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xx年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卫﹝20xx﹞33号)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际需求,制定县20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收集我县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以及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适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便于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对食品中化学性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开展常规监测,常规监测5大类食品共18份样品,并结合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本地区特色食品监测。
2.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对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开展常规监测,常规监测3大类食品共27份样品,并结合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本地区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全年对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临床症状、饮食暴露史和诊断结论等信息。
2.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进行收集和归因分析。
3.食源性致病菌分子溯源。对病人和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进行分子分型和聚类分析,为聚焦性病例识别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和哨点医院设置
1.食品样品采集送样监测点:我县是承担20xx年食品样品采集送样监测任务。
2.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我县所有承担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二)工作要求
1.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采集点覆盖我县所有辖区域,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市级方案规定的任务量,同时采集的本地产品的数量不低于本监测方案规定任务量的60%。我县综合考虑本地区生产和消费情况,科学设计采样方案,保持食品监测的监测点、采样点和采样时间相对固定,避免集中采样。并加强对采样人员培训,强调采样时应当按要求逐项记录采样信息,不得漏项。监测结果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当扩大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的样品数量。积极开展本辖区地方特色食品监测,样品数量和监测项目不做限制。
2.食源性疾病监测。监测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生物标本的采集、检测、信息报送。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审核分析、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等,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其中现场督导工作每个季度开展1次。疾控中心每年须开展对所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疾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监测方法
参见《20xx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20xx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四)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报告监测结果。
1.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
我县疾控中心按市级方案要求进行采样送样,并根据市疾控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在核实后报送并及时告知上级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县疾控中心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送上一季度的汇总分析报告,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全年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
2.食源性疾病监测。
我县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的医院应当按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送监测信息;县疾控中心按时向市疾控中心报送监测结果。
县疾控中心每月5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送上月疑似聚集性病例分析结果。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前向县区卫生健康委报送上季度汇总分析报告,20xx年1月10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委报送全年监测结果和工作总结,同时抄送市疾控中心。(Xd63.coM 心得体会大全)
我县辖区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发现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有关的病例、事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应当在启动和完成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后及时进行网络填报。
县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医疗机构报送的监测结果,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及时通报监测情况。
承担监测任务的部门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向辖区内卫生健康委通报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同时抄送上级疾控中心。
县疾控中心应分别于20xx年7月1日和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上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与分析报告,同时抄送上级疾控中心。
四、职责分工
在县卫生健康委领导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我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协助监测工作人员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县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监测计划和本市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本方案下发后30日内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加强组织管理与协调,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监测结果。
县疾控中心协助县卫生健康委制定本级年度监测实施方案和抽样实施方案、对本县监测点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检测分析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监测样品采样和送样工作任、审核本地区监测数据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数据统计分析及撰写本县年度监测总结报告等。
县区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对辖区内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承担食品样品采集;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食品监管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留存记录;按时审核、上报监测数据;开展数据统计分析及撰写分析报告等。
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医院全年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并协助疾控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县卫生健康委要参照《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20xx年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级监测方案,并将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及编写说明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我县开展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监测样品采集点涵盖我县所有辖区。参加省市级疾控中心应对采样的县进行的业务培训。我县监测样品数量不得少于市级监测方案要求的任务量,同时本地产品的数量所占比例不低于市级方案规定任务量的60%。综合考虑本地区食品生产和消费量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采样方案,保证食品监测的采样点和采样时间相对固定,避免集中采样。
(二)县卫生健康委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强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按照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应当收集并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承担监测任务的部门应当按照《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管理方案》要求,结合部门监测任务,加强监测工作的质量管理。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承担风险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相应的培训,加强监测机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培训和工作指导。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以及质量管理,并牵头做好辖区监测数据统一汇总分析工作;同时做好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管理,及时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隐患信息进行评估研判。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机构要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信息完全无误,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五)监测工作人员可以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和收集相关信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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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扎实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想群众所想更深入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深入广大群众的生活为侧重点,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各村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
4、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春秋两季和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及托教机构强化食堂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明厨亮灶”创建。
5、根据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需要和市级对口部门任务要求,抓好抽检任务落实。
6、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动。通过主动摸排,群众举报、行政移送等渠道,侦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注: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狠抓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四个环节的专项整治,深入持久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①、强化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
②、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③、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
