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根据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
7)《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细则》(粤安监【20xx】11号);
1.3分类与分级
1.3.1分类
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火灾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事故、高温中暑事故、台风破坏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1.3.2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地方政府救援级):即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周边社区造成较大影响,超出本公司应急救援能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救助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公司级):发生较大事故,可能造成多人重伤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级(车间级):有人员轻伤及经济损失较小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划分原则和相关事件的分级见表:表1-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范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表1-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原则
级别分级原则相关事件分级
地方政府救援级
(一级)事态严重,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公司本身无法有效控制,需地方政府调集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1.重大、特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2.发生人员伤亡或多人重伤事故
3.发生破坏性地震危及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华南糖业公司级
(二级)危及厂区周边安全、对社会稳定带来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重大财产损失,造成全厂停产等。单位个车间或部门无法处理,需公司领导出面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1.生产装置被迫降量或停止生产。
2.大量跑料串料、酒精大量泄漏。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发生火灾爆炸。
5.台风等影响生产安全。
华南糖业车间级
(三级)事态比较简单,对基层单位、小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带来,影响。车间能够处理的各种突发事件。
1.导致操作波动。
2.物料泄漏,车间内能够处理。
3.小型火灾,能够立即扑灭的。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公司应急管理体系为目标,以人民生命利益高于一切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5.2应急反应原则
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保护职工安全,全体职工,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地做出应急反应。
1)组织原则
公司应急工作应服从地方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2)指挥原则
全体应急工作人员应服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级服从上级,逐级报告。
1.6应急预案体系
1)根据生产安全事件等级的不同,形成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本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修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经主管领导审查、总经理批准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分布实施。
3)基层单位根据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专项现场处置方案,由相关专业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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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物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单位简况
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位于XX区XX路XX弄X号,系上海XXXXXX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XXXXXX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现有职工XXX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XXXXXX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XX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錩、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
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先期处置
5.2.1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应急响应
1)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应急救援组: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篇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所有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二)事故分类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伤亡事故按事故类别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共20种;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相当于附录B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
(三)事故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伤者或有关人员要立即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视伤害程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或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项目名称及所属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已经采取的措施;
(7)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按照权限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将事故调查报告于事故发生后5日内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等级的重伤、死亡等生产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由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力资源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6、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事故调查组应当按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由公司组织调查的重伤或死亡事故,于事故发生后2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公司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负伤人员属于本企业职工时,善后小组要同时进行负伤人员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申报工作。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分公司(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罚及责任追究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篇3:国庆期间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国庆期间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租户: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排查防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结合物业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有关运营、管理单位须进一步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完善巡查制度,及时有效的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迅速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意识。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单位员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消防、电力设施设备检查。针对管理及使用物业的消防、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障消防、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杂物。
五、确保用电、用气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以防漏电触电;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规范使用、储存罐装天然气。
六、严禁在使用及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严禁搭建违法建筑。
