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县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城镇为重点,兼顾农区和牧区,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助力,为建设“五个”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全面开展普通话培训,督查语言文字工作推进情况,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形成反馈意见、整改。到20xx年,我乡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新闻传媒、广播员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新录入公务员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全乡普通话普及率达到60%;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州级督导评估及省级督导评估专家组抽查。到20xx年,力争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县为主,城乡兼顾。县级统筹,我乡具体实施,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攻坚合力。
2.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为重点,聚焦薄弱地区和人群,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3.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县域差别和城乡差别,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办法,保证攻坚目标如期达成。
二、工作重点
(一)以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教师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主力军作用。
在全县组织的校长综合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中,加入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等内容,强化校长和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确保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环境。通过脱产培训、远程自学、帮扶结对等方式,使普通话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师,尤其是双语教师快速提高普通话水平。同时,严把教师入口关,新任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积极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和中华经典诵读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授能力。在“十三五”期间,使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他任课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双语教师普通话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工作。
(二)以提升基层干部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政府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表率作用。
切实落实“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的法律规定,重视并提高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应用能力。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等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学、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有效方式,对基层干部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够用普通话进行沟通交流,能够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文件,能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公文。“十三五”期间,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甲等以上标准,新录入公务员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
(三)以提升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和窗口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重点领域全部达标,“十三五”期间,公共服务窗口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以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为重点,切实增强我县主要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统领,我乡要创造学习条件,创新学习方式,结合我乡产业发展等需求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牧民进行专项培训,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并进一步达到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积极与对口支援我乡的九尺镇接洽,将语言文字工作支援列入援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帮助我乡青壮年农牧民提高普通话交流水平,提升其自主就业和创业能力,增强家庭经济“造血”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准备工作。20xx年9月组织召开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启动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文件。
2.全面部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州级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工作制度,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职责。
(二)实施阶段。
1.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加强对本单位使用普通话的培训工作。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举办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营造良好氛围。
3.在20xx年6月底前做好社会用语用字监督等各项工作,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能。乡党委、政府要对全乡的、指示牌、标语用字、单位标牌、等广告用字、文化活动、会议会标用字以及其他面向公众的示意性用字进行检查、督办、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广告用字的监管。
4.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承办人员具体抓,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有序推进语言文字评估各项工作,着眼于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的示范作用和服务窗口作用,切实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带动和影响全乡用语用字的规范化。
(三)自检自查阶段。
1.落实我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各项用语用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2.要对照《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完成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和汇总,并对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根据自查自评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单位实际拟写自评报告。
(四)检查落实,申报、迎接评估、认定、总结阶段。
接受检查评估验收、确保顺利达标。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确保顺利通过评估认定。若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达标评估,将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督导评估工作,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成效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作列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中,与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乡村建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注重资料收集归档,切实履行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应职责,确保顺利通过20xx年州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二)设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专人负责语委日常工作,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保障有力的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政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本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要求,确保各项攻坚措施有效实施。
(四)强化推广普及。注重发挥学校对社会和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鼓励学生帮助家长学习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依法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纳入干部培训、业务培训等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测试,满足不同职业、岗位的工作需要。
(五)强化督导验收。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并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各方反馈情况,实行通报表扬和劝诫问责制度。
(六)强化宣传工作。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以党政机关为龙头、学校为基础、新闻媒体为版样”的方略,充分调动各相关人员积极性,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加强政策宣传引,创新宣传动员方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团体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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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发展我县学前教育工作,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办法》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政教督〔20xx〕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发〔20xx〕27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酒办发〔20xx〕28号)精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为适龄学前儿童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规划及目标
