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明确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监管责任,促进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五号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设规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控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减少存量、杜绝增量、防止变量”为总体目标,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恢复”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两违”现象发生,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两违”建房户控制现状,对填土破坏耕地的督促其复耕复绿。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队,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由乡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岗、农业农村岗等有关人员组成。
3、成立乡村干部组成的“两违”管控工作组(成员和负责区域附后)。采取区域包干的方式,负责辖区内“两违”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前期处置。
4、成立“两违”管控联合执法队。由乡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队员由各片组人员和其他片组抽调干部组成。
三、工作举措
(一)审批
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建房申请要进行有序审批,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农民建房联合审批会,对审批对象坚决做到监管人员“三到场”制度(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从根源上杜绝超高超大违规建设行为。
(二)巡查
“两违”管控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其中村干部每周要对本村“两违”情况至少巡查2次,乡驻村干部每周要对所驻村至少巡查1次,建立“两违”管控巡查台账,每周巡查情况要在例会中汇报。凡巡查到的“两违”行为要立即报告挂片领导,及时进行处置,并将情况如实上报乡“两违”管控领导小组。未及时发现或瞒报、漏报的,如被乡督查组发现、上级检查中通报或经群众举报属实的,每宗将扣除挂片领导、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奖金各1000元,村干部扣除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每周四下午4点前,各村信息员要及时对本周的“两违”巡查情况进行书面报告。乡综合执法队每半月对辖区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主干道沿线至少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巡查发现的“两违”情况。
(三)制止
“两违”管控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两违”迹象后,应同村两委干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若制止不了,应立即报告挂片领导和乡分管领导,由挂片领导调度本片干部前往制止,乡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岗、农业农村岗人员应全程参与。若本片干部制止无效,片组长应立即报告乡“两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视情况制定强拆工作预案,对其采取强制拆除。
(四)督查
由乡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组织乡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岗、农业农村岗人员对各村“两违”行为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情况进行实时和书面通报,督查结果与片组、村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五)拆除
对辖区内的“两违”建设,要“发现得早、制止得了”,对不听劝告的农户,对其所建的违法建筑,要及时组织拆除,村无法拆除到位的,要立即报告挂片的“两违”管控工作组组长,由组长调度本片组人员和乡“两违”管控联合执法队干部进行拆除,仍无法拆除的,要立即报告乡管控领导小组,由乡主要领导统一调度全乡力量实施拆除,在拆除“两违”建筑中所产生的一切机械费用,由违法建筑所在村委会承担。
(六)奖惩
1、以责任区为单位,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若县里通报一起新“两违”或在建“两违”(及时制止并拆除的不计算),责令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干部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年终考评考核中扣除10分。以责任区为单位,若县里通报两起新“两违”或在建“两违”(及时制止并拆除的不计算),对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干部诫勉谈话,并在年终考评考核中扣除20分;以责任区为单位,若发现三起新“两违”或再建“两违”(及时制止并拆除的不计算),对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干部诫勉谈话,在全乡干部大会上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星级考评中直接评定为不达标星级,驻村工作组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
2、若管控有力,所在村本年度无新的“两违”出现,则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年终给予相关乡、村干部奖励补助。
3、积极鼓励群众对“两违”线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于及时举报查处属实的给予至少300元线索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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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必须将实施方案给准备得当,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实施方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关于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之一”,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整治辖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消除“两违”行为,确保我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规范、高质量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及时发现、快速沟通、迅速处置”控违共管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和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总体目标
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坚决查处未批先建、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两违”行为,增强全镇人民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国土、城建综合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打早、打小”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环境。
二、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河田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决策调度全镇“两违”整治工作,积极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件,确保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进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彭海滥、彭瑞武、朱少晓同志兼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负责迅速掀起全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动高潮,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内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并制作台账;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开展专项拆违行动期间,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1.拆违行动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综合执法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拆违现场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2.群众工作组
组长:镇驻片领导
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成员:村(社区)“两委”全体干部、村小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现场处置以及群众的劝说解释工作
3.宣传舆论组
组长:
成员:镇各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行动宣传工作;拆违行动现场录像、宣传报道以及舆情监控、处置等工作
4.维稳应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拆违现场突发事件应对及安保工作
5.行动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人员到位和履职情况。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保障拆违行动当天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落实“两违”整治职责
全镇各村(社区)委、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两违”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以下单位相关人员对相应辖区内“两违”行为负有管理和查处工作职责:
1、镇: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镇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责任人,镇分管领导、国土所负责人、城建办负责人、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两违”管理监督责任,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委开展工作;
镇分管领导负责“两违”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总结反馈等工作;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组织挂驻村的“两违”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工作。
