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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合集

2022-01-09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从20xx年起,逐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精准施策,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9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完善、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

(三)改造范围。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是对2000年以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居住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房屋老旧或破损严重、管理服务机制不建全、群众反映强烈,尚不具备整体拆除重建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住宅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原则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重功能、重实用”,完善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立面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三)集中连片,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摸清老旧小区底数,按照“集中连片、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并优化改造方案,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改造工作品质化。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可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四)创新机制,管治并举。充分发挥社区和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兼顾居民生活需求,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实现小区后续管理正常化、专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改造计划

经摸底统计,目前我县城区老旧小区共有95个,涉及居民户数3557户,改造面积36.3057万平方米。具体为四个片区。总体思路是先搞好试点工程,探索经验,分板块、分片区、分年度逐步稳步推进。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涉及居民户132户,改造房屋面积10855平方米。20xx年改造小区35个,涉及居民户1500户,改造房屋面积16万平方米。其余的58个小区,将纳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四、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及居住环境改优四个方面。若居民有出资改造强烈意愿的,可自行增加部分改造项目一并实施。

(一)改观小区面貌。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整治小区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现象;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统一规范;对小区围墙进行修复和改造。

(二)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维修屋面防水;

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修复楼道灯;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居民群众有出资意愿的,可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可同步对居民室内老旧的上下水管网和老化的电路、供气、供暖设施进行改造和加装。

(三)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修建;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建设立体车库;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等;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修复小区路灯;设置自行车棚;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四)改优居住环境。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遴选项目

1.全面摸清底子。由县棚改办组织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居民改造意愿等。

2.广泛发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目的、意义和内容。

3.居民提出申请。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县棚改办提出书面改造申请。

4.制定初步方案。以居民意愿为主,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

5.确定改造小区。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因素,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二)确定方案

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小区现状、居住需要,聘请设计单位,完善小区改造设计施工方案,向居民征求意见后,确定改造方案。

(三)组织实施

由县棚改办按县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采取灵活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四)验收考评

项目完工后,由县棚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理

改造小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并形成长期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企业积极性,多条渠道、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三)强化项目管理。坚持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督和验收严谨规范;项目责任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小区内统一的设计方案要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工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巩固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巩固改造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社区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种模式,加强日常管理;对有业主委员会或实施自治的小区,引导其自主选择专业化社区物业管理、自我管理等模式;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改造好的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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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43号)、《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南政办〔20xx〕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强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回应需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养老、托育、助餐、购物、文化、医疗、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三)成片改造,注重特色。鼓励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要兼顾传承历史、完善功能和保护利用,落实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修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在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常态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三、目标任务

(一)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前(条件允许可放宽至2005年前,比例不超过15%)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水电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和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具体参照《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附件1)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造目标。用3年时间(20xx年至20xx年),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户数5540余户、小区片区46个、楼栋450栋、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以上;“十四五”末期,力争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四)改造计划。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800户、小区片区15个、楼栋150栋、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2200户、小区片区16个、楼栋170栋、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以上;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540户、小区片区15、楼栋130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详见附件3)。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改造职责。按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政府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属地街道负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市建工集团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建工集团)

(二)计划申报。属地街道组织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和时序,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消防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广电网络集团、消防救援大队、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征集改造需求。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等负责做好群众工作,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征求居民意愿,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及改造完成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改造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

2.制定初步方案。优先推进水电气路网、雨污分流、消防等“基础类”改造,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在此基础上,完善和提升养老、健身、家政等服务设施,做到量力而行、能改则改、应改尽改。要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企业同步制定初步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确定改造计划。业主单位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街道办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下一年度改造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市建工集团)

(三)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各相关单位落实方案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简化项目审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后,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市广电网络集团统一组织广电网络线路整改、建设,广电网络运营单位具体实施。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涉及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改造验收的,可由专业经营单位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广电网络集团、建工集团、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落实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居民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财政资金支持。财政部门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符合中央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应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积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水、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65%,地方财政承担35%。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广电网络集团、国网电力、国网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和运营。鼓励以“平台+创业单元”创新模式,结合夜间经济、户外经济等新需求,依法依规统筹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房屋、存量用地,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便民服务、物业服务、商旅文创等新业态,打造特色街区街巷,注入创新动力,推动旧城复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城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支行等相关商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有关问题和事项,完善相关政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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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按照>(平政办[20xx]42号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城镇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改建配套、居住环境改造提升、服务设施改善优化和社区管理改进规范,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向"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舒适宜居"城市社区转变,构建"决策共谋、项目共建、实施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实现城市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县政府统筹协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工作和具体实施改造工作。

2、政策支持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用足用好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及时制定出台项目审批、资金奖补、民间资本参与、居民合理承担费用等具体措施,鼓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降费让利,全面引导推动改造。

3、业主参与原则。明确业主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积极筹资筹劳,发动群众参与改造决策、过程监督和后期管理。

4、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改造全流程和后续管理中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汇聚社会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三)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全改造,有效解决设施老、环境差、服务缺、管理弱等问题,基本达到"小区道路平整、绿化种植提质、路灯廊灯明亮、楼宇标识清晰、车辆管理有序、线路管网规整、建筑外墙美观、安防设施齐备、水气供应顺畅、管理组织健全、物业服务规范"等目标。

二、实施内容

(一)改建配套设施

1、生活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广电、排水等。

2、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照明、防水、门窗、垃圾分类收集等。

3、功能设施:包括物业管理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健身场所、停车场所、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充电桩、无障碍设施、公示栏、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文明创建宣传栏以及消防、安防、标识等。

(二)改造居住环境

清理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清理楼宇间、楼道内及屋面、楼顶杂物;清理疏通消防通道;清除小区内各类小广告及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规整空调机位;清理地桩地锁;清理废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小区绿地进行调整与再利用规划,对黄土裸露部位实施硬化或绿化。

(三)改善服务设施

按照社区内配齐养老、托幼、医疗、文化、购物、家政、快递等服务设施的标准,补建群众急需项目,督促服务单位提高标准、价实相符,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改进社区管理

组织老旧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健全业主管理组织;指导、监督业主或业主管理组织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分项委托、捆绑打包、业主自治等方式开展物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提高群众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划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完善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改造小区目录;对纳入改造目录的小区广泛征求意见、做好群众工作、建立现状台账,做到资料详实、数据准确、内容细致、问题客观真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制定方案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按要求制定改造工作方案(含改造内容、任务清单、投资计划、时间安排等),上报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备案。对空间相邻、有共同改造需求的楼房或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广电等设施和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在改造工作方案上报前应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形成一致意见。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改造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经县领导小组备案改造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改造项目指挥部就改造内容标准、设计方案、实施模式、工作步骤、筹资比例、后期物业移交等内容征求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办事处具体实施。

(四)工程验收阶段

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改造提质一个、合格一个、交付一个。

(五)物业接管阶段

已经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结束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业主、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并结合小区改造内容进行管理;无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城镇老旧小区,在确定物业管理单位时,应将能否提供符合改造标准的服务方案作为选聘主要依据。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改造效果持续保持。

(六)项目评估阶段

各办事处对竣工移交的改造项目进行决算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资料的存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审计。

四、资金来源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投资、专业经营单位优惠、居民合理分摊、社会捐助补充、县级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补贴资金,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统筹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对有新增经营性内容的改造项目,各街道办事处可按规定探索成立改造运营公司或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改造运营公司,将设施配套项目、完善提升项目等整体交由运营公司运作,实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通过引入市场主体解决投入问题。

