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所有重大的事故都应做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编辑精选:村委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模板(124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派出所:
兹有XX镇XX村XX组村民XXX申请与XXX分户。xXXX,身份证号:XXXXXX,其妻XXX,身份证号:XXXX,女儿XXX,身份证号码:XXXX,父亲XXX,身份证号XXXX,母亲XXX,身份证号:XXX.因其与XXX分开居住生活,且都有各自的房屋使用权证,为了方便更好的生活申请将XXX由其户分出,即XXX/XXX/XXX为一户,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xx村委会
x年x月x日
兹有我村委会村民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族,婚姻状况(□结婚,□未婚),长期居住于本村,且在本村拥有___套自建楼房______套平房,该房产(□是,□否)持有(□集体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该村民主营从事(□种植_________□养殖________□其他________)经营场所(□是/□否)位于本村(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归:□自有自有分配土地______亩;
□租赁承包土地______亩。(村委会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_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___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1、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 会主义新农村
2、建设新农村 受益每个人
3、新农村建设 人人有责任
4、全党动员,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 面
5、大家一条心 建设新农村
6、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反哺农业,回报农民
7、 村有主导产业 户有致富门路
8、 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构建环境优美农村
9、 农村要环保 青山绿水好
10、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1、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纵深推进农业产业化
12、 建设新农村 倡导新生活
13、 破除陈规陋习 倡导文明新风
14、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5、 培育文明新风 构筑和谐农村
16、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7、 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8、 建设美好家园 创造幸福生活
19、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 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
20、 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体 作用
21、 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建新机制、树立新风尚
22、 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都江堰
23、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 质基础。
24、 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环保型农业、生态型 农业和节约型农业
25、 深入开展清理垃圾、清洁河道、改厕改圈和村庄绿化活动,彻底改 变农村脏乱差面貌
26、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7、道路通达河塘清、改水改厕饮水净、垃圾集中“无四乱”、绿色乡村 面貌新
28、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29、爱岗敬业勤劳富,精打细算聚财富,遵纪守法健康富,家庭
和睦同心 富,邻里相亲互相富
30、诚实守信,勤劳致富
31、扶贫帮困,患难相助
32、金乡邻、银亲眷;邻居好,赛金宝
33、春耕不好误一春,育儿不严害一生
34、勤劳是幸福的右手,节俭是幸福的左手
35、着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塑造农村新风貌
36、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 教育和自我发展水平
37、用自己的双手把世代居住生活的家乡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38、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39、生产发展是根本,生活富裕是目的
40、周围多栽树,乡村胜都市
41、 不信邪迷信,养我浩然正气
42、心要净化,屋要亮化,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
43、不搞赌博打骂,保持安宁和气
44、群众心中有秆称,民主管理自公正
45、君子守信讲良心,坑蒙拐骗是小人
46、争做科技致富的新农民
47、不干不净,吃了生病
48、健康是福
49、富而思进,富而思善,富而思文
50、再穷也不能穷精神,再富也不能丢精神
51、推己及人,仁爱为本
52、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
53、共同致富,天下大同
54、家有一老是个宝,要知人人都要老
55、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兹有我村委会居民XXXX,性别 ,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农业或非农)户口,家住X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属初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X,现有一个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XX市XX县XX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月X日
1、爱岗敬业勤劳富,精打细算聚财富,遵纪守法健康富,家庭和睦同心富,邻里相亲互相富
2、君子守信讲良心,坑蒙拐骗是小人
3、金乡邻、银亲眷;邻居好,赛金宝
4、邻里和睦办事顺畅,村院和睦赛过天堂
5、夫妻和睦家道兴旺,兄弟和睦源远流长
6、道路通达河塘清、改水改厕饮水净、垃圾集中“无四乱”、绿色乡村面貌新
7、坚持 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
8、生产发展是根本,生活富裕是目的
9、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0、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11、再穷也不能穷精神,再富也不能丢精神
12、建设新农村,受益每个人
13、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
1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15、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16、培育文明新风,构筑和谐农村
17、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都江堰
18、勤劳是幸福的右手,节俭是幸福的左手
19、家有一老是个宝,要知人人都要老
20、大家一条心,建设新农村
21、共同致富,天下大同
22、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23、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24、扶贫帮困,患难相助
25、心要净化,屋要亮化,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
26、争做科技致富的新农民
27、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反哺农业,回报农民
28、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9、推己及人,仁爱为本
30、群众心中有秆称,民主管理自公正
31、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32、农村要环保,青山绿水好
33、深入开展清理垃圾、清洁河道、改厕改圈和村庄绿化活动,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
34、不搞赌博打骂,保持安宁和气
35、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建新机制、树立新风尚
36、莫为小事争,莫把闲言讲
37、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8、不信邪迷信,养我浩然正气
39、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
40、新农村建设,人人有责任
41、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
42、诚实守信,勤劳致富
43、四季有花香,环境更优美
44、用自己的双手把世代居住生活的家乡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45、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
46、富而思进,富而思善,富而思文
47、春耕不好误一春,育儿不严害一生
4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9、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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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郑如刚
副组长:蒋克兵、毛盛杜
成 员:李小红、田 玲、蔡 俊、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郑如刚
成 员:蒋克兵、毛盛杜、李小红、何智雄、何红梅、蔡 俊、
康东旭、李 毅、马仁焱、阳 出、吴凤菊、周俊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xx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护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领导、武装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片的两委成员、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镇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森林资源监管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配备26名森林资源监管员负责全镇13个村的日常看护,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上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20人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及相关部门38人的扑灭预备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预备队。要按照《xxxx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xxxx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电话:xxx);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救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邻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质联络畅通,领导及指挥员要佩带指挥红袖标。重点林区或重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山下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山上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村主要领导组成。
