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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2024-02-07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荐]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合集5篇。

你是否一直在思考如何制定出一套可操作的应急预案?生命生存非同小可,防震减灾刻不容缓, 对于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要有深刻的认识。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减少风险和威胁对我们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揭示一些“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幕,推荐您把此页和我们的网站收藏起来以便随时阅读!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规范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采石厂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塌方,人员轻微受伤等一般事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报当地政府和上及主管部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本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厂内任何人员均要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调用的任何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本预案内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药品和资金等,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采石厂位于、、、、、、、、、,现有员工12人,有一座品质优良的建材石矿山,可开采储量达到9万吨。应急设备有铲车2台、钻机1台、小车1台、运矿车3台、铁锹10把。需要设备可以随时联系。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设备伤害、人员中毒、窒息等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组织体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长:(厂长)

副指挥长:(副厂长)

成 员: 本厂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厂长及各部门班长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厂长为副总指挥,负责本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办公室。

应急专业小组

事故救援组:安全保卫组: 物资保障组: 发生事故时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zHE135.coM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监控方式危险源的监控,由各本厂安全员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以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方法具有危险源的部位,要根据危险源的特征确定主要监控的方法、参数、指标,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4.1.3 预防措施危险源有日常的检查制度。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各施工小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并确定预警和响应的条件、程序,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预警的方式采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后,要立即启动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3预警的方法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当本石厂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厂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应请求应急升级,启动上一级预案,依此类推,直至启动政府预案。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小组要立即启动本厂现场处置预案实施自救,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在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请求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立即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安全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厂长)和副总指挥(安全副厂长)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或现场临时指挥部地点,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各专业救援组组织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4.3.2 信息上报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当地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告。

4.3.3信息传递采石厂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专家组以及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

5、应急响应

5.1 事故的分级 I级: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II级: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III级: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5.2 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厂办负责向县、乡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组长、副厂长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组长或副厂长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县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8)当事故得到控制,由县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防范措施。

6 信息发布

6.1 信息发布的部门 上报后由县政府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

6.2 应急信息发布原则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7 后期处置

7.1 现场监测和恢复 应急救援过程中和结束后,由专业应急救援组和本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进行检测、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指挥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和环境污染因子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于被事故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恢复方案由本厂提出,报县有关部门审核,消除事故及其救援过程留下的隐患,防止事故“死灰复燃”。

7.2 善后及赔偿 善后处理由厂长和副厂长负责接待、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依法进行善后处理赔偿。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

7.3 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 由厂长或副厂长召开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专业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有效、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县有关部门申请修订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通信联系 通讯保障组可在接到事故指令15分钟内提供扩音用具或对讲机交付指挥部使用,30分钟内提供应急救援指挥部所需电话号码

8.1.2 信息保障 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和追踪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应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厂内、外部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交流与协作。

8.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组织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在展开应急行动时必须佩带标志身份的应急臂章。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厂办负责购买和储备。 石厂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应急人员和设施的专用标识,以备应急使用。展开应急行动前,对投入使用应急装备要粘贴应急标识,确保应急装备运输和转移环节顺畅;应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计样式,各专业应急救援组自行印制和管理。

8.4 经费保障 各小组做出应急费用预算,确保应急救援消耗和应急处置支出。

8.5 其他保障 安全员负责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证交通畅通。 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副厂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要求疏散区域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实施区域管制。 厂办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确保救护及时。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为保证本石厂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有效运作,安全副厂长负责对综合应急预案中相关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安全员负责对本厂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

9.2 演练 厂办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估,并对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10 奖惩

10.1 奖励 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由厂办给予表扬、奖励。

10.2 处罚 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由厂办或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定义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报确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确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厂长签署发布实施。

11.4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解释,并监督执行。

11.5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篇2

(一)准备工作

1、移动黑板上显示“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文字。

2、月日午点前,派号校车开到幼儿园大门口处(车上配有一名司机和照管人员)。

3、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好本班坐车幼儿提前集合。

(二)演练程序

1、园长向幼儿讲解演练时注意事项:(生命很可贵,我们要百倍珍惜,今天我们开展这次乘坐校车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就是要提高司机、老师、小朋友们的安全意识,以便在紧要关头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请小朋友们不要嬉笑,要认真进行演练。下面开始进行乘车应急逃生演练)。

