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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孩与弃狗读后感(经典17篇)

2025-12-24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谁都没有听过导盲狼吧!在这本书中,作者写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我们印象中的狼是这样一副张牙舞爪的恶魔相,不过在这本书里,狼来了个彻彻底底的大变身。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布朗。它是一只狼。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狼,而是一只狼妖。最初,布雷住在森林里,但一场大火摧毁了它温暖的家,它受伤了。如果不是医生救了它,它以后的故事都会消失。

后来,医生失明了,布拉风成了他家的导盲犬。然而,有人在黑暗中射出一支箭,把布拉风赶出了门外&&

在一个城市,叫盲城。在里面,每个家庭都有几个盲人。布雷成了奥兰治家族的导盲犬。后来,布拉风在一座古墓中发现了一位盲蛇王。蛇的呼吸里有一种毒气。普通人遇到这种毒药就会失明。

布拉风舍已救人,和蛇来了一场战斗。蛇和布雷终于死了。市民和市长为布雷感到骄傲,并建造了一座塔来纪念它。

连本来恶性难除的狼都能为人类的安全作出牺牲,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良好的品德,生活中多为别人着想,互相尊重,人性本善,不要千万在第一次见到别人就把它标签化,只要自己对别人好,别人一定会对自己好的。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丁丁为了等自己的弟弟当当,每天都在路口坐着。奶奶怎么叫,他都不回去,只好把饭菜送到了路口。终于有一天,丁丁等不住了,他踏上了一列西去的火车,被一对好心的夫妻收留了。丁丁每天都帮那对夫妻放羊,每只羊都和他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尤其是一只瞎眼羊,他们成了一对能用心去沟通的好朋友。

可是,离别的时候总会不知不觉的到来,那一天,全村的人都去给丁丁送行。而那只瞎眼羊,也一直听着铃铛的声音跟着丁丁,结果却换来了捂着铃铛,泪流满面的他。丁丁知道,他不可能永远留在那里,他要去找他的弟弟当当,所以他只能忍痛离开。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故事就是丁丁冒险去寻找跌落的瞎眼羊,在野狼出没的桦树林里,丁丁用自己的真诚和善良保护了瞎眼羊,让他们没有受到野狼的任何伤害。那一晚,也让丁丁和瞎眼羊的友谊更深厚了。

丁丁虽然是傻子,但他寻找弟弟时的坚持,面对野狼时的勇气,以及他和瞎眼羊的友谊,都是无人能比的。他的智商虽不高,情商却很高,我们应该尊重他,学习他的优点,而不是嘲笑他的缺陷。

我想究竟是什么支撑他面对危险无所畏惧,面对困难永不放弃呢?也许,是他对这个世界的爱吧!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好久没有看过那么长的长篇了,现在竟然看完了,这部网络小说观感不错,行文流畅,情节紧凑,内容庞杂,但却浑然一体,不觉得难受。具体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1、主人公叶墨

这是本书的主角,全书就是他打怪升级、捡宝贝、找女人的过程。这是各种此类小说的一贯情节。人物嚣张犀利的性格,重情重义,行事果断的作风,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他有仇必报,有恩必偿,相信也是作者的努力刻画的一种人物信念。为了迎合受众,难免出现众多女角,但作者对每一段感情都刻画的有理有据,绝不滥情,从而有力的与寻常的后宫小说拉开了差距,对叶墨这个人物形象也给予了正面的提升。当然作为主角,各种逆天的境遇,碾压各类boss,作为爽文读来还是很畅快的。

2、女角

这里女角众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只简单写一下观感。跟主角有关系的包括,洛影、轻雪、静雯、映竹、晓韵、观渝、池婉青等,基本上主角在不同的世界都会处几个女人,最终有结果的也只有这几个。

如果说里面比较失败的桥段应该是洛影与池婉青了,洛影被定为第一夫人,但通篇看起来,感情并未达到那种程度,同时戏份太少,人物性格甚至都不够饱满,实在看不出感情的依托;另一个就是池婉青了,这怎麽看都是个路人角色,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能得到作者的垂青,最终得以复活。

而我相对看好的云冰却悲催老死,云冰好歹是救过主角命的人,虽然为人母,但对主角的感情确实刻画的相当生动,可能是为了照顾各个看官第一次的情节,不想将她收入后宫吧,这也是一大遗憾呢。

