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我县学校卫生工作。
一、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的要求,从保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为防控原则,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学校要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县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副校长制度,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快速反应,防控到位。学校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监测、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原因追踪制度、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围绕、麻疹、水痘、腮腺炎、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做好消杀器械及药品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及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托幼机构要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告,各乡镇卫生院要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相应措施,发现聚集性疫情时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局报告。各学校要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卫生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落实强化查漏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
一是要认真做好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要确保学校覆盖率、学生查验率、建卡率均100%;二是在发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情后,要及时、规范采取以疫苗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护措施。积极防止可预防传染病在幼托机构及学校内的发生流行。
四、加强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包虫病等学生常见病防治
学校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开展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及时汇总、分类管理。各学校要完善学生健康档案,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教学环境监测工作。
包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各中小学校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学生筛查、患者治疗、犬驱虫、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有力地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将包虫病防治知识、健康生活理念、健康行为传入千家万户;组织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五、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各学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包虫病防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自我防护的意识,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按照国家要求,将健康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设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园以家长会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健康教育。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将肺炎、肺结核、艾滋病预防方法纳入学生基本技能教育内容;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缓解心理矛盾,解决心理问题。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按照常备不懈原则,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学校卫生应急工作,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学校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将现场救护知识的培训纳入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提高应对突发意外伤害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
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县教育局和卫健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加强教学环境和卫生设施、饮用水卫生、卫生保健与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内部管理与检查,推动学校积极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八、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卫生创建
以健康促进与教育、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以无烟学校、卫生先进学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食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共同组织下系统科学的开展学校各类卫生创建活动。
九、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各学校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对20xx年入学的初一和高一新生进行PPD(结核菌素试验)筛查并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表见附件)建立健康档案。对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督促学生或家长尽快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1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县卫健局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健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县卫健局会同县教育局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县卫健局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县教育局。
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县疾控中心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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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深查、细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集中排查并有效治理火灾隐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卫生健康局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本工作方案为各卫生健康单位20xx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的部分内容,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制订20xx年度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人员。
四、加强对疫情定点医疗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接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新建定点医院、集中临时医院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对存在火灾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生物实验室、氧气储藏室、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易燃易爆储存仓库、配电室、电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坚决纠治堵塞消防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问题。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六、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在20xx年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在6月和11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查”各一次,7月之前完成消防应急灭火、逃生救援演练活动1次。