(2)落实举报受理、巡查和监管职责,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各类违法建设案件;建立治违网格化和日常巡查机制,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现或接到村级报告或群众举报的新增“两违”案件,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做好宣传制止工作,直至整改到位。
(3)与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辖区内“两违”强制拆除工作。
(4)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出庭应诉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2、村(社区)委: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村(社区)委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包片村(社区)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配合上级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2)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不得纵容、包庇、放任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
(3)对本辖区的“两违”行为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向镇一级报告;
(4)配合协助镇及相关部门实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5)落实“一违一档”工作。
3、供电、供水部门:对难以拆除违法建设,配合镇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不予供电、供水服务。
三、明确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一)明确巡查制度
1、各村(社区)委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本辖区内土地使用情况,加强建房管理,严把建房上报审批关;对本村村民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责成违法行为人立即自拆;对不听劝阻的,在违法建设动工当天书面报告镇府;在拆违时配合做好强拆对象的思想工作。
2、镇府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负责辖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情况,细化干部责任,做好辖区内建设的日常动态巡查管理;对接到的举报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立即制止,并及时组织力量拆除“两违”建筑,坚决防止违法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明确报告交办制度
各村(社区)委要全面掌控辖区内土地使用情况,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管理,发现“两违”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镇综合执法部门。镇府于每月底将“两违”整治情况统计上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突发或重大“两违”情况即时上报。
(三)明确处置制度
1、新增在建“两违”处置程序:
按照“打早、打小”基本原则,加大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正在实施的各类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快速拆除。
(1)对形象进度在正负零(即地面以下基础建设)以下的违法建筑,由镇府组织安排将基础部分清除,并做好登记;
(2)对形象进度在基础以上,由政府负责拆除在建墙体,并及时组织安排将基础部分清除;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由镇级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成存量的“两违”建筑处置:
(1)违法建(构)筑物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在本方案实施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2)存量的违法建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拆除:
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生态林区、防洪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
②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且不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或严重影响规划的;
③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④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部分擅自新建、搭建的;
⑤影响消防安全或违反上级有关建筑物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⑥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许可内容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3)属其他情形的存量违法建筑,由镇府联合相关部门给予查封后待处理。
四、责任追究
(一)村(社区)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不巡查、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建成的;
2、执法主体在调处和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到拆违现场或散布不利拆违言论或通风报信等不积极履行职责行为的;
3、村级集体组织非法出租、买卖土地或村干部带头违法建设、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
4、其它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根据督查核实,对新增违建未及时发现、上报、查处、拆除的责任单位及个人,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宗数、类别等,报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追责问责。
(三)禁止供电、供水部门向“两违”行为提供供电、供水服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未经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材料,为“两违”建设、入住办理手续或接通水电,提供公共服务的;
2、供电、供水部门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时间对“两违”建筑断电、断水的;
3、供电、供水部门对盗电(水)进行“两违”建设的当事人或对向在建“两违”提供转供电(水)的用户,不按行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
五、全面加强管理,强力推进整治
(一)围绕疏堵结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尽快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农民建房的相关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和效率,有序引导农村农民建房。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申请住宅建设用地条件的农村居民,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有效证件,按照公路、林业、水利、环保、旅游、电力、通讯等部门和机构提供的许可前置建设条件,经现场踏勘,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7天期满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批准。镇圩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按原规定程序办理。
(二)围绕日常监管,推进依法治违。做好所属辖区审批建房的批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范围建房和土地巡查、督查工作,依法查处“两违”行为,该查处的必须查处,该复耕的必须复耕。发现在建“两违”后,立即书面函告供电、供水部门,提供违建信息,并指定专人配合供水、供电部门在次日之前对“两违”采取相应断电、断水措施。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的必要性
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协调上游调水,紧盯《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全县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配置保障工程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和水资源保护等有力举措,全县地下水位在20xx年达到动态平衡并开始逐步回升,至20xx年年底累计回升0.383米,全县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我县生态基础差、历史欠账多、长效机制不完善、水资源精准化管理程度还不高、群众节水意识有待提升,加之20xx年上游来水较20xx年同期减少1亿方,全年降雨量较20xx年减少46.8mm,长期积累的生态风险陡然增加,导致20xx年县内个别区域地下水位较20xx年有所下降。加大水资源管控力度,有效提升我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势在必行。
二、管控目标及原则
(一)管控目标
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4.13亿方以内,其中:盆地控制在3.83亿方以内,昌宁、环河灌区控制在0.3亿方以内;重点治理区域以外的南湖灌区按照同比例压减耕种面积、压减配水总量的办法,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规划以内。年度轮次用水量和用水总量目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严禁新增取水量;全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3以上;农田综合灌溉定额控制到410方/亩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到530方/万元以内。全县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动态平衡,地下水位保持基本稳定,区域性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修复。
(二)管控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和优化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分解落实用水总量、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强供需动态调节,优化配置和统筹调度水资源,全面控制地下水超采。
