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帮扶活动方案通用7篇。
能通向成功的路,一定是有准备的路,按照单位领导的指示。我们要着手开始写一份方案了,对于人员的分工情况也应在工作方案中具体写明。零思考方案网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有关学校帮扶活动方案”,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XXX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深入宣传教育扶贫的范围对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二、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师生参与、因校制宜;突出重点、节俭务实;精准帮扶、力求实效。
三、活动主题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10.17,邀您一起”主题班会,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精神,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
(三)动员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学校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
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扶贫意识。学校积极围绕“10.17,邀您一起”这一主题, 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全校教师,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家庭开展走访帮扶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贫困学生的疾苦,同时探望关心留守儿童,广泛开展助学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开展一次脱贫攻坚集中走访服务活动,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解决眼前困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有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幼儿园)任务的,集中开展一次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机制。学校要以此次全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各学校扶贫日活动总结请于10月28日前发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教育局将汇总报教育厅和县脱贫指挥部。
为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校在办事处教委安排下与三小结对成兄弟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____三小制定结对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资源共享、互助互动、优势互补为途径;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开展校际间的互助合作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道仓校长任组长曹光生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明亮、教研员李玉杰、葛俊鹏为组员,制订帮扶结对计划,落实帮扶结对措施。校际间联络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由吴明亮具体负责。
每学期定期召开帮扶结对学校领导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管理、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及时掌握各校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学校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结队帮扶活动。
2.校际资源共享
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各类评估试卷等材料结对学校做到及时学习交流。确定郭河中心小学为基地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且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成功经验,以利于相互学习和借鉴。在郭河中心小学网站增设"结对互助"板块,为结对学校教师之间互动创建一个快捷平台。
3.师徒结对帮扶
郭河中心小学要根据结对学校要求,安排每位教师与结对学校的教师一一对应结成对子,采取上示范课、做讲座、听课评课等手段,在教育管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教学评价等多方面互相切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4.灵活开展活动
原则上每月一次开展活动,主要进行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学术沙龙、业务竞赛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形成"学习、研究、实践、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加强在文艺、体育、科技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交流。结对双方学校通过在校园科技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中互派教师、学生参与等形式,开阔师生视野,提高素质。
5.目标考核总结
为保障结对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每学期将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要求每个教研组、每位师傅写好书面总结,查验听课笔记、讲座资料、示范课教案、评课反思等材料,展示带徒成果,对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和谐发展,服务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落脚点,奉献一片爱心,让留守儿童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活动内容
目标任务针对我班30多名留守儿童得不到直接监护人的关爱,加之农村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因年老体弱或文化水平较低,无法担负起教育辅导孩子的责任,他们的生活习惯比一般家庭孩子差一些,有的成绩明显下降.如何确保留守儿童不失学、不违法犯罪,同时让外出务工的父母安心挣钱,这就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工作内容我们深深体会到大多数农村农民外出赚钱,解决了贫困问题,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却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的教育困惑,逐渐凸现出来,这不仅是一个家庭自己的事,更是全社会应关注的大事。
1、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能力与孩子自身发展的需求有差距。据调查,凡外出务工的夫妇家庭没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孩子的需求、交往、兴趣关注很少,更谈不上给儿童精神上的慰藉和知识上的辅导。
2、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妇联、团委、镇政府是社会群团组织,我们组织这一次活动,意在呼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以便影响本地区不在利用游戏厅、网吧、舞厅来坑害未成年人.特别是要与学校加强协作,引导留守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个人兴趣和专长,给他们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留守、单亲儿童茁壮成长。
