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军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徐志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33315、7035024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ZHE135.CoM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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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方星潮(余杭区消保委主任、工商余杭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文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丹颖同志、许跃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余杭区消保委QQ群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余杭”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余杭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二0一三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活动方案可以帮助确定活动的圆满进行,你们会写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吗?这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是作者用心创作的希望您会喜欢,需要灵感的准备工作者这里有许多经验可看!
一、活动背景
“315”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的是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同样,学院内的消费者也要受到保护。3.15是同学们的愿望,对于消费者而言,它是节日,对于经营者来讲,它是考验,对于学院来讲,它是行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法律知识
三、宗旨与目的
为隆重纪念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消费与和谐的理念,普及消费与和谐知识,揭露有悖健康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促进学院内消费市场环境的改变,树立各超市的品牌形象,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起同学们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 3月15日
地点:舞东区超市门口
五、活动流程
1.制作出海报,横幅一条
2.联系广播台,宣传本次活动。
3.将3.15活动的投诉、意见表印100张。
4.设点时间段,早上11点—1点,下午5点—晚上9点。
5.整理收集的.投诉和意见。
6.邀请专家现场讲解有关大学生如何维权的专题讲座。
7.放一些有关消费者保护的纪录片,实行有奖问答。
8.召开会议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供下一届活动参考。
六、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要语气温和、耐心细致解答同学提出的问题并给予指导和说明,务必以认真公正的态度填写调查表。
2、应机警尽快地处理好相应的突发事件。
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纪念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x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三、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xx市电子协会
四、活动时间
xxx年3月13日
五、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七、活动简介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xx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活动内容:
知识宣传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通过展板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向我校师生宣传、普及消费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使其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发布xxx年“十大侵权案例”和xxx年“十大消费热点”。
现场咨询 邀请西桥工商所在学校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解答同学们的维权疑问,受理相关申(投)诉、举报。
火眼金金 邀请工商人员传授分辨日常生活用品真假的方法;手机、mp3、mp4是大学生的常用物品,可请工商人员专门讲解一下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的异同。
电子产品维修咨询服务 本次活动还得到了xx市电子协会的协助,将有6家电子协会推荐优秀企业在当天为广大同学提供电子产品咨询及维修。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一)活动申请:
向团委提交申请书,申请活动场地与活动经费
(二)邀请工商局工作人员和电子协会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三)做好前期活动宣传工作
(四)场地的布置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主题:
20xx年315主题宣传活动“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权益日。
1、迎接3.15维权日,服务价格比较网商家。
2、消费者权益日,唤醒网购维权意识
目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价格比较网作为一个服务于商家,实惠于网购群体的平台,将围绕商家、产品、服务、维权等展开话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获知更多有利于商家、消费者的信息,以便于商家产品的推广销售,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也起到一个联接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作用。
服务对象:
价格比较网的商家、消费群体
形式:
商家可以加入活动,推广自己的产品,在价格比较进行开店营业!
推广:
一、根据价格比较多年来对消费者的了解,和商家的信息,把3.15活动页面发给跟我们合作的商家做一个简单的调查:合作的商家包括有:各个频道的友情链接合作伙伴,软文互发的合作伙伴,价格比较网所以商家,cps返利。
二、论坛里各个板块里的版主对价格比较的意见的看法。消费者对价格比较网购物的看法。
三、软文三篇(精篇)对外宣传价格比较网多年来的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形的一个优质品牌。
四、收集价格比较网合作比较好的八家商家展示3.15信息。
五、随机向广大网友抽查一下,对价格比较网3.15专题询问几个问题。
3.15专题提早一个星期把页面挂上去!
时间:
3月8号上线!