其它,如宁轻雪,是一个完整的感情线,情节可圈可点,不得不佩服老五的文字驾驭能力,从无情到有意,到生死决恋,甚至于失忆的桥段,直至峰回路转,功德圆满,感情曲曲折折,犹绕指柔。这段感情的描写堪称本书爱情经典,没有之一。

至于几个边缘角色聂双双、青如,有些悲剧色彩但也不失为全书的点缀,如果可以扩展,说不定还有文章。

另外一个争议人物澹台依,她由主角带到了很高的境界,却不是主角的女人,最终站到了人族的对立面魔族。按照作者的解释是修炼的魔族功法所致。其实何必要求每一个优秀的女角要跟叶墨在一起呢,这个角色有自己的追求,遵从自己的本心,也是一个不错的人物,最终也没有完全和主角对立。虽然和主角头号大敌东方旺站在一起,但要说他们两个有一腿,从人物性格和剧情发展来看,怎麽也不可能的。

还有几个比较欣赏的角色提一下,如穆晓韵,是一种古典的对丈夫忠贞不渝的一位纯真女角,后期没有足够的渲染让人觉得很遗憾。甄观渝,是叶墨在仙界经历了共生共死的女角,虽然不被主角叶墨看中,但却因为主角的几次救助,改变了道心,最终爱上了主角,不得不说作者对感情文字的手法运用,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就该有个好归属,最终和叶墨圆满,也算是美好结局。

3、对手

一部情节曲折,打斗精彩的小说,主人公一定要有一个同样精彩的对手。叶墨的对手从地球到仙界连绵不决,大部分的过程是隐忍、修炼、秒杀,比较困难的过程是正面硬撼,狡计脱困,生死搏斗。武力方面没得说,对手多,最终也全部干掉了。唯有几个有威胁的人物是东方三兄弟及几个证道圣帝。

东方栖在地球运用了多种手段把主角整得够呛,这也直接造成主角对东方兄弟的忌惮,乃至后来东方旺的逆袭,也都是一个大冲击。其实后期的东方旺实在不给力,可能作者不想再给东方旺一些计谋了,否则最后赢得不该这么轻松。我更愿意作者不把东方旺修为提高那么多,而是谋划些策略与主角斗争。由于作者把东方旺提高到了混元圣帝,使得他的修炼比主角更为逆天,也在读者中有很多争议,这个设定确实也值得斟酌。

真圣帝是从修真界就开始埋下的伏笔,这个大对头最后死的很悲催,并且波澜不惊,让人觉得很遗憾。最后也没说明白真圣帝大杀器戟仙塔的作用和来源,成为了本书的一个小悬疑。

其它大小boss,也不值一提了。本书的重点还是快意恩仇,对敌时更多地是瞬杀,让敌手仰望而无力。因此读来很爽利,不憋屈。满足了我们这些读者的一些小心思,还是不错的。

4、立意

作者在都市篇里,难免的抱怨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四样奶粉,关官相互等等,这也许就是被禁的一些因由吧。在修真篇里开始了修炼,也就没有了社会问题,对境界、修炼、阵法的描述还是很有看头,到了仙界对神通的感悟,以及绚丽的技法,都值得细细品味,确实是诚意之作。

5、几点遗憾

不得不说本书还是留下了许多悬而未解的问题,正如作者所说书虽然完本,但故事远未结束,估计作者还有未展开的世界吧,或许会在新书中有延续。列几个书中没填的坑:

a 文彩依和云紫衣在修真界杀了九头虫,是怎么回事?云后来应该死了,文又怎么和叶子峰在一起了呢?

b 有黄中李的中年文士怎么脱困?

c 仙界的九头虫跑哪了?

d 洛萱以后会如何?

e 真圣帝的幽灵船是不是就没用了,还会复活吗?