5、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6、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7、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锹、扫帚、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8、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镇位于X省X县东北X公里处,东与x镇接壤,南与X镇相连,西、北与x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X亩,天然保护林X亩。
三、森林防火期。
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组织机构。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镇经济综合服务站,由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火信息的接受,对防火信息按上级要求做到及时通知、传达、记录。对发生的火情、火灾报警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X镇生态护林员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看护、巡查工作,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要按照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做好值班巡查工作,24小时坚守岗位,对火灾易发地区,要采取巡回、滚动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强化宣传教育。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也可采取口头打招呼等形式,大力向群众开展宣教,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3、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六、火情报告及接警程序。
1、森林防火期内各村24小时昼夜值班和巡查,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
2、各护林员在巡逻、看守中发现火情必须及时报告森林防火办公室。
3、森林防火办公室接警时,认真填写《火情登记簿》,内容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报警时间、起火地点、火情种类等。
4、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指示进行调度上报。
七、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科学扑救,要做到集合迅速、武装齐备、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扑救科学,确保人员和其他财产的安全,减少损失。
1、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机关应急队立即到机关院内集合待命。
2、X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指挥扑救工作,组织机关应急队队员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了解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汇报火情。
3、如一般的火情,可组织力量扑灭时,机关应急队不编队立即一起出发,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护林员进行扑救。
4、如火势较大,一时无法扑灭时,机关应急队立即赶到火场,按照X镇森林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以及市、区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市、区林业局制定《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防火扑救和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1、镇成立专业扑火队,根据我镇总人数:13688人,林地面积:151133亩,准备组建1支30人以上专业扑火队。
2、要求各村生态林护林员1-2名,火险季节进行防火宣传和巡山护林。
建设标准:
1、扑火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力好。
2、扑火队装备:挂包:1个/人(迷彩服、军鞋、内装手套、手电筒、水壶),劈刀15把、二号扑火工具30把、风力灭火机3台、油桶2个、对讲机2部。
管理与培训:
1、镇专业扑火队每个队员应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常识培训,以及风力灭火机使用培训。保证有3名以上队员掌握风力灭火机调机和拆装清洗技术。
2、专业扑火队由镇政府统一调配,林业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扑火队人员待遇:
1、每年应给予镇专业扑火队员办理简易人身伤害保险(100元/人年)。
2、每年9月份至次年3月底火险季节,每月给误工补贴300元。救火时扑火工资按当天计算:白天一次救火工资50元,晚上救火工资100元,24小时以后救火工资150元。
3、专业扑火队建设所需经费,由镇政府统筹解决。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本文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附录;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即发生范围内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面积分布、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火情监测、火情报告、火场看守、火灾评估、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总结、管理方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施行日期等,具体材料详见: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xx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xx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xx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xx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发布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xx)和电子信箱(xxxxxxxxxxx)。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xx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xx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xx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阳城教育局护林防火通知及中心学校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共建文明城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做到:衷心祝福伟大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祖国繁荣尽心尽力;自觉维护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社会进步添砖加瓦;始终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的建设者。
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便溺;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刷牙;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不过分饮酒和劝酒;野炊后带走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行车礼让行人;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做文明风尚的建设者。共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要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桥东增光添彩。
四、做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大力倡扬夫妻和谐、孝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使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使全社会爱心如潮、爱心涌动、关爱他人、同享幸福、共同进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文明创建路,共同新里程,我为共同社区骄傲,共同因我精彩,让我们共同携手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把共同社区建成文明城区努力奋斗!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我们随时都可能迎来突发事故,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应急预案也需要我们时常进行演练,怎样才能写好应急预案?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精选,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
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二是各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校园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冬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元月)。认真总结一学期来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整理归档。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刘军正(政教主任)
成 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地保护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专职副指挥长:
总值班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城建办、水管站、中小学校、农业办、计生办、农经站、综治维稳办、各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组、治安保卫组、扑救队、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火场指挥组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各村工作人员。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医疗救助组组长:县医院院长
成员:县医院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示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林场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林业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阳城教育局护林防火通知及中心学校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响应,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应急预案对应对突然事件的处理有有着必要性,应急预案该怎么写?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推荐】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巩固我县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产业正常发展,进一步促进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门主管领导担任。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县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员参加。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紧急火情扑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及有关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各乡镇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关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县农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防,迅速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