3、建立留守儿童的牵手扶助体系,确保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生活状况,行为习惯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落实扶助措施,每个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其在外务工父母反馈,使我们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监护人,让孩子得到健康成长。
4、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
三、活动要求及措施
凡牵手扶助联系留守儿童从初一开始,直至18岁之前,重点是初中阶段。联系要求:定期到学校、家庭了解留守儿童阶段性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校内外表现,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工作;定期与联系的儿童父母交换意见,以便形成有效的家庭、学校、社会的立体化教育网络,确保儿童成人成才。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牵手扶助人员,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使外出务工的家庭夫妇安下心在外赚钱,让留守儿童在“三位一体”化的牵手活动中健康成长,让家庭成员实实在在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群众团体组织力量的作用。同时也是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大局的意识。
四、活动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上旬
2、征求意见阶段4月下旬
3、召开座谈会5月中旬
4、拟定活动方案5月下旬
5、实施活动计划6月
五、活动的效果
群团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凝聚广大群众的重要手段,我们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要使广大群众认清形势,正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更多的农村家庭积极投身到富民创业致富奔小康的大潮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奋斗。
六、考核及奖励。
考核奖励分为两块。一块为牵手扶助志愿者、班主任。以初一第一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总分名次为考核基数,到第二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里每上升1个名次,被考核人加10分,保持在班级前5名的加10分。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另加20分,学生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加10分。
依据上述加分的办法,每一学年累计得出的加分总分即为牵手扶助志愿者及班主任老师的考核得分,考核分是多少就奖多少元。牵手扶助人员所得总分等于包保留守、单亲儿童各自所得考核分的总和。学校班主任按本班相关学生所得考核均分为实际考核得分。
第二学年的考核就以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为依据,加分办法不变。
另一块是奖励学生。设有班级优秀奖和越位进步奖。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在班级前第一名的奖100元,2—5名的即为优秀奖,奖学生30元。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比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名次进步达5名的即为进步奖,奖学生15元。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学校帮扶结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校间均衡、和谐发展,本着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双赢原则,特制订学校帮扶结对工作计划。
一、帮扶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____三小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两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通过听课研讨、专题讲座等,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更多同龄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珍惜学习的机会。
二、帮扶工作内容
主要从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交流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
三、具体的工作安排
(一)学校管理水平帮扶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两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两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两校每学期互派1名中层人员到学校实地考察,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教研组交流:两校相应教研组以组长牵头了解两校优劣状况,一方面提出专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另一方面两校以课堂教学为主战场,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双方学校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通过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的公开课,采用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效应。具体如下: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对方教师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两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三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我校各科镇骨干教师与对方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我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对方学校的教师或行政参与我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我校将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到时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
(四)以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