④、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⑤、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今年内争取同镇内各中小学联系并邀请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进行讲座,使从青少年开始认识到什么是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及劣质食品,促及经营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提高广大村民的身体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效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结合省局食品抽检监测计划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食品安全抽检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食品安全抽检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结合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以及法规制度、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管联动。
三、工作任务
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食品)、市州专项抽检任务3大类,共安排抽检食品及餐饮具7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00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餐饮具220批次,市州专项抽检280批次(含食盐15批次)。
(一)抽检对象
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应覆盖各园区。经营环节抽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地方特色食品、监管过程发现的高风险性食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率高食品、专项整治类别食品、节令性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抽检时间的均衡性、时效性和靶向性,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时间为4月1日-10月30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对20xx年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加大抽检频次。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检测,具体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如下:
4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
5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35批次;
6月:完成食品抽检10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7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8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9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10月:完成食品抽检5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计划》《20xx年市州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表》要求,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及抽检品种。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食品安全抽检要统筹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四)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避免重复抽样、多头抽样等问题的发生,尽量扩大抽检业态的覆盖面,对同一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时每批不得超过6个批次。样品属地理标志保护、有机认证产品的,应在抽样单或检验报告中予以备注。
承检机构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相关配套计划的抽样、检验及不合格样品的复核等工作,并将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后,于完成检验后的24小时内对检验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完整上传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五)核查处置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任到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人员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未经复查,或者复查后同种食品仍然被检出问题的,食品生产者不得恢复生产同种食品。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员还需按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核查启动、产品控制、原因排查、行政处罚情况的填报工作。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样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对国家总局规定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启动。
(六)信息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或完成异议复检工作后依法依规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应当在信息公布前加强分析研判。
承检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应对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核对,并对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五、结果分析利用
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利用,及时向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机构通报抽检不合格信息,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
六、抽检评估
为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工作行为,有效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将推行抽检监测执行效果评价,承检机构在每批任务完成后应认真核实并评价计划执行效果,重点从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数量执行、范围区分、不合格问题检出率、数据差错率等各方面进行效果自评,填写《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4),于每批任务完成时限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在20xx年4月、6月分别对承担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承检机构工作进度、抽样环节规范性、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控制、数据及报告管理、质量分析、国抽系统信息录入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承检机构抽样检验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档案、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检验资质证书、管理体系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对承检机构抽检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及管理、设施设备及环境、抽样、样品流转及储存、检验、报告出具等抽样检验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定20xx年园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向园区管委会申请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二)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在核查处置中的“协调器”作用,确保各类核查处置案件严格控制在领取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准确填报信息系统。
(三)参与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市场监管局在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巡查,回访被抽样单位,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随机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抽样人员和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应自觉落实疫情防控
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被抽样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再行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
(五)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工作,确定负责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请各园区于20xx年3月25日前填报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报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达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制定了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20xx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专项为主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六个专项组成,涵盖各重大节日、网络订餐及学校食堂、流通环节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餐饮环节、生产环节(小作坊)等六个专项。
(二)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民生热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生物毒素污染、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指标,以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靶向性原则。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季节性食品问题并结合往年抽检合格率低、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适当调整抽检任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减批加项原则。在抽检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分析去年的抽检工作情况,抽检批次有所减少,抽检项目适当增加,更能有的放矢地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五)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投诉举报、舆情热点、快检不合格样品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工作,做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检管联动。
二、抽检任务安排
1.抽检环节和场所。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要优先覆盖本辖区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流通环节抽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2.抽检品种和项目。种类包括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大类。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具体抽检食品种类、批次、项目详见附件。
3.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区局的安排,各基层所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实时抽检任务。
4.应急抽检及其他。结合区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舆情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节”等临时性任务,计划开展应急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以及抽查方案待定。
三、组织实施