特此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Z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20**年9月27日
下面是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您整理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地球是我们的家,防灾减灾靠大家,在我们碰到意外情况之前。及时处理应急情况需要充分准备充分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能力,欢迎您收藏我们的网站看到最新的消息和动态!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响只局限在一个单位界区之内,并且几乎可以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内,其影响预期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故本应急预案按I级进行制订。
三、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发生:
1、人工挖孔桩事故
2、深基坑开挖塌崩
3、高支撑支架塌陷
4、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5、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预见突发事故
7、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建立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 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兼任,处理日常工作。指挥部职能:
①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②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③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④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
⑤负责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⑥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2、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成立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指挥长:由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职能:
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②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③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④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组长:何朝土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组长: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对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长同时启动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要求,及时启动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死亡。
八、事故应急和救援
应急程度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九、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重大事故发生,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事故处理的各级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提供相应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十、报警信号与通讯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医疗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医院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用一种方法能够解决的,而是要求各职能科监督指导工作到位,考覈办法确实按照要求执行,才能真正达到医院各项工作处于质量不断控制、不断改进、提高的新局面,同时要医院的每个人明白:质量与效益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两条轮子,只注重一面就会使医院这辆车轮偏离前进的方向。希望大家携起手,肩并肩,为医院的事业发展再创佳绩。为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围绕“中医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发展思路,以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学科建设暨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协调推进学科建设,不断优化和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医德好、技术精、服务优的医疗队伍。通过创建与达标活动,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医院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内,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三级医院的创建和达标过程,实现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全面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全面达到国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三、组织保障
(一)创建组织:创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医院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责任制。
职责:负责收集各科室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汇总各科室创建工作信息和资料准备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工作小组汇报;定期查阅各临牀医技科室和职能部门的创建资料是否完整,指导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台帐;定期向工作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正式评审前的申报、汇报材料以及所需的各种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创建实施:全院各科室要根据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进行布置、落实;加大督促指导、检查考覈力度,做好创建任务分解以及创建计划的实施、自查整改、评审迎检工作;完善资料的收集、建册和归档工作。
(三)分工落实:全院各科室在医院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在科主任和护士长的具体负责下,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本科室创建计划、医院阶段性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四)表率作用:医院党羣团组织要在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凝心聚力,羣策羣力,为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3月)
1、医院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布置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步调一致,上下齐心,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使全院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创三级中医医院关系着医院的前途和命运,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
2、将“学科建设暨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与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紧密结合,全院各科室按照医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计划与落实措施,召开条口、部门、科室会议,组织学习《实施细则》及医院实施方案,做好层层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心。
3、宣传科要根据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多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4、对照《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对目标任务和分值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分管院长和责任科室、责任人。
5、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全院各科室,要结合医院阶段性工作和具体情况,及时召开各类专题会议,适时研究、分析,制定工作策略。
6、各科室从现在开始应注意收集创建工作软件资料,逐步完善创建台帐。
(二)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4月-8月)
1、重点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掌握《评审标准》和核心指标的各个要素,按照要求,逐条落实,做好医护质量、安全及科室管理工作。
2、参观学习,选择近两年新申报成功的三级中医医院参观取经,学习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加深对评审标准的进一步理解。
3、邀请上级医院专家进行医院分级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指导我院的创建工作。
4、创建办公室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创建计划和工作日程表,并按进度逐项实施。
5、编辑《科室(病区)主任管理手册》,按要求认真填写。编辑创建三级中医医院职工《应知应会》手册,组织人人学习。拓展“学科建设暨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内涵,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计划。