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20xx年3月底前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自查自评;20xx年4月底前完成县级督导评估,同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自评结果和相关资料,并申请市级督导评估。争取实现20xx年5月底完成市级督导评估,20xx年9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评估,20xx年底前完成国家评估认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四、督导评估的内容和任务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细则》所列“普及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社会度认可”四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37项三级指标及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着力提高普及水平。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二)全面落实政府工作责任。一是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二是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县级政府按照公益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三是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县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确保财政投入到位。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性幼儿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及省定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及扶持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到位,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四是安全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监管制度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彻底消除无证园。
(三)大力提升保教保育质量。一是夯实办园基础。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班额符合规定。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建立完善省、市、县、园四级培训体系和全员轮训制度。三是保证学前教育质量。幼儿教育要遵循科学保教要求,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积极推进社会认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关注我县幼儿教育事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政策及相关知识知晓度,确保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社会认可度高于85%。
五、实施步骤
学前教育普及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20xx年8月-10月)。召开教育系统工作会议,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细则》和《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县国家学前教育普及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幼儿园制定迎评方案,依据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找出短板、找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全面整改工作,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并将方案和自查报告于20xx年3月31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二)整体推进(20xx年3月30日前)。召开全县迎评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分层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对照《评估细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达到评估指标相关要求。教育、发改、人社、住建及各幼儿园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普及县创建、迎评、专家质询等相关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幼儿园要认真搜集各类印证材料、依据《评估细则》建立完整详实的工作档案。
(三)申报迎检(20xx年4月-12月)。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细则》,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组织相关部门、各乡镇、幼儿园做好迎检工作,4月中旬开展专项督查和县级督导评估,并积极准备市级复评相关工作,针对自评发现问题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复评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强化落实,保证在省级评估时达到评估标准。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导评估和教育部实地核查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我县学前教育普及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措施,逐步推进。要定期总结部署工作推进情况,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职责,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扎实安排,逐步实施。各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细则》,准确把握指标内容、标准、程序等要求,紧扣主要指标,按迎评计划和目标及早着手,扎实安排部署,查漏补缺。要制定实施方案和规划,明确目标,确定推进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按照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要加强督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简化工作流程,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虚假普及。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广泛宣传督导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xx〕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xx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xx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
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xx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xx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xx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源头防控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为维护街道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最新部署,现决定在街道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配合,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义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社会突出矛盾及苗头隐思问题开展“大排查”洁动,全面掌握全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隐患间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解决因各种矛盾问题引发纠纷及其隐患,集访群访、涉法涉诉和进京“越级访”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信访难案、积案、老案等重点问题,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把间题解决在基层。
三、排查内容
(一)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査。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街道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卫健住建所、等部门,开展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对卫生健康、劳动关系、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房地产、教育就业、脱贫攻坚等领域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线索及时汇总,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千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形成连锁反应。
(二)加强重要节点及人群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对“两会”、“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排査内容为婚姻变化、抚养关系、因病致贫、生活困难、邻里纠纷等矛盾。特别是因疫情防控期间,停业歌业引发的劳动关系、新资报、物业服务、房屋租货等方面的经济矛盾纠纷,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尽可能通过调解手段制住可能发恶性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四、时间安排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从20xx年4月28日至20xx年6月10日,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4月28日-20xx年4月29日)。各部门召开社会矛盾化解专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根据县委政法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排查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30日)。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大排査、大梳理,切实摸清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底数,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莫定基础。各单位每周要将摸底排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政法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5月31日-20xx年6月0日)。根据排査情况,各部门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建档立,实行微机管理。要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化解社会矛盾到给的紧迪世、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要认真分析形势,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化解矛盾。要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同题,对已经反映出的开盾纠纷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级分类,逐一进行杭理、逐个分析研判,逐一理清纠纷缘由,逐个找准问题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个制定调处方案,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措施,逐个落买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入。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单位领导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落实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充分发挥街道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大气污染方面的监管作用,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的格局,街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友好、保护优先”的理念,转变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着力解决城乡燃放烟花爆竹、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排气、燃煤、燃烧垃圾、焚烧秸秆等污染突出问题。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保障措施