对改造过程中规整管线和刷新仪表箱体费用,由各专业经营单位承担。需更新、改造、新建相关设施的,由各专业经营单位优先列入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按照最优惠标准计价,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对居民个性化提升投资,按照"个性项目户主负责"原则,通过单户承担、平均分摊、梯次分摊等方式解决。

引导鼓励居民个人通过捐资、捐物、投劳等方式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及社会力量出资支持改造工作,培养"公益事业共同建、小区事情大家办"的行动自觉。

改造所需资金扣除以上部分外,由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承担金额给予一定比例奖补。超出改造范围支出的资金,不纳入县级奖补范围。

改造后物业管理标准提高所需经费由相关业主承担,各街道办事处财政给予一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补贴。补贴原则上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0.3元、补贴期限不少于3年的标准执行,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业主交费情况、日常监督考核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和支付方案。

五、责任分工

(一)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编制、项目统筹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并做好贯彻实施;负责改造过程中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提质工作,以及绿化提升、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号召党员帮助城镇老旧小区开展改造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社区创建打造小区楼道文化,指导协调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工作。

(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参与申报上级项目补助资金。

(五)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幼儿园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体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协调,以及体育器材配备等工作。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城镇老旧小区内通信线路的整修规范、入地改造等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监控、智慧安防设施的安装与维护,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老旧小区所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小区地名规范工作。

(九)县财政局:负责申报上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会同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改造项目奖补办法。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规划、城市设计、街区风貌景观技术服务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十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改造过程中垃圾分类等工作;指导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作,协调雨水、污水管网分离和接入公共管网系统等工作;协调供水、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十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文化服务场所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改造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指导及检查工作。

(十五)县供电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电力配网、充电桩设置和电力线路入地或架空线路的规范整治等工作。

(十六)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县热力公司、县燃气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管线的规范铺设、更新改造、拆除新建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扛牢责任,全面做好本辖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县直有关部门、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职责,根据需要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工作,按照豫建城建〔20xx〕299号文件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化融合,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与城市规划相融合,对标国家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以及各类规范要求,充分考虑街区风貌、建筑历史、社区文化、城市色彩等因素,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无障碍改造、水电气暖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一并开展,避免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坚持改造与管理相融合,提前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单位,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逐年提高,保持改造效果。统筹处理好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前期工作与具体实施、地上工程与地下工程、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关系,确保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的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按照"保基础、拓空间、增设施、促提升"的要求,一区一策、分类实施。对超出民生基本需求的改造项目,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改造工作应坚持阳光透明、尊重民意,强化业主主体地位,激发居民改造热情,让群众参与到方案制定、工程实施、工作验收的全过程,逐步构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四)完善制度,强化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挂牌作战,逐项登记销号,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制定老旧小区改造督导考核办法,对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运营企业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缓、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建立相互观摩竞赛制度。通过比特色、比创新,看进度、看满意度评定改造效果,对评比优秀的项目在奖补资金发放时给予适当倾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8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xx〕40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改造模式,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单位平房家属院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三、工作目标

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家园”。

四、工作标准

(一)改造类型

1.基础类改造。主要解决基础设施缺失和老化问题,以水、电、暖、气、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项内容的改造为主,辅以拆违拆临、公共照明、环卫、消防、绿化等。

2.完善类改造。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重点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3.提升类改造。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二)改造原则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侧重于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同时在广泛听取业主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进行改造。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走访入户、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改造内容、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建议等内容书面征求本小区居住群众意见。

(二)汇总上报。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征求意见情况,在保存好原始征求材料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后报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牵头单位,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信息按照改造内容分类处理,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表。

(三)制定计划。各专营单位接到改造任务后,自行到住宅小区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改造意愿程度确定改造顺序,同时,认真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积极征求上级专营单位意见和支持,结合上级专营单位任务安排,确定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并上报至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和专营单位根据对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拟改造项目名称时序和年度改造计划。

(四)组织实施。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联动改造,统一设计、招标、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支持专营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或管理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副主任、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及专营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区内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造过程中要同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完善业主自治组织。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加强专营设施设备管理。水、电、暖、通讯等专业经营单位要按照职责,对完成改造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专营设施设备,担负起承接、维修、保养等责任。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房地产服务中心等涉及物业管理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将执法职能向小区延伸,公布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对小区内违法搭建、侵占绿地、无照经营、污染环境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协调物业管理涉及各方共同抓好小区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筹集和管理。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拓宽筹资渠道。引导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从住宅、商服用地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探索政府债券方式的融资及金融机构的可持续金融支持等资金筹集形式,整合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参与改造。

(四)加强项目监管。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确保整治提升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对整治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涉及到的老旧小区具体改造方案要在小区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要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提升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居民反应强烈的问题,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原则。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由居民决定,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通过对小区的提升改造,从而构建起以居民为核心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改造项目要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解决房屋安全,后考虑功能提升”的顺序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小区改造要根据小区居民的实际 情况,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强化设计引领,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长效管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落实市级推动、部门联动、街道负责、社区实施的责任分工,制定多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改造管理方案;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街道及规划部门要指导改造小区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保障改造提升效果,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

改造范围为街道办事处建成于2000年以前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改造内容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的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改造任务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对我办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设施落后的小区,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科学制定我办小区改造方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能改则改。

(四)改造步骤

1.计划申报。按要求向市住建局申报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即面积占比2/3和人数2/3业主同意),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1)征集改造意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有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开展入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广泛征集小区居民意见,确定小区改造内容、资金来源和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況,形成项目清单;(2)制定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由办事处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做好居民资金筹集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引进长效管理方案;(3)申报改造计划。对初步改造方案组织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小区居民人人知晓。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列入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报市住建局组织审查。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办事处统筹安排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1)方案设计与审查、预算编制、立项。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方案上报评议、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出发改批复文件;(2)工程建设招投标。按国家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对发改批复通过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工程实施和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相关部门、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办事处组织施工单位、社区、业委会、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居民自愿投资(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落实政府奖补、社会筹集、企业(单位)支持为原则。

老旧小区原属于企业(单位)产权或由其管理的,鼓励原企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同时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等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党政办、自然资源分局、综执分局、综合办、规划办、“三违办”等单位抽调组成。

(二)职责分工。各副组长及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安排和负责对接相关主管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涉及的宣传报道、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安防、交通、文体等工作。

1.党政办。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宣传、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

2.财政分局。负责对接上级补助资金拨款工作;负责老旧小区内国有资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3.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两违清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综合执法分局。负责老旧小区绿化、市政设施改造及垃圾分类的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拆除老旧小区内违法建筑;负责整治小区噪声、油烟等污染问题。

5.综合办。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成立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公司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制度。

6.安监站。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督促施工企事业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无事故发生。

7.规划办。负责联系设计部门做好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工作、对接市发改局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前期批复手续工作、对接住建局做好老旧小区申报工作、联系服务公司完善项目建设招投标手续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工作、审核工程竣工和结算资料联系造价咨询服务公司做好结算审计工作,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工作。

8.林业站。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涉及林业相关工作。

9.司法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司法相关工作。

10.综治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维稳相关工作。

11.信访办。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出现的信访相关工作。

12.、新联、幸福社区。负责做好各辖区范围老旧小区改造摸底入户调查、宣传动员、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三)宣传报道。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提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监督检查。做好我办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县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化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