学校将充分利用"学雷锋月"、"六一"等节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进行参观交流,为家庭有困难的同学结成帮扶对象,为他们损赠学习用具和课外书籍。并且组织学生与对方学校学生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学生彼此的感情等。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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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经常会有一些活动,所以我们将会在活动开展前准备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将活动的一切事宜进行规划,那么活动方案要怎么写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有关学校义务植树活动方案(7篇)”,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确保街道义务植树运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结合市“生态家园十年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现将街道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具有全民性、法定性、社会性的公益事业,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求各单位积极做好义务植树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履行义务植树的法定义务,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绿化祖国、绿化家园,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示范城多做贡献。
二、根据我市生态家园十年植树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近期我市植树造林以营造绿色通道、黄土裸露地植被恢复为主,要求各单位把群众性义务植树和我街范围内的通道绿化工程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与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环境绿化工作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与建设文明街、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结合起来;把义务植树和环境整治、小区绿化美化结合起来。要继续发挥当地驻军、基层民兵、共青团、妇女的生力军作用,以多种形式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同营造“军警共建林”共青团林”三八妇女林”。
三、根据珠府常字[96]07号文件规定“凡年满16周岁以上的市公民(包括在市工作和生活半年以上人员)除老弱病残外,每人每年都要完成义务植树5至7株或者每人每年交纳10元义务植树代植费,具体形式由各单位决定。街义务植树代植费由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收取,所收取的义务植树代植费全额用于义务植树。
四、凡要参加植树的单位,由我街农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并提供苗木,其余一切由植树单位负责,秋季抚育施肥后,经农业服务中心验收合格为准。种植时间从3月12日至4月12日。各单位必须在3月10日前把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报农业服务中心核实,以便安排时间种植。
五、街道机关、街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植树时间为3月12日上午,种植地点:工业城后山,自带工具。
一、切实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是认真落实全市“300平方公里绿化工程”和我区“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关键一年。“三年大变样”,绿化要现行。依据《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凡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应当参加义务植树”的`规定,丛台辖区内适龄公民约为20万人,按每人每年植树3—5棵树,需植树约60万棵,任务艰巨。为保证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丛台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杂政府副区长贾荣进同志担任,区农牧局局长李宏欣、建设局局长王德强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文教体局、一乡十办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区农牧局局长李宏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一乡十办,负责本区域义务植树规划设计、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力争早规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扩宽尽责形式
1、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以“3.12植树节”为契机,集中时间和力量,充分利用《今日丛台》栏目、标语、传单等媒介,大力宣传《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提高我区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迅速掀起春季全面义务植树的高潮。
2、不断丰富和扩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义务植树要与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和全市“300平方公里绿化工程”结合起来。一乡十办要根据城区绿化特点,与“两网”(生态水网、路网)、“两带”(北环路林带、京广铁路沿线景观带)以及庭院绿化、拆墙建绿、公园游园、小片林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鼓励适龄公民从事育苗、林木管护、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防火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凡在城区内,种植一延长米绿篱或一平方米绿地的,折合种植一棵树。根据新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以资代劳”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绿,营造“三八林”、“志愿林”、“同心林”、“兴趣林”等纪念林,不断开拓全民义务植树的新载体,丰富扩展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
三、建立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1、健全制度,严格督导。我区按《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民义务植树通知、登记、检查督导和考核四大制度体系。以《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街。各乡(街)要以《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辖区各单位下达植树任务,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义务植树活动地点、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区领导小组要对各乡街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区各有关部门和一乡十办要精心做好义务植树组织实施工作,对参加人员、植树场地、树种选择、树苗发放等进行精心组织筹备,按标准验收。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过程中,要按照市绿委办要求,适时开展以“依法履行植树义务,携手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义务植树签名活动。活动时间截至到6月底,各乡(办)签名人数要不少于500人。区各有关部门及一乡十办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布等工作。
四、强化检查督导,搞好考核评比
在全民义务植树期间,区领导小组将对一乡十办义务植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排出名次,同时在全区进行通报。为及时掌握一乡十办义务植树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将义务植树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给我们共同的家园增添一点绿色,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丽,由x公司人事组织策划的“贡献力量,奉献绿色”3。12植树节活动在3月19日于x区群力义务植树点拉开了帷幕。