6、结束语

《最强弃少》发自起点,但由于某种原因被禁,现在作者改为《三生道诀》已经完本。

作者后续新书叫做《造化之门》,值得一读,在此推荐。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作为一款新兴的儿童阅读应用,《星孩》实现了传统阅读方式与科技的完美融合,为孩子们打造了一个充满互动、趣味与启发的阅读世界。

阅读是儿童智力发展中极为重要的环节,而以前仅仅依靠纸质书籍来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已经难以满足当今时代的要求。《星孩》的出现正好弥补了传统阅读方式的不足之处,让孩子们能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与成长。

与传统阅读方式相比,使用《星孩》可以享受到更为灵活的阅读体验。孩子们可以在慢慢的阅读过程中进行暂停、重播等操作,自由掌握故事的情节走向,有利于培养孩子们的思考能力。同时,该应用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界面设计和渲染,激发孩子们的好奇心和创造力,让他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

此外,《星孩》还开辟了一些阅读交流平台,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空间,让他们能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加深对阅读内容的理解和故事情节的记忆,加强学习成效。通过阅读交流平台,孩子们能够共同探讨阅读材料中的问题,相互交流、学习,这样可以让孩子们在协同工作中体验到互助、分享和合作的乐趣。

总之,《星孩》是一款十分优秀的儿童阅读应用,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来达到更好的阅读效果,让孩子们在愉快的气氛中充分体验阅读的快乐同时也对孩子们的智力发展起到极大的帮助作用。它的出现符合当前社会和教育的标准,也是家长们可以信任的优秀儿童阅读应用之一。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负琴盲翁》是中国文学大师莫言的小说之一,以盲人与琴编的故事为主线,探讨了人生的哲学问题。阅读此小说,让我深受启发,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思考与认识。 故事中的主人公赵若虚是一个盲人,他十分热爱古琴,并且精通琴谱和演奏技巧。他有着强烈的音乐天赋和感知能力,但由于身体的不幸,使得他的视觉和身体功能受到了严重影响。尽管如此,他从不放弃追求音乐的道路,不管是在演奏、创作还是传授琴艺上,他都充满了热情和执着。在小说中,作者将主人公通过琴谱、梦境、学徒以及与其他人的交往展现出极强的人生追求和精神状态。赵若虚的经历启示我们,一个人,并不能因为身处何种困境就放弃追求梦想的热情和坚定。 书中的另一个角色是葛嵩,他是一个瞎眼的老画家。葛嵩和赵若虚的身份和经历有相似之处,虽然身体残疾,但他拥有极高的艺术天赋。不同于盲人赵若虚的琴之路,瞎眼的葛嵩选择画作为发挥自己天赋的主要载体。他的绘画天分让人觉得天生丽质,神秘莫测,其作品也被誉为中国现代派绘画的典范。葛嵩更是一个充满哲学深度的角色,他的作品深刻反映了贞節、清高、孤独,以及对生活的感悟等人生态度。他的视觉世界充满了诗意和隐喻,让人深陷在其中。从葛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艺术家的人生修为,和面对生活的态度。一位瞎眼的画家,仍能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艺术品,他用自己的智慧关注艺术,而不是对治疾病的渴求。 小说描绘了一幅底层人士的生活画卷,是经过磨难后所获得的收获,是生命中的经验和财富。在人生中,我们总会遇到挫折和疾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人生就到了终点。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虽生就不幸,他们摆脱了生命中的困难,继续了他们对音乐、艺术和灵魂的追求。这给我们强烈的信心和鼓励,启示我们无论面临什么困境我们都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与信念。 此外,在小说中还体现了“一生只做一件事”的精神,赵若虚和葛嵩无论在盲眼或者是身体上都有方面的缺陷,但是他们却无比的专注于自己所追求的艺术。他们注重的不仅是细微之处的品味,还关心所追求的艺术所代表的人生高度。每位艺术家都有自己心中所追求的艺术家人生,而其中的深度和厚重感,是无法用词语所概括和描绘的。小说强调的是对于有一份追求的人,所需要的坚定、专注和克制,以及追求这份追求带来的充实和存在感。 总而言之,《负琴盲翁》不仅是一部充满哲学意味的小说,更是一部充满生命力和生命意义的小说,阅读它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生命的启发与提醒。它告诉我们无论是什么困境,我们都不能放弃坚定的目标。一生只做一件事,执着追求所爱的事物,也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必修课。人生就是一场坚持的厮杀,用我们的专注和坚定,定会收获人生的精彩。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不经意间翻看了一篇文章,却吸引了我仔细阅读。这篇文章没有标题,很短,以省略号结尾,但引起了我的深思