成立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全街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落实领导包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责任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实行24小时昼夜全面禁烧监管。利用条幅、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村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一个村,《秸秆禁烧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各村制作6条条幅,在村主要干道和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利用入户走访、田间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上级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对主干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内的煤点、生活垃圾、自家房前屋后的柴草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进行专项整治,禁止燃烧生活垃圾,做到视线内干浄整洁,切实改善全街整体环境面貌,为厂大群众提供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责任制,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联系各村、社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任务安排,量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追究。将大气污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与年度村、社区工作考核相挂钩,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和村、社区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作为年底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
(三)营造舆论氛围。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在街道开设大气污染工作专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街道关于大气污染工作的部署、通告和大气污染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方便群众投诉,营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前阶段我市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排查结果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充分认清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20xx年以来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整合力量,协同推进。排查整改要坚持“分类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则,按照“设施可用、长期受益”的标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整改、监督整改,确保在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二、整改内容
(一)整改内容和标准
参照原设计标准,按照“井出水、泵可用、电连通、能灌溉、无安全隐患、群众满意”的目标,分类进行整改。
1.拟报废机井
经评估后按规定进行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2.问题机井
(1)因淤积、出沙导致机井出水量不足的,进行洗井、淘井;
(2)水泵损坏或缺失的,进行维修或更换;
(3)低压设施不通或无低压设施的,进行检修或新铺设地埋线(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4)井口无外保护的,参照原设计标准,配备井盖或井堡,消除安全隐患;
(5)其他问题视情况进行整改。
3.可用机井
各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按照整改标准进行完善提升。
4.高压配电设施
项目原规划设计有高压配电设施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对接协商,明确整改内容及标准,并由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整改结果符合电力部门接收标准;项目原规划设计无高压配电设施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需要配置的,由乡镇街道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
(二)建立档案
1.整改工作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问题机井的整改方式及内容,由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并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
2.分别拍摄机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照片,照片资料要显示机井编号、整改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
3.机井整改后,由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施工方四方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表要有原项目名称、修复内容等主要信息;
4.对于没有编号的机井,须喷涂编号标识。
以上步骤均需留存照片和资料,做到一井一档案、一井一台账,原建设部门、乡镇街道和村民委员会各留存一份。
5.高压配电设施的整改资料及档案,由乡镇街道及原建设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时间节点
各单位必须于8月10日前完成农田水利灌溉设施问题整改全部工作,包括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乡镇街道要对照机井信息及整改目标,逐个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完成后于8月20日前将结果报至原建设部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对所有整改项目的现场检查评估。
(四)资金使用
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街道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覆盖面积,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下拨至各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整改剩余资金可用于项目后期管护或机井灌溉能力提升,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自行筹措。整改资金拨至乡财政,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责任分工
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排查整改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全市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并负责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所需资金筹措等,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原市委农办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发改、自然资源、水利部门:负责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本部门项目机电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所需资金筹措,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本部门建设的机电井整改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高低压电力设施及已经接收的高压设施的整改工作,做好各乡镇街道高低压设施整改的技术指导、高压设施的接收、自建低压设施管护权的移交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项目机井及高低压设施的整改、高压电力设施资产及低压管护权双移交工作。作为整改责任主体,要主动与原建设部门及电力部门进行对接,积极认领任务,加强配合协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整改工作。在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下,形成“市级统筹、部门组织、乡镇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从严从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务实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对于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等部门要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主动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整改工作台账,每日将工作进展情况准确、规范的上报到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加强督导考评。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要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评比,按照整改任务完成比例,每10天一小结、一评比、一督查、一通报,因日常工作消极懈怠导致督查评比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15日。
二、预评估范围
此次脱贫攻坚预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覆盖全镇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全镇所有745户1888人贫困户(含已脱贫和未脱贫)。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社干部开展预评估,同时按该村贫困户数1/2的比例调查走访非贫困户。
三、预评估内容
本次预评估的重点任务是查看今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查看已退出村、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看20xx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20xx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大病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
(3)三有: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入户情况。
2.20xx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1)一低: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
(2)五有:实地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达标建设情况。
(二)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
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一低五有”和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一超六有”“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和政策保障情况,以及“回头看”发现的少数脱贫户个别指标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回头帮”进展情况。
(三)查看20xx年拟退出贫困村、拟脱贫户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查看20xx年拟退出村“一低五有”和拟脱贫户“一超六有”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脱贫户收入和政策保障情况。