(2)划定火点、灾区、受威胁区,提出隔离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对灾区、受威胁区内的易燃物实施紧急扑救、隔离、疏散工作。
(4)监督、指导对火点、灾区内林木和场地实施清理。
(5)建立紧急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专业设备、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6)评估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防火人员,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9)组织实施对火点、火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发改委:负责森林火灾控制保障体系、火灾处理所需的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3、财政局:负责安排森林火灾控制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加强森林火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区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5、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车辆,优先运送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配合县农林局做好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工作。
6、公安局:实施森林火灾区封锁、隔离工作,做好森林火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司法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灾报告、通报程序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应立即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形式:县林技中心在报告、传递森林火灾灾情时,应当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有关要求,以电话、传真等最快的形式进行。
(三)县林技中心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林木品种、面积,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灾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联系方式。
(四)森林火灾灾情报告程序:发现森林火灾灾情时,必须立即向县林技中心报告。县林技中心在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界发布灾情信息。
如果今后国家对灾情保密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应急措施
当森林火灾发生时,必须启动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县林技中心发现或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立即对森林火灾区实行扑救、隔离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预案,针对火点、受威胁区分别做出扑救、隔离、封锁、疏散群众等相关决策,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做好灾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灾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必须的防火专用设备,防火车辆、运输车辆及人员防护用品。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每年列支紧急防火物资储备、灾情控制及监测等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县林技中心负责森林火灾的调查、扑救、隔离等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19〕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
7.2物资保障
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
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搞好防灾减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一切紧急事故来临之前,我们时常会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有哪些好的应急预案值得借鉴呢?有请驻留片刻,零思考方案网为你推荐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以及市、区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市、区林业局制定《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防火扑救和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1、镇成立专业扑火队,根据我镇总人数:13688人,林地面积:151133亩,准备组建1支30人以上专业扑火队。
2、要求各村生态林护林员1-2名,火险季节进行防火宣传和巡山护林。
建设标准:
1、扑火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力好。
2、扑火队装备:挂包:1个/人(迷彩服、军鞋、内装手套、手电筒、水壶),劈刀15把、二号扑火工具30把、风力灭火机3台、油桶2个、对讲机2部。
管理与培训:
1、镇专业扑火队每个队员应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常识培训,以及风力灭火机使用培训。保证有3名以上队员掌握风力灭火机调机和拆装清洗技术。
2、专业扑火队由镇政府统一调配,林业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扑火队人员待遇:
1、每年应给予镇专业扑火队员办理简易人身伤害保险(100元/人年)。
2、每年9月份至次年3月底火险季节,每月给误工补贴300元。救火时扑火工资按当天计算:白天一次救火工资50元,晚上救火工资100元,24小时以后救火工资150元。
3、专业扑火队建设所需经费,由镇政府统筹解决。
一、切实加强领导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山陈村防火指挥部。
2、各有林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森林防火期间,实行领导带班,防火队员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二、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禁止带火种进山作业、游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民公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三、扑救准备
全镇组建1支森林消防中队,共计20人。对扑火队员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教育和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全镇扑救力量,具体分工为:
1、指挥组
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指挥组由刘欣总指挥,王学山副指挥负责。
2、扑救组
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路线。扑救组由李玉华、王文涛负责,组员由镇森林消防员组成。
3、后勤组
负责组织扑火机具和救援物资的调运、采购、运送、交接、分发、回收和记录等工作。若出现火场扑火队员受伤或生病需要急救时,后勤组应安排专人做好营救工作。后勤组由刁元新、刘玉学负责。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突击扑打;在危险地型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上不动用实属消防大队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队伍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扑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扑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扑火器具的储备
配备风力灭火机20台,2、3号工具200把,手电筒20个,备足燃油200升,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灾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市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奖惩办法: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6月23日公司组织部分领班级以上管理干部赴江宁“粤鸿和”酒店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我的触动很大,体会深刻,同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震撼和压力,也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没有比较就没有差距,粤鸿和的服务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联系目前的现状,我们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如何改善我们的服务质量,提升酒店形象,增强竞争力,下面谈谈我的一些观点。
作为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虽然我没有直接参与员工的招聘工作,但我认为,在我们挑选酒店新员工时应该做到“宁缺毋滥”,必须将新员工是否具有亲和力作为入选的必备条件。因为没有亲和力的员工显然无法与客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更无法给予客人更多的关注,而我们现在在招聘员工时只是求数量而不求质量。培训是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我们应该坚持员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当每一位新员工进入酒店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入职培训,向他们灌输我们的酒店是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是让顾客满意为奋斗目标,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也是酒店的主人。要让新老员工了解工作的要求,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减少客人的投诉并减低员工的流动率。在给员工进行培训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我们的领班、主管甚至部门经理的培训,我们的中层干部如果不能给员工作为榜样,势必会造成“上行下效”,这样就会使得个别员工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一点一滴的减少酒店的亲和力,使酒店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很多顾客。对酒店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来提高服务质量是酒店应长期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我们酒店在培训的具体指导和内容上还仅局限于原始状态“千篇一律”,没有体现培训带来的实效,从而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这样既浪费了人力也浪费了时间,又收不到良好的效果。严格的管理体制是管好酒店的首要条件,无论是部门经理还是主管、领班、员工都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员工只有切实履行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我们的服务才能得以提高。