区级抽检任务由消费权益保护股拟定各环节的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批次数等内容、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结果汇总、数据分析报送,各基层所负责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核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区局开展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抽检,特别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的规定要求。
2.规范抽检工作。参与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计划及安排,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
一、工作目标
为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运用快速检测设备和手段,快速检测、筛查问题食品,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快速检测重点和项目
(一)快速检测范围。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群众消费量大、易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普通食品及农兽药残留易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食品;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各类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重点区域开展快速检测。
(二)快速检测项目。以配备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能承担的检测项目为主,主要包括:甲醛、二氧化硫、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肉类水分测定、瘦肉精、农药残留等。
三、检测任务
为了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的初筛作用,计划全年共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7500批次,其中监督性食品快检6250批次(1.5批次/百人),免费接受群众送检1250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快检风险隐患初筛作用。
(二)操作规范。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快速检测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严肃工作记录,确保快速检测工作正常运转、高效运行。
(三)依法处置。各便民服务站及快检中心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初筛作用,对快速检测发现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
为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家庭)经常性关怀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关于印发〈市“暖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暖心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暖心服务、扶助关怀”的工作理念,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为核心,以精神慰藉、生活关怀、健康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推进多形式、多元化扶助,倡导全社会关爱,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所有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全周期的扶助保障制度,减轻计生特殊家庭后顾之忧,着力解决其“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等问题,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感受到党委政府关怀和全社会温暖,为富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引导。以精神慰藉为重点,与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相结合开展扶助工作,助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出心里阴霾,重新融入社会。
(二)坚持上下联动、多元关怀。以全覆盖为基本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规范发展、体制创新。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妥推进,推动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需求和困难为出发点,开展精准帮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扶助能力,力戒形式主义,主动担当作为,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实事,解忧愁,用心关怀,争取实效。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工作,巩固帮扶活动阵地,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计生特殊家庭长效帮扶工作机制,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服务,让计生特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怀。推动基层计生协会围绕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扶助工作制度和务实高效、丰富多元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
(一)健全完善精神慰藉机制、打造精神关怀服务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养老服务或家庭服务机构等资源,逐步建立完善县乡二级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组建县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专家资源库,指导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镇(街道)建立由家庭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计生专干、计生协会会员、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抚慰等服务工作。(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2.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各级计划生育干部、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等要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专项培训,增强心理健康知识和沟通服务技能。提供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专业人员,要了解掌握关于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掌握计生特殊家庭群体的特点、心理变化特征、心理健康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支持、引入有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检测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等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3.加强心理健康促进教育。通过发放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品、举办专家心理讲座、微信、手机APP等途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提升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素养。(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4.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干预。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摸排,按照自愿原则,为有需求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有关心理健康状况检测评估服务,了解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探索开展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特点、可接受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缓解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依托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服务平台,在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或者重大变故等情况时,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
5.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全县计生特殊家庭对象心理健康服务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档案(作为健康档案的组成部分),做好动态更新维护和跟踪管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镇(街道)心理咨询点建设,开展好心理健康服务,由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定期上门巡诊、健康知识宣传、护理保健、康复指导等基本医疗服务,了解目前精神状况,发现心理状态不佳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将情况上报,专门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或帮助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6.精心打造“暖心家园”项目。充分发挥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各地开展“暖心家园”项目试点,在镇(街道)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较多的社区,以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社区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或养老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建立一批标识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全面的“暖心家园”,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谊交流和其他宣传服务的主要阵地。(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二)健全完善走访慰问机制,打造生活关怀服务体系。
7.完善帮扶联系人制度。为每户计生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制作暖心联系卡,明确联系职责,畅通联系渠道,确保帮扶责任到人、服务到位、帮扶有效。根据联系对象的需求,以“镇(街道)联系人+村(居)联系人+志愿者”的“l+l+N”团队联络模式,通过入户、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其身体精神状况及利益诉求,持续落实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其日常生活管护,并帮助其安排好日常生产、生活。(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8.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帮扶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组织动员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者、会员、家庭医生、党员、志愿者、爱心企业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对联系人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政策的培训,准确及时地把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最新政策,确保其在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解答,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生活、生产扶助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9.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台账,各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要深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务。(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0.重大节假日走访关怀。统筹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对扶助对象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和“暖心行动---送温暖”活动,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1.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联络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村(社区)、镇(街道)报告情况,并由村(社区)、镇(街道)对其进行紧急救助。(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12.畅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卫妇幼字〔20xx〕7号)文件,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借《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的优惠政策。各定点医院要制定优先就医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妇幼保健股)