八、落实《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规定。凡是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及有限空间(地下室、空坪)的消防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杜绝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九、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LED微信工作群、“119”宣传日等平台,开展警示性消防宣传,对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消防安全事故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范围,对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或隐瞒不报、迟报的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我街道现有小(一)型水库二座,小(二)型水库五座,山塘20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现状已成为度汛的心腹之患,各村、各水库要集中领导,对水库及山塘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逐座必到,不得遗漏,不得走过场,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我街道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农业生产丰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汛工作认识
防汛工作是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高度的重视。所以做好防汛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克服畏难情绪和盲目乐观的思想,要坚决做到本街道范围内的小(一)型、(二)型水库和山塘不垮一座,确保320国道,昌栗、宜铜高速,万上、万芳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县城的安全。
二、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物资早准备
防汛期间所有的水库、水利工程设施,如水库、山塘、电灌站、河堤、涵洞、渠道等都要落实防汛负责人,专人管理,工作到位,出了问题追查责任,要落实防汛责任制,经常勘查清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按要求备好防汛器材和物资,清除库坝杂草、树木,组建防汛队伍,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报警联络办法和抢险预案,有灾无灾作有灾准备,大灾小灾作大灾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领导,严肃防汛纪律
防汛工作做得好坏,关键在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街道防汛工作指挥部,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各水库管理所加强值班制度,加强上下联系,有检查、有汇报。从四月份起进入汛期,每天有汇报,做到24小时值班,有领导带班,要切实注视雨情、水情变化,及时传达,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各水库要严格按照渡汛计划和防汛调度方案正常运行,严禁违纪超蓄水,凡因领导不得力,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将严肃查处。
为切实做好20xx年旅游市场营销工作,激活旅游转型升级,特制订以下市场营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旅游转型升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整合各种宣传力量,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加快促进旅游市场复苏,进一步提高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市场
根据旅游客源实际情况,对目标市场进行三级划分。、等作为一级核心市场,在稳定旅行社渠道收客基础上,抓住双休假日、小长假、黄金周等重要旅游出行旺季,着力挖掘亲子游、休闲游、家庭游等自助游群体及中小学研学旅游团队,“三明实践”考察团队。浙江、上海、广东、湖北、湖南等作为二级重点市场,鼓励县内旅行社加快恢复与当地组团社合作,设立驻外分支机构,着力招徕文旅康养、森林康养、工会疗休养等游客团队。北京、江苏、重庆、山西等地区为三级发展市场,实施区域经销商包量合作,招徕文旅康养团队。
三、主要措施
(一)放大旅游形象宣传
1.争取中央和地方媒体宣传。认真做好“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积极对接国务院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举发展政策,争取央视(央视影音、央视新闻移动网)、东南卫视、电视台综合频道等国家、省以上电视台栏目组,《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日报》等国家、省以上主流平面媒体及其新媒体、自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推广旅游形象。
2.持续高铁媒体宣传。设立专项经费,继续开行深圳北山海旅游专线动车,投放福州铁路客运所辖动车“亮角落”广告,投放西-宁波、福州-郑州、福州-上海的动车冠名(头帎片、到站广播)广告。
3.加强重要区域广告宣传。加大景区等广告互换宣传,在三明机场航站楼安检厅、候机厅、出站通道投放旅游美陈、景区广告。在重点城市人流汇聚区投放“亮角落”广告。在福银高速公路常年投放“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户外广告。在动车站投放出站过道灯箱广告。
4.加大新媒体网络宣传。强化字节跳动公司合作,继续做好“旅游”抖音短视频宣传,“旅游”微信公众号,世界自然遗产微博图文推广。发动全县领导干部、旅游企业开展移动手机“彩铃”短视频、抖音短视频宣传、微信自媒体宣传。
(二)加大营销活动推广
1.20xx年丹霞汉服旅游节。计划于5月份举办。以亲近丹霞、体验汉服、学习传统文化为主题,在古城、大金湖展示汉民族传统服饰,吸引市民游客互动打卡拍照,加快预热复苏旅游市场。
2.20xx年第六届淘气节。计划于7月初暑假期间,在大金湖举办。以大金湖玩水、亲水为主要活动内容,将的淘气活动融入世界自然遗产丹霞山水,激发暑期周边亲子、家庭游出游热情。
3.20xx年第六届帐篷节。计划于七夕期间,在长兴服务区举办。面向闽浙赣粤四省户外运动爱好者,以七夕户外露营为活动内容,结合福旅房车营地,着力办成充满美丽、浪漫、醉人的大型户外盛宴。
(三)深化全民旅游营销
1.全面实施部门单位大营销活动。继续开展县直单位、乡(镇)全民大营销活动,每个干部招徕40人次会议团队。参照写生团队政策,出台中小学研学团队门票优惠政策,大力招徕研学(含大学生写生)团队。
2.积极开展线上电商营销。一是积极对接互联网企业,争取在发展互联网运营中心,加快完善微信小程序“一部手机游”项目,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全面铺开宾馆民宿等企业“一部手机游”分销景区门票,逐步实现电子商务旅游营销。二是加强与同程网、携程网、去哪儿、美团等在线旅游商合作,实施单张返佣和销售额阶梯返佣奖励,提高网络销售量。
3.鼓励旅游企业市场营销。一是活动营销奖。对县内旅行社举办主题收客活动,游客规模达300人以上,游览线路含“金湖+”(九龙潭、明清园、上清溪、寨下大峡谷、尚书第)四联点及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宣传补助。单场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全年单家旅行社申报主题活动不超过3场,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二是市场推介奖。鼓励县内旅行社到省外举办旅游专场销售会,参加人员达150人以上的,由旅行社申报,经审核确认后,给予5000元/场的补助。对旅行社到省外召开旅游同业推介会的,50人以上规模给予1万元/场的补助。三是实施旅游企业短视频宣传奖励政策。县内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积极开展抖音微信宣传,并与全民营销支持政策挂勾,对开展抖音等景区短视频旅游宣传,并投稿“旅游”抖音号,单条累计点赞量达1000以上的,按一个点赞量0.1元标准进行奖励,每条宣传短视频的奖励封顶1万元。四是主攻非假日出游主流老年人群体。继续实行30人以上老年团队(50周岁及以上)金湖“免门票”(门票30元、船票45元/人)、寨下门票10元/人的优惠政策。五是实行大型团队奖励政策。对单团队“金湖+”(省内以设区市,省外以省为区域单位)四联点200人以上的团队,按普通团队50元/人、老年团20元/人的给予奖励。六是税收贡献奖。对20xx年缴纳税收超过20xx年度的旅行社,按缴纳税收等额标准给予奖励。20xx年缴纳税收未达到20xx年度额度的,不予奖励。
4.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县市旅游部门组织的旅游博览会、旅游交易会、招商推介会。
(四)丰富完善旅游宣传品
制作推出各类旅游宣传品,投放目标市场招商推介会、旅游推介会,旅行商门店,以及县内重大会议,媒体采风等活动。
1.印制《旅游指南》画册1万份、旅游折页5万份,
2.制作1万份形式新颖、制作精美,易收藏、便于携带的新型购物袋。
3.制作优游白书、手机扣等旅游纪念品。
4.制作旅游展架1000个。
五、营销经费安排
县财政安排旅游专项经费400万元。
(一)三明绿色旅游推广联盟、品牌景区营销中心统筹经费:110万元。
(二)网络新媒体宣传:60万元(含20xx年字节跳动公司合作经费50万元)。
(三)旅游节事活动:80万元(含旅行社活动营销奖)。
(四)省市文旅部门要求参加的重点城市旅游推介会、旅游博览会、旅游交易会参展费用,三明机场等重点区域宣传:30万元。
(五)旅游宣传品:10万元。
(六)旅游企业市场营销和景区网红产品奖励:110万元。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乡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遵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原则,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应急扑救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队伍管理。
1、成立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签订20xx年森林防火责任状,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社区)要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2、组织村级干部森林防火工作培训会。明确森林防火村级责任,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我乡村级干部的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村级干部预防森林火灾、处置森林火情的综合能力和应急水平。
3、开展一次森林消防队伍培训。熟悉森林火灾扑救技战术,提高森林防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各级队伍的联动协作能力,提升全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和整体战斗力,实现科学防火、安全扑火。
