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执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企业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确保财产和生命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零字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生产经理兼
现场调度:安全主任
成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物流部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开发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物控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下设6个工作小组:
①事故控制小组:
组长:机电负责人
成员:部门所属人员
②急救小组:
组长:各车间主任m.zhE135.cOM
成员:所属班组人员
③警戒小组
组长:保安队队长
成员:所属保安人员
④疏散小组
组长:生产经理
成员:所属车间班组人员
⑤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物流经理﹙﹚
成员:部门所属人员
⑥机动小组
组长:开发部负责人﹙﹚
成员:部门所属人员
四、重大危险源理化性质
1.危险源名称:
九.应急组织体系图
十.应急处理程序图
应急组织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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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支模板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应急救援预案
1、重大危险源识别
1)由于局部失稳引起整体失稳或由于砼浇筑方法不对引起整体失稳,一般情况是钢管严重变形,扣件多数爆裂,模板倾斜等。
2)模板、扣件、钢管等造成的物体打击。
3)高处坠落。
4)机械伤害。
5)触电事故。
2、预防措施
1)模板支撑体系按本专项方案施工,材质符合要求。
2)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及项目部的日常检查力度。
3)加强工人安全用电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用电设备专人专用;电线电缆架空设置。
4)机械设备专人专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不带病运转等。
3、应急预案
3.1支撑体系失稳、模板坍塌倾覆应急处置
砼浇筑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进入紧急状态。做好防治突发事故的准备。模板支撑体系一旦失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总指挥立刻安排警戒指挥、疏散指挥、施救指挥进入工作状态,分别负责警戒、疏散、施救指挥工作。指挥协调各方面抢救工作,同时向公司安全部门及领导汇报;
(2)警戒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和施工现场警戒指挥工作,成员为保卫班组。除必要的抢救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外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影响抢救工作;
(3)疏散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及施工现场的疏散、抢救,指挥后勤管理人员运送应急物资;
(4)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立刻疏散到事故现场外安全的地方并及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3.2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应急处置
(1)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
(2)高空坠落会产生内、外伤,所以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需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3)当发现伤员呼吸障碍,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发现出血,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在伤口近心端结扎,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用指压动脉止血。
3.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事故现场指挥:z1**70
伤员营救组:z15**58
物资抢救组:z1**80
消防灭火组:z15**5
后勤供给组:z1**9
现场临时医疗组:
外援:火警:119急救:120报警:110
就近医院电话:**(**市医院)
3.4小组各成员职责
①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现场事故评估,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现场应急反应行动的指挥,与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副组长协调,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及工作,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事故通知。
②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和职责: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③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④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⑤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疏散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⑥抢险物资供应组的职能和职责: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配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⑦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和职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⑧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和职责: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4、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应急设备名称数量状态备注
1手电≥10支好
5、应急预案启动
砼浇筑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进入紧急状态。做好防治突发事故的准备。模板支撑体系一旦失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总指挥立刻安排警戒指挥,疏散指挥、施救指挥进入工作状态,分别负责警戒、疏散、施救指挥工作。指挥协调各方面抢救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及领导汇报。
2)警戒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和施工现场警戒指挥工作,成员为保卫班组。除必要的抢救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外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影响抢救工作。
3)疏散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及施工现场的疏散、抢救,指挥工作成员为后勤管理人员。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立刻疏散到事故现场外安全的地方并及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对现场通道影响抢救工作的围观人员进行疏散等,确保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4)公司安全部门及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项目经理指挥安排抢救工作,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6、事故的调查反思
6.1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6.2对事故进行总结、反思处理。
7、监测措施
在浇注砼过程派专职木工护模人员对模板支撑体系进行检测。施工过程发现可能引起局部失稳的及时加固处理。若发现将引起整体失稳又来不及加固处理的情况,护模人员应立即避开危险地方,并立即通知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紧急疏散,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商综楼工程危险源辨识及应急预案控制措施
一、重大风险清单(附后)
序号分项工程作业活动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级别控制措施备注
1房屋建筑主体施工防护不当造成高空坠物伤亡四级a、b
2人工挖土方确定开挖顺序和
坡度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造成高处坠落伤亡四级a、b
3机械挖土方修边和清底边坡不稳固造成塌方伤亡四级a、b
4模板工程模板拼装、加固支撑失稳造成倒塌伤亡四级a、b
5落地式外脚手架立杆基础设计计算出错、荷载过大或过小造成架体变形造成倒塌伤亡四级a、b
6悬挑外脚手架悬挑结构荷载过大或附墙结构不牢造成架体变形造成垮塌伤亡四级
7三宝四口防护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防护不到位,不牢固,底部不设防护挡板,造成坠落伤亡四级a、e
8施工用电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未采用TN-S,地线与工作零线混接造成触电伤亡四级a、b
9施工用电电器装置电器装置接地或接零不正确,造成设备外壳带电而触电伤亡四级a、e
10物料提升机限位保险装置材料不合格,限位失灵,造成冒顶伤亡四级a、e
注:控制措施指:a.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b.运行控制和操作规程;c.培训与教育;d.应急预案与响应;e.加强现场安全检查;f.保持现有措施。
(1)主体阶段外脚手架封闭和防护棚搭设方案(详见脚手架施工方案)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改造方案(详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物料提升机上下限位改造方案(详见物料提升机专项施工方案)
(4)现场宿舍防火、防煤气中毒措施(详见应急救援预案方案)
二、工程安全环境特征
1.现场场地开阔,三通一平已基本完善。工程建设场地周围人流密集。
2.本工程施工安全的重点为做好高空落物及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预防工作;对于施工现场内的作业人员(包括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和其它进入现场的人员)安全影响的重点为防高空落物造成的物体打击、高处作业造成的高空坠落等。
3.为预防危害和同时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在施工中应加强对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环保及文明施工的管理,避免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造成的伤害。
三、应急预案控制措施
1.目的
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出现时做出及时、有效的响应,最大限度的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生产及相关过程中或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爆炸事故及季节气候条件等引发的紧急情况。
3.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本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决定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责任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技术负责人,成员由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担任。
当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组长:XX
副组长:XX
救援实施组组员:XXX
通讯联络组组员:XX、
疏散组组员:XX