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积极探索社区基础防控单元综合治理、治安防控、服务群众的新路径和新方法,主动对接大数据智能化战略,全面提升社区网格化治理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平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着眼“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聚焦“实战实效、群众满意”,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全面提升基础管控、信息采集、疫情防控和预警预知能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全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按照基础型、中级型、高级型三种模式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通过布建物联智能前端感知设备,全域、全量、多维、即时感知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建设以人为本、智慧互联、惠民利民、共建共享为特色的智慧安防小区,全面提升小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智能化能力和水平,夯实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20xx年底前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实现全覆盖,其他完成覆盖率达到60%的任务目标;20xx年,实现全县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前端感知设施分区分类建设

按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标准,针对小区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同的建设形式和封闭式、半封闭式、开放式等不同的建设模式,开展基础型、中级型和高级型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小区改造、扩建和老旧小区改造采用基础型或中级型,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中级型或高级型。

1、基础型。主要对小区出入口强化管控,包括布建人脸识别系统、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前端感知设施,对进出小区的路段实现全天候双向高清视频图像采集,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号牌。对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重要设备机房、重要信息机房、重要物品存在场所、二次供水水箱等出入口,内部主要道路和室外消防通道、寄递物品存放区等位置建设监控系统,实现视频图像采集基本覆盖。

2、中级型。在基础型的基础上,小区主要道路视频图像采集全覆盖,重点部位实现高清视频图像采集和智能化应用,有效采集出入人员体貌特征;楼栋单元增设门禁;建设高空抛物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实现高空抛物感知、识别和预警。

3、高级型。在中级型基础上,楼栋单元增设智能门禁(人脸、声纹、身份证等)和单元楼道人脸抓拍机;强化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建设,重要区域及住户室内建设入侵检测和紧急报警系统。

(二)建设模式和数据联网共享

1、建设模式。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坚持“分类推进、多元投资”工作思路。新建小区全覆盖,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合格后,与小区住房等一并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分期交付时应当确保交付区域具备使用功能;已建小区可探索使用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或物业管理企业与社会企业相结合,共同出资建设;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或采取众筹模式确有困难的,或物业管理不健全、建成时间较长的小区,应采用政府补贴或托底、办事处自筹等方式推进。

2、管控系统。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分级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其中,小区级系统侧重建设前端数据采集、异常处置、民生服务等功能,以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在互联网建设管控系统;县级系统侧重实时汇集、开放共享辖区内各小区数据,与市级系统对接,开展市县数据一体汇集,支撑本地个性化应用,并联网共享至各职能部门。县级系统完成全量数据汇聚后推送至县大数据中心视频云平台,实现资源集约管理,共享视频解析等算法算力资源和分析服务,避免重复建设。

3、数据汇聚。小区侧使用互联网或感知网等传输网络,通过边界安全防护措施实现与县级管控系统链通;县级系统建库汇聚并向市级系统推送共享。汇聚内容应以小区出入口视频监控、车辆识别、人像识别等感知数据为基础,根据小区建设实际可扩展至小区自建视频监控、射频门禁、水电气暖等其他数据。

(三)强化设施运维和安全管理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中要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智慧安防小区的备案监管制度和日常管理机制,完善智慧安防小区系统项目的方案论证、安全评价、检测验收、效能评估等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管长远,保障智能感知前端等设施长效运转。要加强网络安全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动态监测和主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做到数据安全可控、数据流向可知、数据泄露可追溯。严格智慧安防小区信息使用管理,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加密存储,不得在公共区域展示,小区内部管理单位使用时,应对关键字段和敏感图像要素进行技术性遮盖和省略显示,阻断数据泄露、侵犯公民隐私等安全风险,构建分级分类分域的纵深防御体系和全域覆盖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职责分工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按照部门职责做好规划、审批、技术指导、验收、数据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智慧安防小区顺利建成、发挥作用。

(一)县委政法委:统筹组织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工作,强化考评驱动。

(二)县公安局:负责智慧安防小区具体推进,建设县级管控平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建设技术指导,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检查验收;负责全县智慧安防小区整合汇聚、应用并共享至县大数据中心等职能部门。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所有新建成小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凡是不符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负责将基本安防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满足智慧安防小区基本型建设标准要求;协助统筹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实现小区数据融合共享。

(四)县大数据中心:依托县共享交换平台,统筹做好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数据汇聚、共享和智能应用支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将视频监控接入县视频云平台,推动公共视频监控共享。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的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精彩范文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分享


一、制定背景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品质得到明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20xx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以人为本、顺应需求”、“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改管并举,创新机制”的原则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对小区建筑物本位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四、主要任务

我县20xx年计划改造10个小区,共1698户。其中基本型6个、提升型3个、精品型1个。

五、改造内容及标准

按照基本型、提升型、精品型三类,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居民需求,主要抓好“五改”,即:改观小区面貌、改善房屋功能、改造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改良长效管理等五项工作。

六、实施流程

(一)制定方案;

(二)设计招标和各社区组建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委员会;

(三)实施设计方案和工程设计;

(四)造价咨询、财政评审;

(五)工程招标和实施;

(六)竣工验收和落实后期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形成合力,协调推进。二是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组织实施、居民全程参与、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各种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属地管理职能,引导居民树立大局、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氛围。四是做好结合文章。要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契机,扬优势,补短板,强实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和国家卫生城相结合的文章,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

改造实施方案通用十四篇


在方案中要写明的主要有行动的思路和计划,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工作方案,优秀的活动方案应该如何制定?您在寻找好文章吗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推荐您读一下“改造实施方案”,请点击查看了解我们的详细介绍!

改造实施方案 篇1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谯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区财政要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专款专用。二是以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作为取费基数,费率为2%。三是区财政将工作经费拨付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拨付至各街道办事处。

3、督查考核。一是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重点核查、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违建拆除、施工进度等推进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各街道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将书面自评报告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该项工作列入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施工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

4、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效能考核之内。 

改造实施方案 篇2

       贵州省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全方位覆盖、彻底性革命”的基本思路,通过政策引导、部门联动、标准规范、分类指导、调度考核等方式,到2022年,建设改造173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力争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完成70万户农户卫生厕所和5000个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其中,对农村危房改造19.59万户,易地扶贫搬迁24.44万户,水库移民搬迁0.49万户,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搬迁0.48万户,城中村、城郊村、棚户区农户改造3.24万户,其他农户21.76万户实施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

       2022年,建设改造53万户户用卫生厕所,行政村公共厕所普及率达到75%。

       2022年,建设改造50万户户用卫生厕所,行政村公共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各地要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和群众积极性等因素,抓紧研究编制工作推进计划,制定本地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确保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任务落地落实。

       (二)合理选择建设标准和模式。要综合考虑聚居程度、区位条件等因素,按照贵州省城乡厕所规划建设规范,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标准和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户用卫生厕所的厕屋要入户进院,并结合实际,提倡入室。

       (三)多渠道统筹项目建设。坚持“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区为主、乡镇实施”的原则,由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城中村、城郊村、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移民(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移民等)等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村寨旅游、产业发展等高标准开展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按照“因地制宜、查缺补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村级公共厕所的建设和改造,着力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积极探索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家乐、农家山庄等农村经营主体对外开放厕所,弥补区域厕所数量不足。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厕所要选择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有序建设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有关项目,将户用卫生厕所和村级公共卫生间排污管道全面纳入当地农村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有效处理,力争厕所粪污有效处理率或资源化利用率超过90%。加强农村改厕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建设厕所相关配套设施。