4、进一步充实乡级森林消防器材库。要充实森林消防器材库,配齐消防器材物资,做好防火设备检修。
5、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要制定春季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地段有专人把守。
6、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督导。从3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督查。重点对宣传到位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检查巡查到位情况、设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扑救队伍、网格化巡查队伍、值班人员和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较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落实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悬挂森林防火旗,各村(社区)要将省森林防火命令、张贴到村(社区)的主要路口和显眼位置。全乡各村逐户发放宣传单并利用条幅、广播、LED屏幕等形式不间断的进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文明祭扫,从我做起”承诺书签订活动。4月1日至4月7日,在我乡几个主要进山路口开展“文明祭扫,从我做起”承诺书签订活动。积极引导进山扫墓群众签订承诺书,并以鲜花代替纸钱,广泛宣传使用鲜花祭扫,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林区、坟地集中区、入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落实巡查队伍。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村两委、村级网格员、村级巡逻队对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各村(社区)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落实设卡检查队伍。对清明节、农历三月十六、端午节,各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高峰时段要确保全员在岗在位。。
(四)落实扑救队伍集中待命,整装待发。
清明节前,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认真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到位。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战略高度,不断提高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们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及乡直相关单位务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春季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人负责。
(二)资金保障到位。为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乡级将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春季森林防火费用支出。
(三)应急值班执勤到位。森林防火期间,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务必做好换班衔接工作,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确保信息通畅。
(四)后勤处置保障要到位。要做好清明节期间所有人员后勤保障工作,提前落实好各项应急物资的准备,确保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在火灾扑灭后,所在村(社区)应安排好人员进行火场清理,并留足人员进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扎实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想群众所想更深入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深入广大群众的生活为侧重点,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各村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三、工作目标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
4、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春秋两季和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及托教机构强化食堂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明厨亮灶”创建。
5、根据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需要和市级对口部门任务要求,抓好抽检任务落实。
6、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动。通过主动摸排,群众举报、行政移送等渠道,侦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注: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狠抓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四个环节的专项整治,深入持久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①、强化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
②、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③、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
④、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
⑤、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在今年内争取同镇内各中小学联系并邀请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进行讲座,使从青少年开始认识到什么是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及劣质食品,促及经营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提高广大村民的身体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粮食安全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乡粮食生产,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全面宣传发动
成立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和各工作组组长任副组长,农技站、经管站、财政所、国土所、水务站等为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调度,工作组组长挂村,驻村干部包村联动机制,农技站负责全乡早稻生产的技术指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同时要求各村相应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具体负责人,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群等手段,将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到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落实责任狠抓连片示范
1.任务分解到村。依照县分配我乡20xx年早稻播面任务数500亩,将任务分解到村,要求各村如数如期完成任务(见附件),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早稻育秧、大田翻耕、早稻插秧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对未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同时,针对20xx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且今年继续栽种的农户立即发放20xx年奖补资金,对20xx年已经栽种“一季早稻+再生稻”而20xx年不栽种农户奖补资金进行缓发。狠抓连片示范,明确福龙村为乡粮食生产重点村,要求打造1个100亩的早稻高产示范点。
2.加大工作调度。各村(居)加强早稻落实到户台账管理,按照早稻生产进展,实行每日一调度,每日一通报制度(每天15:00前)。
3.强化时间意识。各村(居)要增强早稻落实紧迫感,全乡早稻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播种,在5月10日前完成插秧。
4.加强技术指导。农技站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粮食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粮技术水平。加强对早稻品种选择、保温育秧和秧田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技术指导,
三、鼓励流转严查耕田抛荒
严禁闲置、荒芜耕地,严禁擅自改变耕地使用性质,要求各村在3月25日之前上报各村整治耕地抛荒问题台账和耕地情况摸底表。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抛荒的,鼓励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耕种,鼓励种植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2年(含2年)的耕地,将暂停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
四、奖罚兑现确保任务完成
为全面完成我乡粮食生产工作任务,乡党委政府调整奖补机制,扩大奖补范围,根据秧田与大田比(1:10)进行秧田补助,标准为900元/亩。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早稻生产任务,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予以扣分,并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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