6、责任领导或责任人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内容、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创建工作思路。结合科室管理职能,逐条比对,找出差距,落实措施,做好自身及分管科室的创建工作。
7、院主要领导与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布置实施创建方案中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调动全院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步调一致,上下齐心,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三)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9月-12月)
1、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二甲”复审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比对,找出差距,研究和解决难点问题,把本科室、本专业要求的全部标准认真分析、责任到人。尤其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有专人负责,限期整改。需要院部解决的问题或项目,要列出问题清单及解决建议和意见,由分管的职能部门汇总,报创建办公室。
2、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对照《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认真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形成书面报告。
3、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创建办召开会议,了解创建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医院帮助和支持的工作。
4、创建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科室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需要由医院帮助解决的困难及问题,反馈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申报资料的汇编。
5、围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学科建设暨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开展自查,
6、创建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医院阶段性工作及具体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月-6月)
主要工作内容:逐条整改查找出来的问题;完善各种文字软件材料和台帐;检查科室《管理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创建工作应知应会考试考覈。
1、主要任务
(1)对照《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要求,初步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2)创建工作组了解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对照标准找准存在差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抓好每月工作重点和检查考覈。
(3)全院各科室要加强培训学习,使每位职工掌握自己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评审标准,并自觉按照规范严格执行。
(4)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做到每月有重点,每月有检查,每月有改进,并在做好本部门达标工作的基础上,还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科室的专业达标工作,加强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力争每一个项目达标不失分、少失分。
2、具体措施
(1)全面建设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中医医院文化,构建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统一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秉持“弘扬中医药文化,为百姓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倡导“传承、创新、厚德、济世”的中医医院院训,打造“精、诚、仁、和”的中医医院精神,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立足岗位,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核心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医疗护理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输血及医疗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记录,努力提高内涵质量。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与常规,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医院工作制度》。
(3)完善医院三级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并认真履行职责。各级质控组织要充分履职,认真开展质控活动,质量记录要反映出计划、实施、控制、评价、反馈、改进的全过程,尤其要反映出环节质量的控制过程、质量的持续改进近程;充分发挥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设备、药事、医院感染、教学、科技等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科室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充分发挥质控小组的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职能,协助科主任把好质量关,确保内涵质量达到标准。
(4)加强细节管理,强化零缺陷意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全院各职能部门、各科室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细节管理,强化人人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做细、做实、做严各项工作。加强基础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把缺陷管理作为最基础的管理手段,逐步形成“零缺陷”的常态管理模式。要以查找缺陷为手段,以整改缺陷为目标,持续提升院科二级管理水平。
(5)强化中医药特色内涵,统筹协调,推进学科建设。中医药特色及优势是我院发展的长期战略,各科室各学科要以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为契机,围绕《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对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提出本科室本学科的规划、发展中医药特色的规划、深化内涵建设的规划,并落到实处。以加快推进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促进医院各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6)强化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落实“三基三严”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专科医师培训及低年资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抓好行风整治和民主评议工作,强化全体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的意识和能力。
(7)开展优质服务和诚信、志愿等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全院干部职工要以创建三级中医医院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方式,重视对出院病人回访、病人意见箱、12345投诉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落实措施、持续改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人性化医疗服务。
(8)加强财务管理,改善基础保障设施。认真落实三级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住院环境、后勤配套实施的改造,完善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着力为病人及工作人员营造良好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3、工作要求
(1)全院各科室要对照《实施细则》和核心指标,把本科室、本专业要求的全部标准排项分析,逐条落实。各科室、各专业无权放弃任何一个项目的分值。
(2)全院各科室要认真执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医院工作制度,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核心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医疗护理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成份输血及医疗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要及时记录,提高内涵质量。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长抓不懈,保证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行政后勤部门保证为临牀提供优质的服务。
(3)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记录要反映出计划、实施、控制、评价、反馈、改进的全过程,尤其要反映出环节质量的控制过程、质量的持续改进过程。
(4)强化“三基三严”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覈及徒手心肺复苏要人人达标。
(五)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7月-12月)
分成五个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1、内科系统考评组:佘德军同志任组长,李健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内科系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和奖惩建议工作。