2、由老师指挥乘坐号车的幼儿按往常一样排队上车,司机关上车门,启动发动机。

3、突然随车照管员发现校车的车头部位冒出“浓烟”,立即大声报告:“汽车着火啦!”,司机听到报告后迅速停车,熄匙,打开车门。

4、车内照管人员立即向幼儿大声通知:“车着火!大家镇定!听从指挥,要快速有序地下车!”照管人员迅速下车,站在车门口,协助幼儿迅速下车(幼儿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下车,不要顾及书包和钱物)。司机拿出灭火器准备灭火。

5、幼儿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离距车辆50米外的安全地带集合,预防汽车油箱发生爆炸,值日老师点名。

6、报警援救

(1)司机拨打119报警:我是幼儿园校车司机,校车在学校门口处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2)值日教师拨打120报告:我是幼儿园校车值班老师,校车在学校门口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3)值日老师向园长报告:我是幼儿园校车值日教师,校车在校门口发生自燃,乘车幼儿已全部安全疏散,没有人员受伤,请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救援。

7、组织乘车幼儿集队,由园长总结讲话:

小朋友们,校车路途中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我们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门不能打开、车辆侧翻或者车辆落入水中时,首先不要慌乱,要保持镇定,可以打开车窗或使用逃生手锤砸碎车窗,从窗门逃生。

今天演练过程中,小朋友们都能够听从指挥,积极参与,认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较快的速度撤离到安全地带。老师们组织到位,保障有力,确保了演练的成功。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们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一次检验,不仅落实了我们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园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护自救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这次演练活动为我园今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全园师生应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从而为我们大家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篇3

1、领导小组及职责

我校成立踩踏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全体教师

设立学校行政办公室为应急办公室,武大全同志任联络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制定学校校园集会解散秩序要求和走廊活动要求,督查各班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情况。制定预防学校踩踏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认真搞好各项应急物资保障,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学校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

主要职责:迅速上级和卫生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急救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负责事故过程相关信息的整理、报送以及信息的对外发布,负责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装订和保存。

3、事故处理组及职责:

组长;xx

成员:值日教师、相关班主任及发生踩踏事件时间在现场的教师

主要职责:事故处理组接到学校拥挤踩踏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指挥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等设施等正常使用。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xx

成员:各班主任及发生踩踏事件时间在现场的教师。

主要职责:引导疏散事件现场周围学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学校操场),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组织维护现场秩序,稳定现场事态,救助现场伤患等。

5、救护组及职责xx

主要职责: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负责联系、安排伤患者住院抢救,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6、事故调查组

xx工作职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和责任人,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等。

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安抚事故中受害者家属,听取受害者家属意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为其在治疗、赔偿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避免事态恶化和连带事故的发生。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总 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保证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护实验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明确分工,依法规范。对突发安全事故反应迅速,科学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处、公安处、后勤管理处、发生事故的学院等。指挥小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小组。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发生事故学院的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具体成员由学院确定。

(二)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三)事故初起阶段,在研究室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现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领导下,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实验中心主任或研究室负责人无法处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学院领导,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院无法单独处置的突发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安全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处置。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

1.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储存室。对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样本,加热设备,压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剧毒、高毒、强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4.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研究室负责人要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2.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3.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三)安全状态监测

1.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学院进行奖励。

2.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贮存容器及其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是否正常;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3.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装载易燃气体钢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检测;对化学试剂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检查;对实验室水、电、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四)信息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学院领导、学校公安处、地方应急处置单位等,请求协同处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传播应急处置

1.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接到传播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传播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传播的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配合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二)试剂操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6.误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三)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四)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支援。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五)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发生污染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尽快通知实验中心主任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救助受伤人员,尽可能防止污染区扩散。

2.实验中心主任或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如发现事故难以控制,要尽快通知分管院长,并请求相关部门援助。

3.发生事故的学院领导应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组织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处置方法科学有效。

五、应急响应的终止

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经突发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确定,终止应急状态。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二)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七、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记录,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无阻。实验室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通。

(二)技术保障。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监测与预警方面的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三)预案管理。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公安处、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篇5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储存、生产、运输等环节中,发生了泄漏、爆炸、火灾等意外情况,导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事故。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将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提前预防和妥善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各国纷纷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保护。这些预案不仅包括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还包括了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群众疏散等各种环节,全面提高了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首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储存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具备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灾难发生时的紧急撤离、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等方面的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设备,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其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政府建立完备的事故应急机制。政府必须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企业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政府还要组建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的应急救援设备,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危化品事故。此外,政府还要与企业和社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培训交流,形成合力应对事故。