4.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长计云江(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
2)、通讯联络组
XXX职责:负责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3)、救援实施组
XXX职责: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保护事故现场、消除险情、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后援与救治。
4)、善后与事故调查组
项目经理、安全员协同分公司、公司工程施工部、党群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职责: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
5.应急救援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险、保护现场。同时,迅速向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公司报告。
2、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要求负责抢险救援工作,在抢险救援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6.应急措施
1)、中暑
(1)对中暑患者,应立即脱离高温环境,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平躺,给予口服各种含盐的清凉饮料(仁丹口含、清凉油涂抹等)。
(2)将患者移至空调室内,没有空调设备时,可在室内放置冰块、电风扇,尽快使室温降至25℃以下。
(3)用凉水沐浴,用冰水或酒精擦浴,亦可在头部、腋窝、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
(4)保持呼吸道畅通,改善缺氧,同时指定专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2)、食物中毒
(1)清除毒物,轻症且未呕吐者可用手指刺激咽喉后壁催吐,催吐后数小时内暂停进食,好转后进些易消化的食物,如面条、稀饭等。可多饮温开水或淡盐水和糖水,并注意卧床休息。
(2)严重者(如脱水呼吸困难)应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气体中毒
(1)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中毒者脱离中毒现场,抢救者可用湿毛巾捂住鼻子迅速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透气,把中毒者抬到室外通风的地方。
(2)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中毒者衣领、裤带,让其呼吸新鲜空气,以提高吸入空气中的氧成分。
(3)神志不清者不要饮水,以防误入气管导致患者窒息,有呕吐者须将其头部转向一侧,以防呕吐物将气管堵塞导致窒息。
(4)如果患者心跳和呼吸停止,应立即采取心脏挤压术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对中毒严重者,在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及时纠正缺氧,防止脑水肿(包括高压氧、高渗水剂、利尿剂和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治疗)。
4)、触电
(1)切断总电源:如电源总开关在附近,则迅速切断电源。否则采取下一步措施。
(2)脱离电源。用绝缘物体迅速将电线、电器与触电人员分
离开,同时要防止相继触电。(3)用药物包扎伤口,如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
(4)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脏复苏。
(5)转送就近医院治疗。
5)、烧伤与烫伤
(1)立即脱离险境但不能带火奔跑。这样不利灭火,并加重呼吸道感染。
(2)带火者迅速卧倒,就地打滚灭火或用水灭火,也可用棉被、大衣等覆盖灭火。
(3)冷却受伤部位,用冷水冲洗伤肢、冷却烧伤处。
(4)脱掉伤处的手表、戒指、衣物。
(5)消毒敷料(清洁的毛巾等)覆盖伤处以防感染。
(6)勿刺破水泡,伤处勿涂药膏,勿粘贴受伤皮肤。
(7)口渴严重时可饮用盐水,有利于预防休克。
(8)迅速转送就近医院治疗。
6)、高空坠落
(1)高空坠落时,由于人体反射作用,大多数情况下为足踝-下肢-脊柱-颅脑连锁损伤。引起足、踝关节、下肢、脊柱、颅脑开放性或闭合性骨折。其中脊椎压缩性骨折,椎体脱位可导致瘫痪,颅内出血、原发性脑干伤可危及生命,由于建筑工地零乱多半来不及救治即已死亡。
(2)发生脊椎性骨折,切忌一人抱胸,一人扶腿搬运,加重骨折损伤脊椎神经。运送时只能用硬板担架或简易门板担架,工地上可用跳板制作成简易担架运送。伤员上担架时应由3~4人分别用手托胸、臀和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扭曲加重伤情。
(3)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转送就近医院治疗。
7)、创伤
(1)创伤急救:原则上应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先采取措施保护伤员然后送医院治疗。
(2)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有无出血、骨折、休克等。
(3)外部出血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4)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的毛巾或布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能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5)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要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的头部在后,上下楼及下坡时应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8)、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如受伤严重须报急救中心120电话。报医疗急救电话时应讲明受害人数、受害原因、严重程度以及致害物、伤害地点、行走路线等基本情况,并派人到附近路口接应。
(2)火灾报警程序及措施
火灾发生时,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基本情况,并派人到附近路口接警。并立即将此信息报告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初期火灾,防止事故扩大。
(3)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①当火灾、爆炸发生时,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全体员工由安全通道撤出,由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毗邻及周边单位。
②疏散引导成员在火灾发生后,首先要了解火场有无人员被困及其被困地点和抢救的通道以便进行安全疏散。
③疏散时,如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应在熟悉疏散通道的人员带领下,离开火场,带领人可用绳子牵引、喊话或前后牵扯衣物的方法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④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所困时,由于烟气一般向上流动,地面上烟气相对稀薄,因此可采用低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如有条件,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或用短呼吸法,用鼻子呼吸,以便迅速撤离烟雾区。沿安全通道的指示方向撤离火灾现场。
⑤初起火灾时,由灭火行动组组织人员进入扑救行动,先切断电源,打开消火栓展开水龙带并安装消火栓的对接口,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阀门,对准着火点喷射。
⑥火势太大,用灭火器或消火栓不能将火扑灭时,要等人员撤离完毕后,控制火势,等待消防人员到来,再撤出火场。
7.保障措施
1)、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进行应急救援的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根据演练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并记录。
(2)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3)、事故处理:
(1)迅速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察;
(4)分析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5)制定、完善防止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外国语中学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本预案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各类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为了提高处置危险药品引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
(三)工作原则
1.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实行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由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2.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校师生中发生的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警:110、119、120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通讯组:z
安全保卫组:z
人员疏散组:z
后勤组:z
运输组:z
救援组:z
医疗组:z
2.职责
总指挥职责: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总指挥职责: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值班;制定相应监测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其它成员职责:
通讯组:负责内外沟通与协调。
安全保卫组:负责灾情监测和报告。
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
人员疏散组:负责各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转移。
后勤组: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向老师和学生宣传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2.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同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要保持24小时畅通。
四、应急响应
(一)日常防护措施
1.实验药品存放室严格落实双门双锁管理制度,辅助技防设施、物防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2.实验药品专人、专柜双锁保管,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
(二)应急措施
1.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院系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2.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医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3.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4.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7.落实报告制度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走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发生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任何人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通报后,相关责任人对事件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相关材料予以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工作。
五、附则
本预案由zz市外国语中学制订与解释,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备案。
M公司化学品泄露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职责:
3.1安委会负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药品、医疗器材,确定医疗应急抢救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进行备案。
3.2对发生事故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 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3.3对发生事故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运送疏散人员和供应物资。
3.4对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1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财务负责人、物流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机电负责人、技术科科长、采购经理、物控主管、各车间主任
4.2综合协调组
组长:安全主任﹙**行政主任**安全主任﹚
4.2.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①负责向各个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
②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
③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负责向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及请求援助。
4.3现场警戒组
组长:保安队长
4.3.1保安队负责
①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③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4.4救援排险组
组长:生产经理
4.4.1生产部负责:全面组织事故现场救援排险工作。
4.5相关要求
4.5.1使用和储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4.5.2使用和储存单位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组织自救,疏散人员,控制危险源,减少危害,伤害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抢救医院。
5.事故报告
电话110
6、工作任务:
(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启动紧急预案,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指挥部要求,处理应急救援事务;
(2).人力资源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定期演练;
(3)如发生化学品突发性泄漏,按下页流程图进行。
化学品泄漏报案流程图
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应急预案对于我们的生活安全十分必要,对于应急预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重大疫情应急预案精选,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知道你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治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园长)和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
校内、园内的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时,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地医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学生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向责任医院报告,责任医院核实诊断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4、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生爆发性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三、“疫情分级响应”部分
1、一级响应:一个班级中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由学校、幼儿园采取隔离传染源、消毒杀虫、预防服药、健康教育等相应措施,责任医院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落实防治措施。
2、二级响应:学校、幼儿园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扑疫工作;
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三级响应:学校、幼儿园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或发生多例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提出疫情控制建议,并立即上报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卫生执法所负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医院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检诊,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疫情概况,研究安排扑疫工作。
四、“部门职责”部分
1、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卫生防病工作。
2、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调查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传染病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治污染扩大。
(2)、学校、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或保健教师询问病史,做好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发病时间、治疗经过、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目前去向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病历、病情证明等。
(3)、学校、幼儿园相关职能部门应区教育局的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扑疫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学校、幼儿园应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监督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实施隔离、消毒、预防接种等控制措施,有关责任医院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3、疫情期间,学校、幼儿园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落实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项防病措施,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4、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5、学校、幼儿园应按照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五、保障工作
1、组织机构: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都应成立卫生防病的应急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经费和物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责成学校、幼儿园落实卫生防病的专项经费并配置扑疫所需的器材和药品。
3、学校、幼儿园疫情监测网络: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应将学校校医、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寝室的室长等纳入监测网络。
4、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常年卫生防病知识和应急技术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区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
5、卫生防护: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的负责人员,均应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6、总结:疫情控制后,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办法,总结报所在地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要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到位。
附件三:
成华区学校、幼儿园预防群体性
食物中毒事故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省、市教育卫生厅局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
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构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
(二)、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增强责
任心和使命感,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建立起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划化的管理轨道。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
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青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幼儿园均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杜绝重大恶性时间的发生。
三、组织管理
(一)、成华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培训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区卫生教育部门的
指导下,负责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建立学校、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对全区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考评。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具体情况对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2、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德育教育科负责,监督管
理和审查工作由安检科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区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
(二)、各学校、幼儿园应结合本校(园)的实际,成立由学校、幼儿园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保障本校(园)食品卫生的安全。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本校(园)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校(园)
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恶性事件发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的设施条件,保证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喝到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检测与信息反馈,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起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
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并组织协调,保证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
