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14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芳华》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终于赶在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上映之前,拜读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这是一篇时代感很强、带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构、第一人称形式、萧穗子的.口吻叙述故事,且时常伴有作者思想观点渗入的佳作。写作手法大胆创新、新颖独特,乃作品一大亮点。
听人言说,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界评价,读着读着就回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阅读的过程揪心得复杂,酸楚夹挟着幸福、忧伤渗透着快乐,五味杂陈、心潮翻涌,除了对主人公刘峰命运多舛、扼腕叹息之外,更感叹时代造就的四位文艺女兵,迥然落魄的终场。点点滴滴,仿佛在平凡世界中的她们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严歌苓老师严重接地气、极具风趣幽默的语言描述,一路品来,直令人忍俊不禁、畅快淋漓、意犹未尽!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我不喜欢冬天,不为别的,就因为太冷,让我觉得这原本奇妙的世界变得那么僵硬无力,整个世界都木木地闭上了双眼,安静地冬眠。立在窗边定眼向窗外望去,树上的叶子虽没掉光,但树木却显得如此憔悴,街道上行人和车辆寥寥无几,偶尔听到大笑声,但仅仅一秒不到,瞬间万物奄奄一息。这时汽车呼啸而过的声音和喇鸣声,再大也唤不醒沉睡的一切。
因为冬天的寒冷,让我觉得我们这个地方的冬景一无是处。“我们这边下雪了,等明早一起来就能看见铺满到处厚厚的雪了!”电话的那头是山西。那里早已大雪纷飞白雪皑皑,虽然确实要寒冷得多,但有价值,就像“上帝关了你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一样。而我们这呢,寒风凛冽,干冷,又没有可观的景色,这个温度虽说有10℃左右,但对于我们来说,已经足以令人抱怨了--因为我是南方的孩子。
我原本是很喜欢下雨的,因为雨可以形成一段独特的音乐。听着大小不同时的'雨拍打着屋檐和窗户,那种感觉很奇妙。但是冬天,不了,我否定了我的观点,我开始厌恶雨天,因为它会使本就寒冷的天气越加的冷,气氛越来越沉沦。走在湿漉漉的街上我会抱怨和担忧。抱怨天气的不佳和担忧溅起来的泥水弄脏了裤脚,因为冬天的衣物确实很难洗,尽管不是我自己洗,但弄脏后难免会遭来教训。
雨,越下越愁。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顺着坎坷的土路,沿着那一抹永恒的绿意,奶奶家的老屋总在那儿盼望着我归家的脚步。
小时候,总喜欢在树荫下玩耍,摸摸它那盘曲嶙峋的树干,和伙伴们任性地在小河边嬉闹着,调皮的蜻蜓一阵风般的打了一个安静的旋儿,挑衅似的追赶着摇曳的花草。我们便不服输的'追着,追着,直到满头大汗的归家却又空手而回。
