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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的叮嘱作文(通用六篇)

2025-01-10
无声的爱作文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1

有人说,多读书因为可以体验不同的人生。

我本来不以为意,可是在阅读了一些书之后,突然很真切地理解了这一句话。

早上听了莫言的《蛙》,只是听了个大意,可是对于书中所构造的人物以及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他们的人生,都很有感叹。

这是一篇小说,但是艺术创造本身就是来源于生活的。有的时候我们觉得小说是夸张的,但是现实生活,有时候还有更戏剧化的事情,只是我们不曾去听说去看见而已。

而这一篇小说,恰是从作家成长的年代所经历看到的一切,创作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也许我们无法把他们一个个与现实生活中的人一一对照,但又怎么能不轻易从他们身上都看到一些人的影子。

看到主人角的姑姑在那样年代一个骄傲的女子,有能力,有文化,有背景,太过优秀反而没人敢追求,谈了一个高大上的飞行员,结果人家“逃离”去他乡,娶了别的更光鲜亮丽的女人,她把一生花在接生孩与参与计划生育当中,可以说后来的`她有点让人咬牙切齿,最后退休后居然是嫁给一个捏泥人的。

还有小说中那些因为偷偷超生而失去生命的女人,听的时候真的让人感慨时代的变迁,观念的变化。M.ZHE135.COm

阅读真的可以让我们看到不同的人生,学会思考,以及更勇敢认真地对待自己的人生。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2

读书是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是一叶小舟,带你遨游汉字王国;读书是在品尝营养面包,它能让人充满了精神粮食……总之,读书好处无穷无尽。

亲子阅读,也是读书的一种,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种读书方式。因为它让我在母爱和知识的海洋里欢快地徜徉!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听故事就已经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为了照顾不懂拼音、不识字的我,妈妈坚持每天陪我一起读书。她从不厌烦,总是在睡觉前搂着我,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读给我听。就这样,和妈妈一起读书成了我的读书习惯之一,也是我最开心的事。

渐渐地,我长大了,读一年级了,我学会了拼音和一些汉字,能读一些小故事了。这时候,妈妈依旧陪伴我读书。我看书的兴趣日渐浓厚,但对于一些陌生的“方块面孔”,我总是乱呼其名,或者置之不理。以至于在内容理解上也是囫囵吞枣。而这时候妈妈就会在旁边不时地纠正我读错的音和字,鼓励我多查字典,还讲意思给我听。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在读《乌鸦喝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把“喝水”读成了“渴水”,妈妈笑着说:“不是读“渴”是读“喝”的,喝水是用嘴巴喝的,所以是“口”字旁的。”听了以后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慢慢地,我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

现在我已经升入六年级了,我依旧和妈妈一起读书:我们一起读童话故事,感受人心的善良与丑恶;一起背《唐诗三百首》《三字经》,接受博大精深的.古典文学的洗礼;一起读新闻报刊,了解生活奇闻和国家大事;一起读外国名著,领略异国文化的新奇;偶尔也一起看看《新菜式500》《毛衣编织100招》,然后一起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每星期都会有我们的“新作品”……在各式各样的书中,我体会到了“津津有味”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我爱妈妈,我也爱读书。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一起读书!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3

我的孩子特别爱读书,这要从她上幼儿园说起,上幼儿园时她特别喜欢看小人书、漫画书,她不认识字,我就陪着她,她看画画,我看字,一页页的讲给她听。渐渐的她会看画,并且会自己组织语言说故事给我听了,当时的我特别开心,我会把她说的故事都记录下来,闲时翻来再读给她听,并且告诉她这都是她编的故事。她可自豪了,更加的喜欢听我读故事书,更爱看小人书了。

孩子上一年级了,学会了拼音,我经常就带着她上书店,由她自己选她喜欢看的故事书,当时的故事书有的拼音她也能看个大概,可她还缠着我读给她听,可是我为了培养她自己阅读,就与她订了个约定:一个星期如果她能独自看完两本书,且要边看边读给我听的话,我就会陪她去吃她最喜欢吃的肯德基或麦当劳。这样我俩就换了一个角色:由她读,我来听,同时我也兑现了对她的承诺。

慢慢的女儿长大了,认识字了,也更爱读书了,我和她的约定也有所变动,吃肯德基或麦当劳由一个礼拜改为两个礼拜,只是她不再读书给我听了,而是在她读书的时候由我陪着她一起读,和我比起了读书的速度,并且只让我读她读过的书,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还让我和她一起写读后感,由她爸爸做裁判,谁写的好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每次她拿的奖金都比我多,偶尔我拿一两次吧,她总要在吃肯德基的时候加餐或要多买书,直到把我奖金掏空为快,她自己的奖金她只会留着在我同她爸过生日或过节时,拿出来买礼物送给我们,这很让我感动。

其实我是一个并不太喜欢读书的'人,为了女儿我改变了,我开始喜欢陪她读书了,每当我读完女儿写的一篇篇读后感,看着小学生作文网站里,女儿一篇篇被刊登的精品作文和她在校内在区里的一张张阅读、作文竞赛所得奖状证书,我深深感到无比欣慰,我为她骄傲,我更加期待着女儿她自己写的那本还未完成的名为《班级的水晶》的书,能够在不久的将来会陈列于各大小书店的货架上,我也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陪伴她努力的读下去…………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4

如果可以,我要在我的房间里塞满阳光、音乐、清香,还有满满当当的书。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随时可以躲进去,抛开疲惫和烦恼。那些书,是我心里永恒的音符。

是的,我爱看书。是那些金粉银粉,飘飘洒洒的文字,或句或段,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无穷动力。