(三)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打造多元关怀服务体系。
13.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健康生活志愿服务,招募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医护人员、各行各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引导大学生加入志愿者行列,注重吸收走出心理阴霾、热心公益、热心帮扶工作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成为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发挥其影响、带动和示范作用。建立县乡二级志愿服务网络,构建“专业化、网格化、个性化、常态化”的志愿者服务体系,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扶助关怀。(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4.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优势和作用,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中心,建立志愿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机制和服务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点对点”“手拉手”“心连心"的亲情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生产帮扶、看病就医、权益维护、后事料理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计生特殊家庭积极参加健康知识讲座、节日主题活动等,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5.倾力打造活动品牌。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平台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星级认证和评比表彰,为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通过“时间银行”“服务积分”、评选“最美志愿者”,优先推荐优秀志愿者作为“好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等候选人、加强线上线下宣传等方式,给予志愿者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激发志愿者队伍的活力和动力,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塑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四)建立完善政策保险机制,打造养老关怀服务体系。
16.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保障前移,实施“家庭安康工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不断拓展险种,丰富保障内容,扩大保障范围,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受到意外伤害时及时送去关爱。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逐步提高赔付标准,鼓励各级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现全县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全覆盖,减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后顾之忧,提高其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7.提升险种的普惠度。充分开展市场调研,计生协会与承保单位组织开展市场调研,深入了解群众的保险需求,并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设置贴近计生特殊家庭需求的保险方案。加强保险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提升群众保险意识。在积极推动政府出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尝试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之外的有效补充。(责任股室:县计生协办公室)
18.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开展健康检查,以身体健康促进心灵健康。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项目,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活动,建立健康档案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对象的身体状况,心理变化,确保生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促进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身心健康。(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19.协调落实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通过不同服务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通过组织志愿者、社工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为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家政、事务代办服务。(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20.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对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对象,优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注重分类施策。保障落实签约服务费,有条件的设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生签约专项经费,用于补助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提高签约服务履约率。(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
21.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积极争取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国家试点,督导项目点做好摸底调查和评估分类,按照评估分类实施相应的干预策略。(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22.加强老年权益维护。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优势,进村入户,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股室: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暖心行动”作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成立“暖心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和会议协调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凝聚更多爱心力量参与“暖心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卫计办、计生协要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怀方案,将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排查摸底,实行建档立卡,对新增人员给予及时慰藉,跟踪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关怀扶助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服务机制,通过搭建交流互助平台,设立“爱心银行”等方式,开展更多富有成效的帮扶工作。
(三)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共青团、教育、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扶贫办等部门、机构以及信誉良好的公益组织合作,推广“计生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更具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力量,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孵化和培育专业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组织,动员慈善机构和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各方面资源,发挥各类组织作用,形成关怀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各级财政落实所需资金,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基数和相关资料,争取按照人均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办法,将“暖心行动”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确保关怀扶助工作持续开展。利用人口关爱基金、老龄事业发展基金、慈善基金等多渠道筹措社会捐助资金,拓宽基金募捐的社会募集渠道,优化各类基金的支出比例,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暖心行动”相关项目。动员开展“一日捐”等爱心捐助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健康、养老等公益项目,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为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活动提供资金支撑。
(五)注重宣传倡导。要树立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发掘工作中的典型,通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依托乡镇(社区)文化广场、便民服务大厅、文化宣传长廊等载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系列优惠政策,使特别帮扶政策家喻户晓。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主题宣传活动、群众性宣传活动、各类公益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暖心行动”的意义、成效和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怀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在宣传推广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和尊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隐私,随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及时关切,及时回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正确引导。
(六)强化监督指导。县卫生健康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暖心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将“暖心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综合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XXX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