(四)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
查看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四项扶贫基金”作用发挥情况;查看扶贫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情况,特别是查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是否存在超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自筹资金和负债情况,今年实施易地搬迁户搬迁入住情况,旧房宅基地复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看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情况,已脱贫户和今年拟脱贫户的危房改造是否完成,是否居住在安全房屋内等情况。
(五)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
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每个村核查不低于5户贫困户信息,与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数据进行对比,重点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查找脱贫攻坚推进中的新问题
重点注意精准识别中是否存在贫困户漏评(即: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未纳入贫困户序列)、错评(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纳入贫困户序列)和错退(达不到脱贫标准但标注为脱贫)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帮扶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镇脱贫办负责制定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汇总整理各村各部门评估情况。
二是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做好协调联络、组织实施、意见反馈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是各挂片领导负责督促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入户调查,填写好农户评估表和村级评估表,评估发现问题台账,并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再次检查农户评估表、村级评估表、贫困户脱贫成果表和贫困户脱贫评估验收表,科学分析每一户的退出脱贫情况,拿出具体意见,准确评估他们是否能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如实填写评估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各村附件2、3、4、5、7表,请于8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镇扶贫办在汇总基础上,填写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评估验收汇总表和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未达标明细表,撰写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评估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估结论及下步打算建议。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好脱贫退出质量关,按照退出标准,对标核查,客观公正反映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经得起检验。
经县地方志办班子研究,拟在我办一般干部中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
一、职级设置及使用情况
1、编制情况
县地方志办核定参公事业编制5个。领导职数2个(1正1副),实有1正0副。综合管理类职位5个,实有3人。
2、职级数量
根据职数比例,县地方志办核定四级调研员0名;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3名,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2名。
3、职级职数使用情况
目前,县地方志办实有四级调研员0名,空缺0个职数;一级、二级主任科员0名,空缺1个职数;三级、四级主任科员0名,空缺2个职数。
本次晋升职级后,三级、四级主任科员仍空缺1个职数。
二、晋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xx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晋升职级程序
(一)动议
县地方志办班子成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沟通协商基础上,形成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及意向性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
(二)民主推荐
本次公务员晋升职级,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由领导班子负责组织,推荐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晋升职级人选的重要参考。
民主推荐由领导班子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谈话调研推荐。
2、会议推荐。
3、分析汇报推荐情况,向领导班子汇报。
4、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察。
1、考察预告。
2、考察了解。
3、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
4、征求意见。
5、形成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
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晋升决定。
1、逐个介绍拟晋升职级人选情况。
2、逐人表态。
3、进行表决。
(五)晋升前公示
拟晋升职级人选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履行晋升程序
对晋升职级的参公人员,填写《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填写《公务员晋升职级名册》,一式两份,填报部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各留存一份。
(七)建立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每名晋升人员形成一本《职级晋升纪实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监管,保障药械使用质量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
进一步落实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主要是定制式口腔义齿使用单位(县医院、中医院及各牙科诊所)。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3日至5月22日。
三、检点
(一)是否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人员。
(二)是否妥善完整保存采购相关合法票据(药品、医疗器械)。
(三)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否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是否严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
(五)贮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是否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是否监测和记录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六)定制式口腔义齿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并保存完整的使用记录,相关资料是否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等。
(七)直接接触药械的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是否健康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本辖区监管实际,统筹规划,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所队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涉及违法违规的,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请各基层所、执法大队于5月14日前,将开展情况工作小结汇总报送药品监管股,并将监督检查记录录入省药械监管综合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成立“20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三、工作目标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
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借鉴先进城市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利用系统有效衔接,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不断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共同营造“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县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2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40%。
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处理设施建设,确立1-2条分类收运线路。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60%,城中村覆盖率达50%。
到20xx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80%,城中村覆盖率达70%。
到2024年底,县城区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小区(含周边零散居民楼)覆盖率达90%,城中村覆盖率达90%。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运和细分处置系统,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一)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并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及我县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详见附件1)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过期药品、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厨余垃圾:家庭或单位在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种类别以外的生活垃圾,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未能单独收集、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等。
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应单独分类。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1.遵循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有条件的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主次干道两侧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2.定时定点投放。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空间条件、楼房栋数、志愿者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放点数量,并根据广大市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收集站位置,按照便民实用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投放时段宜选取市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期。开放时段和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增减。同时,应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投放点位、时段、时长及其他要求等。