绿色和谐,你我同行。在前去植树活动途中虽然天气灰蒙蒙,但是参与本次义务植树活动的员工意气风发,满面春风,你追我赶,互相帮助。
全体员工同事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将一棵棵树苗小心的摆放在坑里,填土、休整、浇水动作连贯并且有序。不一会儿,就植起了一排排的小树。大家的辛勤劳动植,让秃平的小山增添了一道道风景线。
植树期间,大家在护树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大家本着“种一棵、活一棵”的原则,在数量达标的同时格外注意栽种质量。虽然寒风习习、春寒料峭,但我们公司员工毫不畏惧,个个干劲十足,裤腿和鞋子上都沾满了黄泥,脸上始终洋溢着劳动的喜悦。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来光秃秃的一片空地已经栽上了不少的树。望着整齐排列的一棵棵树苗在春风中摇曳;想象着它们经历风霜雪雨终将枝繁叶茂、覆庇一方,同事们的心乐开了花。大家纷纷和自己亲手栽种的树苗合影留念。最后,大家集体合影留念,我们公司员工手中高举劳动工具,欢呼雀跃。
此次活动总的来说是比较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大家对这次活动都有很强的参与意识,所以在准备方面还是比较充分的。古语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义务植树点的工作人员在这次活动中所给予的大力支持也是这次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保证。
有关方面如x区义务植树点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积极的配合,包括地点的指引,提供工具及栽树技术上强有力的支持等也是活动成功的保障。
最关键的当然还是同事们态度积极,有再完美的计划,再严密的组织,没有大家的参与,这次活动是不可能完成的,员工们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激情与活力是这次活动能够成功的直接动力,在活动过程中秩序井然,大家都以快乐的心情去参与活动,仅在这里对全体x公司员工表示敬意。但在这次活动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去植树之前大家普遍对植树的知识了解很少,导致了一开始做了一些无用功等。
这次活动中我们也学习到不少东西,最基本的让我们学到了植树的基本方法,培养了我们相互合作的团队精神,更是让我们学到环保的重要性。植树活动增强了我们热爱劳动的观念,提升了绿色环保意识。
我们自己为自己用辛勤劳动改善了自然生态环境而自豪。热门思想汇报大家认识到,作为地球的孩子,我们更有责任为自己的家园增添一抹绿色。这也是我们公司员工必须做的事情,作为党员我们不单单为人民服务,为大众服务,对于我们赖以身存的环境,我们更加要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推动“森林大理”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根据通知精神,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通知精神,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政府开展 美化绿化、建设“森林 ”的重要决策上。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按照植树任务和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周密部署,明确分工。7月22日,局全体干部职工在 局长的带领下,到市行政中心进行义务植树。在义务植树劳动中,大家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的挥锹挖坑,有的放树苗,有的为树苗培土,有的提桶浇水,呈现出一派火热的劳动场面,当天上午,共栽植树苗8株,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植树任务。
活动名称:美化家园义务植树活动
活动时间:x月x日至21日
活动地点:茂陵基地住宅楼侧
活动参加人:第一公司、第三公司、电仪公司、茂陵工程处党员干部、团员青年。
活动目的:增强职工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增进党员干部和团
员青年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x月x日,阴,微风。放下工作的压力,抛开心中的烦闷,经过精心的准备,早晨8:45分,“美化家园”义务植树小组共53人迎着春风向植树地点出发。大家心情都还不错,就这样一路欢笑的我们来到了植树地点。
一边干活,茂办黄经理向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植树地点的情况,茂陵基地新盖好的住宅楼还没有绿化,虽然房地产公司进行了整体规划,但经过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我们在住宅楼侧植树的方案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赞成,为茂陵基地增添一份绿何乐而不为呢。
说干就干,第一天各团支部书记就召集分公司的党员干部开始挖坑,由于提前做好了准备,挖坑的地方也放了线,保证了大家挖出来的坑都在一条直线上,种成一排,这样既便于管理,更便于今后的保养。
第二天一开始,指导种树的园林管理人员就告诉我们所挖的坑不标准。而后他就详细的给我们讲解了正确的操作规程。首先,种不同种类的树木要挖不同深度的坑,我们种的是大叶女贞,所挖的坑深度应该在70cm左右,开口面积以能放下一棵树苗为准,看看土球,应该直径是80cm。要先在坑中放入10—15cm厚的土然后把树苗放在土上,这样有利于树苗的成活。最后向坑中添土,添土后还要用脚踩实,这样做才是完整正确的操作规程。我们这才恍然大悟,修整完自己挖的坑后植树速度明显提高了很多,一个多小时之后50多棵柳树苗已经整齐的站在这片土地上了,职工们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脸上都洋溢着甜蜜的微笑,这微笑是满足的,是慧心的,是由衷的。这不仅仅是对我们劳动的肯定,更是让我们理解了这次活动的意义。
植完树后,有的同事由于长时间不运动,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胳膊酸疼,更有的同事因为实在是太专心于劳动,手上都磨出了泡,但是大家的心里都还在回味着这次植树活动,都在用心的去体味这次活动,都在用心的去感受这次活动,
这次活动不仅让大家学到了植树的基本方法,更让我们学到了如何去坚持一种精神,而且大家在劳动过程当中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了解,找到了思维上的契合点。
此次活动总的来说是比较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大家对这次活动都有很强的参与意识,所以在准备方面还是比较充分的。参与植树的职工们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激情与活力是这次活动能够成功的直接动力,在活动过程中秩序井然,大家都以快乐的心情去参与活动。
这次植树活动给我们大家都留下了深深的思考,我们要把植树保护环境当做是一种精神,一种融入我们大脑最深层的精神。中国现在经济增长速度飞快,如何权衡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是我们每个人都要考虑的问题,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只有全民族都树立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我们国家的明天才会更美好。
电仪公司团支部
20xx年x月x日
本月我单位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建设要求,制定并开展了在绿洲公园的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增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队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志愿服务队建设,认真做好每次支援服务活动,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落实了植树的人员、设备、经费等问题。
二、领导带头,积极参与
本次植树活动共种植树木幼苗45株,在专业技术工人的指导下完成此项活动,争取确保每一株幼苗的成活率。志愿服务队成员积极参与活动,体验劳动的乐趣,感受到播撒绿色的喜悦。
三、提高质量,重视后期保障
