协调各种媒体向景区群众及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三环线内通行,加强禁、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的查处。
3.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行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划出货物运输和小型机动车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范围。
负责视情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
负责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负责加大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的查处力度,视情采取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
(5)城管执法局
负责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五、信息公开
环保分局应当及时发布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或者措施,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区宣传部应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六、应急响应执行与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程序和方式,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报区专项应急专班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动随时备案)。在接到专项应急办通知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于每日15时前将工作执行情况报区专项应急办。
区专项应急办、管委会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6月12日印发
本预案由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负责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5月27日印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篇2: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区属单位、机关部门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1突发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暴雨、大风、浓雾和霾、雷电、雨雪及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公路、湖面船只等交通运输营运事故,人防工程事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桥梁、隧道、特种设备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粮食供给事件、能源资源供给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1.3.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参照本预案的规定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管委会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区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辖区内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基本设施的配套,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逐步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居民群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区属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1)总体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协调、组织处置全区突发事件的依据和纲领,由管委会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者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牵头起草,报管委会审定后,以管委会名义发布实施。
(3)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并依照实施。
(4)区属单位(含所辖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急预案是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定并依照实施。
(5)各类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指大型会议、会展、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等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和部门制定,报管委会及区应急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和部门及时修订、补充与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管委会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
管委会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由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机关相关部门、派驻机构、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区应急委主任由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
区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协助市人民政府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在管委会总值班室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区应急办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对口联系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区应急办的具体职责:指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发挥应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办理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和重要事项,承办管委会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组织并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参与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协调、检查、督办全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队伍建设、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应急领导机构和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专项指挥机构
区应急委下设洪涝灾害、地震、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船舶观光营运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动植物疫情、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旅游及游乐设施突发事件、电力突发事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小组)。
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或者分管副主任、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区专项应急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管委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区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组织制定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区专项应急小组设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以下简称主责部门),是区专项应急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的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交办事项,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主责部门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并负责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
2.3主责部门
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主责部门如下:
(1)宣传部(政策法制办、文化教育局):新闻发布,行政执法检查,所属学校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建设管理局(水域管理局):辖区区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改造建筑工程监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水文,城市道路排水,洪灾、旱灾、供水突发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3)风景园林管理局: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突发事件、林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等林业生态破坏事件。
(4)旅游局:旅游方面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旅游相关突发事件。
(5)经济社会发展局(安监局):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存储和销售环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6)政法综治办(人武部):协调驻地部队、辖区民兵组织参与抢险救灾。
(7)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负责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等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
(8)城乡工作办事处:辖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及周边群众转移安置和救助,社会事务各项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与保障;动物、农作物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卫生防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患纠纷;落实医疗机构和人员参与应急救援等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9)食药监(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的技术及资料管理,实施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0)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协调燃气安全及其职责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1)海事处:组织协调辖区水域内船舶交通、运营事故灾难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12)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基础设施及大风等造成的道路桥梁设施损坏及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发事件。
(13)房产管理局:监督、督促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和治理;负责房屋安全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针对具体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14)各景区管理处:按照职责负责各景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
(15)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消防大队):按职能分别负责恐怖袭击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涉警网络舆情事件、运输和燃放环节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汽车运营事故、公路桥梁事故、道路交通秩序紧急疏通、火灾相关事故及需要应急救援事件及善后处置工作。
(16)国土规划分局:地质灾害应急事件。
(17)环保分局:环境及辖区水体污染事件、辐射事故、严重空气污染等相关事件。
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所属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未尽类别的突发事件由管委会根据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指定主责部门。
2.4区属单位应急机构
区属各单位应急机构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
区属各单位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及辖区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在各单位办公室办公,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专项应急小组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2.5专家组
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建立专家和专业人才库。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成立突发事件专家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坚持专业处置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组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参考专家意见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3预防与应急准备
3.1预防规划
辖区城乡建设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委会应当结合人口密度,按照平战结合、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园、绿地、中小学操场、小区地下人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及设施。
国土规划部门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和部署,会同城乡、建设、园林等部门,牵头制定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承办具体编制工作,并纳入辖区城市建设规划体系。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紧急疏散避险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
3.2舆论引导
加强对各类传播媒介的引导,加强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分析和评估警示,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
3.3风险控制
(1)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和风险评估,区应急办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当将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顿或者关闭;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2)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存放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3.4平台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制定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的综合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依托管委会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建设应急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
3.5队伍准备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技术装备,形成应急救援合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特别是高危行业要逐步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在创新改革中的中坚作用。
建立健全各类志愿者组织,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志愿者培训,做好科普宣教和应急救援工作。
3.6预案演练
(1)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主责部门制定综合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协调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综合演练。各有关主责部门要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应急演练。
(2)全区各单位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组织的协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协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全区各单位要依据上级和本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演练或者群众性第一应急力量技能训练。