       (五)严格落实规划管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要与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形成综合效应。各地农房设计图集要明确户用卫生厕所要求,引导农村新建、改造住房时要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各地村庄规划编制要明确村级公共卫生厕所建设要求,将村级公共卫生厕所纳入近期建设项目清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成立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工作专门机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厕所建设改造中的问题。

       (二)坚持政策引导。各地在农村卫生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管理各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筹措。各地要通过统筹项目资金、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采取“三变”模式、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依照国家规定利用金融支持、引导农户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省有关部门将根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的考评,坚持“月通报、季督查、半年评比、年度考核”的工作推动机制,按时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及时通报“厕所革命”推进情况。要将“厕所革命”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行政问责。

       (五)突出示范带动。要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积极推动,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在各地选择经济条件好、群众改厕积极性高的行政村打造标准化示范样板工程,整村推进,示范带动。

       (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以农村“厕所革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转变。

改造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中央农办、省委农办关于分类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科学确定农村改厕任务的要求,我县作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类县,到2022年底,县域范围内重点乡镇中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实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全覆盖。为进一步以整村推进为主导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指导农村户厕建设与管理,提高改厕质量,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计划完成20000户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其中包括万福镇镇南村、古城镇草寺村、褚集镇赵庄村等71个行政村共计9100户以上“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在20xx年9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接通使用,并通过县级验收。

二、建设模式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我县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主推砖砌式三格化粪池、国标玻璃钢化粪池、混凝土整浇等主要改厕模式,具体改厕模式由各乡镇根据地方群众意愿自主选择。

三、建设标准

依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三格式化粪池建造基本要求为化粪池容积1.5-3立方米,三格比例2:1:3,深度≥1.5米;管路要安装合理;要有防渗措施;提倡使用旧砖;三格化粪池建造可采用砖混砌筑、混凝土捣制,或选用预制型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怀远县农村新型三格式化粪池实施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执行。一体化三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和安装。

四、奖补措施

对农村户改厕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为1400元每户(贫困户1700元每户),资金来源为省、市、县补助资金和统筹使用的中央财政“整村推进”奖补资金。经过备案、统一编号、录入改厕信息系统,并且县级验收合格、“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准备齐全的,方可按照我县改厕奖补政策予以兑现奖补资金。中央下达的整村推进奖补资金县级将按照20xx年度各乡镇完成“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的农户数量,经县级财政统筹后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统筹合规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三格化粪池要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要确保“一户一档”资料齐全,三格化粪池建成后要进行定位编号,同时完成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具体工作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并组织初验,初验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通过后,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账户,由乡镇打卡到户或经改厕户同意(以三方协议为据)打至施工队账户。省市复核通不过的户,奖补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追回。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各乡镇要按照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统筹资金,共同推进。

2、发动群众参与。各乡镇要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让广大群众真正意识到群众自身是改厕的直接受益者、最大受益者,群众是改厕的实施主体,宣传引导群众自主自发参与改厕,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努力营造政府引导、群众动手的良好工作格局。

3、稳妥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切实把农村改厕与脱贫攻坚、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户改厕工作,提升环境整治成效。要严格按照“进院入室”的原则进行改厕,在远离住房外进行改厕的,原则上不予验收。同时,要杜绝“一刀切”,对暂不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可以暂缓改厕。

4、严把改厕质量。各乡镇要严把改厕质量,运用工程化思维推进改厕工作。改厕技术人员要经过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的改厕技术培训并且考核通过,获得培训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开展改厕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改厕业务指导工作,施工前要组织专业的技术员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全程监督指导,注重过程管理,确保改厕“改一户、成一户”。

5、建立公示制度。要按照信息工作、村务公开等有关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要进行公示,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6、完善后期管护机制。要按照《怀远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管护服务站建设,充实管护服务队伍,加强管护车辆的运维管理,做好厕所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液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改厕工作成果。

7、加强资金管理。中央财政整村推进奖补资金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整村推进无关的支出,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的环节和流程,及时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8、严格督查考评。各乡镇要把改厕任务落实到村、到人,强化督导检查、明确奖惩措施。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持续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大调度曝光力度,确保农村改厕工作顺利进行。

改造实施方案 篇4

一、龙河中心小学及红泥巴少年宫基本情况

龙河中心小学始建于_年,是炮兵奠基人朱瑞将军的母校。学校占地80509平方米,建筑面积17933平方米,现有26个教学班,1186名学生,专任教师88名。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江苏省巾帼文明岗、宿迁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朱瑞文化建设及红色德育工作成效显著,被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评为“江苏省少先队文化建设品牌项目”。学校多篇红色德育类文章在国家、省级书籍、报刊上发表。

学校从_年开始建设以兴趣小组为主要形式的少年宫雏形。经过不断的探索、完善,_年9月,正式命名为“红泥巴少年宫”,并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首批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红泥巴少年宫组建以来,该校高度重视少年宫建设工作,确立了“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推出精品”的思路。该校以唱响红色德育主旋律为少年宫建设主线,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和民间艺术文化,亲近红色经典和草根艺术。

学校突出特色抓活动,以课本剧校园剧、经典诵读、版画、儿童画、竹笛为少年宫特色项目,创办了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经典诵读三大类近20个活动项目的少年宫社团,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一年多来,学校成功接待了包括省文明办副主任韩松林在内的各级领导800余人次前来参观、视察。

二、红泥巴少年宫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目前少年宫运转情况较好,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该校的少年宫还存在着规模不大,档次不高、学生参与面不广等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1、师资匮乏。该校少年宫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师资匮乏,特别是艺术类的师资,是制约少年宫建设的最大瓶颈。该校现有1000多名学生,目前仅有美术专职教师2名,音乐专职教师1名(非音乐专业,年龄较大),他们还要完成自身繁重的教学任务。有艺术专长的老师更是寥寥无几。

2、时间较少。农村学生居住分布较散,因为担心安全问题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严格规定,少年宫活动仅仅是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完成,周末和节假日无法正常运转。

3、社团数量少,质量低。因为师资匮乏和辅导教师自身水平的限制,今年,该校正常运转的校级社团仅仅10个左右,学生参与面不广,且效果不太理想。

4、资金短缺。虽然中央财政提供了20万元的专项资金,但是除了设施设备以及活动器材的添置和部分场馆的修缮,要想办高质量的少年宫,仍然不够宽裕。

5、馆档次不高。缺乏像样的场馆和大型活动器材,设施比较简陋。

三、红泥巴少年宫升级改造基本思路

童年是稚嫩与敏感的,无论学校给予了什么影响,它都会深深地刻在“底色”中。针对目前红泥巴少年宫存在的问题,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填补农村孩子课外教育管理的“真空”,促进乡村教育现代化,我们决定对红泥巴少年宫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给更多的农村孩子以幸福的童年生活。

本次升级改造的基本思路是:继续突出红色文化品牌,唱响红色教育主旋律,亲近红色经典和草根艺术,打造文化浓、特色明、高品位、覆盖广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通过对场馆的改造及设施设备器材的添置,全面提升少年宫建设和管理质量,促进红泥巴少年宫现代化、规模化、品牌化,以惠及更多的农家子弟。

四、红泥巴少年宫具体改造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文件精神和该校的实际情况,计划整体投资3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升级改造乡村学校少年宫。其中10万元用于场馆改造,20万元用于设施设备添置。具体改造计划如下:

1、修缮、改造活动场所,提升场馆层次。

综合楼是少年宫的主宫所在地,我们计划对综合楼的各活动室进行进一步的修缮和改造,整体提升场馆的层次。我们将根据该校的少年宫活动项目的需要,对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添置和修缮,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以满足师生活动的需求。