调查问卷是对消费者网购信息的收集。
具体操作:
对3.15由来、消费维权作一个简介:
3.15之际,比较比较网将推出的服务活动:3.15咨询、产品推广、问题解答、评出最受欢迎的商家、最有信誉的商家等。
为切实做好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3.15”活动要认真谋划部署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拉动经济和广西“两个建成”宏伟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自治区工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启用仪式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于“3.15”活动期间,开展“广西区工商局互联网+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启用仪式活动,并邀请自治区领导参加,内容包括:
1.介绍自治区工商局指挥中心的整体构架和功能;由工作人员演示12315指挥中心新平台系统功能。
2.组织参观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市场天眼监控中心、网络交易监控中心,向社会各届人士介绍自治区工商局实行“互联网+服务+监管”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展示我区工商部门运用大数据实行市场智能监管的.现代化技术和新成果。
3.广西区消委会介绍消费教育中心的构架和功能,并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坛活动。
各市工商局12315中心要做好与自治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音视频互联互通和设备的调试对接工作。
(二)开展“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精准扶贫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内容包括:
1.自治区工商局将在3月份,组织由相关部门和扶贫志愿者服务队组成消费维权专家团(宣讲团),到三江县开展“送法、送科技、送温暖”下乡和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举行自治区工商局“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启动仪式。
2.各市、县工商局要根据“精准扶贫”有关精神,以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对象,以消费教育基地和“一会两站”为依托,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乡村行”活动。通过开办消费教育大讲堂,对消费者、生产经营者进行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经营者的消费维权法律意识。通过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传授科学消费知识、辨假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农村消费者树立绿色、文明、理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通过指导农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同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3.15”年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在“3.15”期间,各市工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为民服务形象。自治区工商局领导将选择到部分市县局的宣传现场参加相关活动。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3·15”前夕,各地工商局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向当地主要媒体通报消费维权信息。内容包括:1、通报“3·15”宣传活动的准备情况,借助媒体力量,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介绍工商部门、消委会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亮点和成果,以及20xx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3、通报20xx年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结合实际发布消费警示、提示;4、通报20xx年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五大公共服务行业社会消费满意度调查结果。
(五)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法》实施座谈会。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委会要在“3.15”前夕,由消委会牵头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委会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有关人士,听取社会各届对工商部门和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消委会要充分发挥消委会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推动维权思路从事后救济为主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维权范围从传统领域为主向新兴领域拓展、维权方式从调解为主向先行和解延伸,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六)征集20xx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全区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组织要从20xx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例或者成功查处的“诉转案”中,挑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配备说明)报送自治区工商局。由自治区工商局评审小组审定,评选出“20xx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级工商部门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xx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各市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活动期间,自治区工商局将开展随机抽查。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级工商机关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级工商部门与宣传中心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要通过当地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系统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级工商机关、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上报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12315)、消委会邮箱。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困难,要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12315)、消委会报告。联系电话:xx。
“消费与服务”之风席“卷”而来
活动目的:通过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手段,使得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与“消费与服务”主题并进,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时间:3月13日
活动地点: 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以及瑞京校道
3.15系列趣味游戏《消费乐开怀》
游戏一:消费我宣言(小名:人气大比拼)
游戏介绍:将横幅标语写于题板上,参赛者每组分为三个人,30秒内,看谁拉来的人数最多,并帮其喊出横幅口号的获胜。
游戏二:真假面对面
游戏介绍:先由一人开始,指着自己的五官任何一处问对方:“这是哪里?”;对方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回答,如过一个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问这是哪?另一个选手就必须回答:这是鼻子,同时指着自己的五官问对方。如果过程中在5次内选手出错便失败。
游戏三:正反都知道
(三)宣传工作:
宣传计划:
1.发布帖子到学校论坛,提前宣传造势。
2.请学校广播台提前进行广播宣传,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3.请院宣传部制作版块提前三天放在瑞京、达理公寓各宣传栏以及各校道进行宣传。
4.在校道悬挂横幅,引起关注;在各人流量较大区域分发3.15宣传单。
5.活动当天的自行车队宣传。
6.权益部全体成员统一着装,流动宣传。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
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4教108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范文一:20xx年质监部门3.15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高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四个确保”的水平,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抗击金融危机;密切关注民生,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xx,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等重点,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强化市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绿色xx、和谐xx尽心尽责。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三、具体安排
⑴3月上旬,在xx社区举行手机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检测专家赴现场接受咨询;(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质量监督科)
⑵3月中下旬,召开名牌工作研讨会;(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质量协会)
⑶4月上旬起,组织市民参观市第二十机动车检测站、xx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⑷3月,结合后处理工作,深入企业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⑸3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检查化肥、农用薄膜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标准化科)
⑹3月,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
⑺3月12—16日,在华新镇集贸市场、社区开展电子秤反作弊宣传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