预案演练应当遵循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等方式,达到检验预案、完善机制、锻炼队伍、科普宣教的目的。
3.7宣传培训
有关主责部门与区属各单位应当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及培训规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
全区各单位负责检查、指导本辖区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各级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设应急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应急常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自救互救技能。
3.8检查考核
区应急办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与各相关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1)管委会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同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2)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汇集、储存、分析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实现全区上下及有关部门监测网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3)各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信息员,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预警和报告工作。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报告。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区属各单位与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办报告,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4.2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管委会或者有关主责部门应立即组织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示。
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按照国家划分的标准执行。
(2)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三级及以下预警和解除,一、二级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统一发布和解除本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具体工作由区应急办和有关主责部门承担。国家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解除可以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刊、传真、电话、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方式。
预警期间,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区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3)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区域或者场所、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警报发布后,警报内容需变更或者解除的,按照权限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
4.3预警应对措施
4.3.1接到上级发布的三级以下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3)按权限定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5)根据需要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4.3.2接到上级发布一级、二级、三级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除采取以上预警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络,配合上级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区应急办、有关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好记录,立即核实情况,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5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3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同时报告上一级单位及其有关部门。
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所在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向管委会及区应急办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自救互救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区属各单位和其他组织负责所属单位开展危险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受灾群众的自救和互救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对因本单位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4)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主责部门及事发地单位和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兼)职应急力量和当地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区)应急办上报信息,同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对难以有效处置或者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请求和建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3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区应急委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的同时,区应急委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或在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现场指挥、督导下开展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其中,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委指挥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后,区应急委和专项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分别启动应急预案,区属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区应急委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到达现场,按照职责、专业分工配合市应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区应急委或者专项应急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上级应急预案规定由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指挥的,从其规定;管委会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5.4现场指挥部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专项应急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委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协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设立并统一指挥,区应急委领导及成员配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新闻信息组、治安交通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顾问组等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5处置措施
5.5.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报告上级并协助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5.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请示市人民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配合上级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外国驻汉领事馆等重要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其他必要措施。
5.6社会动员
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社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发地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事发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3)事发地的公民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安排,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7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单位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市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新闻信息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区控制能力时,由区宣传部门报请市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5.8网络舆论引导
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统一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发布正面权威消息,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及时报道事件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正面舆论。各主责部门及区属单位要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管理制度,经报上级批准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对网络谣言及时予以澄清。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办),公安分局等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内容管理工作,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研判舆情,做到不漏报、不误判,妥善应对。对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散布谣言和虚假消息及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封堵和删除;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5.9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力量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治安交通、人员安置、疫病控制、污染处置、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损失评估、救助补偿、心理和司法援助等。
6.2社会援助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慈善团体应当积极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3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以内,将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汇总后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以内上报市人民政府。需要延期上报的,应当报区应急委批准。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或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事故或者事件的性质、影响、处置措施、经验教训、恢复重建计划、意见或者建议等。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并向区应急办书面报告。
6.4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协调上级或本级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以及倒损的民房,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工作由管委会统筹安排,由事发地单位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准后,由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单位负责。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和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充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人武部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辖区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分局(消防人员)10人、城管执法局队员40人是管委会突发事件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力量,并视情临时抽调。区属单位医务机构及辖区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承担应急医疗救治任务。
7.2财力保障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同时应当安排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调研、信息平台建设、救援物资储备等。
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审批、专款专用。
管委会财政和审计、纪检部门及各单位要对突发事件财政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配送、更新、补充工作。民政(社会事务)部门负责保障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和援助;农村事务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蔬菜生产、采购、调运、储存、投放等综合管理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储备和供应。
区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级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
在紧急情况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于应急结束后依法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7.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区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院前急救、后续治疗、预防控制组织实施救护。必要时报市急救中心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工作;协调辖区医院做好后续治疗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5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交通部门牵头,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交通、消防)、交通运输、城乡工作办事处、建设、城管执法、市政维修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畅通。公安交通等单位要优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调度和畅通,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送。
7.6水电气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城管、水务应当及时与上级协调供水、供电、供气方面应急处置,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水、电、气安全供应。
7.7通信与信息保障
相关部门与市信息产业、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保障畅通。
7.8其他保障
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气象分析由市气象部门负责,区属各单位、部门配合。