3、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抓好学校、幼儿园的
基础卫生和常规卫生,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做好消毒和通风。
4、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
即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各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习惯。
(二)预防措施
1、严格校园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加强对食堂、小卖部、自备水源的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要有专人管理学校自备水源。
2、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学校、幼儿园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水龙头和放置肥皂(或洗手液、消毒液),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学校、幼儿园开设食堂、小卖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健康证上岗)。
4、校医务室(或指定人员)要随时了解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当好监督员和校长的参谋。
(三)物资保障与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
1、各校(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指导意见》对本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定期与不定期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要为经常性预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员、经费保证。各校、幼儿园要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改善设施条件、加强日常管理,保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饮用水。
附件四:
成华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
检查指导意见
一、卫生许可证:一点一证即食堂、小卖部、冷饮部、糕点房等经学校批准的食品经营单位都必须分别办理卫生许可证(学校如有几个食堂或承包人不同,须分别办证),不能超范围经营;
学校自备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要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必须提供当年的卫生检验报告。
二、健康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
后才能上网,在岗位上须将健康证或复印件戴在胸前(以便检查);
每年必须复审;
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到食堂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如患病(皮肤化脓、腹泻等传染病),必须离岗休息,直至痊愈才能上岗;
炊事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工作服,帽子要将头发盖住。要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时不能戴戒指等首饰物品,专间人员必须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三、食品库房:主食和副食应分开存放;
只有一个库房
时,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区域。原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资及杂物;
食品要离地离墙存放在架子上;
要有明显的标签(以免错拿);
有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一旦发现,立即销毁;
不能用化肥袋和饲料袋等非专用食品袋装食品;
要配置与库房体积相适应的通风设施;
库房内不准住人;
不准养猫等动物。
四、索证制度:要到信誉度良好的合法商店、单位定点
采购食品及原料,并让供应方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该项食品的卫生检验单(该项食品的有害成份检测报告单)、质检报告单复印件;
要有食品入库的验收制度。
五、食品试尝、留样: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
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如无异常,才能向学生供应。试尝者、管理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将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每样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要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不能混装。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藏柜(不能存放在冷冻柜和常温下存放),留置48小时后,无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才能处理。
六、制度:包括责任追究制;
食品留样试尝制;
食物中
毒应急预案;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采购食品验收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如亚硝酸盐);
粗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配餐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七、泡菜坛要有专人管理,放在上锁的房间里或单独上
锁。
八、检查食堂的整体清洁卫生状况。
九、学校食堂要做好计划。当天的饭菜当天处理,不得
将剩菜留到第二天给学生食用。
十、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不给学生提供皮蛋、凉拌
菜、四季豆、发芽土豆、豆奶、鲜黄花菜、野生菌等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
十一、食堂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
(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环境清洁;
不能在食堂内养猪、鸡鸭等。
十二、功能分区:要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加工顺
序予以布局,工艺流程要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体现由污染区逐渐趋向清洁区的加工顺序,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粗加工间要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果蔬原料的洗涤间或池并有明显的标志,不能混用。加工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的标志,不能混用。
烹调间的食用具有专柜存放,柜内卫生状况良好。
餐具洗消间: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具洗消区域,如使用化学消毒法应设置四联池(一洗、二清、三消、四冲洗),最好用高温消毒。应配备与餐具数量相适应的餐具保洁柜,且相对密闭。
售饭备餐间完全独立:1、有预进间;
2、要有开合式窗口;
3、有更衣洗手设施;
4、有售饭台;
5、空气消毒设施;
6、有通风降温设施。
餐厅:要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水龙头数量要充足。
十三、冷藏设施: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生、半成
品、熟食品至少个一个,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有明显标志。
十四、三防设施:应配备纱门、纱窗或者塑料门帘或风
幕机;
与外界相通的木门下端应装有60公分高的金属防鼠板;
下水道出口处应有金属隔栅。
十五、更衣室:有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
不能到处乱放衣服等个人物品。
十六、凡供应水果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有专用水
池,切配台、刀、毛巾等设施,并设专间或专区。
十七、废弃物存放:各场所要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
器并按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
十八、一般要求:1、粗加工过程中肉、禽、鱼与蔬菜
分开加工;
2、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要重新加热;
3、有半成品加工区域;
4、加工后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九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第十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三)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四)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五)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需要,可以成立应急预备队,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承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任务。
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等组成;必要时,可以组织动员社会上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法协助其执行任务。
应急预备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
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
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六条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第十八条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三)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第二十条
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
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
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病原扩散。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第二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具体划定标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第二十九
条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二)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第三十条
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二)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三)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四)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五)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二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第三十四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十五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和其他易感染动物的扑杀、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和运输、应急经费安排、疫区群众救济、人的疫病防治、肉食品供应、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三十七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八条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第三十九