常常,嘴里含着黑巧克力,手里捧上一本书。一层层淡淡的清苦味,片刻之后弥漫开来,那种芬芳,就像手中藏着深厚宝藏一般的书。

迷恋那清苦味,更迷恋那余韵无穷。

常常,身边盘旋不去的是音乐,它不会带走书中的味道。音乐是在诉说,诉说书中的故事。

假日里,《我为歌狂》如火如荼。耳朵里塞满了音乐,突然发觉,书中的人物活起来了。漂亮活泼的“咖喱花”麦云洁;清纯文雅的“优等生”丛容;帅气的楚天歌;酷酷的叶峰……仿佛看一场电影,却没有影片中强加上的做作与表演;仿佛听一场童话,却不见故事中单调的情节。

就让书中一个个美妙的瞬间在唇齿和耳际间定格,在记忆里印下无数个美味、动听的文字。

一直认为,人识了字,最大的`实惠就是读书。愚蠢的人说:“读书是无聊的。”那么他则是无聊的。只要人类的文字存在,书就存在。书,以它本身的力量引导着一切。只要光明存在,书就存在,书是人类永恒的光明。

它从字里行间溢出快乐。这种快乐,是精神自由的遨游,是思想无穷无尽的腾飞,是心灵的展现,是穿越一切的想象。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5

“学习,陶冶情操。”从少年折花至白头终老,人生无时不刻都是在学习中成长的。而学习则像一场春雨,润物细无声地伴随着我们生命的始终,改变人生的性格。

去年暑假,在妈妈的各种诱惑之下,我终于答应去学游泳。结果第一堂课,教练就给我们来了个下马威,他让我们带着浮板跳水,说是要先锻炼胆量。在下面看还行,可一站上跳板,我整个人就发抖。跳板是倾斜,我的脚根本不敢动,仿佛一动就要掉进水里。望着下面那一池蔚蓝的水,我越看越觉得恐怖,感觉它就像一个怪兽张开的大嘴,下一秒就会把你卷入口中,然后直接吞掉。

记得妈妈说过,我小时候在游泳池里被水淹过,虽然我对这件事没有印象了,但是看到水还是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感,特别是在水深的地方,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远离。

这种恐惧的感觉又一次袭来了,我进退两难,只能一动不动地站在跳板上。教练一声令下:“跳!”我们一排人却没有一个敢动的。教练说:“没什么好怕的`,不是还有浮板吗?跳吧!”语音刚落,我们当中年纪最小的妹妹先跳下去了,看到她先往下沉,然后又浮了起来。我模仿着她的动作,学习她跳时的姿态,可胆小从我出生以来就是我的性格、挥之不去。大家都跃跃欲试,然后一个接一个地跳入水中。我却仍然担心这个浮板可能会托不起我,总觉得我会被淹。眼看没剩几个人了,教练说:“记得憋气就可以了,眼睛一睁一闭就过去了。淹不死的,我不是还在这里嘛。”又有两个人跳下去了,我心里更着急,咬咬牙,长呼一口气,心中回想着她们的动作。跳吧!然后眼睛一闭跃了下去。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落入了水中,然后身体往下沉,最后又慢慢地浮到水面,这种感觉十分奇妙。

浮到水面后,我才意识到我学会了,同时,我成功地战胜了自己胆小的性格。这个过程真的不容易,虽然我一直在犹豫、徘徊,胆怯,但最终还是战胜了它!

学习伴性格发展,能力与情志齐长!

无声的叮嘱作文 篇6

我是一个女孩子,但总透露出与众不同的气概,在班上我并不是特别高的学生,我的皮肤也不知怎么像毛笔画出来的一样,时而黝黑时而粗糙,随便走在大街上都能听见他人的讨论声哈,你看那个小朋友好黑呀,和煤矿工人一样,而我从不在乎这些,因为他们不知道,那我那是游泳晒的。 说起粗糙,那是因为我经常打篮球受的伤。 说到这里你一定想要问为什么,一个女孩子那么爱的是运动,这就是我奇特的性格。

运动本是男女都可以的,但是现在的时代女孩拿着篮球走路都稀奇,更别说打篮球了,但是我就是这么的与众不同,打篮球甚至比男生还厉害。

我的步伐也与众不同,有些女生轻轻的迈着小碎步,慢慢悠悠的走着,时不时还要掂一掂脚,毕竟为了美观,走得再快也不忘提提裙子,还有的女生优美的`步伐不快不慢的走着,脸上露出微笑,十分优雅,而我则不一样了,迈着大步,如果手里没有拿东西的话,还要插在衣包里,十分霸气的走着。

除了走路姿态,我的衣着也与其他女生完全不同,除了在校时间里穿着校服以外,一些女生选择漂亮无比的连衣裙走在路上,裙子在空中随意飘动,尤其是到了脚踝那里的连衣裙,简直漂亮极了,还有一些女生,牛仔裤配着清新的衬衫,阔脚裤配长外套,霸气又秀丽,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

而我衣柜里没有一条裙子,更别说连衣裙了,我出门通常就是黑色,外套配上工装裤或者是卫衣配上九分裤,同学们都说你要是戴上帽子,你就是超级容易变成男生了。 可能有些人对我这种性格感到反感,但是这种性格还是有优势的。 有一次我和一群同学去放风筝,其中一个同学不知道怎么搞的,把风筝扔到树上去了,其他女生刚爬树爬到一半就不敢继续爬了,这不正是一个完美的展现自己的机会吗?

介于我平常经常运动也不恐高,就十分轻松的把风筝拿了下来,说真的,那一瞬间把风筝递给他们的时候,我感受了他们的尊重与崇拜,这犹如电影中剧情完美的出现在我的身上。 这就是我们有奇特性格的我,我仍然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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