⑻3月1—20日,对集贸市场、卖场超市、xx区各医院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医院计量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
⑼3月1—20日,启动建设节能咨询服务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质量协会)
⑽3月,在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及安全大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⑾3月15日,展播《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片》;(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⑿围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咨询活动;(牵头部门:食品科、食品所)
⒀3月起,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继续开展外来进城务工青年综合培训以及组织市民巡访优秀食品生产企业;(牵头部门:食品科)
⒁3月,开展标准进乡村、进社区试点活动,在农村便利店、农资供应点等发放宣传资料;(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⒂3月,开展标准化人员岗位培训班,积极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培训;(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⒃3月,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标准化科、质量协会)
四、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和协调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推进质量兴区、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篇一:民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五、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马上就要面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了,我们要开始进行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准备了。活动方案可以让接下来的活动顺利,所以应该收心花点时间好好地写好活动的活动方案了。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准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以下为小编提供的参考信息仅供参考不得盲目信赖!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活动目的:
X月X日是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学院青志协以此为契机,为普及广大志愿者的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主题:
“情暖XXX携法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月
四、活动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五、活动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大学生
六、主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七、负责人员:
曹乐
八、活动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网展出海报一张,在木兰路展出。
(2)确定活动参观人员、准备好相关事宜。
(3)进行场地申请与批准。
(二)活动中
1、开展法制宣传;
2、进行义务讲解;
3、宣传部做好跟随拍摄工作
(三)活动后期
1、活动后期宣传,课件下载包括新闻的发表、照片的整理等。
2、写好活动,发到总会邮箱。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XX年二月十八日
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三、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
五、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七、活动简介
xxx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工商局、市消协的统一部署,经琅琊区政府、琅琊区工商分局、区消协研究,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以改善环境促进消费为主题,以宣传政策、提高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拉动消费需求、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便于各部门工作联系,成立琅琊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琅琊区政府汤曾满副区长为组长,琅琊区工商分局副局长杨光为副组长,分局分管公平交易的程先明、3.15中心张友恒、区消协朱正和、各工商所所长、各消协分会秘书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友恒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分局中心,联系电话:。各所、各分会成立相应组织。
三、活动内容
1、精心组织,内外结合,召开二个会议,拉开我区315纪念活动方案的序幕。
(1)召开工商、消协系统315纪念活动专题会议,传达市工商局、市消协、琅琊区工商分局、琅琊区消协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文件精神,专题布置我区20xx年315纪念活动工作。
(2)召开分局相关部门、部分企业,315纪念活动协调分工会议,拟定时间3月6日。
2、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开展八项活动,使我区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1)举办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与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纪念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和2009年度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投诉热点。
(2)与媒体合作,强化舆论宣传。在媒体开辟专栏,强化“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曝光典型案例。
(3)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集中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大型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当天,在市人民广场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4)召开“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
(5)开展法律宣传“四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
(6)联合家电下乡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农村消费者。充分利用“一会两站”载体、农村逢集、庙会之际,开展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7)举办“消费与发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工商、消协及部分企业共同参与。
(8)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要把“315纪念活动当着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2、要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各所分会场设立:#设立分会场;现场受理、咨询、调解旅游消费纠纷。滁城所、环城所不设立分会场,各派两人到分局主会场参与宣传咨询活动,望各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亮点,做到既有声势,又有实效;既有广度,又有深度;既有常规,又有创新的办好各自的分会场。
3、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尽快制定活动方案,于3月2日上午报12315申诉举报中心、区消协。
4、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工商所、消协分会于3月16日将活动总结、活动开展的照片和《20xx年全省315活动情况统计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
根据市放心消费创建指挥部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氛围。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3月15日,参加由市工商局主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和
市消协承办,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在圣翔经贸广场举办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三、活动办法和活动主题
由局领导韩伟和分管领导鲁骏及盐政法制科(盐政执法大队)全体同志参加现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知识和辨别真假食盐知识宣传,并邀请市电台、电视台记者到场对我局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围绕本届“消费和节俭”主题,以“‘消费和节俭’中注重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导向,向群众宣传科学补碘知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活动准备和活动时间
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邀请记者。负责碘盐宣传材料、品种盐、真假食盐、宣传材料准备和活动现场照片采集及其他资料收集。负责多品种营养盐宣传展示图板准备。负责车辆运输,将参加活动人员和各种宣传材料安全运送到位。共同负责现场咨询活动中宣传材料的发放、碘盐样品的检测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16︰30
五、活动要求
(一)活动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实效。
(二)活动中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照片资料的采集,用以备查。
(三)各相关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和认真搞好本次活动。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16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7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 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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