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和技术指导等措施。
第四十条
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
(二)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不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导致动物疫情扩散的;
(三)不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不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或者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四)不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的封锁建议的;
(五)对动物扑杀、销毁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指导不力,或者不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的;
(六)其他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或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执行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阻碍报告重大动物疫情,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政府主要领导人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截留、挪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经费,或者侵占、挪用应急储备物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做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确保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减轻事故危害。
1.2用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导应急抢险,有序、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
1.3保证本工程安全礼貌工地的顺利达标,减少社会不良影响维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社会环境的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本公司编制的相关应急预案及通知文件。
3.1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3.2统一领导,分组管理。
3.3长效管理,落实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务必配备相应的救济器材和设备。
小组在施工期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4.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说明地方,什么路几号。
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急救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的地方,随时透过电话联系。
火工品设置专库保管,仓库位置、结构和储存爆破器材的数量,按当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开箱时使用木质工具,严禁使用铁器开箱;
火工品的堆放储存,按不同工种,进库日期及有效期分别堆放;
罐装、桶装油料,储存在阴凉通风场所,将容器密封,且隔绝热源和火种;
运输辆入库、停放务必经管理员同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油罐、桶装燃油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防止受热漏出或涨裂;
对入库的乙炔气、氢气检查是否加垫圈和防护罩,各种气瓶的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有持续通风和防砸、防晒措施;
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建立台账,对领用人、日期品种、数量等进行登记,爆破器材的领用需有主管领导的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2、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及设备的准备,定期检查物资及设备的储备状况。
加强对应急方案的宣传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每位职工明白自己的职责,熟练掌握相应的技能。
制定并落实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持续车况良好,做好病车不出场。
如出车途中发现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及时向救援组报告状况。
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相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事故车辆务必立即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务必保护好事故现场,教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务必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经理,如副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项目经理,如此类推。报告资料: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状况及事发时间等。
现场人员同时要在管理人员未到前采取适宜方法用心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先救人,后救财物(设备);先救重伤者,后救轻伤;先救重要财物,后救其他。
如当地医疗急救人员未到时,项目部救援组应用心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同第二条。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强化安全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兼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时复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心脏病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绘制施工平均平面布置图及安全通道和逃生示意图等张贴在现场醒目区域。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对现场的道路状况、安全通道、逃生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通道,逃生通关的畅通无阻。
不论任何人员,一旦发现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应立即叫周围现场人员的抢救,并迅速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汇报。
指挥协调人员应了解掌握事故状况,并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协调。
救护组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初步处置,并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状况、程序,确保现场急救或送医院救治或请医护人员到现场施救。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做好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
熟悉火灾发生的火源及场所:火源:吸烟、火种、明火作业、电气线路等场所:宿舍、办公、生产作业、休息区域、油料存放区、用电线路及配电箱或配电房等。
现场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职责制和职责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要用可靠地保护措施和装置,临时设施的搭设要标准规范在所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设置消防器材。
发现火情时,发现人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发生火情后,现场电工负责断电,给排水施工班组负责水源,安全员组织和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务必先切断电源,应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土灭火。禁止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无证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机械设备。
所以机械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
机械设备务必顶起保养和检查,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所有机械设备务必设有可靠地安全防护设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作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小组安排外送抢救工作,有秩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建立临时用电事故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电缆敷设布置图,接地装置设计图,防雷装置,制度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关掉电源,抢救伤者,使触电者能及时脱离带电体,得到有效治疗;在抢救触电者的过程中避免救援人员二次触电。
首先应对本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交通状况熟悉,其次进行资源分析包括人力资源分析和设施设备分析。人力资源包括:项目负责人,钻野技术人员,安全工程师,医疗人员,外院医院;设备物资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联系设施,个人防护品,绝缘胶棒,警戒绳,警戒牌,急救药箱,止血带等。
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员防范意识,严禁带病作业,疲劳作业。
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设备检查、整改和奖罚力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机手操作时,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务必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设备务必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司机务必持证上岗。
确认事故或险情的性质,大小及危害程度。
设置隔离带,组织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同时在医院车辆、人员未到场前,施工现场用心开展伤员的救治工作。对于轻微受伤的人员自我感觉良好,四肢活动正常的,能够现场观察后视状况而定。
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要同时进行,以防止证据遗失和利于事故处理。
高处作业人员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工具,防止工具坠落。
高处作业时做好材料的堆放和管理,避免材料机具脚手架从高空作业面处坠落。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带好安全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作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小组安排外送抢救工作,有秩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2、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工程大规模的开发和扩建,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逐渐普及。但是,由于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行人横穿马路等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发展趋势。一旦发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现人员伤亡大、车辆堵塞严重、交通瘫痪、战斗车行进困难、战斗展开不方便、抢救难度大等弊端。为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处置对策,掌握抢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做到心中有数,明确职责,快速有效地处置事故,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支队装备器材实际,制定本预案。