再次,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系统。在事故发生时,政府应迅速发布事故情况和预警信息,以便公众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和采取应对措施。同时,政府要与媒体建立稳定的互动机制,加强对事故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最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疏散和救援方案。当事故发生时,政府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对于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应精确评估风险并提供必要的保护装备,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定位和无人机监测等,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和控制,减少事故扩散范围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总之,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国政府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提高事故处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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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事故应急预案(通用9篇)


防灾减灾靠大家,和谐平安你我他,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事故。制定好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地减轻应急情况带来的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会面临一些难题与挑战?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防止给敬老院内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组负责人及班组成员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

(2)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导致大面积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

(3)根据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极端气候的防范工作。

2、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队

队长:

队员:

职责:

(1)平时加强配电房、消防系统、电路系统、水电房的安全检查。 (2)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同时引发灾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汇报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产生的后果。

(4)事后总结应急处置的工作经验。

(5)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及时组织院内老人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院内老人生命安全。

二、应急程序

1、敬老院应急程序

(1)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时,应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报告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造成的具体灾害(如雷击起火、雷击停电、雷击引起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等)情况。

(4)如时间紧急,应立即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带班人员),说明详细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及时安排护理组妥善安排老人做好避险工作,如遇强雷雨天气,应提醒各班组将用电设备的电源切断,以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5)如极端天气引发洪涝灾害,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抗洪。

2、各班组应急程序

(1)各班组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把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先行切断,待天气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电的准备。

(3)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引发的停电情况,应立即通知各班组开启应急灯照明、及时启用备用电源,并及时通知电工或值班人员积极配合处置。

(4)加强巡视老人房间,安抚院民,同时注意防火、防汛、防触电。

三、保障措施

1、办公室加强对院内安全隐患部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安全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

3、服务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医务室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呼叫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救治药品。

5、办公室要组织进行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敬老院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与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与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与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贪财;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第一条组织机构,火灾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具体安排:

二组:

第二条灭火工作

1、食堂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需熟悉灭火器摆放位置,以便发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处理;

3、食堂经营企业全部从业人员需详细了解各种初期火灾处理办法;

4、电线短路、电器起火,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不能使用消防栓水灭火;

5、油锅起火,根据火情可使用锅盖、蔬菜、沙子、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6、排烟罩起火,根据火情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水进行灭火;

7、食堂经营企业需安排人员积极维护起火现场秩序,禁止在起火现场附近区域高呼“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第三条应急疏散

1、经营企业负责人立即派人把守食堂的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按照疏散指示xxx上标注的责任区域指挥人员疏散;

2、被疏散人员要沿着最近的消防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现场;

3、疏散时要采取低势沿地板爬行,防止吸入烟尘造成窒息。若必须通过火焰时需将所穿衣服用水浸湿或其他纺织品浸湿后裹住身体快速冲出;

4、副组长要将火灾救援工作的全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组长及消防部门汇报。

第四条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受伤的人员,立即使用救护用品包扎伤口,并视情况送往医院;

2、若有窒息人员要进行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规范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采石厂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塌方,人员轻微受伤等一般事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报当地政府和上及主管部门。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本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和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厂内任何人员均要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不得阻拦和拒绝应急救援指挥部调用的任何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主管部门和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本预案内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药品和资金等,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采石厂位于、、、、、、、、、,现有员工12人,有一座品质优良的建材石矿山,可开采储量达到9万吨。应急设备有铲车2台、钻机1台、小车1台、运矿车3台、铁锹10把。需要设备可以随时联系。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设备伤害、人员中毒、窒息等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3.1组织体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长:(厂长)

副指挥长:(副厂长)

成 员: 本厂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厂长及各部门班长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厂长为副总指挥,负责本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办公室。