法制部门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民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享有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管委会应当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应急救援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9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下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篇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全文)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全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建立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有效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社会正常秩序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汉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房屋管理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景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3.协同应对,科学处置。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要充分整合各单位、各部门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风景区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突发险情,房屋承重结构处于危险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倒塌、坍塌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五)分级分类
房屋安全事件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等情形,已经(或者可能)造成既有房屋发生倒塌、坍塌,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根据其危险程度和影响,房屋安全事件划分为3个等级:
II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有危险点,须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
I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随时有倒塌、坍塌的危险,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发生局部或者整体倒塌、坍塌,须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六)应急处置责任划分
II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城乡工作办事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区房管局进行指导、检查。
I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负责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和安置,并组织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市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协助。
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机构,在市指挥部、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管委会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应急办、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应急办,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建设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国土规划分局、卫计办、财政局、管委会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房管局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区指挥部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紧急救援;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FS:PAGE]的决策;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实施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定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等。
2.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负责传达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区指挥部决定;研究解决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和救援方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单位上报的房屋安全相关信息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指挥部报告;负责本区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培训、演练、修订工作;负责完成市、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区、跨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2.城乡工作办事处: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执行具体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定期组织排查和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辖区内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实施I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区指挥部处理I、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抢救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协助区指挥部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和饮食供应。
3.房管局: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和治理;负责房屋安全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针对具体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制订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4.建设局(水务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工作;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参与因周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依法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配合做好因房屋违法建设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5.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应当按照规定申办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因房屋违法建设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6.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参与抢险救援,维护抢险现场秩序,疏导交通,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7.国土规划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提出应急防御建议,参与地质灾害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8.卫计办: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协调医疗救治处置工作。
9.财政局:负责保障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的落实。
10.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控制和切断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预防
(一)建立房屋安全监管网络
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管委会办公室、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民政)、经济社会发展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宣传部(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国土规划分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室所组成的房屋安全监管网络。
(二)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
区房管局定期会同城乡工作办事处开展辖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危险房屋清册,并将危险房屋的相关信息通报管委会。区房管局要会同城乡工作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在册危险房屋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区指挥部和市房屋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公共建筑定期检查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旅游、工商、商务、民政等部门应当在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本系统公共建筑的安全[FS:PAGE]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并通报区房管局。
(四)加强施工作业、装饰装修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
建设局要加强对施工作业、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加大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力度,保障房屋安全;要及时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线内的房屋违法建设行为。
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房屋使用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申办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加强灾害预警防范
区房管局应当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防汛期及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灾害天气或者地质灾害预警期间,做好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区指挥部应及时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对危险房屋中的居民实施避险转移,必要时,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
四、应急响应和响应中止
(一)应急响应
III级响应
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I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由区房管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报告区指挥部,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响应:
1.区房管局及时赶赴现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房屋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城乡工作办事处,并根据需要设置警示区域;存在重大险情的,应当采取应急排险措施。
2.区房管局收到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同时通报城乡工作办事处。
3.城乡工作办事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危险房屋,区房管局进行指导和检查。房屋安全责任人拒绝或者怠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危房房屋,危及相邻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城乡工作办事处上报管委会采取必要的应急排险措施,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区房管局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区指挥部。
II级应急响应
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区指挥部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提出II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II级应急响应:
1.区房管局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赶赴现场勘查鉴定。
2.经鉴定房屋确有倒塌、坍塌风险的,管委会立即组织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各相关单位到达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管制等相关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和撤离人员安置工作。
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组建房屋安全应急专家组赶赴现场,研究制订危险房屋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抢险工作。
4.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和切断现场电源、水源、天然气等,以防次生灾害发生。
5.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整理区指挥部上报的应急动态信息,并及时将动态信息报告市应急委。
I级应急响应
市、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市指挥部立即向市应急委报告,提出I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I级应急响应:
1.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建立应急通讯联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立即通知有关专家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组成专[FS:PAGE]家组赶赴现场,研究制订抢险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并根据需要指导做好事故毗邻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4.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和切断现场电源、水源、天然气等,以防次生灾害发生。
5.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二)响应终止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危险因素排除后,经有关专家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分析论证,确定房屋无危险和风险后,III级应急响应由区房屋局提出终止建议,报请区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房管局宣布应急响应结束;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提出终止建议,报请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I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提出终止建议,报经市应急委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信息报送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他人发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区房管局报告。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向区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避险。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区两级房屋主管部门立即建立应急通讯联系,及时互通信息。
六、善后处理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分别由市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房管局、城乡建设、城管、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于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管委会牵头,根据事发原因,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督促事故责任主体积极做好善后安抚和赔偿工作。因应急抢险拆除或者损坏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修复或者补偿。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房屋安全信息联络体系,向社会公布区房屋安全报警电话。充分利用管委会投诉热线、110报警、119火灾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由本区有关部门、城乡工作办事处、社区及区内主要房屋产权单位、自管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构成的区级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人员通讯录,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应急工作通讯录中的成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房屋安全应急信息通畅。
(二)应急队伍保障