改造重点: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舞蹈室、书法教室、琴房、语音室、图书阅览室、红星剧场。

具体改造计划为:根据各室的教学需求,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整修场馆,建设较高标准的活动室,提升场馆的内涵和层次,满足师生的活动需求。

2、增加社团数量,扩大学生的参与面。

进一步扩大社团规模,增设部分艺术类和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社团项目,创办更多孩子喜欢,贴近孩子生活的社团,吸引更多的孩子主动参与到社团活动中来。

准备增设的特色社团:二胡、竹笛、葫芦丝、古筝、钢琴、戏曲、舞蹈、国画、剪纸、书法、刺绣、贴画、编织、秸秆画、武术等。

3、优化师资配置,加强师资建设。

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补充: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补充一批有艺术专长的教师;

(2)挖掘:挖掘、发挥现有教师的潜能、特长;

(3)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对本校现有的教师进行培训;

(4)聘请:外聘部分专业艺术教师作为校外兼职辅导教师,定期到少年宫授课。

4、添置部分设施设备,扩大社团规模。

5、扩展社团活动时间和空间。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争取上级领导支持节假日和周末向孩子们开放。

6、搭建多样化的展示平台,给孩子们创造更多的展示机会。如在校内增加宣传专栏;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现代媒体宣传孩子们的活动;举办艺术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内活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文化部门组织的竞赛、展示活动等。

五、具体措施

(一)强化一个“管”字,全面加强少年宫阵地建设

为保证少年宫各项活动有序开展,落实到位,强化一个“管”字,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少年宫建设。

1、健全管理网络

2、落实活动场所

3、完善设施设备

(二)立足一个“合”字,全面提高少年宫活动质量

“红泥巴少年宫”既是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的活动场所,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该校将利用这一平台,精心设计各项活动,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呈现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谐景象。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

1、活动与课程相结合

2、基础与提高相结合

3、常规与拓展相结合

(三)突出一个“实”字,全面丰厚少年宫活动内涵

有人呼吁:“学校应该给学生振奋人心的校园生活。”的确,教育就是一种生活。为了让少年宫活动振奋学生的心灵,学校将突出一个“实”字,想方设法丰厚活动内涵,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在活动中收获成功,逐步成长为“合格+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并为他们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奠基。

1、打破班级界限,让学生学会交往

2、创造成功体验,让孩子充满自信

3、强化检查评比,让活动更有成效

4、改进评价办法,让学生提高兴趣

5、提供互动平台,让家长共同成长

(四)着力一个“精”字,全面凸显少年宫个性特色

★经典诵读,让学校书声琅琅

1、创设书香环境,浓郁阅读氛围

2、丰富阅读活动,享受阅读快乐

★红色德育,擦亮学生精神底色。

几年来,该校一直以红色德育—朱瑞文化作为该校的办学特色和品牌来打造。他们组织编写了校本教材《炮兵之父朱瑞》,创作了校歌《炮兵之父的启迪》,校本剧《站在黑土地上》,诗朗诵《故乡孩子颂朱瑞》,定期开展朱瑞文化系列活动。如校歌比赛、读校本教材活动、讲朱瑞故事比赛、校本剧创作比赛等,让朱瑞文化落实到学生们的言行之中,影响到孩子们的灵魂深处。

该校将继续唱响“红色德育”这一主旋律,将红色文化发扬光大。

该校将创办、完善“合唱团”“解说团”“话剧团”“科技团”等特色社团,传播红色文化,打造品牌特色。

六、领导小组

由区文明办具体组织,组建红泥巴少年宫升级改造组织网络

顾问: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有关专家、领导

主任:骆军

副主任:王云臧

组员:朱海兵 张二娟 卢宏博 程刚 蔡建伟 戚典利 陆艳 李雪 靳永 陈妍 陈利利 徐曙 王培建 刘月平 刘昀媚

小学教育的重要责任是让儿童享受本应属于他们的色彩斑斓的童年,在童年里享受快乐,孕育幸福的种子。我们真诚地期盼着“红泥巴少年宫”能为龙河的每位孩子的人生抹上厚重的底色,能让他们的生命呈现亮丽的精彩!我们将为此目标不懈努力!

改造实施方案 篇5

有关县农村面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按照《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方案》和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推进会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当成重中之重的工作,坚定信心,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改造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首先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进行分解,明确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何树海任组长,镇长耿超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成员,具体指导北河店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之后北河店村两委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结合本村实际,统筹安排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这段时间工作具体落实,汇报如下:

一、规划先行

联系县规划局、保定市规划设计院深入村庄农户,通过实地考查征求500多名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搞好村庄整体规划。

二、清理垃圾

组织村志愿者和专门清理队伍,对村内垃圾进行全面清运,经过15天的辛勤劳动,完成了村垃圾清理。

三、饮水优先

镇政府与水利部门联系,对村内饮水工程,进行前期准备测量工作。

四、深入基层

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小组成员和驻村县计生局工作组成员通过走访、发放明白纸,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到农户家中,将此项工作的意义、过程、成效进行宣讲,使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深透后,进而支持配合,使这项工作能很好地开展。

五、植树造林

利用春季植树绿化的大好时机,适时开展植树造林,把绿化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改造实施方案 篇6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按照市、县级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统一部署,结合近五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的原则。按照《庄浪县20xx年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庄办发[20xx]155号)文件要求,20xx年改造重点主要是围绕“两线两点”(“两线”即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沿线,“两点”即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所在地)实施农村危房集中连片改造,充分利用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实施。

3、坚持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5、坚持公正公平,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8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从根本上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

四、建设时限

各乡(镇)必须于20xx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月30日前)。经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查,由乡(镇)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会同县规划局、县残联审批后实施。

2、建设阶段(3月15日—11月15日)。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建设标准

为确保农民住房抗震安居质量,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为8度(5级);

二是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混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砖木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木柱、木梁和屋架;

三是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严禁将换门头、改围墙、硬化巷道列入危改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危改项目。

四是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统一规划、统一放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建;

五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六是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做大点、做亮点,做大规模、提升建设档次,原则上以青瓦白墙为主,墙体必须用保温空心砖,彻底杜绝粘土实心砖,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七是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实施程序

1、申请。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评议。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确认并公示,将村民无异议者上报乡(镇)政府。

3、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需改造的危房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县危改办。

4、审批。县危改办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居要求的其它结构的住房。重点是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单身特困母亲、困难退伍军人、散居的五保户和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贫困独身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5、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以后,乡(镇)政府要按规范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整体完工后,由乡(镇)政府逐一对项目进行验收后,县危改办按要求进行抽验,抽验面不低于30%,最后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县级验收,重点验收四个方面:

(1)建房时限,必须是年内动工修建并且完成竣工。

(2)建房面积,必须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

(3)抗震设防,房屋必须达到8度(5级)抗震设防要求。

(4)房屋结构,必须是符合相关要求的砖木或者砖混结构。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危改办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国土、审计、规划、残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庄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全面落实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原则进行资金筹集,并将财政、发改、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有关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使用,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管好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折统”发放,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3、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涉及危改工作的摸底调查、公示、工程进度图表、照片、财务管理等资料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要求改造户户主站在改造房前,将改造前、中、后的形象进度全部进行拍照,并编号存入档案,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资料全面、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要在纸质档案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对照录入,以防录入错误。

4、严格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财政、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改造实施方案 篇7