应急专业小组

事故救援组:安全保卫组: 物资保障组: 发生事故时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监控方式危险源的监控,由各本厂安全员负责进行,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以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4.1.2监控方法具有危险源的部位,要根据危险源的特征确定主要监控的方法、参数、指标,危险源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4.1.3 预防措施危险源有日常的检查制度。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特性采取相应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明确岗位及管理人员在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反馈、报告和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危险源的触发因素扩大因素。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的条件各施工小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并确定预警和响应的条件、程序,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根据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预警的方式采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后,要立即启动本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3预警的方法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指令后,要立即按既定方案采取应对行动,有效遏止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当本石厂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厂的人员、设施的安全,应请求应急升级,启动上一级预案,依此类推,直至启动政府预案。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一)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小组要立即启动本厂现场处置预案实施自救,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抢险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在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请求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处置小组立即进入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安全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厂长)和副总指挥(安全副厂长)报告,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或现场临时指挥部地点,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各专业救援组组织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4.3.2 信息上报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当地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报告。

4.3.3信息传递采石厂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专业应急救援组、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专家组以及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

5、应急响应

5.1 事故的分级 I级: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II级: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III级: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5.2 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厂办负责向县、乡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最早发现者: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组长、副厂长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组长或副厂长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县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8)当事故得到控制,由县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防范措施。

6 信息发布

6.1 信息发布的部门 上报后由县政府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和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导。

6.2 应急信息发布原则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报道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

7 后期处置

7.1 现场监测和恢复 应急救援过程中和结束后,由专业应急救援组和本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环境污染进行检测、评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指挥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和环境污染因子时,需要制订和采取防护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于被事故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装备需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检测评估,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恢复或生产。恢复方案由本厂提出,报县有关部门审核,消除事故及其救援过程留下的隐患,防止事故“死灰复燃”。

7.2 善后及赔偿 善后处理由厂长和副厂长负责接待、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依法进行善后处理赔偿。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损失认定、核准和赔偿事宜。

7.3 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修订 由厂长或副厂长召开内部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处理意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整改措施,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专业应急救援组负责对应急预案演练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符合、有效、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报县有关部门申请修订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通信联系 通讯保障组可在接到事故指令15分钟内提供扩音用具或对讲机交付指挥部使用,30分钟内提供应急救援指挥部所需电话号码

8.1.2 信息保障 石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和追踪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应急救援最新信息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信息,负责组织、协调厂内、外部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交流与协作。

8.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组织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在展开应急行动时必须佩带标志身份的应急臂章。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厂办负责购买和储备。 石厂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应急人员和设施的专用标识,以备应急使用。展开应急行动前,对投入使用应急装备要粘贴应急标识,确保应急装备运输和转移环节顺畅;应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标识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计样式,各专业应急救援组自行印制和管理。

8.4 经费保障 各小组做出应急费用预算,确保应急救援消耗和应急处置支出。

8.5 其他保障 安全员负责对事故区域实施警戒、保证交通畅通。 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副厂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要求疏散区域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实施区域管制。 厂办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事故中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工作,确保救护及时。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为保证本石厂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有效运作,安全副厂长负责对综合应急预案中相关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应急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安全员负责对本厂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应急相关知识培训。

9.2 演练 厂办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演练过程、效果、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做好记录、总结和评估,并对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做出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10 奖惩

10.1 奖励 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由厂办给予表扬、奖励。

10.2 处罚 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由厂办或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定义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报确山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确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厂长签署发布实施。

11.4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厂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解释,并监督执行。

11.5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3】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稳定,针对各类事故和灾难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该预案的目的在于提前预防事故和灾难的发生,及时、有序地处置事故和灾难,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事故和灾难,国家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首先,应成立国家及地方各级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其次,应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实现各级预案的衔接和配合。还应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提高应急监测和评估能力。

二、事前应急准备工作

1. 加强事前监测和风险评估。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早发现并预警,为应急准备提供依据。

2.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国家应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事故和灾难。

3. 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大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

三、事中应急处置措施

1.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事故或灾难发生,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任务和职责。

2. 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事故和灾难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疏散、防护、救援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协调指挥和资源调配。应急指挥部要及时调动相关部门和力量,集中优势资源,协同作战,保障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事故和灾难的信息,防止恐慌,引导舆情,协助媒体进行科学宣传。

四、事后恢复和总结

1. 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事故和灾难处理完毕后,应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重建基础设施,为人民提供稳定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2. 进行事后评估和总结。应对事故和灾难的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能力。

3. 追究责任并加强防范。对那些责任人员和单位,在失职或渎职的情况下,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强防范措施,提前预防类似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旨在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其中,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和灾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火灾:

(一)预防措施:

1.库区内任何人员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严禁在库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要按规定使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防电路起火。