进入公司6个多月以来,随着工作逐步的开展,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忙,曾经有一度我对自己管理工作长生了怀疑,也失去了信心,因为我发现,我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一些更重要的事情,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光凭目前的知识和素质是远远跟不上酒店发展的需要。我想,以这次外出考察学习为契机,虚心学习,加强与其它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调整自己的工作心态,做到谦虚谨慎,小局服从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为指针,为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而努力工作!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共建文明城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做到:衷心祝福伟大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祖国繁荣尽心尽力;自觉维护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社会进步添砖加瓦;始终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的建设者。
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便溺;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刷牙;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不过分饮酒和劝酒;野炊后带走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行车礼让行人;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做文明风尚的建设者。共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要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桥东增光添彩。
四、做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大力倡扬夫妻和谐、孝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使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使全社会爱心如潮、爱心涌动、关爱他人、同享幸福、共同进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文明创建路,共同新里程,我为共同社区骄傲,共同因我精彩,让我们共同携手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把共同社区建成文明城区努力奋斗!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瞿秋阳
副组长:安兴友
成 员: 周中江 李堂芳 吴道贵 李 军
刘恩军 樊 清 蒋守中 杨永忠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 长:谭圣国
副队长:何 伟 欧 虎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19〕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含xx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预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预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市界、省界的森林火灾,依照省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参与现场火灾扑救的专业队伍职务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组织火灾扑救,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进入火场警戒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3.3专家组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由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市级及邻近区县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跨市调动专业扑火队伍、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增援力量扑火时,依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线指挥部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提前进入或者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5.2预警
5.2.l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2预警发布
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送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接到预警信息的县级人民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2.3预警响应
(一)蓝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并强化火源管理。
(二)黄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黄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值班值守,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三)橙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各种媒介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的力度和密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审批,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视情靠前驻防,市级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对橙色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红色预警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密度、高频次播放红色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地方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做好扑火一切准备;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实行零火灾报告制;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5.3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卫星林火监测、民航发现、无人机侦察、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形成立体森林火灾监测网络。
5.4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火场提供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部门发布高火险警报;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火险区域或火场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6.2.1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立即就地就近组织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远程灭火炮、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隔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民用等重要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6.2.6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6.2.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7综合保障
7.1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的输送由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落实车辆,下达运输任务。
7.2物资保障
市、区县两级应急、林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给予必要的物资增援。
7.3资金保障
市、区县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针对较大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提级直接开展调查和评估。
8.2火因火案查处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或跨区县森林火灾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的森林火灾,调查结束后必须将调查结果书面报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3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责任追究一般分级实施、属地为主,一般森林火灾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较大森林火灾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责任追究;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规定执行。
8.5总结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报送火灾扑救总结、评估报告。
8.6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附录;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即发生范围内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面积分布、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火情监测、火情报告、火场看守、火灾评估、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总结、管理方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施行日期等,具体材料详见: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xx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xx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xx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xx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xx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发布;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发布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发布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xx)和电子信箱(xxxxxxxxxxx)。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xx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xx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发布。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xx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发布,并报xx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xx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本管理方案具体内容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本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当大家准备展开紧急救援时,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急预案要保证最大限度的保护更多的人,如何写好一篇应急预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预案必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65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认真做好火灾安全扑救准备工作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加强值班调度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今天防灾的力度决定明天减灾的程度。为了更加迅速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就可以提前制定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您知道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应急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