2.坚持节水行动和高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将国家节水行动作为水资源管控的重要抓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全面节水、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真正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用水结构和用水方式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3.坚持政府主导和系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的原则,落实水资源管理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三、管控任务
(一)强化配水面积监管。一是精准核定配水面积。各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牵头、水管单位配合,认真做好配水面积确认和核查工作,于3月底前督促用水户对计划配水地块进行确认,将人均2.5亩配水面积通过GPS进行定位落实,确保边界清晰、监管依据充分,并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精准配水措施,做到配水到户、到地块、到轮次,对未落实配水地块和未列入配水计划的耕地一律不得审批水权,不允许浇灌安种水。二是严密监管重点区域。各镇根据历年实际种植情况于3月初确定水权监管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名单,作为水权落实重点监管区,全面落实水行政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严密监管。对已完成冬灌的区域不得启井灌溉,计划春灌的区域要确保人均2.5亩红线不突破,确保配水面积不扩大、压减面积不反弹、取水水源不增加、灌溉取水量不上升。南湖灌区遵照市上统一规划,按照先企业后农户的原则,探索耕地轮作休耕模式,设立3年缓冲期,按照5:3:2逐年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行智能节水管控。一是加强智能化计量设施运行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水务部门负责督促各镇落实水电共管措施,未经镇政府审批,水管单位不得随意刷卡充值、电管单位不得随意供电取水。水管单位要确保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电管单位要确保按程序供电取水,对不执行乡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调度、不履行水权管理职责、有意纵容违规取水行为、在水权管理中不坚持原则而导致智能化设备管理失控的成员单位及个人,水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建议,由成员单位所在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将追责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二是加快计量设施升级改造。对全县安装使用的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并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实行集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精准调度、在线审批、手机APP和微信收费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水务部门争取项目和自筹资金对全县2490眼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20xx年完成南湖镇和湖区片收成镇1300眼;20xx年完成剩余的1190眼,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
(三)持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用力培育壮大“3+1”主导产业,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各镇和农业农村局要提前进行宣传,通过逐镇开展宣传讲座等方式,帮助群众算清“经济效益帐、节水增收帐、生态效益帐、社会效益帐”,依据水权总量、配水定额和农业农村局的节水作物目录,科学合理制定20xx年农作物种植计划,推广种植高效节水作物。二是加强种植作物监管。各镇要加大种植作物监管力度,推进优质高效节水特色农产品种植,压减高耗水、低效益作物,确保洋葱和制种玉米“两个零种植”,支持发展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打造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按照市上统一规划,在南湖灌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设施,积极推广茴香、中药材、经济林果、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和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通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控制农业灌溉规模、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努力构建与现有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种植结构。
(四)强化节水设施高效利用。一是加强已建节水设施运行管理。对已建高效节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并配套地面设施,由各镇确定督办包村干部督促工程运行,并作为水权落实重点区域进行监管。将骨干和田间节水工程运行与水权审批相挂钩,对节水工程未运行、节水措施推行不力的村社,通过限制轮次水权审批督促落实。力争2~3年内集中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探索“投、建、管、服”一体化运作的现代农业节水新模式。二是加强未建节水设施配套。农业农村局要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对未实施高效节水的大田同步推进设施配套,开展高效节水农业、节水养殖示范场创建行动,促进全县“深度节水、极限节水”。
(五)强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水务部门要按照鼓励引用地表水和限制超用地下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井河混灌区坚持按优先安排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原则实行轮次水量调配,尤其对坝区适度调配地表水,补给地下水。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加强气候预测和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采取地表水与地下水灵活调度措施,严格落实“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审计、水务、财政、农业农村、住建、工信、气象、应急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全面完成水资源管控工作方案的落实。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配水面积监管,按照农业农村局公布的高效节水作物目录,加大高效节水作物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水务局负责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全面落实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运行、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用水监督管理,抓好工业节水减排;住建局负责城镇机关单位和居民生活用水监督管理,抓好城镇节水降损;发改局、财政局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为水资源管控创造基础支撑;审计局负责年度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和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农户灌水及时提供气象服务;县考评中心加强水权管理目标动态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合力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确保用水总量不突破。
(二)严格执法监督,强化考核问责。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抓好水资源管控任务落实,将配水面积和用水量控制纳入审计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超配水面积种植和超总量控制红线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乡镇和水管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当年度不得评先树优。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配置水、取用水等水事违法行为,成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采取一月一考核一评分一公示,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县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中心,作为各镇和部门单位年度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重视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广泛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县情水情、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水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必要性,宣传依法用水、依法管水的责任和义务,宣传超量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严重后果。鼓励公众参与、充分理解和配合政府落实水资源管控的决策,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xx﹞11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落实应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总体目标