3.明确投放责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县房管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做好有物业和有业委会自主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并及负责“两房”(公租房、廉租房)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管辖区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澄江镇政府负责无管理责任主体的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负责主次干道垃圾分类工作;县九大片区责任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所辖片区责任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①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并接受县城管局的监督检查;
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③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洗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④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⑤督促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4.建立管理队伍。在实行垃圾分类的片区,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根据区域规模、楼房栋数、人员数量等条件组建“巡检员、督导员、志愿者、执法者”四支队伍。可视情况按照每个点配1名巡检员和执法者,100人配1名志愿者、1000人聘1名督导员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配备统一服装及工作用具。巡检员负责对市民投放垃圾时宣传、检查、考核、辅捡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到位。督导员负责对分配范围内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指导,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逐步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志愿者负责协助督导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并将投放结果登记在册,为月度考核提供依据。执法者要通过实际执法案例做好普法、解疑释惑、正面引导等服务,有效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文明意识。
5.组织业务培训。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小区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业特点聘请专家针对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垃圾分类政策、知识的学习和解读,加大对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现场指导,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督促指导群众准确投放垃圾。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6.规范设施配备。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GJJ27-20xx)要求,根据垃圾日产生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运距等因素,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鼓励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站点或者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尽量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7.创新收集模式。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拒绝收运,多举措推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小区实行垃圾分类。鼓励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鼓励推行城区主要干道垃圾桶“撤桶入户”、上门收集模式,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减少垃圾随意乱扔、乱堆的现象。
8.实行积分兑换。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引进和推广使用积分奖励软件系统,合理布局、建设积分兑换站。积分可兑换社会公益服务、实物商品等,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激励链。通过使用智能回收设备,利用IC卡或者手机APP实现分类投放,提高垃圾分类设备的智能化和人性化,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20xx年拟选取县行政中心、实验三小、机关幼儿园、泽盛物业管理小区(一期)等区域作为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9.改造购置运输车辆。加大硬件投入,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购置满足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烩的现象。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装载方式应当与分类收集容器相匹配。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和应急药箱等应急器材。
10.新改建中转设施。加快统筹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点,抓紧研究制定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的建设和改造方案,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垃圾分类的中转站点,并配套建设中转站污水收集系统。此外,还要加大投入、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垃圾运输车辆、存放场所的管理维护,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转运能力。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应安装杀菌除臭设备,符合环保、密闭、高效的要求,避免出现臭味外泄、污染空气等问题。
11.完善运输方式。结合实际,依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规范收运体系和服务。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县供销社负责收运,进行资源化处理,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有害垃圾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有害垃圾的收运可结合其他类型生活垃圾收运一并进行,处理频率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专业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或专业单位处理,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运输过程渗漏、遗撒和恶臭的控制。其他垃圾按现行收运渠道运输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大件垃圾采用无害化的方式将大件垃圾进行破碎、分拣处置。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场进行专业处理。
12.强化运输监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监管,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并建立台账,记录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与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及评议,完善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严肃查处混合收运、随意倾倒、弃置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3.加快终端建设。按照《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解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探索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小区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城市居住区安装智能餐厨垃圾处置设备;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xx)要求,合理布局和加快建设余料余土回填基地建设,力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14.建立回收体系。优化县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提高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15.加强终端设施管理。加强对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状况。做好设施设备的管养维护,强化系统运行监控,同时加强垃圾渗滤液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责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范围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办公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县城区公共机构、各相关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衔接,并加入县垃圾分类办公室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实时垃圾分类动态,掌握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单位职责。县城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的前期数据摸底,组织协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督促垃圾运输企业分类运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利用户外广告、工地围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微信、抖音等媒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县教体局统一编制垃圾分类教材,将垃圾分类纳入校园教育,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四)加大政策扶持。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营企业、外资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垃圾分类处理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作为责任主体,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给予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促进源头减量。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包装性废弃物产生。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鼓励引导广大市民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或自带购物袋,从源头减少白色污染。推行净菜进城,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办公、就餐、购物等行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公共节能考核,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我县考核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工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各部门、单位每月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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