主要讲的是一头喝了很多天水的老牛。虽然它很累,但它不能休息。阴凉处的小狗不工作,很懒。他嘲笑老牛,但老牛说它从没想过自己会累得要死。

初读完这篇文章,我不懂得老牛说最后那句话:“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是什么意思。带着问题,又读了几遍后,我明白了。

首先,我明白了这省略号原来是“语意未尽”的用意。“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

老牛后面可能要说许多话,也许是要表达老牛只埋头苦干。

但是如果我们从几个方面来思考这句话,我们会得到不同的理解。

老牛说:“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这件事是指到秧田成熟了,牛早就跑死了。牛从来没功夫想过说明了牛的老实,勤劳,心甘情愿受苦受累,也要寖润这片秧田。

这不像我们那慈祥,可爱的母亲吗?她每天为我们辛勤工作,我们就像等待滋润的稻苗,天真无知。哪知道父母为我们操了多少心?

处处为我们着想,虽然累得汗流浃背,却从不休息。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老牛的不屈不挠,没有开拓创新。“狗说的没错”,老牛只知道天天绕着圈子乱走,却不知向前一步。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人总是在同一个地方,不愿意发展和创新。

但如果他们向前迈出一步,可能会有显著的进步!

我决心像老牛一样学习,诚实踏实。我想用这个标准约束自己,做一个懂得发展和创新的人!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它们可以很好地生活在一起。母狗把火鸡当自己的孩子来照顾,这说明动物有很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

虽然小火鸡不是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的,但母狗体内的母爱也显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和宝宝一起读这个故事,可以让宝宝知道妈妈有多爱他,对他的爱远远超过对小火鸡的爱。

由于狗妈妈出现了意外,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

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事实上,小火鸡的做法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一面。

小时候,照顾小火鸡的是狗妈妈。现在小火鸡长大了,知道怎么报答母狗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屁孩军团》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杨红樱的作品。故事主要讲述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所发生的奇奇怪怪的事。

其中我喜欢“同桌冤家”那一段:马小跳从幼儿园起就喜欢上了路曼曼,因为路曼曼成绩非常优秀。可是路曼曼却喜欢丁文涛。因为丁广涛聪明能干,上知天文科学,下至地理历史,他被班上同学称为“小百科”,路曼曼认为他各个方面都比马小跳强……看来赢得同学的喜爱必须要有丰富的知识。马小跳上一年级的时候就非常淘气了,老师将路曼曼和马小跳坐同桌,让路曼曼管着马小跳,以便更多的了解马小跳,然后对马小跳进行更好的教育。第一次马小跳抄袭路曼曼的作业,全对老师给了他打个五角星,还夸奖他。第二次路曼曼故意将一部分写错,马小跳还是继续抄袭,一百道算术题,马小跳错了五十三道题,被老师狠狠的批评一顿,“昨天刚夸奖你,今天你就翘尾巴。”马小跳一副百思不解的想啊“我根本就没有尾巴啊”。看到这里,我想啊,我们班上也有同学会抄袭别人作业,看来这位杨阿姨还是很了解我们学生的。在这里我要提醒下同学们,不能向马小跳学习抄袭别人的作业,上课要认真听讲,作业独立完成,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我还喜欢比赛画“鬼脸”那一段。尽管马小跳很淘气,但也有同学喜欢他,安琪儿就是其中的一位。安琪儿常常在表哥林小聪面前提起马小跳的事,这一点让林子聪很不高兴。于时林子聪决定要和马小跳进行比赛画画。双方都同意让安琪儿当摩托儿,林子聪学过画画,胸有成竹认为自个赢定了,而马小跳有点心虚,自个的水平纯属涂鸦。安琪儿其实长得并不漂亮,相反柳叶粗眉还有点向上弯,又加上个樱桃大嘴,一副很不可爱的样子。马小跳仔细看了看安琪儿的脸,顿时计上眉头……两人都画好让安琪儿评审,当安琪儿拿着林子聪的画像时,“哇‘一声大哭起来了,“你给我画的太丑了”安琪儿哭着说。