4.电源线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5.严禁用酒精等易燃溶剂作为清洁液擦拭物品。

6.灭火器要按规定摆放在相应位置,消防设施前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二)应急预案:

二、高空坠物:

(一)预防措施:

1.物资平面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5米,以防物资倾倒伤人。 2.货架上的物品要经常检查稳定性,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3.叉车装卸过程中要根据货物特性平稳操作,以防倾斜滑落伤人。 (二)应急预案:

三、危化品泄漏:

(一)预防措施:

1.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2.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3.仓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4.仓储时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要求放到库房内规定的位置。

5.严禁私自打开包装完好的化危品。

(二)应急预案:

1.化危品如发生少量泄漏,首先报告技术安全部及运营分公司主管领导,因为每种危化品的处理方法不同,应根据相应的MSDS进行处理。

2.化危品如发生大量泄漏,应根据泄露品的`化学特性和MSDS采取挖坑收集、用水稀释或燃烧等方法处理,处理人员必须根据泄漏化学品的特性作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戴防毒面具、防酸碱服装及手套、鞋等)。

四、触电:

(一)预防措施:

1.日常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守则,如带电操作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带绝缘手套等。

2.如工作场所无人时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掉电源。

3.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各类电器故障。

(二)应急预案:

1.如有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采取施救措施。严禁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去施救,以防连环触电。

2.查明触电原因,报上级领导。

五、机械伤害:

仓库的机械伤害主要有叉车伤害、天车伤害和立库堆垛机伤害。

(一)叉车事故预防措施:

1.叉车严禁超速行驶,限速在6公里/小时以下。

2.行驶中的叉车除驾驶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在叉车上。

3.严禁叉车装卸物品时在货叉下站人。

4.叉车行驶中转弯必须鸣号。

5.叉车需要在坡道上行驶时,严格按照叉车说明书上要求的坡道倾斜度执行。

6.严禁酒后驾驶叉车。

(二)天车事故预防措施:

1.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行车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

4.非行车操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行车驾驶室。

6.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

7.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8.操作人员进行行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9.严禁大小车及上下车三线同时使用。

10.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

11.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

(三)堆垛机操作时必须全神贯注,严禁思想不集中,以防操作不协调造成机械伤人。

应急预案:同第二条高空坠物。

六、失窃:

(一)预防措施:

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和在库区附近逗留。

3.库房无管理人员时必须将窗关好、门锁好。

(二)应急预案:

1.发现失窃后第一时间应报告部门领导。

2.查明失窃原因。

3.查清被窃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整理失窃清单上报运营分公司相关部门。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常态管理

1、上体育课、音乐美术课、实验课、活动课、信息技术课等需要离开教室上课,慢行、靠右。

2、出操按体育组已排定的路线行走,由体育委员带队。

3、集会上班主任带领排队有序。

4、各带队教师或班干部认真组织管理,严防意外发生。

5、后勤每月一次落实专人检修,发现有损坏的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照明设施。

(二)应急管理:

1、疏散与集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时,迅速到达现场,指挥各年级段疏散。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赶往现场,指挥班级学生疏散。

2、紧急疏散路线:集中出操、会议学生行走线路、发生火灾时疏散路线作按指示方向行进。

3、紧急疏散时下楼梯的安全管理:

(1)、教师在组织带领学生紧急疏散时严格按指定通道、顺序疏散,做到稳而不乱,不拥挤、不推撞,有秩序。一旦出现学生摔倒等险情,教师马上阻止后面学生前进,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事故。

(2)、各转弯区均安排教师协助维持疏散秩序,确保队伍转弯后仍保持井然有序。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7】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__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

5、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__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安监局、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成员由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环保局、质监局、气象局、电力局、事发地镇政府、消防大队、应急办、__县工业园、煤化工业园、中油__分公司、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__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各危化企业编制预案;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和汇总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单位工作进展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负责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救援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型机械的储备、协调和调用。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2)县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和查处应急救援过程中渎职、失职行为。

(3)县应急办: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及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的联系协调,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方式,信息的传递及向上报送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协助事发地__做好救援人员、车辆、设备到达现场。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6)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事故现场区内外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7)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提供医疗保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8)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鉴定;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天然气管网铺设资料;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

(9)县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运输工具,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11)县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救济队伍和落实救济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县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13)县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范围,并向指挥部提供报告内容;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向群众发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

(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5)县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情报、预报。