2、外科系统考评组:秦峯同志任组长,宋扬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外科系统创建工作督导、检查、评估和奖惩建议工作。
3、医技考评组:徐小平同志任组长,吴德平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医技、药械系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和奖惩建议工作。
4、护理系统考评组:王维翠同志任组长,张顺凤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护理系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和奖惩建议工作。
5、综合考评组:吴绍钦同志任组长,周晓霞同志任副组长。负责行政职能部门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估和奖惩建议工作。
6、创建工作小组和办公室汇总督导工作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7、召开创建工作汇报会。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会议,听取5个考评小组的考评结果汇报,研究分析创建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升员工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检验操作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和相互配合协作能力,结合质量计量中心工作实际决定在煤化工检验室举行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目的
1、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处置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对处置方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
3、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队伍、物资、消防器材等方面的准备情况,针对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
4、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任务,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
5、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应对能力。
三、演练科目及方案
科目一:滤毒罐式防毒面具佩戴技能展示
由各检验室抽取18名员工现场展示空气呼吸器佩戴技能,要求规范、快速,完成后举手示意。检查佩戴情况完成后,取下防毒面具,收拾整齐。
科目二:模拟干粉灭火器灭火
情景模拟:油品闪电分析过程中,程序控制升温失控,导致油品温度过高,引起油品着火,操作人员慌乱中打翻酒精灯,引起火势蔓延,模拟发生初期火灾,由班组人员进行灭火自救,自救过程中,一人不适,上报领导,启动中心应急预案。对不适人员采取紧急救护,岗位人员参与灭火,无关人员迅速撤离。
四、风险辨识
石油闪电的测定在通风橱内进行,临近窗户,石油洒落地面易造成地板砖地面油滑,测定过程中使用酒精灯,明火、助燃,且酒精流动性大,会造成火灾蔓延,室内环境密闭。救援过程中存在火灾、触电、窒息、摔伤等风险。
控制措施:
1、应急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以及相应防护用品。
2、对应急区域实行管制,控制火源,非救援人员禁止入内。
3、控制火源,按预案正确处置。
五、应急组织
1、应急指挥
总指挥: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和安全事故隐患等,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该项工作的总结、表彰、处罚。
2、事故处置组
由xx及安全员负责。负责演练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事发状态下无关人员的撤离,室内其他易燃物品的移取。
3、物资储备组
由xx负责。负责应急物资(工器具)的供应、调配工作,负责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支持。
4、人员救护组
由各班长负责,负责事发时受伤人员的急救处理等救护工作。
六、演练步骤
1、现场人员及时报告主任、报告调度室
2、组织人员展开救援
3、检验室其他无关人员有序撤离,相关处理按预定方案处置。
七、注意事项
1、现场处置: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事发现场,不的用水进行灭火。首先确认是否切断电源,再对着火源进行确认。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际处理。
2、无关人员:不得在事发现场观望,不得随意灭火。
一、 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汉宜铁路工程中国葛洲坝集团项目部二分部对施工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进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施工范围内的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应急预案》,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 在二分部施工区从事的工程建设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和事故险情。
1.4基本原则
设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二、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体系。
2.1.1、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领导指挥部,作为全分部处置质量安全 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指挥长由xx,副指挥长分别由xx等人担任,成员由各个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
2.1.3、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需要成立专家指导组、抢险救援组、通信联络组、交通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小组。
2.2主要职责:
2.2.1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对二分部施工区内的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组织编制、修改、评审、发布本施工区质量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本施工区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4)负责统一规范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
(5)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及有关培训、演习等工作;
(6)组建并管理各类事件应急救援专家组;
(7)分析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8)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负责调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以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办法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以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最大努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秩序稳定;
(9)及时向公司和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质量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10)必要时,按照总项目部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调集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实施跨区增援。
2.2.2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1)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应急办;
(2)根据预案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4)发现有涉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险情的,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助和督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将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2.3各应急小组职责:
专家指导组:组长单位为安全质量环保部,成员单位为工程管理部及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对事故现场作出安全性鉴定和提出相应的意见,提出处理和应急方案,指导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等。 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为综合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组织事故单位和应急抢险队伍对事故现场实施排除险情,搜救伤员等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
通信联络组:组长单位为综合办公室,成员单位为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 交通运输组:组长单位为工程管理部,成员单位为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工作。
物资供应组:组长单位为机电物资部,成员单位为财务部、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协调和调集事故应急救援所需
的物资、设备等;负责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须品、应急生活安排等任务;负责事故所需资金的支持。
善后处理组:组长单位为工程管理部,成员单位为综合办公室、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抢险救援组做好伤亡人员的统计工作。
三、 应急准备
3.1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2 所属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情况,以及器材、设备的维护情况。