(八)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为及时监测和稳妥处置可能出现的重要网络舆情,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加强信访和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提高处置成效,维护稳定大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搭建好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网民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有效引导网上热点问题,按照“统一领导、把握重点、讲究方法、正面引导”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与网民的沟通和良性互动,服务乡的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事件处置与信访、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信访、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信访、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按照“事件处置主体是信访、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论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社区)作为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坚持协调联动加强舆情处置合力的原则。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在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形成信访、舆情处置合力。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及成员务必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扎实有效地做好舆情监测报送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统筹协调重要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应对合力,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舆情进展和处置结果;负责指导信访和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对重大信访和网络舆情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深入探索信访和网络舆情变化规律,研究有效引导管理信访和网络舆情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信访和网络舆情的预见性、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舆情的发生、发展、演变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审定舆情应对和处置方案,确定新闻口径和接受采访对象;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访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报送和跟踪等日常工作,及时掌握舆情热点和社会动态,了解社情民意,便于回应疑问、改进工作,并根据舆情发展趋势,适时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事件处置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原则上是分管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四)新闻发言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党委副书记为网络新闻发言人,党政办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四、应对机制
(一)加强舆情监控。信访和网络舆情信息员要每天浏览热门热点论坛,发现舆情在第一时间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并监测舆情发展动向。要在热门热点论坛中注册,取得发贴资格,同时要对热门热点论坛的帖子实施监控。
(二)快速核查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舆情后,立即根据责任范围将舆情联系单传送至有关信息员。舆情涉及的有关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事实真相,制定舆情处置方案或工作实施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基本材料。一般在收到舆情联系一天内要有个情况核实结果返回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拟定对外处理情况说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重大事件按照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统一对外引导口径。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本地形象的有害信息,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及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根据舆情的发展情况,适时启动正面引导机制,在网络上使舆论的导向得到扭转。
(三)及时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那些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反映澡溪的信访和网络舆情,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发现后要及时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论坛发帖、留言回复、网络新闻和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五、管控要求
加强风险研判,有效引导网上热点,着力保持网上意识形态积极健康向上。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新途径、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的新手段,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落实专人强化舆情信息收集渠道,加强舆情信息综合分析,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为乡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敏感问题的网上舆情,梳理舆情潜在风险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报送。
(三)解析引导,注重时效。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到主动引导、精准引导、有效引导。精心设置议题,加强对经济增速、实体经济、国企改革、环境保护、金融热点、就医就业就学等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负面舆论集中爆发,防止具体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慎重稳妥把握涉藏、涉法、涉诉等敏感问题,不炒作不渲染。舆论引导要统一口径,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及时调控热度,加强权威信息,防止出现大的意识形态和舆论漩涡。
(四)上下联动,快速处理。针对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在网下要快速核实,如确实是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事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在网上公布。如一时还不能处理的要说明原因,给出时间表,要给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五)及时总结,提高水平。加强对信访和网络舆情评论员的培训,提高舆情评论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对每件重大舆情应对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守,保证通讯畅通。
(二)强化信息报送。发现有关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镇有关领导报告,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沟通、依法处置。重要舆情即时报送,每天下午17时汇总报送当天信息。舆情统一报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式为“标题+链接地址”,要确保沟通渠道顺畅稳定、保持紧密联系、共享重要信息、会商重要舆情。
(三)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出色履职尽责,坚持做好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对迟报漏报、失职渎职、失密泄密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合集,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仍然是20xx年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双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同时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规范和整顿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结合当地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以食品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为重点,规范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放在首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建设。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今年5月底将上述七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对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册存档,认真登记录入各项工作内容。尤其对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工作要严格按照分类条件登记备案,并根据分类级别区分管理。各地消保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协助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建设,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今年省局要求将食品经营自律七项制度要向农村、向所有食品经营场所推进。下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就是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七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尽早进入情况,做好提前量,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此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制度上墙公示工作,为下半年的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打好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不要提困难,找客观原因,对不按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市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二、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1—6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审核和清理与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采取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层工商分局(所)对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各地对本地区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2—6月,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阶段(3月中旬前)。各地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确定为重点区域,于3月14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份)。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六查六看”为基本内容,针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彻底予以治理。对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注重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部署如下:
(1)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一次清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俗称白色饭盒)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物质,使用过程中超过65℃以上可产生致癌性极强的有毒化合物二恶英,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地要对此项整治行动高
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实施,主管局长要亲临一线指挥落实,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饭店,盒饭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发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一律没收销毁。严查本辖区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来源,对生产加工窝点和批发销售商要依法从严处理。