(16)县电力局: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7)县消防中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18)事发地镇政府:负责抢险救援道路、水电畅通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可能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__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0)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1)中石化xx__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三、监测、预警

1、监测

县安监局要统筹协调健全全县危化企业数据库,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危化企业是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监测的主体,要进一步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各镇(办)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各类危化企业的安全检查。

2、信息报告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镇政府应在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县__上报事故情况,需上报市政府上级部门的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3、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电话

县政府值班室:

县安监局值班室:

报警电话:

4、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根据分级情况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先期处置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事故现场人员和获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110”报告;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镇(办)和安监局。

2、应急处置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提出预警级别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现场处置完后,由专家顾问组有关人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3、处置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迅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4、请求上级支援

当本县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险化学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县安监局应当立即向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在上级救援组织领导到场后,有现场总指挥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并由上级救援组织统一指挥后续救援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由指挥部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由事发地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3、社会救助

由县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4、事故调查与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事故调查,并在15日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送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过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过移动和联通网络保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指挥中心成员联络方式见附件。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安监局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治安次序的维持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质保障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6)社会动员保障

县团委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工作。

七、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确保本预案能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和配合;镇(办)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以确保在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反应快速、有序,具备应有的实战能力。 八、其他事项

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5、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镇政府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蒲白矿务局矿山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8、华电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9、__煤化工业园联系电话:

10、__县工业园联系电话:

11、各危化企业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从业人员的25%。本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骨干实施抢救排险,其他危化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县应急救援后备队使用。

九、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监局组织编制,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镇(办)和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8】

为做好学生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因干旱少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引发的灾害,切实保障行车和仓库物资财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仓库和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部门:

1、东区仓库

2、黄土坡仓库

3、昆沙仓库

4、小屯仓库

5、运输部

6、集装箱部(昆南项目部)

7、施救站、修理组

8、黄土坡停车场

9、公司各职能部门

三、本预案启动时机

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分析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即应启动本预案。

1、组长职责是及时听取事态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副组长职责是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研究制定的处置方案,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和善后等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落实所负担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四、应急响应准备

公司各运输、仓储、安全职能部门要在特殊季节和气候变化较大及运输旺季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调度员)收集中、短期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车辆沿途道路通行等情况,立即通知在途驾驶员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五、处置程序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六、应急疏散、疏运措施

1、安技部门和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维持现场治安保卫秩序力度,确保现场及仓库物资的安全。

2、对已经装卸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等贵重物资待定但尚未出发的货运车辆,要将车辆停放或将货物储存于应急领导小组或物资单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员做好看护守卫工作,并随时准备好道路通行恢复后的启运工作。

3、要运用GPS监控系统,密切关注车辆行驶及道路通行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行恢复后及时疏运物资,确保安全,平安地将物资送达目的地。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篇9】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为《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子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交通部门抢险救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2。2我市交通行业发生的iii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同时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区)交通局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两县(区)交通(经贸)局、市交通局公路科、运政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应急救援职能组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应急救援职能组:

道路运输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副职XX县(区)运管部门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等企业负责人任成员。

工程建设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和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相关副职、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公路桥梁养护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两县交通局、两县公路段、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负责人任成员。

2。1。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

2。1。4各县(区)交通部门要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2主要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县(区)交通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救援动态情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职能组职责

道路运输组:具体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工程建设组:具体负责公路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的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公路桥梁养护组:具体负责公路桥梁坍塌、断裂、破损引发的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优化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险时主要承担协调、跟踪应急处置进展、应急值守、信息传达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监控

3。1风险性分析

交通行业是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危险源和危险点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维修行业、出租车行业、公路和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养护与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场所、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

3。2分类

道路运输领域的危险主要有:车辆碰撞、翻车、坠崖、失火、危险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车罐体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场、站(停车场、客运站)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设领域的危险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坠落、雷击、电击、车辆碰撞等;

公路桥梁养护领域的危险主要有:桥板断裂、桥体坍塌等。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全面的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逻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的、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警与响应

4。1预防与预警

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展开风险分析,危险源监控,完善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报与预测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经风险评估得出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

(2)各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各安全生产机构上报的信息;

(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

4。3预警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预报信息分析、判断突发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的发生、发展,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4。4应急准备

接到事发单位或有关部门事故报告信息后,依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长报告(即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通知相关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动态。

五、事故灾难报告程序及内容

5。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5。2书面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六、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事故的类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时,经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1)发生i、ii、iii级突发事故;