马小跳听了立马递上自个的画给安琪儿看,顿时她破涕为笑说”还是马小跳画的最好。“马小跳对着林子聪上鬼脸跑开了。原本马小跳给安琪儿画的是向下弯的柳叶眉,樱桃小嘴一副可爱的公主脸……看完我也笑了,爱美之心人人都有,谁愿意承认自个丑呢?平时马小跳粗心大意,但有时还是很细心的,这善意的谎画也只有马小跳能想得出来。

我希望同学们也要多看书,多学习,像丁广涛一样成为”小百科“。知识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会有的。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但疫情还没有结束,不能外出旅游,那在这漫长的暑假里,读课外书是我最大的乐趣,书能带我回顾历史,那一幕幕精彩的画面重现在我眼前;书能带我结交新朋友,与一个智者会心交谈;书能带我遨游世界,无限风光一览无余。

《盲马》是我暑假里读到的第七本书,作者季宇,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给我感受颇深。

主要讲一匹小马出生就患有眼疾看不见,差点被贺二爷卖掉,被来福苦苦哀求才挽留下来。在来福和狗娃的训练下,小白头记忆力超强,听觉和嗅觉特别灵敏,最终小白头成了一匹有用的马。来福送药迷路,吴先生腿部中枪,一百多人困在圩堡没水喝,都在小白头的帮助下脱离了危险。

我敬佩小白头的坚强,勇敢,懂得感恩,不怕吃苦的精神。

特别是文中来福和狗娃在训练小白头的场景时,我深受感动,因为它看不见,走路不是撞就是碰,经常受伤,于是他们不停的训练它,这期间,它不知摔了多少跤,碰了多少次头,有几次还滑到沟里,跌倒了拉起来,磕到了从头来,他们和小白头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我。

生活中我们不能歧视身体有缺陷的人,他们为了生活,为了成功,为了给社会做贡献,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是正常人都做不到的,上帝为他们关上了一扇门,就一定会为他们打开一扇窗。他们体残脑不残,不断战胜自己,有着顽强的毅力,向着目标奋斗,照样取得成功,照样活得精彩!如女作家张海迪,数学家华罗庚,物理学家霍金等,与他们相比我们自愧不如,连学习的苦都懒得吃,嘴上都要说要上名牌大学,但又有多少学生在刻苦学习呢?上了理想的大学呢?玩手机,打游戏,活在电脑虚构的游戏世界里,荒废学业。想想他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从不低头,退缩,胆怯,逃避。我们缺的就是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成的。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肯磨炼自己,就一定会发光,就一定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短篇小说,来自《王尔德与〈巨人的花园〉》中的一篇,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不仅介绍了王尔德的许多作品,还介绍了王尔德本人,让我对他有了很多了解。

《星孩》讲述了星孩原本拥有美丽的容貌,但因为冷酷、自私,不愿意与像女叫花子模样的母亲相认。他受到了惩罚,脸变得像癞蛤-蟆,身体像蝰蛇一样长满了鳞片。后来他认识到自己变丑是罪有应得,于是历经千辛万苦去寻找自己的母亲。最后,他不但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美丽容颜,还成为新的国王。

精彩之处:皮肤洁白细嫩像加工过的象牙,他的头发卷曲、金黄,像盛开的黄水仙花。他的嘴唇像红花的花瓣,眼睛像清澈小河旁的紫罗兰,身体像割草人未涉足过的原野上挺立的水仙花。

感想:星孩很英俊,但因为他不懂得爱戴自己的母亲,而变得丑陋无比。星孩忍受折磨,更经受考验。他独自一人踏上寻找之路,但他发现自己曾经残忍地伤害过鸟兽而得不到它们任何帮助,生活非常痛苦。即便如此,他还是把几乎决定着他命运的金子送给了一个大-麻风病人,他并不知道这就是他的国王父亲。但在接受惩罚和忏悔的过程中,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他用爱、亲切、仁慈换回了英俊的容貌,并成为国王。只有心存仁爱的人,才是世界上最英俊的人。心灵的美才是真正的美,内心的光彩比外在的荣耀更有意义。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小屁孩日记》,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点奇怪呢?从字面上就知道内容一定很爆笑。