************2012年危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畜牧厅于认真做好国有牧场危房改造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场危房改造建设,结合我场实际,制定2012年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畜牧厅召开的全疆国有牧场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明显改善广大农牧民职工居住条件和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对口援助、社会帮扶,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加快改善农牧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规划建设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于在全疆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长远要求,做到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

2、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到“前瞻性”与“普惠型”相结合;村镇布局规划与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户型美观与经济实用相结合;民族地方特色与现代生产生活

方式相结合;新居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外援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

3、坚持区域相对集中、整(片)推进、拆旧建新、一步到位的原则。优化村庄布局,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小区向中心区集中,向规划居民点集中,做到连片建设。危房改造工程房屋建设原则上为砖木结构,房屋功能注重突出节能保温和环保理念。

4、坚持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的原则。采取农民自筹、对口支援、社会帮扶、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集聚各方力量,集中使用各类资金,形成推进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牧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吐拉牧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场长)

副组长:*******(副场长)

成 员:*********(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

***********(民政干事)

********(城建质量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牧场后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牧场危房改造工作。

三、目标任务

2012年,以普惠型(85平方米)为主,异地新建共计80套。(今年改造建房总投资元)在充分尊重牧民职工合理改善住房意愿,满足基本住房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分2

类改造。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分步改造确保今年的改造计划完成。

四、危房改造方式、类型、补助标准及时限

(一)建设户型及资金估算

集中在************新建牧民定居小区,每户统一新建平方米的住房,水、电、路均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出资。每户住房85平方米,每平方米统一造价为 元每平方米,一套住房约为万元。

(二)资金筹措

除享受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外,县抗震安居办每户补贴5000元,唐山援建资金每户1万元,牧民自筹2万元,其它缺口资金拟相关政策弥补。

(三)时限 1、2011年建设任务。今年50套住房于5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今年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12月30前50户牧民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高标准完成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二)做好统筹规划。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规划编制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在全疆率先完成且20年不落后的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着眼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强力推进。

(三)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一是农牧民是建房的主体,要加大资金筹措

力度。二是积极协调银行贷款,争取自治区财政贷款贴息。三是在本辖区内培养工程建设的建筑队伍,让能工巧匠发挥作用,支持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大对各类建筑人员的培训力度,既要注重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训,更要采取短、平、快的办法,对青年农牧民免费进行钢筋、电焊、木工、水暖、砌筑等技术工程的培训,确保其有能力参与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

(五)加强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富民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组织规划、建设、质监、安监等部门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队伍管理,保证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优质安全可靠。

(六)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危房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激发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筹集资金、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危房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设。

*************** 4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且末县吐拉牧场危房改造补充内容

根据吐拉牧场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和2011年危房改造方案的相关内容:今年集中新建设新房120套,户型以80平方米为基准,每套住房成本为万元,县财政每户补贴1万元,职工自筹2万元,除国家自治区补贴以外的缺口资金拟其它政策项目弥补,今年计划的120套住房现以面部开工建设。

改造实施方案 篇8

改造---让隆盛更美好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计划

目前,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逐渐加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隆盛镇的发展日新月异,重庆博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希望能够在隆盛镇大力发展之极,能够尽一份绵薄之力而努力,希望借助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工作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借此难得的机遇和隆盛镇建设框架展开、城中村急待改造的大好时机,特拟定本方案报请镇委镇政府府同意,希望在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努力建设一个隆盛镇地标性建筑,拆迁安置样板工程,希望能够获得领导的批示和支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重庆市委市府有关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相关政策,县委、县政府建设美好綦江的目标,以及隆盛镇委镇府对隆盛镇区的发展部署,重庆博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响应号召,积极的投入到项目的规划、设计、中去。争取把拆迁改造变成富民工程,争取做隆盛镇的地标性建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理念,通过半岛蓝湾的建设,实现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改造的工作目标,有效解决城区扩建可用地紧张、民主街失地农民安置和劳动力转移问题等难题。

二、条件具备

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和多方考察论证,建设方案经专家及多方审核基本定型,此项工作的正式实施已是万事俱备。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司发展项目的决心,拆迁安置的善心、对待项目的诚心。同时,该地块区域危房较多,给隆盛镇的经济发展和交通都带来不便和不利。为此我们希望通过加快项目进度来完成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及方式

1、改造方式及资金来源。(1)自建为主,多元筹集资金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我司自筹资金,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沿街商业用楼选择性地向村民和社会预租,作为先期资金,开发销售同步推进,总工程计划时间两年。

2、一次性报批工作方式。自2011年上半年以来,我司先后对该项目地块进行地进行了全面丈量和规划,我们计划按照一比一的赔付比例进行拆迁补偿、并给予过渡安置费。同时商业亦进行一比一的补偿办法。因此,计划在公益设施、商品用房、住宅楼建设的同时,对旧区域进行详细规划,有步骤、有目的、一次性报批地拆搬迁旧村民居住房,3、安置分配原则:分配和置换工作分同步进行。⑴、我司设着眼于全盘工作进行开发,其工作宗旨是:在确保所有拆迁户每家每户在园区有一套经济型回迁安置住房的基础上,利用剩余优势土地,积极开发回报社会,⑵旧村改造工作要针对现有民居情况,遵照县城总体规划,一次性报批地对旧房屋进行拆迁改造方案。首先对原始村民持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进行评估,双方达成置换协议,对旧房予以拆除并收回土地使用证;对于未经报批,擅自在集体土地上构筑的房屋等建筑物,原则上不在置换范围,具体事宜另案处理。

4、过渡安置费用:根据县委县府的拆迁过渡安置费用,执行镇委镇政府对相关工作的安排和指导。全力做好过渡安置工作

经过综合评估,我司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改造工作和建造出更适宜生活居住的优质项目。争取成为綦江县的优秀城中村改造项目。打造隆盛一张改造项目的新名片。