3.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3.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各部门在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5应急救援组织应注意发挥各施工单位的优势和长处,随时处理和排除险情。
四、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
4.2 事故报告
4.2.1 报告制度
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险情或事故情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属单位必须做到:
4.2.1.1 立即向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4.2.1.2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在核实事故情况及等级后,迅速报告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4.2.2 报告程序
4.2.2.1 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险情或事故的施工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
4.2.2.2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4.2.3 报告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4.3预案启动;
4.3.1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
4.3.2事故处理及救援:;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4.3 预案启动
4.3.1 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由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并接受上级应急指令。发生较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需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接受应急指令。
4.3.2 事故处理及救援:
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确定事故级别后,立即报告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公司应急办公室。迅速启动并及时组织实施预案。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赶到现场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抢险工作,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的幸存人员,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和公安干警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和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应急终止
5.1 结束程序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应急抢险工作终止时间。
5.2 事故调查
应急状态终止后,二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会同其他部门的协助下进行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5.3 后期处置
5.3.1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3.2 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 、保障要求
6.1 宣传教育
二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办公室以及各施工单位要按照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和预防常识的宣传,增加事故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和应急反应能力。
6.2 保障力量
6.2.1 工程设施抢险力量:主要由施工、检修、人保等人员组成,担负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6.2.2 专家咨询力量:主要由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对事故工程现场作出安全性鉴定,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并指导实施。
6.2.3 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有关管理干部组成,担负接收和转发公司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七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应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公司城区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2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7.2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二分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计委颁发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机构设置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根据医院的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控小组。
三、人员配置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管理、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组长由临床科室以及药物、护理、以及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成员由科室指定人员组成,并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3、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6、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3、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4、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5、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五、制定质控监测指标
(一)医院运行评价指标(质量与安全目标)
效率指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10天。
内科一病区≤9天,内科二病区≤9天,儿科≤6天,新生儿科≤6天,康复医学科≤13天,普外科≤10天,骨科≤11天,妇产科≤4.5天,眼科≤8天。
2.病床使用率90%(妇产科80%)。
医疗质量指标:
1、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95%。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百张床年报告≥20件。
3、住院终末病历甲级率(二级质控)≥90%(无丙级病案)。
4、门诊病历合格率≥95%。
5、医嘱、处方合格率≥95%。
6、出院病历7日归档率100%。
7、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8、在岗人员三基三严考试合格率≥95%,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95%。
9、住院超30天患者病情分析率100%。
10、出院患者随访率100%。
11、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获得会诊结果时间≤30分钟。
12、麻醉术前、术后访视率100%。
13、麻醉死亡率≤0.02%。
14、产后出血率<5%。
15、围产儿死亡率<15%。
16、严重外伤手术在30分钟内达手术时的比率≥70%。
17、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18、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医技指标:
1、CT检查阳性率≥60%(B)。
2、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3、危急值报告率100%。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
1、对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80%。
2、入组后完成率≥70%。
3、30天内非计划再次住院比例下降或合理。
4、非计划再次手术比例下降或合理。
5、住院单病种管理各项指标达卫生部基本要求。
重症医学:
1、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标准≥90%。
2、符合“危重程度评分”的.重症标准达30%。
临床用血管理:
1、开展成分输血比例≥90%。
2、输血申请单审核率100%。
麻醉科、手术室:
1、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麻醉前讨论,病历记录完整性100%。
2、麻醉履行患者知情告知,内容完整率100%。
3、麻醉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4、手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手术风险评估实际执行率100%。
5、麻醉师参加手术安全核查并签字达100%。
6、麻醉单及相关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合格率100%。
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8、麻醉医师对过程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和流程的知晓率100%。
9、手术设备、器械保养合格率100%。
10、手术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11、肿瘤手术切除组织送检率100%,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100%。
12、手术医生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知晓率100%。手术对手术医师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知晓率达100%。
13、麻醉医师继续教育达标率≥95%。
14、术前准备制度落实,执行率≥95%。
15、涉及双侧、多重解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95%。
放射科:
1、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覆盖科室人员≥80%。
2、X线报告单质量合格率100%。
3、有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符合率≥90%。
4、设备运行完好率在95%以上。
5、X线片保管达标100%。
6、发报告及时率100%。
7、患者、医师、护理人员对放射科服务满意度100%。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9、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50%,CT检查阳性率≥60%。
功能检查科:
1、检查单报告合格率100%。
2、发报告及时率100%。
3、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检验科:
1、所有开展项目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参加区以上临床实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2、检验报告格式规范、统一,合格率≥95%。
3、生化、免疫急查项目≤2个小时出报告;临检项目≤30分钟。
4、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能够满足临床诊疗的需求,时限符合率≥90%。
(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血、尿、便急查开始到出具报告时间≤30分钟;特殊检查项目出具报告不超过2周时间。)
5、报告单审核率100%。
6、仪器设备规范操作合格率≥95%。
7、POCT项目比对≥95%。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输血科:
1、输血科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95%。
2、血液的出入库记录完整率为100%。
3、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为100%。
4、输血不良反应评价结果的反馈率为100%。
5、各种血液管理合格率100%。
6、发血及时率100%。
7、临床输血记录合格率和保存完整率为100%。
8、受血者输血前按照相关规定对血液传播病原体的检查达100%。
9、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该规定执行率100%。
10、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署率100%。
急诊科:
1、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2、门诊处方合格率≥95%。
3、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5%。
4、申请单书写合格率≥90%。
5、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6、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7、急诊留观时间≤72小时。
8、严重外伤(颅、胸、腹腔内大出血,其它威胁生命需紧急手术)手术在30分钟内到达手术室的比率≥70%。
9、急诊会诊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患者≥80%(C:70%B:80%A:95%)。
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11、抢救物品完好率100%。
12、急诊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95%。
13、重大疫情、大批伤员抢救上报率100%。
14、急救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大于≥85%。
药剂科:
1、处方正确执行核对程序≥95%。
2、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合理(4项达标3项):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3、处方药品通用名使用率达≥95%。
4、不合理处方≤1%。
5、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接受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
7、接受限制级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医务科:
1、每月医疗环节质量监管临床科室覆盖率100%。
2、每季度医疗环节质量监管医技科室覆盖率100%。
3、新技术准入论证、审批、监管率10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合格率≥75%。
康复科:
1、对康复训练过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完整率100%。
2、康复治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合格率100%。
2、康复治疗有效率≥90%,年技术差错率≤1%,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98%。住院平均住院日≤30%。
病案科:
1、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归档率100%。
2、“住院病历首页”各项信息的正确率≥98%,住院病案首页诊断填写完整、主要诊断的正确率100%。
3、出院小结≥95%符合规范。
4、上级医师对诊疗方案核准率≥95%。
5、新员工岗前培训和住院医师三基训练覆盖率≥95%,病历书写考核合格率95%。
7、年度住院病案总检查数占总住院病案数≥70%。
六、医疗质量保障
1、医院医务科针对全院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医院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院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4、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5、医院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6、医院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7、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8、医院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9、医院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意识。为使医疗管理落到实处,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质控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改进。
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督查和建立相关的质量考核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中学(学校)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有效地保护,使学校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及死亡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应急救援工作:
1、师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
3、化学毒品、食物中毒事故。
4、线路短路、漏电及建设设施倒塌、爆炸事故。
5、盗窃、抢劫事故。
6、校园周边发生的不可预测的事故。
7、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二、救援原则:
1、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尽可能地减少财产损失。
3、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4、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障、事故应急处理、通讯物资保障、医疗救护等四个专项工作组。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做好稳定秩序和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6、检查督促各班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安全保障组:由教导处、少先队组成。负责事故的现
场和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2、事故处理应急组:由后勤负责。采取一切措施,对人员进行疏散,防止灾害的进一步的扩大。
3、通讯物资保障组:由校长和后勤负责。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急救部门报告。
4、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提供简单的药品及简单的包扎、抢救、转运伤员工作。
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必须将事故的部位、时间、地点、简单情况、伤员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区教委及相关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救援预案。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的抢救受伤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做好现场保护。
3、有关当事人必须积极的配合相关调查人员的调查,绝对不能隐瞒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否则,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做好校内外一切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安抚工作。
六、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履行正当的报批手续。
2、组织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做好安全预案。
3、开展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组织。
七、责任追究:
1、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的。
2、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3、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情况的。
4、阻碍援救人员执行任务或对救援人员造成危害的。
对上述责任人员应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报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市第十六中学
20x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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