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二是各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校园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冬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元月)。认真总结一学期来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整理归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家事国事天下事,防灾减灾是大事。为了面对各类安全事故或灾害,我们必须制定好全面的应急方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经过搜索整理,零思考方案网小编为你呈现“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x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xx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 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 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生命财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除城市市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长(专员)、县(市、区)长、乡(镇)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到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层层分解到林片、地块。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公安消防部门对森林防火负有监督检查和积极扑救的责任。
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省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有关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导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市(地)和部门扑救重大森林火灾。
(三)协调市(地)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
(四)决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问题。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各地区行署,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建立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和联防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在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未设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林区的村、国营和集体林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都应成立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本单位责任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区各单位都应将青壮年村民、职工组织起来,或以民兵为主建立一支与资源情况相适应的季节性扑火队伍。国营林场可根据需要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区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建立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保护森林”的原则,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组织、检查、督促联防
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矿企业、驻军的林区,应建立工农联防、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条有林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护林员。护林员的职责是:巡山护林,监视、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并积极参加扑救;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
护林员应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林区,是指国营、集体和个人的林地经营区,以及林内、林缘的居民区和其他设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划分为济南林区、泰莱林区、蒙山林区、沂山林区、尼山林区、鲁山林区、五莲山林区、昆嵛山林区、崂山林区和牙山林区。
平原地区的林区,由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面积一公顷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区对待。
林区的边缘由所在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划定;行政区交界的林区的边缘,由有关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协商划定,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有森林防火责任区的单位,是指直接经营管理森林的单位,和不直接经营管理森林但对森林防火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十三条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四条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在防火期内应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昼夜值班制度和扑火队伍战备值班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五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级护林防火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广泛深入地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单位和个人签订护林防火公约,共同遵守。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对青少年加强护林防火教育。
(二)国营和集体林场、林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都应根据需要设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设立控制火种检查站。
(三)在林区、林缘,严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因烧荒、烧灰积肥、烧地堰、烧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经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必须有护林员或本单位领导人在场;必须组织好足够的人力;必须打好安全防火线;必须没有三级以上的风;必须通知毗连单位。
(四)在林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和电动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五)在林区内修理车辆机械,应征得护林防火人员的同意,并具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林分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造林技术规程》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设施。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森林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施工单位对批准施工的图纸不得擅自改动。工程竣工后,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森林防火规划,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包括设置火情了望台;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修筑防火道路;配备防火通讯、交通设备和灭火工具。
护林防火经费应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在森林火险天气和高火险天气,气象、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做好监测、预报、报警工作。
第十九条任何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迅速向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讲清起火地点和火情。起火单位必须立即进行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
第二十条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领导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必要时,可请求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援助。联防区内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或上一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接到请求援助的火灾报警后,应立即
组织力量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第二十一条各市(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对以下七种火灾应立即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三)有蔓延扩大趋势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六)省、市(地)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二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商业、粮食、物资、卫生、铁路、交通、民航、邮电、民政、公安等部门应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够人员巡逻监守,严防复燃,经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准许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四条扑火期间所需的医疗、抚恤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负担,有关费用标准由各市(地)自行制订,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关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灾的,应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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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生宿舍区学习、生活秩序,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安全法纪法规的要求,结合学生宿舍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注重事前教育、事前防范,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