《小屁孩日记》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夫。金尼。日记中记录的是中学生格雷和罗利在一起发生的趣事。象格雷如何巧妙的逃脱了学校的歌唱比赛,如何不让任何人发现他的秘密,他常常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

这本日记让我对写日记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写日记应该是一件很轻松快乐的事,只要仔细观察生活,发掘身边有趣的事情,就不会为没有题材而烦恼。写日记既可以记录自己的童年趣事,也可以为写作文打基础。现在我爱上了写日记。我要把这本日记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也喜欢!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篇一:小火鸡与狗妈妈读后感】

《小火鸡与狗妈妈》里面讲了一场鸡瘟,把火鸡妈刚孵出来的一窝小火鸡差不多死了个干净,只剩一只小火鸡。“我”看这小火鸡可怜,就把这只小火鸡送到一只叫花娘的狗窝里。花娘舔了舔小火鸡的毛,做了一个气味标记。

在花娘的照料下,几个月后,小火鸡长大了,它的毛色比它妈妈的还要漂亮。没曾想,花娘在追一只狗獾时,两条后腿不幸折断。兽医把它的腿骨绑在一起,但很难站起来行走。

一天清晨,“我”看见小火鸡在给狗妈妈做“指挥”,小火鸡又换了方式,用嘴啄花娘的额头,过了一个月,花娘终于能走路了。花娘走后,舔了舔小火鸡。花娘知道如何利用小火鸡的良心。小火鸡是在报答花娘。

这也告诉我们明白:一定要行孝及时啊!

【篇二:小火鸡与狗妈妈读后感】

暑假快到了。是我们玩的时候了,但我们不能不看书。所以,我就读了一本书:《小火鸡与狗妈妈》。它是由沈石溪编写的。

书本中讲述了一只小火鸡被沈石溪带到了母狗花娘的身边,之后花娘就精心照料小火鸡,为她遮风挡雨。但有一次,花娘追獾的时候,后腿断了,走不动了。小火鸡用各种方式鼓励花娘再站起来是行不通的。

所以,每天,小火鸡都会啄花娘的头。花娘每天都在追小火鸡。最后,花娘抱着小火鸡的头,含着眼泪又吐了出来。因为花娘知道小火鸡这样做是为了激怒自己,让自己重新站起来,她开始舔小火鸡身上的羽毛

我明白了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要知道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火鸡做到了,我们也要做到。

【篇三:小火鸡与狗妈妈读后感作文】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个非常感人的故事,狗和火鸡本是两个不同的动物,狗妈妈不仅没有把小火鸡咬死,还把它当成自己的宝宝一样无微不至地照籵着,后来狗妈妈腿受伤了,由于她的年龄也大了,想重新站起来几乎不可能,小火鸡没有放弃,耐心地训练狗妈妈,可还是无济于事,狗妈妈放弃了,但是小火鸡没有灰心,它使用了激将法,不顾自己的安危,终于让狗妈妈站起来了,小火鸡的苦心没有白费。

狗妈妈和小火鸡都有人性的一面。小火鸡小的时候,狗妈妈给了小火鸡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当狗妈妈年老体弱时,小火鸡全心全意地照顾她,帮助她。和人类一样,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篇四:小火鸡与狗妈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火鸡和狗妈妈》,我觉得太精彩了,给大家讲讲吧!

这本书说有一年,有一场鸡瘟疫,只剩下一只小火鸡。主人把它送到一只名叫花娘的老母狗的窝里。小火鸡一天天长大,花娘和小火鸡成了朋友。

一天,花娘追獾的时候,折断了后腿。那只小火鸡对花娘“挑衅”,让花娘站起来,便对着花娘后脑勺啄一下,让花娘站起来追它,每一天都是。一个月后小火鸡又对花娘“挑衅”,这一次花娘站了起来,还追上了它,终于,花娘知道了,小火鸡是想让她更快、更好的恢复。

我喜欢《小火鸡和狗妈妈》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火鸡对狗妈妈深深的爱。

【篇五:小火鸡与狗妈妈读后感】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它们可以很好地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自己的孩子来照顾,这说明动物有很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

虽然小火鸡不是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的,但母狗体内的母爱也显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物的伤害。