(2)5月10日至5月25日,开展一次清理加工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熟食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有些农贸市场经销熟食的个体业户和部分熟食加工店随意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滥用在自己加工销售的熟食制品上,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因此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农贸市场熟食销售点和其他熟食加工店进行逐户检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曝光。
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5日内,各地要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消保科。为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反弹,各地要加强督导,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做好市场巡查工作,做到长效监管。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各地依据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确定的重点区域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查看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已经解决的,制定巩固措施;对没有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局消保科。
(三)、7—11月,开展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开展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主,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将入户走访情况和经营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开展对照检查的依据。
2、第二阶段,检查规范阶段(8—10月份)。要逐户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的情况。要将检查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作为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依据。要坚持边检查、边规范、边纠正,对自律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限期内不能改正的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一旦发现其有其他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要注意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情况。要结合创建“放心食品店”、“诚信单位”的评比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加强自律。省局将适时召开“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市局将选择一批示范样本进行推荐。
(四)、开展重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量大、容易出问题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行为,查处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做赠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每次节日前两周内确定检查重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统一行动,检查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检查情况,并在节日结束后5日内上报市局消保科。避免以往“几个人看一天,走几个地方”的形式检查方式,使专项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分局(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尤其是市场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市场巡查制度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需下架退市的食品必须在4小时内下架退市,并做好登记报县一级消保部门存档。市局将在下半年抽调各地消保科长组成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检活动。主要检查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落实、职能发挥、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质量状况等。并通过打分评出名次,通报全系统。
四、监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逐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监督
各地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省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互查互检,因此各地一定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防“留死角、出漏洞”,力争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列。
各县(市)区局、有关直属分局应于今年6月3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11月18前上报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关于开展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食安办〔x〕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打假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县民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社会满意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及地点:7月20日上午8:30在x广场举办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2宣传内容:食品、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安全饮食卫生知识;讨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动向,**各级的重要部署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3.活动方式:设点**家庭过期食品,免费向群众发放我局编印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手册、科普知识海报等宣传资料,讲解“以案释法”案例,通过展板向公众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工作动态,各级**重要部署,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成果等。
4.职责分工:
(1) 办公室负责联系场馆,联系电视台记者,组织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广泛地宣传活动。
(2)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两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一幅食品安全宣传周背景海报的制作,负责印制宣传资料。
(3) 食品事业部办公室负责提供各自监管领域的相关科普宣传资料,并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安排相关工作。
(4)检查组负责准备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并接受现场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5) 宣传活动参与者分工:x。
(二)组织大讲堂活动
市食安办将邀请省局食品安全知识专家到我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巡回大讲堂”活动,综合股负责场地落实、人员组织等相关事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3) 张贴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海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 “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了推进我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茶陵县教育局“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校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食品安全、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茶陵县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大力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活跃宣传教育形式,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一系列学生喜闻乐见的食品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活动目标:
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消费理念,从小培养新一代成熟的食品安全消费群体。
三、领导小组:
组长 :陈冬荣
副组长:霍勇杨玉元
成员:雷侠辉、贺小岳、谭中文、谭世明、颜云亮
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动员大会,贯彻部署活动方案。
(2) 通过板报展览、广告牌、校园广播、国旗下演讲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
1、拉一条宣传横幅。
2、办一期宣传专栏。
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4、办一期黑板报。
5、开一节主题班会。
6、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5、 时间: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本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活动实实到位,并将责任分配给每个人。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这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学校要从爱护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安全促教育,认真开展本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真正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防止出现敷衍应付现象。为克服困难,要合理安排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
(四)积极组织开展。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授课内容,安排课时,落实师资,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每一项活动都开展的扎实、有效。
腰陂中学
2016年11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丰食安办《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力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确保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动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食堂的基础信息,督促学校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基本设备的配备力度,消除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高健副镇长总牵头负责,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其他同志各自负责自己辖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环节和主要内容
(1)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标准审核。
各队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违法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做好预先处置工作。
(三)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
各队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责任,实施科学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不得违规加工四季豆、豆浆等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管控和监管,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查,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如发现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控治防范措施,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县局将积极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四)校外托餐场所的管理。