奶奶的大蒲扇散发着古旧而又淳朴的气息,它仿佛记载着些被汗水肆意浸透的岁月,那一成不变的蝉鸣和那把大蒲扇的徐徐清风,使我安然地枕着盈盈的月光和微微的清凉入睡。
如今,奶奶的手已经像那古树的枝干布满了岁月的沧桑,然而那把蒲扇那缓慢的节奏却终究没有改变。结实有力的手并没有因为时光而吱呀作响,反倒却载着芬芳的爱,捧着那悠悠的感动。是啊,回忆很短,但岁月很长,奶奶的这把安详的大蒲扇恐怕早已变成了她那浓情爱意的化影了吧,我想是的。
文段三:亲情的可贵
在这么多的姐弟中,爷爷最疼爱我了,每次有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记得有一次爷爷对我的爱令我至今难忘……
就在一个早晨,寒风呼啸,路人们纷纷将手伸进了衣袋里,想取点暖,我望了望爷爷,伸手碰了碰爷爷的手,好冰啊!看起来是多么的干燥,皮都皱了起来,风愤怒地吹过我的脸,真冷,双手仿佛僵硬了,动弹不得。爷爷呢,表面看起来很坚强,其实他时不时打了个寒颤,我想:爷爷可不能生病了,我还要爷爷教我写毛笔字呢!“爷爷,我好热啊!穿了三件衣服,都是高领,还穿一件棉袄很热,还围一条围巾,很不舒服。我想把它解下来,挂在你的脖子上先,到了学校再还我吧!”我用恳求的目光望着爷爷,爷爷对着我,摇了摇头说:“别乱说,你等一下又要感冒了,会打针哦!”爷爷明知怕我打针,故意拿针压我,这下我不爽了,生气地说:“哼,打针就打针,我不怕,哭一哭,痛一痛就完了。”我坚强的说道。爷爷依然不听,我苦恼了。眼珠子咕噜咕噜转了起来说:“爷爷,不信你自己摸摸我背后,有很多汗。”我强忍着爷爷手上的寒冰,伸入我的背后,一阵寒冷直冲我的背里,我差一点点就受不了了。爷爷说:“你真的热?,那把围巾先解下来,待会戴回去。啊!”说着,我以最快的速度解下围巾,挂在爷爷脖子上。让爷爷戴了一两个小时吧!我强忍着寒冷,与寒冷作对,努力让自己勇敢起来。我小心翼翼对爷爷说:“爷爷,摸下你的手。”一摸,哇塞,真暖和。
爷爷戴着都忘记还给了我。我暗暗自喜,觉得自己好伟大,只有我才能想出这种好点子。
是啊!亲情,像一壶茶,温暖每个人的心灵;亲情,像一把扇子,为每个人解除夏天的炎热。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爱是什么?它是开在虚空中的莲花,纯净,无尘。爱是神圣的,不可玷污的,它高高悬在我们的头顶,把我们引向天堂。可又是卑微的,卑微到在尘埃里开出花朵。
爱有大爱和小爱两种,其实它们都是同时存在的。大爱如虚无的天空,包容一切,孕育一切,与道相同。小爱则包含亲情、友情、人之常情和爱情等与人性相关的各种情感。
此生最爱狂草,曾经到了如痴似狂的地步,后来因种种原因,搁下几年了。做人需要悟,处世需要悟,写文章需要悟,做草书更需要悟,那么爱情也需要悟。
反反复复多次恋爱,也多次失恋。感觉爱情这个东西,还真说不清,道不明。佛祖说:“一切皆因缘。”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振眠,前世五百次回眸,仅仅可得擦肩而过。科学上说:这一切都是体内荷尔蒙作怪。可事情并不如科学上说得那么简单,为什么五六十亿人的世界,偏偏就爱上他(她)。
有一句话叫:“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情为何物?太多的巧合,太多的不解,也太多的必然。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可有的人为什么喝了无数瓢,还在喝?为什么有的人一瓢都没喝成,就已离开?水自流,瓢自漂,可那瓢与水的漂流又有多少能够同步?