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以“优先保护单元不减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为原则,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政策要求,优化提升全市区域“三线一单”成果,20xx年底前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20xx年4月—6月底)。建立健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机构,组建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向、任务、措施和责任等,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线一单”技术方案,确定技术路线、方法、进度等内容。6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优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20xx年7月—9月底)。按照《省市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框架下,以区域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河湖岸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数据为依据,衔接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优化提升本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确保8月底前形成全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9月份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审核“三线一单”成果(20xx年10月份)。20xx年10月底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将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包括市级区域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报告、图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三线一单”成果(20xx年11月—12月底)。按照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方式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同时明确“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实施、更新、考核等管理要求。12月底前,经省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府向社会“三线一单”最终成果。
(五)提交“三线一单”数据。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后一个月内,将成果数据脱密后报送至省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有序开展。由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三线一单”相关工作,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和专家团队,加强与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按时限要求推进全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各司其职,按照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强化技术资金支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为“三线一单”落地和成果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确保“三线一单”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三线一单”落地和工作经费保障。
(三)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市区域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加强基础数据、资料的调度和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对不配合、工作滞后影响全市总体进度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按期完成。
(四)积极组织宣传推广。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三线一单”政策知识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为“三线一单”成果的落地运用营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巩固乡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成果,做好重点防控疫区返乡人员生活垃圾的管控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遵照中央、省、市、县各级防控意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通过对我乡所有村屯重点防控的在我乡居住的返乡人员进行生活垃圾的单独收集,统一处理,进一步实现相关人员的生活垃圾管控,尽可能减少感染渠道,降低感染机率。
二、管控方式
明确返乡人员具体居住地,必须细化到村、社,制定管控人员明细,以居住所属地为单位,配备2名管控人员(村屯保洁员1人+乡村干部1人),对返乡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
三、管控时间
从20xx年1月31日至接到上级指令疫情解除为止。
四、具体收运处置流程
管控人员每天上午按附表2的明细名单将生活垃圾袋(生活垃圾袋统一由农村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运行服务企业环保项目部提供)发放到户,次日上午将前一日的生活垃圾袋统一收集,发放当日生活垃圾袋,垃圾袋收集后,由保洁人员联系环保垃圾清运人员,密闭式垃圾收集车统一转运,集中处置。
五、几点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织。肺炎疫情防控是关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首要任务,乡里成立以副乡长为组长,农业站站长、国土资源所所长、乡环卫大队长、各村保洁员为成员的乡重点防控疫区返乡人员生活垃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领导相关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等管控工作。
(二)积极协作配合。重点防控返乡人员在农村居住的地点相对分散,涉及多个村、屯,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积极配合协作,做好管控人员的配设,并督促管控人员按要求做好垃圾袋的发放和垃圾的收集,同时做好拍照或记录签字等留痕。
(三)做好宣传引导。在生活垃圾入户收集,统一处置的同时,要进一步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人员出入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尽可能减少出门出行,防控名单上的农户由卫生院及环保项目部安排人员负责对室内外进行酒精喷洒消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分期管控“三线一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主任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工科局局长
市发改局局长
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宏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分局,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日常事务工作。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14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 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3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十四五”各项规划的支撑作用,以分区管控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区域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依据,降低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尤其是“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要与“三线一单”相互衔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衔接,将其提供的资源环境数据支撑应用到部门本各项综合、专项规划中,预防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区域产业及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1.围绕高水平保护,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2.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落实环评“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坚持“对不符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保护或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从项目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3.加强“三线一单”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二)市发改局
1.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2.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3.负责能源消费总量管控,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能源部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镇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三)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刚性约束作用。
2.全面科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聚焦“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系统完善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年度评价、定期评估等业务工作。
3.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国土空间环境管控中。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与联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
4.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制,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新增耕地核实,确保补充耕地真实可靠。
5.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四)市水务局
1.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污染、防范跨界水体环境风险、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责任机制。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控用水总量,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农田灌溉用水效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其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
3.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建立河流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实行河流生态用水危机管理,结合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建立健全河流生态流量监测信息化平台,提升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水平。开展生态流量保障效果跟踪监测评估,建立生态流量保障长效机制。