(2)发生iv级突发事故,相关单位和企业请求市交通局给予支援或帮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等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6。2应急处置

6。2。1阶段性应急处置职责划分

应急救援工作中,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未到现场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政府及安监部门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上级机关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机关负责。

6。2。2应急响应过程

6。2。2。1事故发生单位自救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求救、求助,并积极开展自救,组织遇险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险货物泄漏区域内的人员疏散。

6。2。2。2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系统开始启动,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应积极协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讯联络系统,保持24小时联络,做好值班记录,周密安排应急救援工作。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决定;

2.迅速收集、整理、汇总事故救援的情况,及时报告;

3.负责同级政府有关办事机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交通部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必要时派出联络员参加同级政府、安监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相关办事机构工作;

4.协调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善后处置

7。1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目击证人的登记核定工作。

7。2善后处理

发生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思想安抚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赔付标准,积极做好事故理赔工作,并尽快恢复生产。

7。3事故调查处理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调查组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专家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7。4落实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情况和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具体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1应急队伍组建的原则

市、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组建有各行业专家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

8。2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2。1道路运输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救援物资、抢险人员的运输车辆,以及事故现场残余危险化学品的接驳和运输的车辆。

8。2。2工程建设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负责组建公路工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事故抢险机械设备的组织调运。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机械设备(铲车、推土机、挖掘机等)和抢险物资赶赴现场,组织排险、抢修和救助,同时调动车辆抢救伤员。

8。2。3公路桥梁养护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组建公路桥梁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抢险救援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好代交通运输部保管的战备钢梁,对桥梁坍塌、桥梁板断裂等突发事故,积极组织人员队伍和机械设备尽快恢复交通。

九、预案管理

9。1预案培训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9。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9。3预案修订

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9。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预案备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9。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十、附则

10。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10。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附件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荐】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矿山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矿山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矿山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矿山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矿山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矿山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矿山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矿山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矿山

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矿山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部、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协调市工业经济服务中心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调查小组提供煤矿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协调各相关通讯公司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的畅通。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12)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5)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7)市人社局:参与矿山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8)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做好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为事故救援抢险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技术指导等信息;参与涉嫌越层越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9)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20)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矿山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协调。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

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矿山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矿山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传真:07148844833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矿山事故救援请求;

(3)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应急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矿山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应急办。

矿山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矿山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矿山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协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组织和指导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

4.11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矿山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矿山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矿山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矿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矿山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矿山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护队、武警消防部队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矿山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矿山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矿山数据库,逐步建立矿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矿山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矿山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矿山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矿山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矿山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荐】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事故应急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黄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大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冶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冶市行政区域内由大冶市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一般(Ⅳ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办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

竹事故;

(3)跨乡镇(场)、街办、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烟花

爆竹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烟花爆竹事故。

1.5预案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乡镇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等组成。

(1)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会办公室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设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指挥工作。

(3)各相关部门及其专业指挥机构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指挥机构。

(4)各乡镇(场)、街办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乡镇(场)、街办确定。

(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按应急响应的级别和职责,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6)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各行业和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社会力量及志愿者队伍。必要时,包括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7)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8)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应急救援及应急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接受市应急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协调。

2.2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2.1应急领导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大冶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通信公司和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办的统一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市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2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作出本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等应急救援重大决策;协助应急救援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公室:负责《大冶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程序开展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黄石市政府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3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媒体记者在事件现场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经信局:指导和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场)、街办、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事故灾难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应急专项经费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6)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定受伤人员专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培训相关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关的医疗救治药品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就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市食药局负责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质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灾难中的环境监测工作。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的恢复。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为事故救援现场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资料。

(11)市民政局:负责国家公职人员伤亡的抚恤,协助当地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进行救济救助;协调当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帮助当地政府疏散受灾群众,设立应急避难场所。(12)市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4)大冶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

(15)大冶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总工会: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督促事故单位依法进行事故赔偿,维护职工权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7)市人社局: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18)市保险分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等工作。

(19)相关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由事故发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需要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组。

乡镇级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处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

2.4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

(1)事故抢险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发展,搜救受伤人员和遇险人员。该组由事故单位人员和救援队伍组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由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计局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并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计局负责。

(3)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该组由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公安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交警大队干警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理局负责。

(7)宣传报道组:负责处理与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适时、准确报道事故发生、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人员疏散公告,对事故单位、政府及公众负责。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8)善后处理组:负责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负责。