受路况、车况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公路交通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数辆甚至上百辆汽车首尾相撞,直接导致驾驶员和乘客伤亡。若汽车失控后坠落江河(悬崖)等事故,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更大。
汽车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随火灾事故的发生;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
(四)车辆损坏严重,救援技术性强。
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毁坏变形或翻车坠入河谷、悬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烧、危险品泄漏等,需要采用各种技术实施救援活动。
在福银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辆大巴车相撞,大量人员受困于车内,接着2辆小轿车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车上,小轿车上驾驶员被困在车内。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二)消防力量调集:
按指挥中心等级方案调集,三级以上的出动启动此预案。五、处置方法和程序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交通灾害事故救援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出警;(交通事故抢险救援车辆调派原则:应优先调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水罐车等车辆出动。)
2)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通知联动单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现场的交通管制、伤员的救护等抢救工作。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前住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现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高速公路路政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防火处副处长、司令部和防火处各科科长、特勤大队长、辖区大队长;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救援。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灵活运用抢险救援操作程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各抢险救援小组协同配合,迅速实施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到达现场后,认真听取中队指挥员的汇报,迅速、准确部署任务。
(1)正确划分、设置警戒区域,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道路行驶车辆分离,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封锁事故路段,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做好车辆疏通工作,维护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尽可能保持畅通;
(1)如事故伴有火灾,要用水、泡沫进行冷却油箱、覆盖地面流淌油,消除潜在的危险。
(2)利用破拆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撑顶设备对车辆撑顶救人。
(4)必要时,利用抢险车牵引、吊臂设备对事故车辆进行固定,防止车辆倾斜或翻覆。
(5)对难以很快救出的危、重伤员要让“120”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后进行救护。
(6)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责任认定后,协助拖移事故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特别强调几种情况下的救助要点:
第一种,伤员挤、夹在车厢内的情况下:当车辆微小变形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或使用无齿锯、撬棍等破拆开门;或使用空气式救助垫或液压救助器具等将车门撑开;或使用无齿锯切断车门上的合页(如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种,当伤员夹在车厢座位内的情况下:可使用座位的调整杆,移动座位;或将座位与其它相连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进行切断作业时,在稍微离开夹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断容易切断的部位。
第三种,伤员夹在车辆之间的情况下:要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或利用高压救援垫及液压撑顶器材制作间隙,设定支撑点;或用车载牵引机、车载液压吊臂等移动车辆扩大间隙。
(1)驾驶员要选准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的适当距离,防止发生燃烧爆炸。
(2)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利用开花射流对油箱等危险部位进行冷却。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调集备齐;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及战勤保障大队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后勤保障组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战勤保障大队饮食保障车同时到场提供饮食生活保障。卫生队救护车到场进行医疗保障。
(一)注意发生事故车辆的类型,尤其是油罐车等易燃易爆型车辆的检测、警戒工作,忌救援车辆停靠过近。
(二)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搞好个人防护。
(三)破拆时,要选择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严防伤到被救人员。仔细观察待救者的状态,时常鼓励待救者。
(四)救助行动中,注意不要给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时,给待救者做好适当保护时方可进行破拆,防止飞溅的火花灼伤;特别要注意撞击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时,产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过程中,防止金属碰撞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我校师生员工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甲型h*n*流感疫情在学校流行,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确保全校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防范“传染病”的应急防案工作。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在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提升我校卫生保健工作。
1、防控甲型h*n*流感疫情发生与流行是学校工作第一要务,是政治纪律,学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3、疫情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成立米场镇桥鲁小学预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锦文:校长--全面布置、检查防控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
副组长: 陈德勇:政教主任--布置、检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每日防控检查工作各种资料。向上级报告疫情。
成员: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教室、宿舍、各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午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烧进行排查工作,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5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与米场镇卫生院联系。
利用广播、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甲型h*n*流感疫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类重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提高师生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消除学生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教室、宿舍、饭厅等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学生课间要到室外活动(老师督促)。
坚持晨检制度,对学生察言观色、重点询问,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及时排查异常状况,做好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热病例,立即送米场卫生院排查。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对缺勤的学生、老师、员工及时进行登记、调查,查明缺勤原因,如被医疗部门诊断为甲型h*n*流感或疑似人员,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1.对班主任工作的要求:
1)晨检时间做好一摸二看三问,了解有无生病或不适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及追访。
2)监督、指导学生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
2.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预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要有防病意识。
2)日常工作中要摆正预防重大甲型h*n*流感疫情甲型h*n*流感疫情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要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第一位,把预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作为学校第一要务。
3)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实行健康首问责任制。
4)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
3.对学生的要求:
1)遵守学校的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体温≥37.5oc伴呼吸道症状时,在家隔离观察治疗,每日汇报体温及其它情况,退烧两天后方可返校。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经常洗手,坚持体育锻炼,坚持开窗通风,不与别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要捂嘴。
3)要有防病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身体不适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五、日常预防工作做到“五坚持”:
1、坚持每天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