二、日常规范
⑴ 宿管员坚守工作岗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每天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
⑵ 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⑶ 禁止在宿舍、楼道内、厕所里焚烧任何物品。
⑷ 禁止在宿舍、楼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⑸ 禁止在走廊、楼道内堆放杂物。
⑹ 灭火器材专人保管(宿管员),严禁其他人员移动或挪用。
⑺ 熟悉楼内电闸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应急预案
火灾无情,瞬间会对人的生命及财产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损失。一旦有火情发生时,宿管员要沉着冷静、临危不乱,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火情:宿管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打开消防门和安全通道。
(二)自救:当火情较小时,宿管员应迅速使用灭火器扑救。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服、沙土等。
(三)报警:当火情有蔓延趋势时,宿管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安科和有关部门,要讲清地址、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和报警人姓名。学校保安科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灭火工作。
(四)撤离:当火情快速蔓延,宿管员要组织指挥同学,根据火情就近用电话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从各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火场。
(五)疏散:
⑴ 危急时刻,不要顾及财物,逃生第一。
⑵ 在深夜同学间要相互叫醒,相互帮助。
⑶ 当楼道烟雾过多时,要用湿毛巾捂口鼻处匍匐前行。
⑷ 不要盲目跳楼,情况紧急非跳不可时,可用被罩床单等物制成绳索,固定在物体上滑向楼下。
⑸ 当楼道、大门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时应退守房间,用电话等通讯工具报警求救。
⑹ 万一身上衣物着火切勿惊跑,要就地滚动压灭身上之火。
四、警钟长鸣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使同学们提高警惕,增强安全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燃。
⑴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⑵ 遵纪守法,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⑶ 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及学校财产安全。
⑷ 遭遇突发不可抗拒的'事件,要沉着冷静、临危不乱、听从指挥,紧张而有秩序的组织撤离、疏散、抢险、救助。
宿舍火灾应急预案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宿舍内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学生宿舍内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附后)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二)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通道的畅通;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上值班、查铺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
(三)宿舍管理员结合有关人员定时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
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学生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宿舍内的安全的通道每周打开一次,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确保畅通。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不定期进行火灾知识讲座,观看此类碟片,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救办法。
(二)火灾应急处理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同时第一时间应通知领导,要求支援。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首先要打开安全通道,值班老师分块处理,全方位的通知学生,立即疏散学生,针对宿舍的建筑结构安排有秩序的逃离火灾现场:南北楼共有四个通道,疏散人员时合理分配保证有秩序的撤离,一至六楼29个房间从中间划分,向两边的安全通道疏散;保证大门畅通,专人负责门口的人员疏散,疏散期间教师应提醒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安全地点:宽阔地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准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五、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1.监控人员发现隧道内车辆事故火灾,立即采用有线广播告知来往车辆,同时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做好一切临封道工作;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3.同时通知隧道当班人员、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施救车,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领导和相关收费站,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将灾情发展情况通知站长和公司领导;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6当班人员视情况营救伤员,在公安消防到达前尽量采取相关措施稳定火灾、火势,待其赶到以其为主,并协助其进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一、火灾预防
一是工程改造期间按照逐层施工、阶段进行,完成一处恢复一处方式进行;
二是施工期间保证未施工区域的消防栓、水喷淋、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对于施工区域停运的消防设施应有相应的灭火、防火分隔、报警和疏散等例如增加灭火器的数量和规格、关闭防火卷帘、设置临时照明和增加流动巡查人员等相应作为补充的手段和措施;
三是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非营业期间施工应加强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划定合理的施工范围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
四是营业期间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防火间距,保障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的完好有效;
五是非营业期间和非施工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熄灭火源火种;
六是营业期间应成立防火巡查、检查小织,负责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监视火情等任务,并保持营业期间不间断巡查检查工作状态;
七是非营业期间应成立值班、值更小组,负责发现排除火灾隐患、巡查监视火情和灭火等职责,并保持持续的工作状态。
二、灭火应急疏散处理预案
(一)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并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二)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三)通讯联络保障程序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四)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三、建立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工程改造期间消防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二人(分别负责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根据预案,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各楼层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办公室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组织、引导、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第一章 应急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应急指挥组组长:
应急指挥组成员:
应急指挥组职责:组建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实施和预防演练。事故发生时要沉着冷静,果断地进行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处理,并负责事故的汇报工作。当应急指挥组组长不在场时,则指挥组成员临时负责事故的指挥处理工作。
应急小组职责:服从应急指挥组的统一指挥,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事故周边人员的疏散、救护、抢险和重要物资的转移,保护现场,以及火灾和物料泄漏的灭火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 事故处理方案
由于我公司化验室化学品存放仅为一般化学性试验所用,因此一般不会造成较大规模的实验室事故。化验室目前存有乙醇20瓶(1L/瓶),浓盐酸20瓶(1L/瓶)、浓硫酸20瓶(1L/瓶)。
一、酒精起火事故处理方案:
(一)火势较小时,发现者立即进行救火的同时,向指挥组汇报,应急指挥组立即组织应急小组成员进行灭火的同时,组织其他人员的疏散。
(二)当火势较大时,指挥组应立即向生产科应急指挥组汇报,并向其它车间的应急小组救援。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疏散化验室内的所有人员。
(三)在疏散人员的同时,在119未到前进行火灾自救,救火时戴上防毒面具,切断动力电源,对有可能扩大火势的原料进行隔离或转移,做好119到前的准备工作。
二、盐酸泄露处理方案
(一)迅速脱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伤势严重的伤员,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盐酸,用大量清水稀释,然后清除。
三、硫酸泄露处理方案
(一)迅速脱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伤势严重的伤员,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盐酸,用大量清水稀释,然后清除。
第三章 拨打“119”火警时需说明的情况:
一、起火单位的名称和地址(详细地址、行车路线)。
二、本单位火灾的性质(化工原料名称等)、火灾的简要情况。
三、被救助单位或打电话报警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打完报警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主要交通路口接消防车。
第四章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电话联系方式:
保安部:
化验室: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公路火灾事故,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公路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扑灭,减少损失”的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本预案确定的组织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
2.快速反应。火灾发生后,火灾应急救援小组应迅速响应,按照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向现场调集灭火救援队伍和所需的物资、装备,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3.以人为本。灭火救援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人员疏散、遇险人员抢救以及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做好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
4.迅速扑灭。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战斗方案和火灾扑救措施,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
5.减少损失。灭火救援中要千方百计防止火势蔓延,抢救遇险物资,并尽可能减少次生灾害。火灾扑灭后,要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公司车站、货场、物资仓库、生活区域以营运客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2.对由于火灾事故引发的公路行车组织、事故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按公路行车事故有关应急预案相应内容执行。
四.火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景双忠张清波XXX XXX
2.火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职责:
3.火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主要职责:
⑴批准本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统一领导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火灾事故现场,向单位下达行动命令,决策抢险应急方案;
⑵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火灾事故火灾发生经过、受灾程度、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请求协调支援;
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指令;
⑷协调与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它单位支援时,负责与其联系、沟通,请求支援;
⑸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医疗救护、调拨救援物资,组织抢修被毁线路和设备,尽快恢复运输生产;
⑹负责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确定火灾事故责任。
4.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⑴负责提出完善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和意见;
⑵对站、点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审核相关应急预案;
⑶负责做好本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⑷负责指导站、点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⑸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掌握全局火灾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并建立相应台账。
五.火灾事故报告:
发生在车站、车间、路段的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0分钟以内上报公司以及公安消防部门。
六.火灾事故报告内容:
⑴必须准确报告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车次或单位名称;
⑵事故简要经过和人员被困及伤亡概况;
⑶起火地点概况(包括货车的车辆类型和编组、运输的化学危险品种类、数量情况或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概况等);
⑷火势发展蔓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组织救援
⑴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和有关经过,并按领导指示,迅速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⑵各部门接到命令后必须在30分钟内组织有关人员出发,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确定现场指挥部门(负责人),具体指挥各应急工作组迅速实施事故救援行动;
⑷各应急工作组分别按照权限,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1、生产部重大环境因素为
潜在火灾。在生产现场,使用气焊、电焊等工具,在焊接零部件工作中产生明火,同时生产现场存在一定可燃性物品,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2、适用范围
xx公司生产现场。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
3.1成立应急反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第一组:
第二组:
3.2、联系电话:
3.3、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议员。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
第二小组:协助副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4、训练和演习
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能够合理安排人员,使损失降到最小,小组成员能够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控制险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措施
5.1、目的`: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
5.2、应急预案的措施步骤:
5.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错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线掉在地上使人员触电。
5.2.2、发现者视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并报告应急小组组长,以组织人员先行救火,并紧急疏散人员。
5.2.3、一般情况发上火灾,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5.2.3、应急设备:在合格使用期内的灭火器、铁锹、灭火沙袋,有经过培训、演练合格的义务消防队伍。
5.2.4、严重情况寻求第三方救助: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消防火灾的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建立公司安全科,安全科监督各部署安全工作;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支援。
二、紧急状况响应步骤:
1、发生火灾后,应大声喊:“起火了!起火了!”并按下火灾报警器开关或摇动手动警报器;
2、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扑救防止火在蔓延,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科和警备室;
3、安全科和警备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拨打119报警;
4、报警时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的部署、着火的材料、大概面积并留下报警人的电话;
5、拨打119报警后,报警人到厂外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
6、接到报警后,安全科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
7、警备室组织人员按照疏散图指示及时疏散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
8、警备室安排人员管理现场,预防趁乱偷盗行为的发生;
9、安全科现场人员随时与警备室保持联系,如需送往医院治疗立即通知警备室;
10、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
11、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
12、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
13、如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14、如油类、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
15、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
16、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17、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8、安全科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19、安全科、警备室、发生事故的部署、CR科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0、安全科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及时向公司汇报。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零思考方案网小编为您准备了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当一切紧急事故突发之前。人们通常都会提前准备好全面的应急措施,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欢迎你来品鉴本文!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口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xx年1月1日-3日及1月31日-2月6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属地乡村主要领导组织实地核查,力争30分钟内电话首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2小时内书面反馈到镇政府并上报倒应急管理局综合值班室。
(二)火源管理
1、全镇停止炼山,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镇村里要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沿山村组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规定,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3、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镇村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促检查。
4、各村要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对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登记备案,设卡守哨,禁止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6、林业、政法、执法大队和各村要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三)应急准备
1、各村要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和办法,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更新和维护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镇挂村领导和村(居)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镇备案。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带班,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村要安排干部值班,加强防火值班。