区房管局负责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队伍中应当有从事工程施工、房屋安全鉴定、结构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吊装设备、切割设备、标志服等装备、设备和物资。
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时,以管委会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实施救援超出了区应急援救队伍的工作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协助,由市指挥部调动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参与救援。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
建立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房屋安全应急鉴定费用从应急资金中列支。区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每年不低于40万元。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协调抢险人员、工具、车辆等保障资源的调配。要有可供随时调用的专业挖掘、切割等设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要负责鉴定仪器、设备的日常储备,以便于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和支持房屋抢险救灾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征用社会物资使用,抢险工作结束后,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
(四)紧急避险保障
城乡工作办事处要结合本区规划,利用公共租赁住房、广场、运动场、体育馆、人防工程等设施或者场地,统一规划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FS:PAGE]完善的紧急转移避险场所,以备应急响应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危险房屋内的群众实施紧急转移避险。
(五)交通保障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确保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物资能在第一时间赶赴、运送事发现场,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开设应急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捷。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培训
区房管局应当定期组织本区基层房管工作人员,开展以房屋使用安全和房屋安全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向广大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开展与房屋使用安全和应急相关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应当贴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个课时。
(二)演练
定期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演练,原则上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三)责任与奖惩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新情况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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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二)监测预报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三)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2.预警调整与解除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五、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三)响应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四)响应终止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五)后期评估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六、信息公开(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信息公开的组织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七、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附则(一)名词术语定义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二)管理与更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5月31日第三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三、预警(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四、应急响应(一)响应和分级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2.Ⅲ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3.Ⅱ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4.Ⅰ级响应措施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三)响应终止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六、应急保障(一)人力保障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二)财力保障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三)通讯与信息保障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四)制度保障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七、预案管理(一)预案培训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二)预案演练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预案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八、附则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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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落实青岛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响应期间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平稳、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19修订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警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特殊天气类型(沙尘暴、扬沙、浮尘、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等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一)分级指标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二)分级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措施。
⑵倡导师生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多乘坐公共交通,少乘坐私家车。
⑶学校校医准备好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特殊体质师生的医疗救治准备。
⑷提醒师生关好门窗,减少室外污染空气进入室内,有空气净化设备的及时开启。
⑸学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理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混凝土搅拌站停止运行。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
⑴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
⑵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⑶学校所有工地停止施工。
3、I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在区教体局下指导,学校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卫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教务处负责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副校长室:制定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负责接收市北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金宏政务系统发送的预警发布和预案启动与终止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业务处室建议及时报告校长启动预案。
2、教务处:在停止户外活动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的调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指导停课期间的课程调整工作;
3、德育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和卫生防护工作;及时向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督查指导各班级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4、总务处:组织学校食堂、保安、物业保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校舍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减少重污染天气下因硬件设施不完善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侵害;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应对措施。
四、学校主要职责
1、制定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指令后启动实施。应急响应期间,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示当天空气污染级别及采取的响应措施。
2、制定学生停止户外运动和停课期间的具体措施,对学生进行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
3、在实施停课措施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停课期间学生在家自学的教学安排。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将停课信息传达给家长,为家长提供学生自主学习指导,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做好寄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途径,对家长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护知识及应急响应政策宣传。
5、学校领导、有关处室领导、值班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或区、市教体局。
五、预警发布与解除
学校领导收到应在收到区教育局通知30分钟内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预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预防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的应急响应流程机制,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相关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监督检查。启动应急预案后,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内容。对广大师生开展雾霾天气防护知识培训和环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舆情的正面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5、加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要强应急值班,重污染天气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收发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后30分钟内将落实情况上报给校长。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太仓市教育局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雾霾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应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及时指导师生做好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如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必要时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
负责接收太仓市教育局大气重大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家校路路通向全体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通过学校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德育处
负责通过学校家校路路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负责全校各班有关户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3、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放学、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教导处
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听课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全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5、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根据《县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及时响应、强化落实、措施可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管与节约用水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综合办公室、水利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二)联络机制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络工作,联络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职责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响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负责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和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科室、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职责落实情况;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一)预警发布。
启动预警的时间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时间执行。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按照职责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二)预警解除。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各股室要向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的突出问题。(三)预警调整。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措施。四、应急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股室应按照职责,加强对水利施工活动监管,迅速落实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应急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Ⅲ级。负责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以及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
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
Ⅰ级。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外,责令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我县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各股室要密切关注所负责工程项目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形势变化及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台账,加强水利施工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防护工作。
(二)加强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股室,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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