为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改善环境、建设生态的目的,严格按照植树要求、每棵树种尺寸和树间距进行树坑的打挖,在植树时注重泥土的填覆,及时补水,联系人员落实后期的管护,做到植树规范,管护到位,保证了植树的质量和成活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提高大家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认识,了解学雷锋支援服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使其自觉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
为贯彻落实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义务植树载体,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建设生态美丽,切实做好我镇xxxx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植树时间
xxxx年2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是市全民义务植树日,我镇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活动确定在xxxx年1月31日开展,县属驻镇单位干部职工(含教师、医务人员)以及全镇按规定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确定在xxxx年3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各单位自定)。
二、参加人员
全镇干部职工和县属驻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教师、医务人员)以及全镇按规定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适龄公民(共4.1万人),人平义务植树任务3-5株。
三、植树地点
1、全镇干部职工义务植树点定在村车田河堤。
2、县属驻镇单位植树点为各单位结对帮扶的村,活动实施前单位要主动与各帮扶村取得联系,并报镇林业站备案。
3、各村(社区)村民、居民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所在村(社区)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制定义务植树方案,建立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明确责任、时间、地点、人员和植树任务,于xxxx年2月1日前将方案报镇林业站备案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群工站、委室站所、县属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深入村组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单位自行统筹调配树苗,林业站及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义务植树效果。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积极组织干部群众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在3月12日前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我们在制定方案后,也应当保证有效的执行,根据上级领导的相关指示。预备好方案,可以保证羡慕的成功进行,如何写好一篇方案?栏目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学校帮扶活动方案,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和谐发展,服务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落脚点,奉献一片爱心,让留守儿童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活动内容
目标任务针对我班30多名留守儿童得不到直接监护人的关爱,加之农村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因年老体弱或文化水平较低,无法担负起教育辅导孩子的责任,他们的生活习惯比一般家庭孩子差一些,有的成绩明显下降.如何确保留守儿童不失学、不违法犯罪,同时让外出务工的父母安心挣钱,这就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工作内容我们深深体会到大多数农村农民外出赚钱,解决了贫困问题,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却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的教育困惑,逐渐凸现出来,这不仅是一个家庭自己的事,更是全社会应关注的大事。
1、留守儿童家长教育能力与孩子自身发展的需求有差距。据调查,凡外出务工的夫妇家庭没有时间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孩子的需求、交往、兴趣关注很少,更谈不上给儿童精神上的慰藉和知识上的辅导。
2、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妇联、团委、镇政府是社会群团组织,我们组织这一次活动,意在呼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以便影响本地区不在利用游戏厅、网吧、舞厅来坑害未成年人.特别是要与学校加强协作,引导留守儿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个人兴趣和专长,给他们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留守、单亲儿童茁壮成长。
3、建立留守儿童的牵手扶助体系,确保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情况,生活状况,行为习惯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落实扶助措施,每个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其在外务工父母反馈,使我们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监护人,让孩子得到健康成长。
4、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困惑与疾病,因此学校除提供良好教育的同时,更要注重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要在他们身上倾注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得到更多的温暖,从而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和精神失落,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
三、活动要求及措施
凡牵手扶助联系留守儿童从初一开始,直至18岁之前,重点是初中阶段。联系要求:定期到学校、家庭了解留守儿童阶段性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校内外表现,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工作;定期与联系的儿童父母交换意见,以便形成有效的家庭、学校、社会的立体化教育网络,确保儿童成人成才。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牵手扶助人员,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使外出务工的家庭夫妇安下心在外赚钱,让留守儿童在“三位一体”化的牵手活动中健康成长,让家庭成员实实在在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群众团体组织力量的作用。同时也是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三农”大局的意识。
四、活动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4月上旬
2、征求意见阶段4月下旬
3、召开座谈会5月中旬
4、拟定活动方案5月下旬
5、实施活动计划6月
五、活动的效果