要认真开展学生校外就餐状况的调查研究,按照依法管理,科学引导,扶优劣汰的原则,对“小饭桌”进行清理整治。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校外餐饮场所合学校周边小型餐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五)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各队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在许可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采购贮存、食品包装等方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13年全县学校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100%。对等级低于乙级(良)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日常不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平。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 动员和部署阶段(9月2日至9月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整改行动小组,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 检查整改阶段(9月7日-9月10日)。各队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3),要在强化许可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题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学校充分利用暑假停餐之机,对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的,抓紧改造,需要更新和增加设备的,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力争配备到位,以此推动学校食堂基本建设上台阶,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取得进步打好物质基础。
(三)总结完善阶段(9月30日)各队要将本次整治行动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总结汇总上报县局。
五、工作要求
(1) 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的了解和检查指导,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5月底前各队上报学校食堂摸底情况花名册(附件1),7月底上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同时要将本阶段开展整治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公室。
(3) 加强宣传,营造**的氛围。
要加大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和县电视台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报道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事例,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堂的要求,引导学校食堂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支持、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推进。
丰县梁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2013.09.0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XXX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推进“党政同责、政府负责、部门监责、企业主责、社会共责”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进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7%以上、98%以上。
到2025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本实现追溯管理全覆盖,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可追溯率达90%以上。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信息100%实现可追溯。
到2035年,基本达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1、执行最严谨的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打造一批“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数量达500个以上。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明确乡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专职人员。充实配强村(社区)、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检测机制和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
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100%。强化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有关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2%,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约谈相关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六大体系”
5、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要严格入场销售者经营资质审查。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重点企业要达到100%。2020年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HACCP认证。到2025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养老机构食堂以及食盐批发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建立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追溯体系,到2035年,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100%实现信息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赔付机制。
6、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市、县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乡(镇、街道)为前哨、第三方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实施“互联网+食品(农产品)”监管,借助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撑食品追溯、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指挥、公共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逐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和效能。
7、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体系。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完善抽检信息通报、公布机制,定期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
8、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完善《玉溪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
9、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开展营养健康、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营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舆论监督,有效运用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办法。
0、健全食品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探索智慧种植、养殖模式,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产业发展。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严把食品安全“七道关口”
1、严把产地环境关。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实施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2、严把农业投入品关。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坚决打击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专柜销售和溯源管理制度;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督促种植者、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
3、严把粮食收储关。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探索建立粮食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探索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方式。
4、严把生产加工关。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强特殊食品监管。
5、严把流通销售关。建立覆盖生鲜食品(农产品)产地、加工基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制度落实,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分区域监督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违法行为。
6、严把餐饮服务关。巩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巩固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
7、严把食品进口关。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联合研判工作机制。
(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十大行动”
8、实施风险监测专项行动。完善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风险研判,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制定并实施玉溪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9、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治理行动,加大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监测力度,遏制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2020年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推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6T管理、“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和营养指导工作,持续指导推行“3+X”营养食谱工作。
1、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到2021年底前,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3、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双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经营资格。加大对涉旅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到2025年,涉旅重点区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和量化风险分级管理率达100%。全面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互联网+食品”智慧平台。
4、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许可管理,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
5、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积极争取“优质粮食工程”粮油质检体系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完善粮油质检设备,提升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和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要求,争取成功申报2022年“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产品认定。