常常看那燃着的灯烛,无数的飞蛾、小虫,拼着性命往灯火上撞,无论如何也驱之不散。挥手散去,旋即又飞快地聚拢来,直至精疲力竭或被灯火灼伤而死。陷入爱河的人也往往如此,明知不可为,偏偏丧失理智,纷纷往火坑里跳。任旁人怎么劝说,都无济于事。
陷入爱河的人,不傻即疯。那神情,就像扑火的飞蛾,狂热,智商几近于零。如果能够理性地对待,那就不是爱情了,即使是,也淡而无味,有点变质了。
被爱的丘比特神箭射中的人,一下子变了一个人。时而如疯子般呆傻,时而如狂人狂热,一句话上升到天堂,一句话又跌落在地狱。
爱如岩浆,在地底潜伏;爱如火山,突然爆发;爱如潮水,汹涌澎湃;爱如地震,山崩地裂;爱如闪电,撕裂天空;爱如烟花,绚丽至极。有爱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失爱时,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有的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的人世上只闻新人笑,谁人听见旧人哭。甚至只把蒲扇扇新坟。
可爱谁也琢磨不透,谁也把握不了,所以它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谁都想一辈子拥有它。爱如流水,可它何时又为谁真正停流过。
常常想摆脱爱的轮回,可又谁能真正跳出红尘?那天堂与地狱的感觉,还是反复徜徉。
对爱情几十年的感悟,我只说一句:爱,如狂草。
为什么说爱如狂草?那得说说狂草是什么。
历史上最负盛名的狂草大师是唐代的张旭和怀素。
史载:张旭草书得笔法,后传崔邈、颜真卿。旭言:“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神。”旭饮酒辄草书,挥笔而大叫,以头韫水墨中而书之,天下呼为“张颠”。醒后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后辈言笔札者,欧、虞、褚、薛,或有异论,至张长史,无音言矣。”
意思是:张旭深得草书笔法,后来传授给了崔邈、颜真卿。张旭说:“开始时,我看见公主与挑夫争著过路而悟得草书笔法的意境。后来观公孙大娘舞剑而悟得草书笔法的神韵。”张旭每次饮酒醉时就草书,挥笔大叫。将头浸入墨汁中用头书写,世上人称他为“张颠”酒醒后看见自己用头写的字,认为它神异而不可重新得到。后人评论书法名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臣、薛稷四人,或许有不同的.意见,至于论到张旭,都没有异议。
杜甫诗云:“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出自-杜甫诗《饮中八仙歌》)豪放不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那公孙大娘的剑器舞,恐怕也是天下独绝,利剑抛掷数丈之高,还能稳稳插入剑鞘。可谓神人。张旭一悟而成就狂草。
唐代韩愈曾赞道:“往时旭善草书,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华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
其草书,时而若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时而似低昂迥翔,闪转腾挪,变幻莫测,惊世骇俗。“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豁达潇洒、坦荡率真。这与爱情的痴呆疯傻又有什么区别?
唐代狂僧怀素,湖南零陵人,与我同乡,爱他以几十年了。他是个“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风流和尚。年轻时与零陵城中颇多女人有染,是个心中有爱的性情中人。我想,那心中无爱的人,是断然做不出狂草的,即使做,也不能出神入化。
他性情疏放,锐意草书,无心修禅,饮酒吃肉,交结名士,与李白、颜真卿等都有交游。他的狂草: “运笔迅速,如骤雨旋风,飞动圆转,随手万变,而法度具备”。王公名流也都爱追捧这个狂僧。唐任华有诗写道:“狂僧前日动京华,朝骑王公大人马,暮宿王公大人家。谁不造素屏,谁不涂粉壁。粉壁摇晴光,素屏凝晓霜。待君挥洒兮不可弥忘,骏马迎来坐堂中,金盘盛酒竹叶香。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之后始颠狂。……”
他在《自叙帖》里道:其述形似,则有张礼部云:“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卢员外云:“初疑轻烟淡古松,又似山开万仞峰。”王永州邕曰:“寒猿饮水撼枯藤,壮士拔山伸劲铁。”朱处士遥云:“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
叙机格,则有李御史舟云:“昔张旭之作也,时人谓之张颠,今怀素之为也,余实谓之狂僧。以狂继颠,谁曰不可?”张公又云:“稽山贺老粗知名,吴郡张颠曾不面。”许御史瑝云:“志在新奇无定则,古瘦漓骊半无墨。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书书不得。”戴御史叔伦云:“心手相师势转奇,诡形怪状翻合宜。人人欲问此中妙,怀素自言初不知。”
语疾速,则有窦御史冀云:“粉壁长廊数十间,兴来小豁胸中气。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戴公又云:“驰豪骤墨剧奔驷,满座失声看不及。”
目愚劣,则有从父司勋员外郎吴兴诗云:“远锡无前侣,孤云寄太虚。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如。”
狂人,狂僧,狂草,世间之人为何如此追随?
爱与狂草,是何等的神似,痴耶,狂耶,颠耶,傻耶……
爱如狂草,宇宙万象尽在其中,喜怒哀乐,歌舞战斗,无不因爱而生。
可以说,爱,也是宇宙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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