(五)市林业局
1.严守林业生态空间,建立健全林业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等领域的方针政策。
2.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原则,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近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对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调整,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衔接。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六)市住建局
1.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城镇主要污染物减排。
(七)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完善交通线路选址选线,降低对生态系统的穿越性损害强度。
2.负责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防治,指导督查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市农业农村局
1.优化农业生产空间,严守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化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
2.指导监督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及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防治工作。
(九)市工科局
1.严守煤炭资源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上线,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落后煤炭产能。
2.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减排。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
3.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落实重大产业项目选址、工业园区产业准入与“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衔接。以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依据,合理控制产业规模。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不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产业企业限期退出。
5.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
(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1.按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三线一单”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职责指导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数据共建共享。依托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各成员单位之间共建共享。
(二)履行监督职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三线一单”的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依据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圳,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森防办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野外用火失管失控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平均5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今年防火形式依然严峻。所以,要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侥幸心理及麻痹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推进实施依法治理、专群结合、科学防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及行政村要与林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林业管护人员,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乡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包保领导带头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值宿工作,保证火灾报警电话、通讯电台等通讯设备完好,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二)做好野外用火管控
坚持以野外用火监管无死角、无盲区的标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加强巡查和瞭望,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在主要入山口设岗把守,严格做好入山人员登记排查,防止将火源带进山里。高火险期、高火险区域、火灾易发区、野外用火高峰期要重点监管,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在防火期的林区内,一是要注意新清收林地和造林地中蒿草、秸秆等易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且蔓延速度快,处置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二是要注意对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的看管。三是对旅游风景区周边的林地要重点防范。严控旅游、踏青、采山菜人员的野外吸烟、烧烤等用火。四是为避免诱发森林火灾,要注意加强对农林交错地带农事用火行为的监管。
清明节和五一、十一期间,深入到重点村屯、风景区、重点企业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加强“五类”人的管理,落实监护和监管责任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提前1个星期派出人员对重点地段、墓地和进山主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按照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全乡在春秋两季防火期的重点时期开展两次以上森林防火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同时还要通过运用乡村“平安之声”广播喇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警示旗、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各行政村都要宣传到位。在宣传对象上要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在组织形式上要做到因人、因事、因时灵活宣传,不留死角。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短信彩信等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在清明、五一、十一、林区习俗节等人员活动密集的时段,要针对进入林区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火法规。加强与靠前驻防森林消防队伍配合,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对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根据隐患类型和严重程度分类分级建立台账,特别是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要实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对发现的隐患要即查即改,建立整改清单;不能即查即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全程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果要报市森防办备案。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做好森林火灾前期处置及扑救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抢险救灾工作,火场形势千变万化,危险性大,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因此需要加强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建设、专业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加强扑火战术和扑火安全训练及开展实战化演练尤为重要。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做到立即集结,快速赶往火场进行前期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有效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森林资源损失。
最后,为确保全乡在20xx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乡实行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年终考核责任区管理到位、无火灾发生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责任区内管理、巡护工作不到位、空岗、漏岗。发生火灾的,按灾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为切实做好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综合利用秸秆资源,防治大气污染,构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工作要求
1、组织、纪检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请乡党委严肃处理。对于带头焚烧秸秆的村干部,一经发现就地免职,是中共党员的并给予党纪处理。
2、农业服务站:组织宣传巡逻车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方法。引导群众将秸秆送到秸秆收购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协助派出所、管理区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协助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派出所: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农村治安稳定。对发现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对当事人处以拘留、经济处罚等。