群团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凝聚广大群众的重要手段,我们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要使广大群众认清形势,正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更多的农村家庭积极投身到富民创业致富奔小康的大潮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奋斗。
六、考核及奖励。
考核奖励分为两块。一块为牵手扶助志愿者、班主任。以初一第一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总分名次为考核基数,到第二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里每上升1个名次,被考核人加10分,保持在班级前5名的加10分。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另加20分,学生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加10分。
依据上述加分的办法,每一学年累计得出的加分总分即为牵手扶助志愿者及班主任老师的考核得分,考核分是多少就奖多少元。牵手扶助人员所得总分等于包保留守、单亲儿童各自所得考核分的总和。学校班主任按本班相关学生所得考核均分为实际考核得分。
第二学年的考核就以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为依据,加分办法不变。
另一块是奖励学生。设有班级优秀奖和越位进步奖。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在班级前第一名的奖100元,2—5名的即为优秀奖,奖学生30元。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比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名次进步达5名的即为进步奖,奖学生15元。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XXX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深入宣传教育扶贫的范围对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二、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师生参与、因校制宜;突出重点、节俭务实;精准帮扶、力求实效。
三、活动主题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10.17,邀您一起”主题班会,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精神,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
(三)动员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学校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
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扶贫意识。学校积极围绕“10.17,邀您一起”这一主题, 开展一次走访服务活动。组织全校教师,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家庭开展走访帮扶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贫困学生的疾苦,同时探望关心留守儿童,广泛开展助学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有扶贫任务的单位开展一次脱贫攻坚集中走访服务活动,从帮扶对象所面临的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入手,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理清脱贫思路,解决眼前困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有对口帮扶农村学校(幼儿园)任务的,集中开展一次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机制。学校要以此次全国第三个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进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各学校扶贫日活动总结请于10月28日前发至教育局办公室邮箱,教育局将汇总报教育厅和县脱贫指挥部。
为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校在办事处教委安排下与三小结对成兄弟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____三小制定结对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资源共享、互助互动、优势互补为途径;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开展校际间的互助合作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道仓校长任组长曹光生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明亮、教研员李玉杰、葛俊鹏为组员,制订帮扶结对计划,落实帮扶结对措施。校际间联络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由吴明亮具体负责。
每学期定期召开帮扶结对学校领导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管理、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及时掌握各校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学校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结队帮扶活动。
2.校际资源共享
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各类评估试卷等材料结对学校做到及时学习交流。确定郭河中心小学为基地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且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成功经验,以利于相互学习和借鉴。在郭河中心小学网站增设"结对互助"板块,为结对学校教师之间互动创建一个快捷平台。
3.师徒结对帮扶
郭河中心小学要根据结对学校要求,安排每位教师与结对学校的教师一一对应结成对子,采取上示范课、做讲座、听课评课等手段,在教育管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教学评价等多方面互相切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4.灵活开展活动
原则上每月一次开展活动,主要进行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学术沙龙、业务竞赛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形成"学习、研究、实践、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加强在文艺、体育、科技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交流。结对双方学校通过在校园科技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中互派教师、学生参与等形式,开阔师生视野,提高素质。
5.目标考核总结
为保障结对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每学期将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要求每个教研组、每位师傅写好书面总结,查验听课笔记、讲座资料、示范课教案、评课反思等材料,展示带徒成果,对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三、补助发放对象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四、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五、计发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七、工作程序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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