2、坚持做好各项防病工作记录,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并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3、坚持全校师生的每日户外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流行病期间,坚持控制人员密集,减少师生集会,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5、坚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师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为了能及时有效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团安委会的要求,特制定《xx社区一连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时控制事故的损失,维护事后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的群众。组织抢险救灾,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政指xx负责事故发生后,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调处事故后的各种纠纷矛盾,处理好善后工作,完成工作的恢复和处理工作。
2、连长xx责现场指挥,人员组织调配,以及事故发生的物资,资金的筹备工作,副连长及安全员和小组其它成员配合连长,指导员作好现场指挥,人员协调和稳定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及时控制局面。迅速组织安全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
1、事故发生后,连队以广播形式通知应急队员,应急队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连队办公室前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赶往现场。
2、如遇停电或其它原因不能用广播通知,将采取电话通知或人员通知等方式直接赶往现场。
政指xx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作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xx负责事故后的生产工作恢复和现场清理。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l.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5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级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各级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级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全国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2.1.1 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国务院主管领导担任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同志、农业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部。负责按照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l.2 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省级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机构
农业部负责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市(地)级、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委员会
农业部和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
2.4 应急处理机构
2.4.1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对封锁、隔离、紧急免疫、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的实施进行指导、落实和监督。
2.4.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疫情报告、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宣传教育等。
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国家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农业部和地方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3.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a.县级以上地方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b.各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和相关科研院校;
c.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d.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e.县级以上地方;
f.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兽医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3.3.2 报告形式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
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报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报省级。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级、农业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能确诊的,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确诊结果应立即报农业部,并抄送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3.3.4 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方,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4.2 应急响应
4.2.1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的应急响应
确认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后,按程序启动本预案。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a.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
b.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c.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d.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封闭被动物疫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e.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依法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出入境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f.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g.组织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
h.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必要时,可请求中央予以支持,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2)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a.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b.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级别。
c.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d.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e.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培训工作。
f.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g.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a.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b.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c.按规定采集病料,送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d.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a.境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会同有关部门停止从疫区国家或地区输入相关动物及其产品;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防疫消毒;参与打击非法入境动物或动物产品等违法活动。
b.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加强出口货物的查验,会同有关部门停止疫区和受威胁区的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暂停使用位于疫区内的依法设立的出入境相关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
c.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立即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4.2.2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的应急响应
确认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1)省级
省级根据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扑疫;紧急调集各种应急处理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发布或督导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依法设置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查堵疫源;限制或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封锁被动物疫源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按国家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及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控;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维护社会稳定。必要时,可请求中央予以支持,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2)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确认后,向农业部报告疫情。必要时,提出省级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评估;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教,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省级以下地方
疫情发生地及有关部门在省级或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具体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4)农业部
加强对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疫情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
4.2.3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的应急响应
(1)市(地)级
市(地)级根据本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综合应急措施。必要时,可向上级申请资金、物资和技术援助。
(2)市(地)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对较大突发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及时组织专家对地方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4.2.4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的应急响应