4、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待命,并听从统一调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16:00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镇值班室每天16:30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2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立足本地,以当地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四)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由县指挥部领导为组长的火灾扑救督导组。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分别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县元旦、春节期间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县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急局长、林业局长等组成。
四、相关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完善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立即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其他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问责,并通报追责。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妥善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启动预案、信息传递、指令下达、兵力调动、后勤保障等扑救能力建设,使火灾扑救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及时、顺畅有序的进行。
二、指挥流程
1、县防火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报警后,立即向防火办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通知火灾发生地所在乡镇快速组织扑救,及时上报火场情况。
2、按照领导指示调动县专业扑火队或邻近乡镇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
3、按领导要求及时启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县防火指挥中心密切关注火情,每五分钟向防火办主任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发展状况。
4、派出赴火场工作组,协助火灾扑救前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收集火场情况及反馈、火场的通信保障、增援队伍的联络、赴火场所需设备使用维护、与县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工作。
5、预案启动后,县防火办协调各成员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尽快扑灭火灾。县防火办要掌握火场信息、协调落实扑火力量、通信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落实扑救、生活、医疗等物资供应。
6、火灾扑灭后,解除应急响应,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火场移交通知书》。
7、通知有关单位看守火场。
三、组织体系
中心指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指挥中心整体调度工作。主要是上报信息数据把关,兵力调配,防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供应,火场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火场形势,下达各项指令等。
前线指挥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科学调配扑火兵力、扑火物资,指挥医疗卫生、商务、公安、气象等部门为扑救火灾提供保障,下达火灾扑救各项命令。
后勤保障组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与扑火有关的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内容,根据自己的任务,提前做好一切准备(车辆、通信、照明、防护装备等),做到遇有情况及时出发。
2、要熟练掌握《县政府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确保处置程序科学、规范、流畅。
3、一旦发生火灾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全员在岗,根据不同情况,适时派出人员前往火场组织扑救。
为切实做好全街道今年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现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坚决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将森林防火责任向村、组延伸。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联系区域林区的防火巡逻和重点部位监管。
二、深入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要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大力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要抓住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地宣传森林防火;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控野外火源
进入防火期后,各村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清理排查,认真落实重点人员监管责任。特别是在冬至、元旦等重要防火时段,安排专人在坟墓集中区、风景区、造林基地、草山、林场、寺庙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确保万无一失。对进入库区的居民、游客、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储备好必要防火工具和物资,加强值班巡逻,充分发挥保洁员的护林防火宣传作用。
四、落实防火预案,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单位要从实际工作出发,在本辖区的采伐迹地、林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树立警示牌、防火标语,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护林队伍要加大巡逻力度,实行重点防范。同时充分发挥火情监管和瞭望作用,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力争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值班制度
在冬至、元旦期间内,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漏岗、缺岗。节假日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加强防范,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并根据天气情况,街道将聘用防火宣传员:竹峰村吴晓武、瓦窑铺村匡响宁、桥头铺村胡江子(负责本村的冬至、元旦流动防火宣传工作),具体见附表4。
对于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应急预案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精品]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000字(模板5篇),带给大家。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6月23日公司组织部分领班级以上管理干部赴江宁“粤鸿和”酒店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我的触动很大,体会深刻,同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震撼和压力,也进一步增强了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没有比较就没有差距,粤鸿和的服务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联系目前的现状,我们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就如何改善我们的服务质量,提升酒店形象,增强竞争力,下面谈谈我的一些观点。
作为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虽然我没有直接参与员工的招聘工作,但我认为,在我们挑选酒店新员工时应该做到“宁缺毋滥”,必须将新员工是否具有亲和力作为入选的必备条件。因为没有亲和力的员工显然无法与客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更无法给予客人更多的关注,而我们现在在招聘员工时只是求数量而不求质量。培训是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我们应该坚持员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当每一位新员工进入酒店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入职培训,向他们灌输我们的酒店是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是让顾客满意为奋斗目标,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也是酒店的主人。要让新老员工了解工作的要求,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减少客人的投诉并减低员工的流动率。在给员工进行培训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我们的领班、主管甚至部门经理的培训,我们的中层干部如果不能给员工作为榜样,势必会造成“上行下效”,这样就会使得个别员工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一点一滴的减少酒店的亲和力,使酒店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很多顾客。对酒店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来提高服务质量是酒店应长期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我们酒店在培训的具体指导和内容上还仅局限于原始状态“千篇一律”,没有体现培训带来的实效,从而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这样既浪费了人力也浪费了时间,又收不到良好的效果。严格的管理体制是管好酒店的首要条件,无论是部门经理还是主管、领班、员工都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员工只有切实履行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我们的服务才能得以提高。
进入公司6个多月以来,随着工作逐步的开展,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忙,曾经有一度我对自己管理工作长生了怀疑,也失去了信心,因为我发现,我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一些更重要的事情,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光凭目前的知识和素质是远远跟不上酒店发展的需要。我想,以这次外出考察学习为契机,虚心学习,加强与其它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调整自己的工作心态,做到谦虚谨慎,小局服从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为指针,为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而努力工作!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认真做好火灾安全扑救准备工作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加强值班调度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刘军正(政教主任)
成 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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