4、各行政村:(1)要在田间地头安排人员全天候巡逻,制定切实可行的秸杆禁烧预案,成立禁烧巡逻队、人员在6-12名,装备灭火工具,确保有火情的地块短时间内火情得到遏止。(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将未打捆的秸秆清运出田间地块,做到充分利用。(3)悬挂横幅,下发宣传页,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安排一台宣传车,全天候巡逻,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有效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大力提倡秸秆综合利用。
5、其他单位: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务求实效。
三、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乡成立以乡长为指挥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指挥长,各站办所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秸杆禁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支部书记亲自抓,包组干部具体抓,构筑起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包农户、地块的禁烧工作网格监管体系,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
2、强化监督。秸秆禁烧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由纪委、组宣办、农机站等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联合督查组,深入各村巡回督查,督促禁烧措施的落实,督查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
3、明确责任。
(1)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它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包村干部要对包保村禁烧工作负总责,乡政府将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要求,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2)秸秆禁烧期间,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全力做好禁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杜绝私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发生。
(3)凡乡督查组发现焚烧秸秆或认定一处焚烧痕迹,第一次着火,对村支部书记在全乡通报批评,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处罚200元。对包村干部在全乡通报批评;发现第二堆火,对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罚款300元,对包村干部通报批评;发现第三堆火,对村支部书记采取诫勉谈话,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罚款500元,责令包村干部写检查。对点火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打击,实行经济处。对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控发现的火情的村,除按照省、市规定处理,依纪依法问责外,未涉及处罚的村干部,依照乡规定进行处理。
(4)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的村,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为全面加强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打造社会公众自我防护、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按上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疫情信息、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镇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宣传防护科普知识;对网上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的进行落地查人,依法惩处并及时通知通报情况,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承办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新闻宣传
通过“幸福”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等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我镇工作动态、重要公告、重要举措、典型事迹,及时向上报送我镇经验做法,营造群防群治社会氛围,坚定全镇干群信心和决心。
(二)社会宣传
1、各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各村(居)小组、活动广场等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充分运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渠道和平台推送中省市县官方媒体的防控信息。利用现有的村级广播站、流动宣传车、公示栏等资源以及通过发放宣传单、告知书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预防、及时诊疗、平稳应对。
2、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在负责的领域、涉及的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具有行业特点的防控标语,利用户外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宣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防控知识和防护技能。
3、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并运用电话、网络、工作群等方式向职工宣传防控科普知识。
4、其他各部门及各联村工作组要发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到村、到组、到车、到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舆情监管
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病毒感染的肺炎网上舆情动向,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相关谣言,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有序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准确、权威信息,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按照省委、市委及市委相关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实施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及成员。
审计范围:村(社区)“两委”本届任期以来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运行及使用情况;必要时可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和延伸。
审计工作责任主体:对村级组织及其成员的任期届满审计,由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实施,镇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具体实施,接受上级相关审计业务主管部门指导。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初开始,至12月中下旬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抽调镇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骨干力量成立审计小组,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入场前培训。
(二)实施阶段。协同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纪律监督小组)和本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对村级“三资”管理、使用及运行等情况进行自查,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根据各村(社区)自查情况,结合公示和事前收集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复审和再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当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
(三)总结阶段。由镇党委对本次换届审计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审计结果作为本次换届届末考核和新一届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要深入调查,依纪依法处理。对于可能影响顺利换届的问题,要在换届前予以妥善处置,切实避免“带病”换届。
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指导督查村(社区)“两委”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换届前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换届前审计对本届村(社区)班子及成员任期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各村(社区)于12月10日前对村(社区)“三资”管理、使用及运行等情况进行自查,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自查报告及公示照片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再公示后,由村(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期届满(离任)审计小组向镇党委提交书面报告。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中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结合我县开展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督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两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全国“两会”期间,大型商场举办的促销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规定,要加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展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重点防范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我局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清全国“两会”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坚决克服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两会”期间防范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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