县级地方根据本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本级和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市(地)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4.2.5 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区的应急响应
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5)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农业部报告。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地)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由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上一级和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5.2 奖励
县级以上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 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灾害补偿
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5.5 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6 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5.7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务院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6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级以上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讯频率等予以优先待遇。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2.1 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6.2.2 交通运输保障
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6.2.3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6.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6.2.5 物资保障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
6.2.6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设置重大动物疫病的国家参考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技术、防治药物、疫苗等的研究,作好技术和相关储备工作。
6.4 培训和演习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农业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选择部分地区举行演练,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地方政府可根据资金和实际需要的情况,组织训练。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农业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种不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及时进行修订。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是指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
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是指牛瘟、牛肺疫等在我国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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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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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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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0.安全应急预案
建设公司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四条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公司属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附近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公司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x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xxx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xxx
成员:质量安全科科长xxx。生产技术科科长xxx。办公室主任XXX。财务科科长xxx。
第七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公司质量安全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第八条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质量安全科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接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三、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十条事故的分类是指公司各单位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条救援措施
一、凡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24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地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公司救援领导小组。
四、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八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职和瓤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戚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公司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正副主管、生产经理
组员:各车间主任和班长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车间主管1)、通讯联络组(组长:人资部经理)、疏散引导组(组长:车间主任)、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物流经理、机电科长),组员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生产现场发生的触电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2.1由生产部负责主持、组织车间每年进行一次按触电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2.2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3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5安委会负责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立进行检查。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3.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3.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2.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2.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3.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4.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4.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若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4.3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4.4人触电后会发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4.5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4.6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是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抢救过来的。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停止抢救。
5.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对口呼吸效果最好。
5.1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黏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手拖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畅通。
5.2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禁闭,呼吸一口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时间约为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使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5.3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时间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约12次。触电者已经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自由呼吸规律一致。
5.4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6.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6.1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6.2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无法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
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三、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负责人。
2.以书面形式向场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宣传事故结果,及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四、预案终结
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3.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3.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3.2参加预案实施的单位、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3.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3.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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