2.5应急救援体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援、保障工作,指挥现场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达到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还应及时向黄石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报黄石市安委会办公室。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

2.7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2.8专家组

市安监局、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报告

3.1通讯联络

市安监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室电话:07148769998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3.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市安监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报告,在2小时内向黄石市安监局汇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时内用电话快报省安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办或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地[省、市、县(市、区)、乡(镇)];

(3)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集体和集体控股、民营和民营控股以及合资等);

(4)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统计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IV级及以上等级;

(2)接到各乡镇(场)、街办关于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请求;

(3)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事故续报工作,应急处置行动按本预案和专项预案执行。必要时,请求上级启动相关预案,并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4.2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事故情况;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发生地乡镇(场)、街办提出事故抢救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知道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到市应急指挥部;

②报告市政府,并及时向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信息;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抢救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应及舆论动态解释有关质询。

4.3救援程序

(1)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该企业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开展企业自救,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2)情况通报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如实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

(3)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现场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4)特别情况的处理

烟花爆竹事故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的,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信息处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市安监局。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各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抢救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监局根据事故报送程序和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黄石市安监局报告事故信息。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办或台办。

4.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IV级(含IV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和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4.6指挥和协调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救。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处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驻黄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救援。

4.7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现场紧急处置

(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矿山救护、医疗救护机构。

(2)烟花爆竹事故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3)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以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请求增强救援力量。

(4)当烟花爆竹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请求当地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工作。

(5)烟花爆竹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增援,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6)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市、区、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

4.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必要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指挥中心)申请协调支持。

4.10群众的安全防护

组织和指导群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

4.11信息发布

市应急领导小组是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需要时,市委宣传部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乡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帮助事故企业继续处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

(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3)发生事故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2社会救济

各级民政局具体组织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进行社会救助。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市安监局负责建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各乡镇(场)、街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市安监局报送重要信息,必要时,按有关规定报市政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响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专业救护队、武警消防部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以保证及时调运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医疗救治专用药品和器材。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治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其他有关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账,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烟花爆竹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烟花爆竹数据库,逐步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经费保障

(1)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启动相关经费保障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作为事故抢险救灾资金。

(3)各乡镇级政府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储备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险,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烟花爆竹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市安监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市安监局及时组织修订。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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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学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难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突发灾难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的定义

本预案所指突发灾难性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

⑴学校各类建筑物重大火灾事故;

⑵人员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剧毒、强腐蚀性化学药品等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⑷锅炉、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⑸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⑹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实训、参观、考察、学习、旅游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⑺校内外发生的对师生造成伤害的重大交通事故;

⑻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⑼学校危险物品污染事件;

⑽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导致学校一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

⑾校园及校园周边发生的重大刑事或者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对学校安全有严重影响的事件;

⑿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对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或实际损害的事件;

⒀其他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灾难事故。

5.工作原则

⑴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

⑵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

⑶属地管理。

⑷师生生命安全高于财产安全。

⑸全校教职工都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对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险的抢险救灾工作。

6.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6.1.1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和学院办公室、学工处、人事处、工会、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以及各系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组成;院长为总指挥,副院长为副总指挥。

6.2突发灾难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统一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

⑵负责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请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事件;

⑷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⑸总结学校有关工作经验和教训;

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完成相关书面总结或报告。

⑺负责其他应当由指挥部处理的事项。

7.预防和预警

⑴学校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⑵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⑶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完善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确保事故预防、控制和处置必需的经费开支。

⑷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和各系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严密防范因学生间的矛盾而引发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⑸安全保卫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与管理,规范配置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

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扑救火警。负责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检修;负责管理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保卫处、学工处和各系党总支,要做好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在校内各主要干道上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要主动与市交巡警部门联系,在校园周边各交通要道完善交通安全防范设施和警示标志,以防范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⑺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必须预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活动场所及周边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活动期内的秩序,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应对预案。

⑻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预先进行安全教育,防范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种事故。

⑼后勤部门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确保后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各种后勤保障事故的发生。

⑽安全保卫部门要经常对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整治,预防因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学校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安全。

8.信息报告

发生灾难性事故的现场人员或者首先发现灾难性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向院办公室、保卫处、学工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任何一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总、副指挥报告。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指令办公室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并根据灾难事故的性质决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救助机构报告,请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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