重庆博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

改造实施方案 篇9

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村贫困群众住房的一件惠民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依据《长丰县x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镇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意保护现有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示和民主评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全镇共15个行政村,其中东岗村街西、街南、谢小庄、郑大圩、柳树郢和赵小圩不列为改造范围)1、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通过集中供养,列入民生工程逐步解决;3、改造房屋对象属于有本村户籍户主的本户主房,改造房屋应属于x年6月1日后各村委报送的改造对象户,原则上不再增加。如有用不完的指标,则由镇统一调剂使用。(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每户8000元左右给予综合补助,由镇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我镇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到符合规划的村庄新建房屋的,户均补助为1.0-1.5万元。对建50平方米以上的瓦房,补0.8-1.0万元;建50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1.0-1.2万元;建60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1.2-1.5万元,修缮加固的在0.5万元。2、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户均补助0.8-1.0元。3、居住非规划布点村庄的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及特殊困难家庭,原主房确需维修的,可安排修缮加固,原址户均补助原则不超过0.4-0.6万元。四、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户实施为主。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一)原址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要方式,对居住在非规划保留村庄的低保户、残疾户及特困户不得建设砖混房屋,否则不予补偿。(二)相对集中重建。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对比较集中的,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改造,为混合结构平房或楼房,并统一建筑风格,以提高危房改造层次。(三)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改造。或改造不得突破檐高2.2-2.4米的砖瓦房屋并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镇、村要主动帮助。五、申报程序和审批(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或残疾、贫困户证明及现居住的危房照片等材料。(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广播、文字公示。如伪造公示材料并上报后产生的后果,则由村委会书记负全责。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规划建设、民政等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四)县领导小组审批。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接到村(居)上报材料后,核定危房等级,并据此核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五)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乡镇先进行初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六)资金拨付。对于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六、实施步骤x年,全镇计划完成县下达的100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全镇农村危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x年6月上旬前):各村(居)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各村(居)要公示期满后,上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x年10月上旬):完成危改房施工建设任务。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年10月下旬):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市、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七、工作措施(一)明确工作职责。镇直有关单位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管主体,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农村危房鉴定的培训、指导工作和一户一档资料建档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入口审核关,各村(居)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危改资料建档、信息、上报工作,村书记负责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把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置换、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二)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激发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三)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镇政府和各村(居)村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四)强化监督检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村(居)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镇纪检、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危改办〔2020〕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各村要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已经过房管局鉴定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二、补助对象与标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等4类重点对象。(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0.6万元;边缘易致贫户重建房屋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0.4万元。三、改造方式与时限(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二)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四、操作程序(一)户主申请(手写)。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并在当地农村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边缘易致贫户的任一种类型。(3)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夫妻、未分家立户子女),且户主现居住的房屋经评定为一级(D级)或二级(C级)危房。农村危房的等级评定须经县住建局认定。(二)村委会受理。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是否有其他安全房屋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写调查记录。入户调查时,至少有1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村民代表参加。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议定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上要标明镇(0563-5900309)、村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及时及改造名单整理上报镇政府。(三)镇政府审核。收到村委会上报名单后,组织人员对上报名单核查,并拍摄房屋现状照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核查情况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四)县领导小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安排房屋鉴定机构对上报危改名单进行安全等级鉴定,核定危房等级,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五)签定房屋施工协议书。由政府组织村委会与农户签定施工协议,明确改造内容、改造标准、完成时限,同时协助农户联系有施工资质的工匠进行改造,施工完毕后农户应提供施中全景照片电子版。(六)竣工验收。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农户房屋进行初验收后,报请县危改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同时拍摄施工后全景照片电子版。(七)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农户一卡通中。“一卡通”相关信息由各村根据农户上报的复印件进行统计上报镇政府后,由财政所进行审核后再上报县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改造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六、有关要求(一)要指定专人负责。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危房改造。(二)要确保按期完成。农户在改造过程中应指派有资质的专业施工人员或工匠负责改造,确保房屋改造后外立面干净整洁、无裂缝,所有改造户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改造完成并搬迁入住,镇初验收中发现仍未改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三)要确保档案规范。各村要严把资料审核关,要确保上报资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各村必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农户“一户一档”上报镇政府,逾期未报或档案上报不规范的将不予办理。(四)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五)加强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各村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六)做好旧房拆除。各村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拆后建,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七)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镇政府将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将安排第三方监理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完工、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等。在第三方监理全覆盖验收的基础上,县住建局将会同县财政、扶贫等部门随机抽取10%进行复查。(八)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镇政府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各村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九)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村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0〕4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巩固工作,继续精准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二、目标任务完成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边缘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三、改造标准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改造面积误差为5%;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的,不受上述建设面积标准限制。四、补助标准(一)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在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超标准建设的情况下,补助标准按脱贫前识别分数划分4个档次:30分以下(含30分)4万元/户,31分~45分(含45分)3.1万元/户,46分~58分(含58分)2.9万元/户,59分以上无识别分值的按2.5万元/户进行补助。以上4档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奖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元;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8000元;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元。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户及边缘户。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5万元/户;2.低保户2.5万元/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2.5万元/户;4.边缘户2.5万元/户。以上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保证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7000元;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9000元。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一)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配套资金等;(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边缘户。六、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一)开工(新建以开挖工基为准、维修加固方式的以制定了维修方案并且部分维修加固材料运送到现场的视为开工)后按补助资金总额40%拨付。(二)完成一楼浇筑楼板按补助资金总额80%拨付(累计)。(三)竣工(主体结构完工,接通生活用电,具备入住条件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100%。七、重点工作(一)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前期工作。一是抓好编制规划。对整村(屯)搬迁或危房改造数量超过10户的村屯,要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规划集中建设房屋。二是抓好农房设计。根据自治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通用设计图集,按照抗震设防、突出特色等要求做好农房建设。三是危房评定。在自治县住建局指导下,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四是确定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二)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本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屯到户,加快组织实施;二是签订协议。各村(社区)要及时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合同),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设时限、竣工要求、抗震要求、建新拆旧等。三是组织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行改造、自建房屋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各村(社区)要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一建设。四是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组织技术服务队进村入户,指导和引导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含原址翻建、异地新建、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修缮加固、盘活置换等方式达到住房安全保障。1.拆除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应依照村庄规划在原宅基地上翻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条件不允许或处于地质灾害等危险地带的,应依照村庄规划,在遵循“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异地新建(包括分散或集中新建),有条件的还可根据群众意愿建设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并统筹协调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道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入居环境;异地新建房屋竣工后须自行拆除原危房(文物建筑和县级公布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除外)。2.修缮加固。二级(C级)危房原则上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主要对房屋结构进行修缮加固,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以达到住房安全的要求;需要维修加固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平方米要求的,可采取拆除重建或扩建的方式进行改造。3.盘活置换。农村危房改造可通过改造维修加固旧厂房、仓库或从其他农户闲置住房中购买稳固房屋等方式达到解决安全住房需求。通过盘活置换解决住房的,危房改造户应与提供住房的户主签订购买协议(合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出具危改户通过盘活置换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作为农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留存备查。(三)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危房改造知识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危房改造农户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抗震意识。二是落实抗震措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的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的要求,抓好改造房屋设计、施工检查。(四)抓好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批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进行归档。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要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是抓好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验收准备工作。八、工作要求(一)实行一票否决。在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1.农户家庭成员(指同一户,下同)在城市、县城或乡镇驻地购买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宅基地等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2.农户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参加村民合作社除外。3.农户家庭成员现有价值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机和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客车、船舶等之一的。4.农户家庭成员有1人及以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或是大、中型民营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的。5.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已基本无人返回旧房居住的。(二)工作步骤。1.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2.项目建设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3.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九、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拉烈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按照自治县住建局制定的农村危房评定标准,确定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等工作。拉烈财政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筹措拉烈镇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拉烈镇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拉烈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的身份核查;拉烈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拉烈镇移民办和易地扶贫安置办负责有关水库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工作的统计报送;拉烈镇精准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扶贫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拉烈镇纪委办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所辖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二)强化服务,确保进度。镇危改办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包括农民工匠在内的技术培训,提高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各村(社区)要成立技术服务队,走村入户为农户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分月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将每一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月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度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并积极向后援单位汇报,争取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本村(社区)危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镇危改办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改造实施方案 篇10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5月10日前)。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况。

(三)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1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改造实施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xxx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xxx4年,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民国政府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其他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于xxx5年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宁乡县花明楼镇、岳阳县中洲乡、城步县丹口镇为全省第一批省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市州应确定1个市州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县市区(包括县级管理区)应确定1个整体推进示范村(见附件1),于xxx4年5月底前汇总报省危改办备案(见附件2)。

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较完善;整合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能力较强;完成后效果较明显,有一定示范作用。

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优先采用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方式,具有修缮加固成本比较优势的农村危房应坚持采用修缮加固,并按实际修缮加固情况折算面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出方案。

各地要编制并积极向农户推荐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特色风貌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方案。由镇、村统建、代建的,应采用当地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广长沙市经验,发挥各地慈善事业的作用,通过慈善机构广泛募集社会捐助资金,吸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严格监督,科学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募集的慈善资金,应专项用于增大重点帮扶对象的占比。