小火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不认为没有母狗的保护它会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在这里我又可以和家长说一下人生的定律,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人有年轻的时候也有老去的时候,这是大自然不变的定律。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动物不是只会吃、喝、玩、睡的东西,它们和人类一样具有情义,有思维、有灵性的。为了证实这一点,我给大家讲个故事。

一场鸡瘟,让一户人家的母火鸡和小火鸡差不多死了个干净,只有一只小火鸡幸存了下来,主人便把小火鸡送到了老母狗那儿当小狗崽,母狗便真的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小狗一样对待小火鸡。小火鸡出去找虫子的时候,老母狗从不会让小火鸡离开自己的视线。

就这样,小火鸡慢慢长大了。可有一天老母狗却摔断了两条后腿。兽医说,骨头虽然能接上,但是它老了,恐怕再也站不起来了。小火鸡发现狗妈妈站不起来了,就用激将法——跳到它后面,啄一下狗妈妈的头,母狗便会追赶一会儿。

日积月累,狗妈妈跑得越来越快,距离也越来越长了。突然有一天,母狗一口咬住了小火鸡的脖子,可是它又慢慢的吐了出来——它明白了小火鸡的用意:想让她站起来。

看来,小火鸡这是在报答狗妈妈的养育之恩呢!

所以,当你再次看到小鸟时,请不要拿弹弓打小鸟;当你再次看到小猫小狗的时候,请不要惊吓、追赶它们;当你再次看到小兔子的时候,请不要揪着它的耳朵,把它晃来晃去。正如开头所说,动物是有情义、有思维、有灵性的,不是吗?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路曼曼、夏林果。

我从这本书里面知道了:要学会欣赏别人,不要嫉妒他人,否则心上就会长毒瘤哦!同时也不要欺负小动物哦!

每一个孩子其实都是上天给予父母的最珍贵的礼物,都是爸爸妈妈的天使。因为这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你永远找不出和他完全一样的另一个。

生命的出现本身是很美丽的一件事情,但是保持这种美丽却需要多么巨大的付出。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指导员:马洁萍学校:金水区文化路第三小学

对于沈石溪这个名字,我早已经非常熟识了。可沈石溪的作品我还是第一次拜读的,沈石溪的原创绘本非常的精彩,这次我们阅读的绘本是《小火鸡与狗妈妈》。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它们可以很好地生活在一起。母狗把火鸡当自己的孩子来照顾,这说明动物有很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

虽然小火鸡不是从自己的肚子里出来的,但母狗体内的母爱也显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和宝宝一起读这个故事,可以让宝宝知道妈妈有多爱他,对他的爱远远超过对小火鸡的爱。

小火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不认为没有母狗的保护它会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正在长大,但母狗正在变老。在这里我又可以和宝宝说一下人生的定律,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人有年轻的时候也有老去的时候,这是大自然不变的定律。

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现在的人生,把握好现在的机会。我告诉孩子他妈妈将来会像狗妈妈一样变老。妈妈老了,需要宝宝的保护,因为宝宝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

宝宝听到我这样说,说以后一定会保护好妈妈的。听到宝宝这样的话真是开心的,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的样子。

由于狗妈妈出现了意外,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

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事实上,小火鸡的做法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我告诉我的宝贝,遇到什么事,我们一定要像火鸡一样冷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想办法处理。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一面。小时候,照顾小火鸡的是狗妈妈。现在小火鸡长大了,知道怎么报答母狗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

● 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

他的作品保持了写实的风格,主要是攻击力量和描绘反抗形象。《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继承了他的风格,有着强烈的写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犀利的话语,无不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

其中,有许多打斗交易的场面,也有一些人的消极丑恶行为,暴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尴尬生活,也暴露了权贵的丑恶行为。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头陈述中,我们了解了羊驼的情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

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有人知道羊驼是从**来的,尽管它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小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负和发泄的娃娃。中士学生经常把它当做投石靶。

当它被石头击中时,一点也不惊慌,而是露出无助的表情,慢慢避开了扔石头的人。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

羊驼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反映。他们无法抗拒。他们只是默默地忍受,却从不放弃生命。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

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生活在下层社会,以一种超越世俗世界的方式生活在黑暗的军事学院。在两个社会之间辗转,见证和连接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

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用这种形象攻击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

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文章来源://m.zhe135.com/fanganfanwen/290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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