6、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7、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强化小作坊普查建档及依法登记工作,2020年底,小作坊建档率达90%以上。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建设,转型升级,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生产。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加大投入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激励干部担当。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忠实履行监管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关心爱护一线监管执法干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市政府食品安全委要加强调研督查、通报情况、跟踪问效。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和学生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体卫艺〔xx〕107号)要求及县教育局、镇中心校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贴近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原则,以宣传教育进学校为要求,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动员全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时间
10月16日至11月16日。
三、宣传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宣传内容
(1) 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三)膳食营养知识。
五、宣传形式
(1)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膳食营养知识讲座。
(三)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通过在校园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宣传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四)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开设食品安全教育课,对在校学生进行食品安全、膳食营养的科普知识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习惯。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明确宣传重点,突出宣传特色,制定宣传方案。要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保证投入,确保效果。学校保证宣传活动经费的投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额,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食品安全指导服务。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让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积极配合,认真参与。积极配合和参与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学校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并及时将宣传方案、相关**及宣传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xx镇中心校。
方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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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仅供参考)
**修改即可使用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XX〕16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发布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发布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XX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XX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四)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设农村加工食品监管责任网,完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2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会)也要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对本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通过整治,到xx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xx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六)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从事文教卫生干部中确定1-2名食品卫生监测员,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专门培训,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餐饮业的监管。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促,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餐饮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查处无证照餐馆经营行为。到xx年全市农村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首先在县级城区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餐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示范店”、“食品卫生示范街”等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xx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XX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XX年7月-XX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xx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
(四)总结阶段(xx年10-12月)
认真总结5年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成果及经验,推荐表彰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切实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把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一、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措施:利用广播请专家进校为全体师生作讲座,时间另行通知。负责人:总务主任韩汉庆
二、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措施:上一堂食品安全方面的班队课,资料详见政教处相关文件包。责任人:政教处和全体班主任。
三、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措施:在原有的班级板报中替换一部分关于食品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责任人:全体班主任。
四、每个学生每学期阅读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今年,xx区食安办和区教育局编印《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一本。措施:小学四年级每班一本《食品安全知识读本》,供学生循环使用,最后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妥善保管。责任人:政教处
五、每学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措施:由政教处组织相关材料发放每一学生让其带回家。责任人:政教处。
六、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措施:各班班主任把食品安全的书信当作双休日的一个作业布置下去,周一上交班队课交流。责任人:全体班主任。
七、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措施:同6,自己班自己评比。
八、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措施:对照文件尺寸做好。责任人:总务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xx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根据《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消联〔20xx〕32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卫健系统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线;电动车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门厅处停放、充电,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地点、场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各项规定要求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停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等。
(三)管道竖井和保温材料。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等。
(四)应急力量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
(五)其他整治内容。是否存在违建建筑及违法装修;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二)完善消防设施。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保障供水不间断;排查解决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聘请质量检测机构在电梯定期检测中实施重点检测。
(三)严密防火分隔。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四)减少致灾因素。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五)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六)建强应急力量。每栋高层公共建筑要建立一支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依法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八)广泛宣传培训。大力宣贯《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实施细则》,分类分级培训重点人群。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宣传栏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五、整治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各医疗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见附件2),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认真研究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三年整治计划,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20xx年6月底前,县卫健局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12月底前,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内容)得到有效整改。20xx年,高层建筑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专项整治结束后,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卫健局将派出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和扣分。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积极探索,鼓励创新。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思路、新办法,及时总结固化治理经验,健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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