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xxx4年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见附件3)。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已纳入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或者拆迁范围的农村危房,如不允许其在原址进行危房改造,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另行安排建房地址。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已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

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时,应明确申请类别(重点帮扶或者一般帮扶)。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评议时,应有5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及乡镇建设管理员应逐户上门核实。县市区危改办应对重点帮扶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其余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20%。村、乡镇和县市区评议、审核结果,应分别在村级公告栏、乡镇公告栏、县级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需拍照存档。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补助要求或者违反危改协议的,不得发放补助,已经发放且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及时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帮扶补助资金可以按工程进度拨付(开工拨付30%,上大梁拨付35%,竣工验收后拨付35%),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镇村统建、代建的,补助资金开工前一次性统一拨付给镇(乡)政府掌握,镇村应明确专门的账户及管理措施。一般帮扶可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也可按工程进度拨付。上述具体方案由县级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确定。

享受扶贫、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原则上应于竣工验收后将资金拨付到农户。县市区危改办应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一次性验收,方便农户,减轻农户负担。

加强技术服务。乡镇建设管理员在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确定前、施工中、竣工后等关键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帮扶对象,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来年进行入住和旧房拆除情况复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少应到现场2次(对象确定前、竣工后)。享受各级政府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和单位承担并对其负责。

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季度检查,并在当年11月组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在第二年二季度对“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危改办定期组织抽查或者交叉检查,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全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来年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的依据。各市州危改办于每月28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上报省危改办,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严明纪律。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延误工期、面积超标、监管不力等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市、县两级要设立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会同民政、扶贫、移民、残联等部门做好对象认定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计划实施,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

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民政、扶贫、移民、残联部门:协助做好摸底调查、对象确定工作,落实资金整合。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林业部门:根据乡镇、村提供的建房用材计划及时办理建房用材手续。

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免费安装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

审计、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统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

改造实施方案 篇12

(一)改造提升铸造行业。根据“乌—昌—石”区域环境整治相关要求,针对铸造企业的工艺、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指标,对现有铸造企业进行评估研判,经评估研判改造提升无望的引导其搬迁、转产。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未达到本改造提升方案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在本方案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成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提升工艺和装备水平。鼓励企业改造提升工艺和装备水平,采用短流程熔化工艺与装备、消失模等技术与装备。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

2.降低能耗强度。铸造企业应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经过技术改造、规范管理和科学计量后,2023年,所有铸造企业无芯感应电炉熔炼铸铁的(1500℃)炉容量≤1吨、1.5吨、2吨、≥5吨时,能耗分别应小于630、620、610、590千瓦·小时/吨金属液。吨铸铁综合能耗≤0.28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5吨标准煤。其他熔炼炉的能耗符合《铸造企业规范条件》规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法依规推进铸造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铸造企业主要污染物全面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xx)及《自治区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实施计划》要求。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4.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铸造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淘汰,完成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2021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5家(新疆长讯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新疆豫丰源铸造有限公司、新疆金瑞耐磨钢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天翼德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1家(新疆华盛西元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5.优化产品结构。铸造企业须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铸件质量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积极向精密铸造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明确发展方向。围绕昌吉市及周边地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对铸件的需求,引进国家鼓励发展的铸造产业和企业集中布局,协作配套,引导铸造企业走精密铸造、智能制造之路。

1.提高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重点发展以下产品:

通用机械类铸件:发展泵、各领域各种规格阀门、液压件、气动元件等通用机械类铸件。

矿山和工程机械铸件:发展特种大型复合轧辊、单重100吨及以上的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等设备用铸件。

能源动力装备铸件:发展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动力装备用汽轮机高合金耐热钢铸件、燃气轮机铸件、工业锅炉铸件、风电机组系列铸件、太阳能板基座等产品。

农机铸件:发展采棉机、特色农作物播种装备、整地装备、植保装备、籽粒作物收获装备等装备的齿轮、曲轴、连杆等铸件。

2.向精密铸造方向发展。提高铸件精深加工水平,从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从单件产品向组合式产品转变、从配套产品向整机产品转变。生产优质近终形铸件,发展复杂、薄壁、高精度铸件。

3.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针对铸造企业生产工序智能化程度低、制造效率低等问题,积极推进MES、工业机器人、3D打印以及无模制造、数值模拟等技术在铸造企业的应用。到2025年,铸造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

改造实施方案 篇13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1、个人自筹为主。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

4、整合建设、民政、农牧业、扶贫、残联、水利、发改和交通等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和房屋改造建设资金,实行项目捆绑使用。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月31日前全面启动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1)建房对象申请;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5)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附表二);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5)区危改办所需其他村料。

分散建房和修缮加固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4)乡镇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1)乡镇《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

(3)《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

(4)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

(1)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2)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危改办接到村委会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逐户进行审核。乡镇危改办对拟改造的危房进行数码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须有户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核查中若村委会上报危房改造对象与前期调查摸底对象不符,必须由村委会说明原因,并留档备查。乡镇政府审查结果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4)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附表一)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附表三)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

区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建房标准和图纸设计,经区危改办审查,报市危改办备案后实施。规划要贯彻危房改造基本原则,要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改造任务和前期调查结果进行改造区域、数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统一规划,规划到村、到户。原则上在同一个乡镇范围内整村推进异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应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要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与尊重群众生活习惯相结合,与保护传统风貌和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开发农村旅游景点相结合。危改房屋要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积极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区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区危改办组织乡镇政府与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严格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验收,重点把握好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改造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__省财政厅、__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为保证项目工程按要求如期完成和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__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配备,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以师生应用为本,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多媒体教学资源建设,强化应用培训,提升管理水平,构建优质资源共享的网络多媒体教学环境,促进形成日常信息化课堂教学方式,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和任务

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班班通教学设备。

(一)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一是小学科学实验室;二是初中理科实验室,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设备。

(二)音体美器材。在整合原有教学设备的基础上,依据《__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基本要求配备,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图书。按小学每生15册、初中25册标准进行配备,同时,根据各单位现有实际情况,为各中小学配备基本需要的图书架、阅览桌。

(四)班班通设备。结合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需求,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每个班级配置一套多媒体教学设备、每校配备部分教师电子备课室、计算机教室等设备,满足师生应用信息化手段教学的需要。

三、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确定项目学校以学校布局调整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精神和要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为基本目标,充分考虑学校的校舍、场地等基础条件和应用管理的能力,科学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统筹考虑教学装备配备问题,既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又要向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音体美器材和班班通等,使其按照课程教学规定要求,实现整体均衡达标。

(三)明确责任、确保质量。为确保教学装备质量,该项目在学校意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交钥匙的方法。

(四)重在应用、杜绝浪费。区教办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确保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各校要加强图书、实验室、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员配备,抓好实验教学、图书阅读和信息化手段教学,提高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利用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将为我区实施课程改革、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这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阳光工程。因此,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是基本要求,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省定标准和要求做好配套用房、场地的建设和准备工作。实验室设备、仪器、文体器材、课桌凳、图书等方面省装备处已专门下文提出具体要求。班班通前期准备以本方案中的要求为准。

(三)严格验收与管理。一是要及时做好相关设备和图书的`接收、安装和验收工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项目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三是充分利用装备资源,大力开展教育教学应用活动。要防止闲置浪费,宁可用坏,不能放坏。资源建设和教师培训要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四)加强督导与检查。区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各校的教育技术装备规划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项目实施是否到位,设备使用、管理是否达到等。对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在后续项目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停止安排其他项目与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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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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